这样很好,因为她从不和人握手,也不喜欢牵手,总觉得那是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交出去似的。要是他主动伸出手,她多半也要拒绝,然后场面又会变得尴尬。
聚会结束后,好友请她帮忙送他回家,她也就应了。路上他们聊天,他问、她答,有些关于音乐,有些则是她不弹琴时的日常。
“原来你也喜欢布兰登.山德森的小说。”他终于找到两个人的共通点,愉快地说。这让她觉得今天也不算毫无收获,至少让她交了一个新朋友。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有什么浪漫的台词和桥段。但随着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见面都发生在她的演奏会现场,她终于理解他当时说的“一定”和“我是你的粉丝”是什么意思。
她怀里抱着他送的桔梗,有些困惑地说:“你真的这么喜欢我的演奏?”虽然每次演奏的状态随着当下心境都会有些许不同,但一连参加三场,“听不腻吗?”
“一点也不。”他说。
那些不弹琴时的日常,也逐渐有了温肇涵的身影。
有时他们会相约在一家她很喜欢的餐厅,饭后他们会一起散步消食,经过餐厅附近的巷子时他总会停下来喂猫。
她小时候曾被猫抓伤手,当时差点因此无法参加比赛,所以对这些动物她一向敬而远之,每次都只是远远看着,看着他小心翼翼将手凑到小东西的鼻子下,让牠熟悉自己的气味,看着他从包里掏出罐头,轻声细语地哄牠吃,看着牠终于肯让人抚摸时,他露出的满足笑容。
有一次她到外县市开演奏会,回来后他和家人出国旅游,两人近一个月没见到面,也是认识以来分别最久的一次。
某天晚上,她独自前往那家餐厅用餐,经过那条巷子时,下意识探头看了一眼,正好对上小东西的琥珀色眼睛。她本来想视而不见的,但不知为何,最后还是鬼使神差地调了头,带着从便利商店买来的罐头。
调头的那刻,她的脑子里闪过那人和猫在一起的景象。
“不知道今天有人喂牠了没有。”她一边喃喃自语地说,一边蹲了下来,将罐头包装撕开,放在地上。小东西大概经常被人喂食,没什么戒心,很快上前欢快地享用。她看着吃得一耸一耸的小东西,只觉得心痒痒的。
有点怕,但是好想摸,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确保自己伸出手后不会受伤,所以迟疑;一想起那人撸猫时傻笑的模样,又好奇手感是不是真的那么好。于茜一时陷入天人交战,难以自拔。
但最后还是好奇心战胜了恐惧,她缓缓朝牠伸出手。牠像是有所感应似地,抬头睨了她一眼。
她的动作顿时冻结在半空中,耳边突然响起他说过的话,“牠满亲人的,但如果想摸牠的话,记得先让牠闻闻你的味道。要是不打招呼就直接动手摸人家,可能会被当成变态喔。”明明知道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朝牠伸出手,他还是笑着嘱咐道。
于茜抿了抿嘴,然后慢慢地将手递到小东西面前。还好今天出门忘了喷香水,她想。牠轻轻抽了抽鼻子,然后转身,傲娇地将自己的屁股怼到她的手下。
她拍了拍牠的屁股,露出和那个人如出一辙的、带点傻气的笑容。她拿出手机拍了一张小猫的卖萌照,传给了那人。
于茜:牠好像喜欢我耶。 20:04
于茜:牠吃东西好快,是饿太久了吗? 20:08
于茜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他的回覆。她蹲在原地看着他的头像,看着看着,突然升起一丝异样的情绪,像是心里某处在发痒,撸猫也无法止住的痒。
于是她又传了一条讯息,带着不甚熟练的关心。
于茜:对了,你吃过饭了吗? 20:27
过去总是他问、她答,但这次换她成为发问的一方,双方似乎都不觉得哪里奇怪。她开始对他产生好奇,之后的相恋、交往便像呼吸一样自然。
在她过去的恋情中,牵手这一关永远是最难的。但和温肇涵在一起之后,她试着想像了一下,发现自己并不排斥和他牵手。那一次和猫的亲密接触似乎让她突破了某个心结。猫很乖,主动学琴的他看来也不会变坏,她知道自己不会受伤。
于是在某个凉夜里,散步回家的路上他“不小心”擦过她的手背,她就主动拉住他的手,两人十指交扣,但手掌并没有完全紧贴。外头气温凉爽,这样的亲密接触让她觉得恰到好处。
温肇涵人如其姓,做人处事都是又温又慢,长相也不是张扬耀眼的帅气,属于干净耐看的类型。对于这样的他,她不至于迷恋深爱,却像是慢性中毒般喜欢他陪在身边时的温馨自在。
“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夜里,她在半睡半醒间翻了个身,呢喃着。听在他耳里,已是一句难得的撒娇和情话。
