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就在那里,而进城的路却弯弯曲曲,这是一条称为途的乡间小路。在当时经过基建狂魔嬴政赢大爷的疯狂基建,在大秦的时候,道路交通十分的发达,除了一桥飞架南北之外,基本是天堑变通途。
路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称为道的路,路面很宽,可以并行三架马车,中间一条为驰道,当然了,中间的驰道主要是赢纨绔用来飙车的,后来,赢大纨绔交通肇事被吊销驾照后,中间的驰道就安静了下来;路:可以行使两架马车的道路,即所谓的官道,而途,就是只能行使一架马车的路,主要是乡间的小道。
刘剧父子在决定进城之后,就顺着这条称为途的路,向湖县方向走去。
虽然离县城不算远但也不算近,路上除了刘剧爷三,根本没有行人,哪个正经人家没事老进城,进城干嘛。而不正经的人,要么缺胳膊少腿在炕上哼哼,要么,还没长大,还没有不正经的本钱。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
老虎没打到,打到小松鼠。
松鼠有几只?让我数一数。
数来又数去,一二三四五。
五四三二一,一二三四五。
刘畅很兴奋,木底板的草鞋有节奏地‘啪啪啪啪’拍打地面,每拍打一下,脚下就扬起一股尘土。路边的柳树依然枝繁叶茂,如长发一般垂落着。
刘畅用路边的柳条枝编了两个圆圆的头箍,自己戴一个,给哥哥戴一个,也给父亲带一个,既有情趣也遮阴凉,一只手挥舞着还带着绿叶的柳枝,另一只手牵着哥哥,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唱着。
哥哥在弟弟的感染下,心情也好很多,时不时跟着和几句“欸!大老虎,打老虎。”
刘剧跟在后面,背着双手,笑眯眯看着俩儿子,慢慢的走。道路两边是农田,光秃秃的,麦子都收割入库了,只剩下一大片一大片参差不齐的麦茬子,在述说着农夫无奈---大部分人也是和大力一样,用手薅的。
抬头看看天,太阳已经偏西了,看来,今天进城是不可能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必须找个地方过夜。露宿,已经习惯了,在黑暗的森林中都露宿过,在大道边野营,更不在话下,在麦田的两头,偶尔有一些或用树枝、或用茅草搭建的矮棚,那是在农忙时农夫搭建的简易窝棚,用来休息的,因为刚收割完不久,那些窝棚还保存的不错,遮风挡雨是绝对没问题的。
就是吃的的就比较麻烦了,从林子里带出的那点肉食,出来的时候就吃完了。那俩半仙的随从临走的时候,也没给自己留下了一些银钱。
钱,是自从见到大力后才第一次见过,以前只听过没见过,听说钱很重要,可以用来买东西。可太子爷从来也没买过东西呀,东西是要买的?夫子没教过!
到现在,太子爷真有点后悔了,不是后悔造老爹的反,而是后悔当时当时离家出走,干嘛没带钱,带方孔的五铢钱他没见过,金的、银的,太子宫不缺呀,自己的虎子(夜壶)好像就是金的,而且是人手一个。
“唉”想到了钱大爷,刘剧叹了一声,当初只想着跑路,怎么就没想到钱呢?把虎子带上也好啊,五六个呢。自己专用的那个可是有好几斤重,自己起夜的时候,可是要俩太监抬着。如果有三把夜壶在,自己也不必冒险让內侍进城告贷。
可现在,你就算有钱有什么用,这里是乡道,不是官道,没驿站,也没大车店,没处买呀。
“父亲,怎么了?”听到父亲的叹气,刘畅转过头,看着刘剧,问道。
“我在想到哪弄些吃食,天快黑了,你们都饿了吧?”刘剧没好意思跟儿子说,自己正想念夜壶呢,不过,这也是实话,能不饿么,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一口呢。
“好像不太饿”刘畅迟疑一下,说道。
刘剧苦笑一下,知道这是小三在安慰自己,可除了苦笑,他也没其他什么办法,道路两边连一个农舍都看不见,地里也光秃秃的,所有的粮食都收割一空:“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挨饿了。”
“我们可以学伍尚呀。”伍子胥沿街乞讨,终成大业可是家喻户晓,很励志,基本都成为贵族子弟的必学教科书。
“你说什么?!你要学伍子胥?你知道伍子胥是谁吗?”刘剧看着儿子的背影,嘴角露出微笑,用调侃的口气问道。
“那咋不知道。”刘畅来到父亲的身边,跟父亲并排走:“就是那个一夜白头的钦犯,跟我们现在有点像。”
“嗯~~确实有些相似”刘剧想了一下,点点头“那你怎么学他啊?也一夜白头?”
“我可不想弄一脑袋的白毛。嗯~~我要学他”说道这里,刘畅有意顿了一下,抬头看了看父亲的脸色,然后一边跳开,才把最后两个字吐了出来“要饭!”
