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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故事

五、故事

“周一程!过来!”程味平笑颜如花坐在地上,朝两三米处蹒跚学步的孩子拍手,引他过来。

带回来的婴儿也已经一岁多了,孩子也不复开始的瘦弱,在程味平的照顾下,茁壮成长,脸也变的圆润,肌肤白里透红,双目有神。程味平为他取名周一程。此刻他哇哇叫着眨巴起圆溜溜的大眼睛朝程味平走去。他刚开始学走路,心急要快些到程味平的身边,步伐不稳走了两步就要摔倒。程味平反应迅速一把抱住他,他很喜欢这样刺激的感觉,咧开嘴巴呀呀笑了起来。

“傻呼呼的,再试一遍吧!”“呀呀!”

程味平将他抱在怀里,看着他瓷娃娃一样的脸,越看越欢喜,是百看不厌。她为孩子取名为周一程,姓不是随她,而是随她记忆里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姓周,她取这个名字也有纪念故人的意思。

阳光打在周一程的侧身,把他的小小影子投在地面。他一次次试着走,总是走不到两三步就失去重心,他也不嫌烦,失败了很多次还是不断地尝试。在程味平期待的目光中,终于成功地保持平衡走完了这段几米长的路。

“好棒!”程味平将周一程抱起来:“真是个努力的好孩子。”她抱着他在屋子里游荡,脚下迈动轻盈的舞步。

小周一程的小脚丫也摇摇晃晃,兴奋异常。他仿佛在坐太空船,重心忽高忽低使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被抱着双臂时而踏上茶几,时而飞到电视机柜子,飞进房间后在程味平书桌上打开的书籍笔记跳舞,最后被程味平放躺在软绵绵的床上。

“呀呀哇!”他口中发出不成意思的音调,似乎要程味平带他再来一次,在床上也不安生,手脚动动想要爬起来。

程味平用手指点点他的小脸蛋,坐到床边目光落到刚刚玩闹时被周一程踢倒在书桌上的一本相册。她抿起嘴巴干脆抱起周一程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伸手将那相册拿过来。她脸上涌出无限的柔和,伸手抚摸着相册,对周一程说:“那,这本相册是我最宝贵的东西啦!我的秘密,就藏在里面。”“哇呀!”周一程张大嘴巴傻愣愣地摇晃着脑袋。

“想看啊?那好吧!你好好看哦!”程味平自然是听不懂周一程的话,她只是自己想看了,也想找个人听她说说积压在心底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往事。

轻轻翻开相册,第一页偌大的相册夹页只放着一张泛黄掉色的小相片,相片里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梳着背头,一身中山装,站在一个公园的石狮子旁。男人年龄很年轻,好像才十来岁,带着一个细框眼镜,方脸大眼,长相斯斯文文却不羸弱,站得笔挺,透过相片都能看出他身上一股英气。

“这个人呢!就是我的师父,也就是你师公年轻的样子啦!看,帅吧!”程味平把相册放到周一程面前。周一程张开手去拍那相片,却被程味平抓住了小手:“可不准没礼貌!”“哦呀!”周一程点点头,也不知道听没听懂。

“我给你讲讲他的事吧!”程味平看着相片里的男人,眼神变得缅怀:“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算起来都十多年了。我第一次遇见他还是小女孩,待在一个小山村里,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家里有四个孩子,我排第三,那时候我还不叫味平,而是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叫招娣。家里已经生了两个女孩了,总想着下一个就是儿子。那时候大姐二姐早早从学校出来去纺织厂工作,我还想读书,不过家里没有钱。就在小学毕业那年,我收了点番薯趁圩日就挑到县城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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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日,是一般西南乡镇特有的说法,是一个乡镇约定俗成的日期。每逢圩日,那些小镇的镇民和农民就会把自家种的养的挑了担子赶赴特定的集市摆摊售卖,也有很多商人运来生活用品等到集市售卖。到了那天,镇里的集市便异常热闹。每个乡镇的圩日都不一样,一般是三日一圩。相邻的镇子圩期不重复,这样就能让买卖双方都有较多的交易机会,也称为赶集。

每逢圩日,镇上必定热闹非凡,各家各户都会出来或买或卖,即使不买不卖出来看看有什么稀奇玩意,凑凑热闹也是很好的。

这天正是圆山镇的墟日,程招娣早早起了。洗漱过后她绑了两条辫子,从自己的衣服里穿了套旧浆洗得有些发白的麻布蓝衣。严格来说,她的衣服不是她的。家里的衣服她总是穿最旧的,大姐穿不下给二姐,二姐穿不下留着给她,到她身上已经是第三手。有时候她会想若果她早点出生赶在大姐前头,兴许就能每年都穿上新衣了。

吃了两碗白粥配泡菜,趁着时间尚早,程招娣把装好的两筲箕红薯用扁担横着挑了,再往上塞上一顶斗笠加小板凳,走两里的山路赶赴圆山镇的圩日。

等程招娣来到集市时,太阳已经爬上云端。有很多人已经摆好地摊吆喝。街道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她左右看看,找了个比较合适的位置把担子放下。此前她跟过母亲来过很多次不过这次她独自一人来,对着热闹的场面心里也有些胆怯。女孩子脸皮薄,不敢大声吆喝,将带来的小凳子一放,往两筲箕红薯后一坐便算一个小商人了。

