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幕 烛火之夜(14)
“李叔,来瓶雪花。”
这家餐馆已经经营了十四年,苏晓雨也算是这里的常客。其实他并不喜欢喝酒,雪花算是他尝过的第一种酒。
“你已经喝了三年啤酒了,该换口味了。”老李说。
“李叔,我只会喝这种酒。”
这家餐馆的经营者是华籍美国人,很多人都叫他老李。至于他的真名,苏晓雨并不知道。他不是那种主动去询问他人的人,通常是别人来询问他,除非他迫不得已。
“赠你一瓶威士忌。”老李把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放在他桌上,“零一年的,不算什么名种。”
苏晓雨打开尝了几口,喝了三年啤酒的他觉得威士忌的口感很棒。他的口感很醇厚,不同于啤酒的清爽。不过他这种不懂得品酒的人,也只能靠普通味觉来打分,至于打多少分,他心里也没有底数,完全是喜欢哪种就给哪种打满分,其余的看情况打分。苏格兰威士忌他给满分,但啤酒独特的清爽他给九十分,因为啤酒在加入冰块的情况下口感也很不错。
“喜欢红茶加柠檬吗?”
“柠檬红茶吗?我是很喜欢的,每次去商店时,我都会买一箱柠檬红茶放在冰箱里。”
“嗯,我知道了。”老李拿出一瓶柠檬红茶倒在酒杯里,“尝一下。”
苏晓雨摇晃酒杯,等柠檬红茶和威士忌混杂差不多时喝了几口。
“口味提升了。”苏晓雨说。
“慢慢尝。”老李离开桌台去接待另一个客人。
老李有一个习惯,他很喜欢赠人酒,对象主要是些失意的人。苏晓雨的心情的确很不好,可以说算是低到了谷底。
按照哥特萝莉的话,地下王城的开启时间在第七日的晚上九点整。开启时间持续两个小时,如果不在规定离开或进入王城,只能等到下个星期,也就是说门开启的周期是一个星期。
地下王城里有一个祭坛,通过某种献祭会打开地狱之门,地狱之门后是灵魂的归处,也就是常人说的地府。哥特萝莉没有与苏晓雨讲那个人为什么要在地下王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苏雨灵是他打开地狱之门的祭品。
献祭时间在第七日晚上十点三十分,所以苏晓雨只有一个小时三十分的时间救她,离开王城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时间很短暂,不知道她给我的力量是什么。
“只能你去救她”,这是哥特萝莉在他签好契约时给他的话。她说她不能参与太多,苏雨灵的命运是不可以更改的定局。苏晓雨说那我该怎么救她?她说我给了你力量,这这股力量会帮你救她,这样才能保证我付出的是最小的代价,因为想要逆改不可改天命者必会受到惩罚,我也不例外。
“这就是一场赌局,不管是输还是赢我都会死。”苏晓雨喝一口酒,“那又怎么样呢?”
夜间,苏晓雨网上订购了一把唐刀和一把武士刀。这两种都是苏晓雨一直想要的刀,他时不时都会幻想着在雨夜里左手唐刀右手武士刀与敌人在废墟里厮杀,趁敌人不注意时丢掉武士刀,从腰间掏出沙漠之鹰,一个帅气的旋跳,子弹被枪膛推出,命中敌人头部。苏晓雨想想就觉得兴奋,只是现在弄不到沙漠之鹰,而且还有点害怕与敌人交手。
“啊,真是幻想与现实的区别。算了,反正不管怎么样都是死,那就死得壮烈点。”苏晓雨单机鼠标确认订单,“把灵灵救出来后,我要跟她说告诉爸爸妈妈,苏晓雨是英勇牺牲的。”
苏晓雨又买了三千人民币的三级防弹衣和一千多块的防弹头盔,为了能胜利救出妹妹苏晓雨下了血本。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能把他包装成一个坦克,但是这种东西是很难做到防弹的,在有效射击范围内,防弹头盔基本无用,就算防弹,子弹的冲击力也能够让人死亡(这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身体素质足够强的人是能够存活下来的),唯一有用的是三级防弹背心,它能够防住普通手枪打出的子弹和刀砍。苏晓雨并不觉得买防弹头盔会亏,如果子弹在穿透其他障碍物被削弱时,打到头盔上时有可能不会被打穿,造成的冲击力也会降低。但他的存活率比装备它们的一般人还要低,因为他的身体素质很差,他属于那种不喜欢运动型的,是一个被包装的半吊子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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