“什么什么?”刘剧的大脑突然嗡的一声,脚步个趔趄,差点摔了一跤:“你你你堂堂一个皇子,你居然想到乞讨?想当乞丐?”
“要饭有什么不好,有朝一日,我就坐在皇宫门口要饭!”
“在皇宫门口要饭么”刘剧略有所思,沉吟了片刻,然后说:“这个可以有,到时候我们父子一起去。哈哈哈”
刘剧哈哈大笑了几声,笑着笑着,慢慢声音变成了哽咽:“皇宫,皇宫,这一辈子怕是回不去了。”
“父亲不必难过,既然我们想回去,我们就一定能回去,就让我们先从乞丐做起,伍尚能做到,我们也一定能做到。”
“好,就听你的,我们一起做乞丐,专门在皇宫门口要饭!”刘剧随口应和一句,只当父子逗趣,可当他一侧头看见刘畅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还是愣了一下:“你,不会真想做乞丐吧?”
“男子汉大丈夫,当然一言九鼎,我要做天下最大的乞丐!乞丐王!”
“儿啊,乞丐王,也是乞丐啊”刘剧还是决定先给儿子泼点凉水:“你看,伍子胥最后也没当乞丐,而是当了宰相。”
“伍尚算什么!当宰相最后还不是被弄死了。我命由我不由天!”
“好个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儿果然豪气干云。”刘剧被这句话感染,不由伸出两手啪啪鼓掌:“只是,君子。。。。。。”
“君子渴死不饮盗泉水,饿死不食嗟来食”刘畅没等父亲说完,马上接着说。
“你知道就好,好儿子,我们不当乞丐,等我们遇到人家,就用这个换些吃食。”刘剧指了下背在背上的一把刀和一张弓,这是张道达送给他们的。
“是,父亲教训的是”说了半天,父亲心里还是拐不过来那道弯,刘畅知道自己白说了,赶紧认错。
“还有”看见儿子乖乖认错,刘剧决定打铁趁热,纠正儿子的一些错误观点:“以后,别再伍尚伍尚的叫,不能直呼其名,这很不礼貌,别人会说你没家教。”
“可这个伍—子---胥,真的并不值得尊敬。”
“为什么?你刚才不是还信誓旦旦的要向他学习吗?记住,就是仇人,也不能直呼其名,这是教养!”
“父亲教训的是,孩儿记住了。我只是想学他的生存手段,绝不会像他一样不要脸。”
“伍子胥不要脸?你听谁说的?”
刘剧有些吃惊了,这回吃惊的不是刘畅要学伍子胥沿街乞讨要饭,而是吃惊刘畅居然了解这个历史名臣。当然了,这些东西,每位夫子教授的时候,都会提到,小儿子虽然天资聪明,经常跟两位哥哥一起,听夫子授课,自己也觉得不过是小孩子跟着玩罢了,但毕竟不足五岁,没到蒙学的年纪,还没有自己的启蒙老师,就是有,能认识几个字就不得了了。
“你知道伍子胥的典故?”刘剧有些不相信,典故这东西和聪明没关系,它需要的是积累,生活的积累,知识的积累,你一个小屁孩就这么有积累了,作为老子的老子还活不活了。
“太师说的.”
“太师教授的你都记得?”刘剧本人都不敢说,老师教导的都记得。尤其是太师,满嘴的“苟窦大开”,不止儿子搞不懂,自己也搞不懂。
“好像都记得”
“我咋不知道?那你以前咋不说?”
“说什么?”
“说太师教导的你都记得了”
“你也没问过呀,我还记得,伍尚要饭还出过人命吗?”
“我咋不知道?是太保说的吧?”东宫有三师三少,本为教导和照管太子的官、即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师教文、傅教武,而保就是纯粹的贴身保镖了。刘剧严重怀疑是那个胳膊比脑袋粗的保镖说的。
“当然不是了,是太师说的:‘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你不是说,你最讨厌这些文绉绉的话吗?那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我是佩服伍尚的心狠和不要脸才记得的。”
“你从哪知道的伍子胥的心狠、不要脸的?太师跟你说过伍子胥鞭尸的事?”这是个忌讳,有违人臣之道,没有哪位夫子会讲这些,刘剧知道,太子太师和太子太傅都不会讲,尤其是当着孩子的面讲。
“鞭尸?鞭什么尸?”不是刘畅装糊涂,他真不知道。
“别管鞭什么尸,你不知道?”刘剧追问。
“不知道”刘畅肯定的回答。
“那你怎么知道他心狠、不要脸?”
“就从他写的这几个字呀?”
“这几个字?这几个字不正说明伍子胥知恩图报,大仁大义吗?你咋怎么看出他心狠、不要脸的。”
“你说,那个女子为什么投河自尽?”