人越来越多,程招娣东瞧西看,卖小吃摊子的香气四溢,卖米粮的都是木讷的老大爷,卖活禽的档口羽毛乱飞,卖衣服小摊前人们挑挑拣拣。卖新奇小玩意的档子围满了人她看不到里面卖什么只听得人们不时发出惊叹,弄得心里直痒痒,心想等红薯买得差不多自己说怎么也得逛上一遍。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越来越像个大火炉,隔着一个天空都把人蒸烤得着实难受。程招娣把那有些不合头型过大的斗笠戴在头上,稍微挡着点毒辣的太阳,随手把两条辫子甩到脑后,汗水也将她鬓边的秀发湿哒哒贴在双颊。她瓜子脸蛋被太阳蒸得粉红,一双明眸扑闪,这个十来岁的姑娘像一颗未熟而沾着露水的李子,青涩而朝气。

到了中午时分,集市的人开始变少了,很多摊贩客人都回去吃饭了。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到了厚厚云里,天色变得暗起来。浅灰的厚云层盖在镇子上空像个大锅盖,把空气闷的半熟了,比刚刚狠辣的阳光也好不到哪里去。

程招娣待在小凳子上,托着下巴望向还剩下的半筲箕红薯,看来要下雨了,说不得要回去了。她想看看今天赚了多少,于是往怀里掏出装着钱的塑料袋,光天化日下就开始数了起来。她一张一张数,口中念念有词:“一毛,两毛……”正数到六毛,一股风清风吹来,她连忙抓紧了钱紧张地看向周围。

淅淅沥沥的雨落了下来。

她抬头看天,云把天上的太阳遮了个严实,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色就已经变得阴沉,这时雨一来,连风也带着一股潮湿的气息,原本闷热的空气带着湿气混杂着泥土的腥臭,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错觉。

集市露天摆摊的人全都匆匆忙忙地收拾到东西到附近的屋檐下躲雨去了,雨势来得急且大还夹着风,叫人措不及防。

“怎么落起雨了……”程招娣皱起眉头,来不及把钱放回塑料袋直接塞进兜里,顺手用带来的蛇皮袋将红薯盖起来,再把小凳子压到袋子上免得被风吹走了。她刚挑起扁担,兜里的零钱从敞开的口子零零散散落了下来,被风吹了吹,隐隐约约要跑远了。

程招娣啊呀一声,顾不得担子,踉踉跄跄弯腰跟着钱跑。那钱也调皮,轻飘飘东一张西一张地跑,她捡了两三张,眼看有几张就越来越远。

雨点趁着程招娣捡钱的间隙,躲开了斗笠,将她微微出汗的脸扑湿了。程招娣看着东奔西走的零钱,急得眼泪汪汪的,小脸都鼓红了半分。

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走得两步大手一招就把那差不多自由的钱重新抓捕归来。

又多了个人来抢钱!程招娣急忙上前揪着那人后背的衣服不让他离开:“哎!钱是我的!”

那人回过头,程招娣戴着大斗笠,因而不得不把头仰地很高目光才能越过帽檐看清那人的样子。

捡钱的是一个男人,约莫二三十岁,一头油亮的短发,身上浆洗得发白的色中山装。方脸方眉一副眼镜透着书生气,身形高大,程招娣只及他胸口。那人手中撑着一把伞,一手抓着程招娣刚刚“出逃”的钱。

雨水啪啦打在伞面又溅成无数小水珠,他把伞往程招娣头上靠了靠替她挡住大部分雨珠,转而低头望着扎着双辫的程招娣。看到她两颊因为着急激得红彤彤的,刘海和鬓边的秀发因为雨水和汗水湿透贴在脸上,加之紧张而瞪得像铜铃般的大眼睛,这模样着实有些滑稽可爱。

于是男人笑了,露出银白的牙齿,一个浅浅的酒窝,那里面似乎装着清酒,不浓也不烈,却使人心醉。

“钱是我……”程招娣只关注她的钱。

“我知道,我帮你捡回来而已。”男人的声音不高不低,有种温润的柔和,他将钱递给程招娣。

“哦。”程招娣被他笑得脸更红了,慌慌张张接过钱,把斗笠压低了。挡住他的目光,也不让自己再看他,回头挑好自己的扁担,慌慌张张到一旁的屋檐下躲雨,心直跳不停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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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着雨,那人也跟着来了。我寻思他肯定是来瞧我笑话来了,不曾想他把我那半筲箕红薯都买走了,他问价我也不说,然后他给了我很多很多钱,足够买下十来斤的。我只当他是故意抓弄我的,一句话不跟他说。他买下来红薯却没再和我说话,就打着伞走了。雨停了街上又开始热闹,我把扁担筲箕放到同村熟人处,好好逛了两圈。是为了想再遇到他,还是真的想看热闹?那天街上卖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反正脸是红了半天,一直回到家,家里人还以为我着凉发烧了。”程味平想起往事,脸涌出少女般的红粉。