他将人搂进怀里,低声笑了笑,“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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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冬。
距离那场意外又过了两年,温肇涵没有离开于茜。医生说,昏迷时间超过半年,醒来的机率极低,除非奇迹发生。温肇涵想,他这一生的运气都用来遇见她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多余的能匀出来唤醒她。
温肇涵白天在诊所工作,晚上就到医院陪她,替她翻身、擦洗、剪指甲,也替她清理大小便。她的父母劝过他,但他总是笑笑地说:“她在这里,我还能去哪呢。”
他们的共同好友来探视她时,也说:“你该做的都做了,茜茜一定也不想耽误你追求自己的幸福,是时候往前进了。”虽然当时是她撮合这两个人的,但发生这种事,连她的家人都不抱希望了,总不能让他也赔上一辈子。说实在的,他们俩还没结婚,交往两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但他好歹照顾了她两年,期间没有找其他对象,可以说是非常有情有义的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因为怕丢下她会良心不安,才不肯离开?”他一边为她擦去额上的汗,一边轻声问道。好友没说话,脸上的神情表示默认。
他失笑,“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她吗?”
“当初你说你很喜欢听茜茜演奏,才拜托我介绍你们两个认识,不是吗?”当时她还很惊讶,因为众人眼里的温肇涵总是一副无欲无求、温吞正直的形象,大家一致认为他大概要到40岁才开始相亲找对象。而且真要说的话,她觉得那种清纯可爱、人畜无害的动物系女孩更适合他,于茜虽美,但她的高冷很容易把人吓跑,和他这种邻家型不搭,怎知最后这两个人还是走到一起。
“严格来说,不是『听』,是『看』。”他望着于茜的睡颜,目光缱绻又悲伤。
“你们好像都觉得我很喜欢小朋友、小动物,但那点喜欢根本不算什么,我也常常厌烦,只是不会表现出来罢了。其实我没有特别喜欢过什么,更没有什么目标或梦想。我看书是为了打发时间,旅游时看到美景也不见得有多感动。也许我天生如此,就该这么漫无目的地活着。
于茜她不一样。她看起来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因为她把所有热情都投注在一件事情上。看着她专注地做那件事,我好像也能变得专注。我就像寄生虫一样,一直不停从她身上汲取能量,她发光发热,所以我在黑暗里也知道该往哪去。说到底,我爱她,是因为我需要她。”
“但她现在只能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好友迟疑道。
“能专注地照顾一个人,也很好啊。至少每天醒来,知道有地方可去。”他动作轻柔地掰开她紧握的手,细细地擦去汗水。“更何况,我知道她会醒。”
那双本就纤细修长的手随着时间变得愈加骨感,透着一种病态的白。因为挛缩的关系,她的手经常呈现握拳状,长期下来容易因汗水滋生细菌或造成皮肤龟裂。他知道她有多在意自己的这双手,所以勤劳地替她换手纱布,精心护理着。
总有一天她会醒来,再次弹琴给他听。对此,他深信不疑。
好友只当他爱得太过深沉,以至于事到如今还在自欺欺人,也就没有再劝,悄悄离开。
温肇涵对病房里来来去去的人们恍若未闻,一心想抚平于茜紧皱的眉头。她又作恶梦了吧?
他记得她说过,小时候她常作恶梦,梦见自己在舞台上动弹不得,坐在钢琴前却连抬起手碰触键盘都做不到。台下的观众开始交头接耳,她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舞台灯渐渐转暗,人们一一起身离开,徒留她一个人在偌大的表演厅里……
“别怕,有我在。”他将额头贴着她的手背,低声说着。
黄俊瀚入行将近一年,几乎把医院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
他深知自己面对的是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每一步都必须万分谨慎。但作为一个新面孔又得积极刷存在感,所以他决定驻守战场,把握每一个能上前跟医师介绍药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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