“当然是吴国的风俗,未婚女子与陌生男子说话,是奇耻,她自觉没脸见人,才投河的。”
“那,她为什么还要跟伍子胥说话。再说了,浣纱还要带午饭,她要浣多少纱啊?就算给皇宫浣纱,也不用带午饭啊!”
“你、你看出这么多?”
“还有,伍尚为什么眼睁睁的看着她投河,而不搭救?”
“你说为什么?”刘剧一下子来了兴趣,忘了金夜壶的事,这些事以前还真没想过。想想也是,那个女子最少也是他的救命恩人,看着自己的恩人在水中挣扎,还能做到无动于衷,心静如水,的确是心狠。
“伍尚抢了她的饭食,又怕那个女子暴露自己的行踪。”刘畅给出自己的判断。
“那他干嘛要留下字迹?这岂不更容易暴露?”
“留没留字,都是他自己说的,谁见过?再说,他写给谁看?乡下有几个认识字的?如果他真想报恩,为什么要写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报恩似的,这是报恩吗?我看倒有些要来报仇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伍尚杀了她,然后把她丢进河里的?”
“事情肯定是这样的,不然,谁会为一个陌生的乞丐把命丢了。不能跟陌生男子说话,她大不了一走了之。哼!我想,他写字的血都不是他自己的。”
自从遇到半仙后,刘剧越来越喜欢和这个儿子说话了。反正也没事,说说话,总比闷头走路强些,还顶饿,最少,现在好像忘了肚皮了。
“我饿。”就在刘剧正努力想忘记肚皮的时候,宝儿开口说话了。
“宝儿啊,你饿,为父也饿啊。”刘剧无奈地看着这个傻儿子。
“嘿嘿,啥子问题,匈奴问题。”傻宝傻乎乎的笑了两声,好像也忘了肚皮的问题,去考虑国家大事了。
夜幕降临了。
在一间草房里,具体来说应该是一间柴房,里面堆满了码放整齐的劈好的干柴和一捆捆干草。在一块不大的空地,铺满茅草。
三个人整齐的和衣而卧,没错,这三人正是太子父子三人。
俩孩子因为一天的疲累和紧张,现在终于松弛下来,都已经安稳的进入梦乡。
太子本人,两手枕在头下,两眼直直地望着黑暗中的屋顶,似乎并没有睡意。
这已经是第二天的夜晚了,昨天,他们爷仨实在是找不到什么食物了,加之实在是走不动了,便找了一个窝棚睡了一晚。也许是饿过劲儿了,倒也睡了一宿好觉,倒也没觉得饿。可今天一早,情况就不同了,尤其是饥饿感尤为明显,傻宝甚至开始啃树皮了。
好在涧水离路边不远,爷仨连滚带爬的来到涧水边,本想能弄点小鱼、小虾之类的充饥。到了水边,就都傻眼:别说涧水里有没有小鱼小虾,就是有,也没有打捞工具,没办法弄上来呀。
三人可以说两天没有进食,都饿得有点头昏眼花了。涧水虽然免费,喝了一肚子水,连走路都能感觉到水在肚子里咣当,水可以涨肚子,可还是饿呀。
爷三人漫无目的的顺着河边向下游走,希望能发现什么奇迹或遇到撞死的兔子。
走着走着,河面逐渐开阔,离河岸不远处有农田出现。就在三人对兔子绝望的时候,一家农舍出现了,
还有袅袅的炊烟。
刘据和小三儿对看一眼,眼中都充满喜悦,当然了,宝儿还是那个宝儿,不悲不喜,目光呆滞。
“还是我去吧”刘畅看着一脸挣扎表情的父亲,知道乞讨这个活,父亲虽然最后在面临死亡和生存的选择下,妥协不在抗拒了,可让父亲亲自去开口乞食,他还是做不来。从出生开始,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当然,自己也是这样,让他一下子放下所有的尊严去开口要饭,确实是勉为其难了。但自己现在毕竟是个孩子,没那么多的脸皮要维持,相反,他到认为很好玩,比和太监、侍卫躲猫猫有趣多了,于是便自告奋勇。
当然,刀和弓箭被刘畅说服了,没带在身上,而是找个地方藏了起来,刘畅的理由也很充分,农家要这两样东西真的没什么用,如果是猎户人家,还差不多,也许进城还能卖个更好的价钱。
刘据看看近在眼前的农家院门,又看看在旁边跃跃欲试的刘畅,最后还是尊严战胜了理智,他实在是开不了口,卑躬屈膝他真的做不到。
把刘畅拉到一边,给他整理了一下衣冠,还好,虽然衣服已经破烂不堪,也有污秽,穿戴还是很整齐的,头发整齐,脸虽然这些日子里晒得有些黑,却也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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