周一程啊呜一声,好像在问然后呢?程味平眨眨眼:“从那以后我就没见过他,每逢圩日我都会到镇子摆摊,可惜始终再没遇过他。但是虽然不见面,但还是时常会想起他的。直到一次我真的着凉发烧了,在家怎么也不好,病越来越重不像一般的感冒发烧,家里人想带我去镇里看大夫,我怕被看出是害了相思,一直拖着不愿意去。终于躺床上起不来了,家里才连夜带我去镇里看大夫。那是我第二次遇到他,我才知道他是镇上新来不久的洋大夫,不比那老中医把脉,他看病是要听胸口吃药片和打针水的,那时我病得几乎睁不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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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病,找点土方子,煎了喝下去也就没什么问题了,可这次程招娣病了好久始终不见好转。病得六七天,程招娣病情越发严重卧床不起了,家里人决定连夜带她去镇上看大夫。

程招娣父亲背着程招娣走了老远的路,去过镇上的老中医处让他帮忙瞧瞧,不料老中医外出喝喜酒了,老中医邻居让他来新来的大夫那里看看。

程招娣在父亲背上晃晃荡荡,又来到一处大夫家。

“大夫,我女儿她……”

“怎么拖这么晚才来,是脑膜炎还是暴发型的,已经形成脑疝,很难了。”

“不是,这小病怎么还弄出个疝来了?大夫,都说你是大城市学过西洋的玩意的,给她打针,吃药丸,求求你一定要救救她呀!”

“哎!别,大叔你这,你先起来,我尽管试试,不过机会很渺茫了。”

程招娣病得眼睛已经看不清了,她躺在病床上耳朵传来零零碎碎的话语。听出那个声音,她吃力地睁开眼睛,黑暗中裂开一道缝隙,橘黄色的煤油灯光漏进来,终于再次看到那男人的模样。戴着眼镜的他脸上却没有印象里的笑容,只留着紧蹙的眉间映到她无神的瞳孔,两人对上了眼神。

男人望着她无奈地叹了一口长气,灯光渐渐昏暗了。程招娣撑不住,缓缓闭上了眼睛。心里还在想,原来他还是个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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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这样,只见了一眼就可以住到你心里,让你时时想起心里又很害羞。第二次见到他,我却快要死了。那时我心想,哎呀!可算再见了一面,知道他是什么人,省得每天挂在心上。我也知道那时我的模样肯定谈不上好看,被他看到这副半死不活的脸可是丢死人了。幸好快要死了,谅他也不敢笑一个快死的人。要是那时就死了,当真就一了百了,没有遗憾了。”程味平看着相片里的男人痴痴地笑了:“可惜,没能就这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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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招娣的意识渐渐清晰,身处黑暗里感觉有些冷。她动了动手发觉还有知觉,身体很僵硬仿佛被冻僵了。她还没睁开眼睛前思索了一下,自己好像病得快死了,大概这会也死得差不多了要回光返照了吧!耳边传来微风吹拂的呼呼声,身体越来越冷,难道自己是在阴曹?她可怕见鬼了,也不敢贸然睁开眼睛,生怕一张眼看到一群牛头马面和黑白无常。想起这些周围的风声似乎更急,面前还有隐隐的黑影晃动,像极了来索魂的鬼怪。

“行了!差不多就起来吧!棺材板都被你捂热了!”是那个男人的声音,温和带着疲累。

程招娣一听这个声音,知道自己不在地府。心下一宽,放心地把眼睛睁开。面前却蒙着一块黄色的纸张,刚刚眼前晃悠的鬼影就是这张黄纸。她伸手把纸拿走,想不到还是贴在自己额头上的,撕下时还有点疼痛。

映入眼帘的漫天繁星提醒她现在是夜晚。她是躺在一块木板上的,身边放着一盏老旧的煤油灯。扭头看时,那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就坐在横放在地面的铁铲把上歇息。他卷起衣袖,衬衣上面的几颗纽扣都解开了,隐隐约约显出健硕的体格,宽大的衣服下是孔武有力的身躯。胸膛上渗出汗珠,在煤油灯微弱光下起伏。

看男人衣衫不整,程招娣立马坐了起来,条件反射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所幸没有凌乱的地方,只是穿在身上的衣服质感好生奇怪,像是旧社会的人穿着的女人衫,粗麻的颗粒感让她身上发痒。她一边抓痒,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定睛看才发现两人身处荒郊野岭,身旁一个还没完成的坟墓,屁股下是一块挺光滑的木板,棺材还放在黑漆漆的深坑里,她不敢往下看。空气传来焚香的味道,周围铺满纸钱。她心里不免害怕,抱着双臂:“这里是哪?我怎么会在这里?”

男人说:“你家里人已经把你下葬了,我把你挖了出来,将你救了回来。”程招娣发出惊叹:“啊?你是大夫,你,你为什么不在我生病的时候救我,我死了也能救回来?”男人解释:“我给你吃了特制的药物,你是假死,让你看样子跟死了差不多。”“这……你要干什么?”程招娣不明白男人的目的,为什么要救她还要等她下葬呢?

男人疲累地竖起两根手指:“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躺回棺材,我会让你死得毫无痛苦;第二个是,做我徒弟。”

程招娣这才发现自己坐着的木板是棺材板,吓得从板上蹦出几步,看那坑里果然有一口打开了没有盖子的棺材,心里不免害怕:“啊?你是疯子吧?还是我是在做梦?”

“我说的都是真话,你命中阳寿已尽。我救你是逆命而为,违反了规则。你可以做我徒弟,继续活下去,或者遵从命运死去。但是我得提醒你,做我徒弟一生都会孤孤单单,孤苦凄凉。我知道你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这样吧!给你一晚的时间,好好想想,你有什么问题我都会回答,天亮之前做出你的选择!”男人捂着额头,将自己的脸藏在阴影处。

夜晚似乎还很长,星拼命闪动,像给地上的人使眼色。

程招娣也稍微冷静下来问:“做你徒弟是什么意思,做女大夫吗?”男人说:“大夫只是我一个身份。我是奇门孤脉的传人。奇门是一个小门派,有三脉,分别是贫夭孤,我是孤脉。每一脉一师一徒,我缺一个徒弟。”

程招娣每个字都听得懂,连起来就迷糊了:“这个奇门是干嘛的?没听说过,是哪个大队的?”

男人被程招娣逗笑了:“哈哈,大侠故事听说过吧?那些飞檐走壁的武功有听过吗?奇门也算一个门派,不过是很特别的门派,门里的人都练一门叫天眼的神通,可以看到命运的脉络,能预知未来。进入奇门的人都是错误的人,相应的进入奇门就要付出代价,入门斩命。财富,情缘,寿命对应了每一脉的名称。”

程招娣脑袋嗡嗡叫,想了半天才问:“是算命的吗?”

男人想了一会:“你说的有那么点对,不过我们的使命是救众生,世人皆苦,我们跳离命运,就是为了帮助世人躲过大劫难。”

程招娣有些不耐烦:“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报出他的本名:“周文生。”程招娣想起自己家里人:“我能回家吗?”

周文生摇头:“不能,程招娣已经死了,从前的身份也已经不复存在。我已经给出你两个选择,没有第三条路。”

程招娣望着一脸平和的周文生,沉思了一会儿:“做你徒弟,辛不辛苦的?要做些什么?我什么都不会的,干些农活我还可以,其他我不会的。”周文生仰头望着深空:“学会我教你的所有东西,听我的吩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总听过吧?我就相当于你的老师。”程招娣心里盘算:“老师啊?有作业吗?”

“哈哈。”周文生爽朗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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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做了他徒弟,我们离开了那个小山村。他重新给了我一个名字,味平。他带着我到处走,来往乡镇当起赤脚医生。看病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算是旅行一样的行走。”程味平望着相册里的周文生,里面的他仍旧年轻:“我再不能回家做那个程招娣,我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本来我都想好过了夏天就去做工,然后嫁人生孩子,像我大姐那样。这突然死了一次又活过来,还是有点不适应。所幸有他带着,他看起来也不像坏人,什么事都听他吩咐,也不至于没了主意,反正先凑活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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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师徒行走在乡道上,路上偶尔会有车子经过,十来岁的程味平眼巴巴地看着那载人的汽车驶过,卷起的灰尘飘在前头,不多时尘埃落定。她的脚走得有些发酸,身上背着大背包,皱眉望向行在前头的周文生,甩开两根麻花辫子快步跟上和他并肩走着。

“师父。”程味平抬起头。“嗯?”周文生望着前面被热气蒸腾得扭曲的大路。“为什么我们有车不坐,非要走路啊?好累啊!”程味平说出了自己这一段时间来的疑惑。

周文生抬抬眼镜,轻轻笑问:“要不要休息?”说着已经在路边的一棵树底止住脚步,长时间的行走他看上去精神奕奕,连半点汗珠都没有。

“不是休息的事,我觉得我们像傻蛋,明明有车,搭车不是能很快就到了吗?还从一个镇走到另一个镇,我前十几年都没有走过这三个月那么多的路嘞!”程味平也不嫌路面石子多,干脆一屁股坐下,调整了一下让自己更加舒服一些,解开衣服上面几颗扣子,往衣服里扇风。

周文生从背上的背包摘下水壶递给她。她接过来,拧开盖子往嘴巴里面倒,不少水从唇边漏出,顺着仰起的喉咙直流到衣服里,反倒使她有种解热的感觉,喝罢水小声嘀咕道:“你也没说当你徒弟会这么辛苦啊!早知道还不如死了算了!”

周文生大笑不止:“我可舍不得让你死了,叫你背的口诀都会背了吗?”

程味平道:“会背了!”

“什么时候背的?”

“走路的时候背的。”

周文生点头赞许:“挺好,这是我教你的第一个功夫。行走,走路。”

“走路我会了,不用教了。”程味平将水壶放到一旁,仰起头有些愤恨地看着头上的树荫,恨它不能长大长厚一些,挡不了多少热量。

“不是教你走,而是教你通过行走去放下,去想。”周文生在程味平旁边蹲下:“通过行走,放下自己的俗事,解脱自己的思维,在这段时间去沉淀,去思考。方法不重要,目的才重要。行走,只是方法,思考才是目的。除了在心里骂我,你还想了什么?”

程味平啊了一声,被说中心思仍嘴硬:“我可没骂你的。”

“放心!走到n市,我们就在那里住下,不会到处走来走去了。”

“n市?是大省城啊!我们去那里住哪?远吗?”程味平疲累的眼睛亮了起来。

“远,好几十公里呢!”

“啊?还要走这么远啊?我脚好痛……”程味平撇起嘴巴坐在地上嘀嘀咕咕:“还走……”

周文生问:“脚痛?脚哪里痛了?脚底还是腿?”

程味平如实回答:“脚底。”偷偷瞄了两眼他脸上的表情。

“可能是出水泡了。”周文生说着来到程味平前,让她脱下鞋查看了一下,确实是起了不少水泡,加之长时间的走动原本小巧的脚都开始有些肿了起来。周文生拿出药物为她处理水泡:“以后有什么事,跟我说就行了,不必见外。我是你师父,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程味平脸有些红,脚被涂上药水,清凉的感觉从敏感的脚底传到大脑,让她觉得烫了起来,抿着嘴巴低头看细心细致处理脚上水泡的周文生,半响才应了一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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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到了城市,就是在这个小房子住了下来。城里好多好玩的,那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吃喝玩乐,不用担心任何事。就是有时候会想家。他对我很好,很快我就适应了城里的日子。我和他一起生活,他就睡这个房间的,这里以前堆满了书。他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待人温和如水,我从未见过他生气。他能写文章,一手字也写得相当不错,好像什么都会一些,偶尔还会给人惊喜一下。他接受包容,对所有事都不上心,仿佛不是世间的人物,但在某些方面倒有些小孩子气。”程味平翻开相册夹页,上面是一小张过塑了的报纸剪片。上面大标题写着《热心市民勇擒扒手》,她笑着摇头:“不过他大部分还是很正经认真的。”

翻过下一页相册,上面是她和周文生的合照。上面的她只绑一根辫子,脸上幼稚渐渐褪去依旧青涩,身上穿着百褶长裙,身旁的周文生衬衣西裤,手里还拿着一根长笛。程味平幽幽地开口:“n市近旁有小山,每隔一段时间我们会爬山,去得多就成了习惯,那时候他总会兴致来了就拿出他的宝贝笛子吹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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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初中的程味平已经长到周文生胸膛高了,加之一段时间的锻炼已经不像初出来的时候娇柔。她后脚跟着周文生爬到山顶,夕阳降落,山上正有一座小亭子,两人就在小山顶凉亭稍稍歇息。

从山顶望下去可以看到整个n市的模样,风高云淡,吹得人不想动弹。周文生瞧着微微喘息的程招娣,轻笑出声:“注意呼吸,要轻且稳,从呼吸吸取力量,不要让身体控制你,要学会控制它。”

“师父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的。”程招娣坐到凉亭的台阶上,抹着额头的汗水,说什么也不起来了。

“很快你就会赶上我,而且超过我啦!”周文生背着手,站在山顶俯视夕阳下的n市。金灿灿的光把n市镀上一层金箔,离城市很远了,听不到任何喧嚣,耳边只有风和树叶的厮摩。风拨动他前额的刘海,他眼底处阴阴沉沉,夕阳也照不进,再柔软的和风也不能到达。他也不知道想起什么,看了一会远景慨然长叹,从腰间取下笛子。

程味平也不坐了,来到他侧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周文生被这样明目张胆的瞅着,有些不好意思,说:“怎么了?不多歇息一会?”程味平问:“你不是要吹笛子吗?”周文生用笛子末端敲了一下她脑袋:“我是吹笛子,你要用耳朵听,不是用眼睛看。”程味平捂着脑袋:“我想看,看,看怎么吹。”周文生睁大眼睛,抬头纹都挤出三行:“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难得你对学东西这么积极。”说着他左右手拿起笛子,嘴巴轻轻凑到笛身,呼出的气在笛子里流转,发出动听的曲调。

这是一曲低沉哀婉的曲子,萧瑟孤寂,音符扩散到空气,消失风中。

一曲终了,周文生对着远景出神,眼神迷离而无奈。

程招娣也看得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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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不会讲起他的过去,算起来他的年龄,他是从那十年过来的。没有朋友亲人,不过我觉得他过去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有时候我会想,笛子是不是什么定情信物。终于有一天,我问了他,他只是看了一眼我,摸摸我的头,什么也没告诉我。我觉得他心里装着一个人。”程味平抿起嘴巴,顿了顿:“他也没有朋友亲人,至少我从没见过,就只同是奇门的人在大排档吃过一顿饭。有一个老人来找他,他把我叫回房间,我趴在门上偷偷听他们两个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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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周文生给老人泡了杯茶,笑道:“康伯,喝茶吧!”

老人毕恭毕敬地站起身:“少东家,你,你这可折煞我了。”望着递到面前的茶水一时也不知道该不该接过来,甚是惶恐。

“不要叫我少东家了,叫我名字就好。”周文生将茶放到茶几上:“现在不兴旧那套了,你也不要太客气,说到底你还算我长辈。也真难为你能找到我,你也老了很多啦!”他看着康伯满头白发,脸上皱纹重重叠叠,只有轮廓依稀还能看出来是故人。

“对,对,自从你一走,东家就一直……”

康伯话还没说完,周文生就截住他的话:“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了,我不想知道以前的事。现在的周文生已经不是你少东家。你来我也高兴,喝完这杯茶你就走吧!你看着我大,你应该知道我性格。”

“唉……”康伯叹息一声,拿起杯子,轻轻喝了一口。

周文生满意地点点头:“你身体还算硬朗,还不退休啊?该辞工好好享福去了。”

“周家对我有恩,现在还需要我,还是过两三年再说辞工的事吧!”

“还需要你?”周文生笑着摇头,把脚翘起二郎腿,无奈地说:“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是周武生把家产败光了?”

康伯把头低下:“我愧对东家,没能看住他留下来的产业,周家虽然还有些产业,可也是大不如前,东家生前就很看重少东家你。他临走还没咽气还交代我,以后要是周家要没了,就叫我来找你,说你一定会有办法的。”

“老头死了还不安生,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周文生头疼地抬了下眼镜。

“他还说了,要不是你走了,他也不用把家产交给二少,以后有什么问题都是你的错。”

周文生气笑了:“他还说了什么?”

“他,他还说,要是你不帮忙的话,就赖在你这里,你是要面子的体面人,断不可能为难我这个老仆。再不济就把拖家带口把一家子人一起送过来,死缠烂打,总归能成的。”康伯说到后面脸不红心不跳。

“他这一口气还他娘的真长啊!临死还这么多话!”周文生摊摊手:“我可以帮忙,但自此后,不要再来找我!我和你们再无瓜葛。”说着起身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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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回了房间,不久出来给了老人一封信,老人什么也没说,把茶喝了,鞠躬离开。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见过老人再来。我想,他的人生故事一定很有趣,他可能是富家少爷,和兄弟同时爱上了一个女人,兄弟使诡计赶走了他,他到处漂泊最后入了奇门。又或者是弟弟嫉妒他的能力,把他踢出家族自己继承家业……我想过不下七个故事,每当我用想出来的故事问他时,他就会敲敲我的脑壳,然后否认我想出来的故事。”程味平眼神迷离:“到后来,每天的练功和修炼天眼占据我的大部分闲暇时间。我很有天赋,悟性也不错,天眼更是早早就练到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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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师徒二人坐在桌前共进晚餐,周文生先吃完,便拿起报纸摊开阅读,上面大版面写着n市发生悍匪蒙面抢劫银行还杀人的事情。

程味平心神不宁:“师父……”

“怎么了?”

“那个,杀人犯的事。”程味平有些不敢看报纸上的字。

“什么?”

“今天我在街上遇到了那个杀人犯。”程味平用筷子戳碗里的饭:“他带着杀气。我用了天眼,看到他会做坏事,会杀人。”

“正常,你练到第二层已经可以零星预见未来。”周文生眼睛也不抬。

“我觉得,我可以在那个杀人犯犯案前阻止他,但是你跟我说过不能多管闲事,独善其身。果然他还是杀人了,而我什么也没有做。”程味平忽然问:“师父你以前说过我们的使命,那是什么?”

周文生闻言,放下报纸:“我们奇门修炼的天眼就能先一步预知,每逢有大灾难靠这个能力可以救苦救难。但是改变未来都是有代价的,世界发生的事一切都有因果,若是改变了果,内在发展规律也就是因就会失衡,无序的因会缠绕上我们,化为业火灼烧我们。”他说着将自己的衣服后背拉扯上来,露出脊背,上面是被火烧过的痕迹,皮肤凹凸不平,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还是能看到当初的凶险:“我们能预测未来,是因为我们死过一次,已经跳离这个世界,我们与世界错位,所以看得清楚。我背上的伤,这就是改变的代价。还有我师父就是预言到发大水让一个村子里的人提前离开,救了村子里的人,他却被大水淹死。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理由,干涉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独善其身的原因,我们不能阻止一切不幸的发生。”

“也就是说,如果我阻止了那个杀人犯,我自己也会死?”

“有这样的可能,不一定。也许你想要阻止他杀人,但是他本来杀的是一个人,在你的干涉下会杀更多。命运的事捉摸不透,没有规律可言。”

程味平低头不语。

“还有你记住,我们孤脉都是是斩过命的,乃是后天煞,本身我们的命就带煞气。和我们相近的人会被煞气缠身,越是亲近,收到的伤害越大。记住不能和人走太近,同学也好,不能做朋友!我们的命已经注定了一生孤独,你要学会而且是最重要的,就是和孤独为伴,这是属于我们的诅咒,也是活命的代价。”

“嗯,总之就是生人勿近,不能接近旁人。也不能对看到的未来做出什么,眼看手勿动。”程味平低落地喃喃道:“所以独善其身。”

周文生点点头,又摇摇头,撂下一句:“你以后会懂的,在你认为可以出手改变的最佳时机,有了为扭转结局心甘情愿压上性命的觉悟,那时,你就会明白!”说完背着手回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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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慢慢长大,懂得事情越多,心思就多了。不和人亲近,没什么大不了,至少我还有他。我会把所有事情对他说,和他八卦班里的同学,和他一起去玩。他总是对我提出的要求尽可能满足,除了修炼他会对我严格以外,什么他都能惯着我,真的对我很好,他不像个师父老师,也许他对我坏点就好了。”程味平翻过一页,上面很多都是去公园玩,游乐场玩和周文生一起的合照,里面的她慢慢长到和他差不多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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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生带程味平来到老邹甜品店,头一次来甜品店程味平只闻这股味道就甜得不行。周一程和老板老邹是老相识,两人熟络地打招呼,寒暄一番后周文生点了一碗红豆沙,问程味平,程味平忙不迭也点了一碗。

“师父,你常来这里吗?”

“年轻的时候常来。”

“对啊!这家伙年轻经常带姑娘来帮衬的,没想到这么久不见,带了个更年轻的。”老邹调笑起来:“没来过就真的好好尝尝我的红豆沙。”

程味平哦了一声,转头打量起这里周围的装饰。简简单单的座椅,毛笔手写的大价目牌贴在墙上,表明了各样甜品的价目清清楚楚,她指着价目牌发现什么新奇的事一样兴奋的说:“师父,上面的字好像你的笔迹啊!”

“那是我写的嘛!”周文生习惯地抬起二郎腿,看了一圈店铺:“这里还是没什么变化。”

“味平。”“嗯?”“最近,怎么样了?”“练到第三层。”

周文生把眼镜摘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轻轻擦拭:“不是问这些,在学校还好吧?”

程味平随口回答:“还行。”周文生笑道:“有人追你吗?应该挺多人追你的吧?”程味平模棱两可:“有几个吧!”周文生想起年轻的事,也来了兴致:“怎么追的?我们那会是写情书的,你们这代也应该变点了吧?”程味平偷偷看他脸上的表情:“有人给我过弹吉他。”周文生点头:“弹吉他啊,那弹得好吗?最重要是长得帅吗?”程味平摇头:“不好,不帅。”

周文生戴上眼镜,用手托起下巴:“我记着我上学那会,给人家姑娘写过情书,还跑到人家楼下吹过笛子。”程味平脑后的马尾晃啊晃:“笛子?后来呢?”“后来啊!我还没吹完,就有几个人路过给我投了几枚硬币,再后来我不在那姑娘楼下吹了。去了街口空地人多的地方吹,那里人给得多。”

“哈哈,你看看你。”程味平被逗笑了,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周文生也轻轻笑着,点好的红豆也上了。

老邹也搬了张凳子坐到他们一桌:“我还以为你死了,真的很久没见过你了。”

“死还没那么早,到时候会通知你的。”周文生也不避讳开起玩笑,吃下一口前面的红豆,点头赞扬:“还是那个味道。”

“嗯!好吃!”程味平尝了一口眼睛发亮,头一回尝到红豆沙,感叹于口感的多层次和恰到好处的甜味,她两三口就吃完了一碗,眼光光地看着周文生。

周文生无奈摇头:“你这丫头,甜品是要慢慢吃的,一下子吃完也不怕齁得慌。”老邹却自豪地道:“她就识货了,我再给你上一碗,等着!”说着就去准备了。

程味平眼睛转啊转,嘿嘿笑着问:“师父,你知道红豆代表什么么?”周文生托了一下眼镜:“读了两天书考起我来了?红豆又名相思子,性平,味苦,有小毒。有理气,通经的功效。这个红豆却不是……”

“不是,我是问它代表什么!有什么含义?”程味平自然不是想听到这样无聊的解释。

周文生恍然:“含义?有名是相思子,当然代表相思。自古就是相爱之人寄托相思的物品,最为出名的就有王维的《相思》和温庭筠的《新添声杨柳枝》,也是借红豆抒怀。你课文应该也学过了。”

程味平眼珠子转了两圈:“嗯!那……师父有没有相思的人?”

周文生将还剩下小半碗的红豆放下:“没有。”

“我不信,喜欢的人都没有?”程味平却不肯就此放过这个话题。

“哈哈,姑娘家总是喜欢想这些事,男女间的事,我已经看化了。你还年轻是有资格去想的,可是别忘了我们是注定打光棍的。”

“对了,那个,我想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看我们是因为孤星的命格才没办法和人好好相处的,那如果是两个同样命运的人能不能在一起?”

“不清楚,也没想过,这种命格万中无一,哪能凑在一起?不过大概率会相克,比谁命硬吧!”

“那我们两个怎么就不会受到……”

老邹这会上了红豆,热切地招呼:“来,这碗是低糖的,最合适姑娘家吃。”

程味平也不好再说下去,低头默默喝起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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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味平继续翻动相册,翻到她穿上高中制服了:“他教我的我学得很用心,学得太快,只不过几年就全记住了。到了高中,他已经没有什么新的可以教我的,直到毕业的晚上,我推掉了和同学一起去玩的邀请,想和他一起庆祝一番。”

高中毕业的夜晚,程味平尤为兴奋,周文生带她下饭馆吃了一顿大餐,回来后程味平叽叽喳喳说着让他假期要带自己去哪玩。

继而说到笛子,她说自己的笛子也练得差不多了,于是提出:“我好久没听过你吹笛子了。”

周文生说:“你不是学会了吗?想听就自己练着吹。”

“你吹得好听点。”程味平灵机一动。

“哪有,还是你吹得比较动听。”

“那,你要听听吗?”她笑了。

“好!晚点吧!我考究一下你的功夫练到什么程度了。”

周文生带程味平进了书房,书房没有开灯,皎洁的月光铺洒进来,将窗前的座位铺上一层白霜。周文生到那木椅上坐下,翘起二郎腿摊开手:“行一套拳。”

程味平听罢,抱拳行礼,摆出起手式,护掌于胸前,拉开小弓步,稍稍运气就呼呼舞动起双手。飘若流云,行如流水,速度不快挥拳起掌间却隐隐带着风声,若如无形中搅动风云,一股气旋生于她身体周遭,向四周如涟漪般扩散,把数米外书桌上的书翻得哗哗作响。

周文生点点头:“不错,行云流水,自保是没问题了。腿就不演练了,开天眼!”

程味平双手合十,闭目良久,缓缓睁开眼睛。原本黑色的瞳孔在黑暗中流光轮转,彷佛装进了世界星辰。她的呼吸有点急促,开天眼给她身体很大负担,过不得十数秒她就汗流浃背的闭上眼睛。再次睁眼,眼睛已经恢复如初,身体微微颤抖,有些脱力的征兆。

周文生抓着椅子的扶手,还是没有站起来,缓缓点头:“很好,很好,坐下休息一下。”

程味平走到一边的椅子坐下,慢慢缓和过来。

“你是奇才,悟性很好,短短几年不到就已经练到三层,我也是练了近二十年才够到三层,你比我强多了。唉!”周文生却没有为她感到高兴的样子,站起身,走到窗前。抬头望天空,繁星闪闪,半轮明月悬在夜空散发寒光,清晰得能看到月亮上的坑洼痕迹。

“师父,我刚刚看到你身上有一股黑煞,你怎么了?”程味平调息完毕凑过来问。

“没事,我们都有这样的黑气,是正常现象。对了,笛子!你不是要吹的吗?”周文生摇头转而说。

“嗯。”程味平将头发拢到一边。

“用我的吧!”周文生踱步到书桌前,拿起那精美古朴的曲笛,将它郑重其事放到程味平手心。程味平拿过笛子,眼睫毛扑闪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温和地笑着望自己。心不知怎么就乱跳了起来,脸红了大片,没有过多言语,她把笛子放到嘴边。想到这个笛子他时常吹奏,是贴身之物,冰冷的笛身触碰到嘴唇比火烧还烫,直烧进心扉。

“怎么了?开始吧?”周文生问。

程味平收敛心神,吹了两声不但气息不稳还都偏了调。

惹得周文生大笑起来:“不用再试了,你心思不在此,有什么么心事,不妨对我说。让我猜猜你是有心上人了不是?”

程味平被他一说,更是害羞不敢抬头,只背过身不让他看自己的糗态。

“你也到这般年纪,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师父我也年轻过。不过你一定要记住,你是煞星,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提醒你一次,越是喜欢相爱,越是伤得深。伤人还伤己,你要牢记。不过是哪家的男生进了我家味平的法眼?说来听听?是同学?”

周文生这样说,程味平更是羞得恨不得立马离开。他顿了一阵发现程味平没有说话:“姑娘家心事,我倒不好过问。刚刚考究你功夫,你都很不错,味平!转过来!”

程味平转过去,还不敢抬头,害怕脸上红晕会被发现。

“你出师了!”周文生拍拍她肩膀:“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谨记我教你的一切法门门诫,将孤脉传下去。我打算送你出国留学,开阔眼界。若你想留下来也未尝不可,可多读点书总是好的,看看要读那所大学吧!笛子我就赠与你留个纪念,有道是睹物思人,也算是提醒你不要忘记门诫。”他看着程味平低头不语,气氛有些沉安慰道:“如何?还挂念你那情郎?我没想要你一定要怎么做,一切都看你,若不想读我会留你一笔钱,不过我觉得你的能力应该也不需要,总之想到什么就去做吧!不要留有遗憾,人生真的很短。我们是孤独的,但是也是自由的,你要享受这份无可奈何的寂寥……”

“那你呢?我想留下来,留在,留在这里。”程味平打断了他的话,半边脸落在月光中,显得惨白。

“我?我也不清楚,我有件事要去做。”周文生叹息一声。

“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去做。”程味平提议道。

“这件事我要一个人去完成。”周文生脱下眼镜放在桌面:“天下无不散宴席,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你是要赶我走?”程味平面无血色,她有些无法接受这个消息。

“你已经长大了,走你自己的路吧!”周文生摇头习惯性背起双手,走出书房。

留下程味平紧紧攥紧手中曲笛,月光凄厉,投射到地上的影子也单薄得不像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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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他教的东西很用心,每次他的称赞就让我更加努力,现在想起来学那么快干嘛?”程味平鼻头发酸翻了几页,后面的照片就少了周文生,而照片里她的笑容也消失了,渐渐变成了冷漠平淡的模样:“我没有跟他提起喜欢人的事,他也没有再问过我喜欢的是谁,我们对这个问题绝口不提。毕业我还是选择了出国留学,像和他赌气一直没有回来。中途就回来了一次,回来参加他的葬礼,是十三师兄操办的,我走个过场就又走了继续读书。后来……”她忽然注意到怀里的周一程,正眯着眼睛打盹,小脑袋一磕一磕,似乎正在钓鱼。

“困了吧?让你听我说这些挺无聊的吧?”她擦拭眼角的泪光,温柔地抱着周一程轻拍他的背部,将他放到床上并拉上了被子:“睡吧!做个好梦。”

周一程砸吧砸吧嘴,终于睡沉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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