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想去远方,作个无所牵挂的旅人。但有些事、有些字汇被生命浸透,便会在你心中生根,一经文字或音节的召唤,一张有音响有气味的照片就悄然跃现,走得再远,也丢不开这些无形却累赘的行李。例如一提起“夏日”这个词,你便悠悠回到南绿岛的蝉燥阳喧中,窗外芒果树的密叶挹来黏稠的甜风,瞌睡到你得时时用脚踢醒的怠工老电扇,碗身汗珠直沁的冰爱玉,唯一清爽的天堂,是随身听里反覆回旋的那句英文歌:There’s a summer Place……
那是一卷不知来自何方,之后也不知去向何处的旧卡带,没有彩印封面和透明塑胶盒,也无从找到字体涣糊的歌词页。刚刚学了几课还不知能和谁沟通的英文,于是你被牧放到一片由幻想孳生的无涯草原上,绿的草,帆白的云,用的还是你本能的舌齿和肠胃去咀嚼吞咽。那浑厚的男声是迷蒙温柔的谷风,送着云,抚着草,竖起你颈背上最微细的寒毛,远方天堂的芳香莹绕,引领你梦见他处宁谧美好的夏日,也许是阿尔卑斯山雪残的野花麓,也许是澄蓝衬底的田纳西玉米园。你听不见外头广播车串街放送的孝女恸号,闻不见臀下床单被雨迹汗水凝黏的腥腐,也不看见窗栏上疯长的绿苔和酢草。直到一对凶恶的眼睛逼近面前,你这才急忙摘掉阻绝你和现实的耳塞,惶然辩解你刚做完多少功课才休息。最终还是得驯顺地下楼,用你习惯的齿舌嚼咽令人失味觉的晚餐,盛夏的夜风如炽铁,烫得墙上字轴时时惊跳起来。可能有台风要来了,你听说,心里愁的不是该去找铁钉木板防雨灌屋,却打算守到电台里的停课通知才能安睡。
一个夏日的所在。总有一天,我会去的。
于是发愿要把英文念好。西边一颗明星还没从阑蓝的舞台退场,就被空中英语教室的课钟催醒,收音机里的美国老师用露珠般的声音,亲切地招呼、赞美、争辩、说理,彷彿活在一个理性得无菌而且天天星期六、一个玻璃录音间里的世界。美军电台播音员淘气地延展他们的腔调和唇皮,成天在最热门的排行榜音乐里矫健地冲浪,你闻见了加州的海水味,甜的,如香橙,和旗津小琉球混着鱼腥垃圾和烤鱿鱼的苦咸隔着太平洋。英语的空气永远明亮无尘,带几分无意识的优越,电台里的美人其实并不真对你说话,他们站在你仰得脖子酸的井台上,心慈地布施他们的语言,一如观音浇甘露,谁碰巧聆见福音,谁就是这蛙群中的幸运儿。总有一天要去看看的,你说,但在这之前,得先考上大学。
与此同时,不再半吊子的英文也听明白了歌词的最终:最好的夏日所在,就是两个人能分享一切的梦想、愿望与爱的任何地方。
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美。
那时我们沈迷的漫画爱情,是像尼罗河女儿或千面女郎一样,软弱地坠落在俊美死敌由粗暴骤转为柔情的怀抱中,没有悸动的情热,算不得爱。
喧闹的高一教室是个马戏团,日日有精采的秀码和代替掌声的笑。稳重而不曾青春的老班长颦起黛玉眉,望着前排嘻闹谈前晚约会的鸟群,用母亲的叹息:真怕她们哪天怀孕了。她用不着操心,大学时代某个春天午后,我瞧见她搂着一个娇小女孩沿花径走来时,我终于想,她倒用不着担心搞大了这只燕子的纤腰;再之后多年,听说老班长当了医生夫人,正在努力做人,幸好还不必去求教当年那些搧翅引偶的鸟儿。小默是只天堂鸟,为了练声乐,认识个擅拉提琴的男校同学,参加寒假自强活动,又认识北部的蓝骑士,还有个青梅竹马的黄皮肤美国人,光听这个他那个他的,就教我希罕,和男生牵手对我而言就像走在生苔的独木桥上令人脚底发麻,她竟能轻松地向大伙儿重播两舌相濡的慢速特写情节。
她们说我是白雏菊,纯洁得近乎蠢。我没否认,即使是最蠢的也还不孤单,我仍有这班成天令我发笑的马戏团,犯不着为了这一刺激,草率地把处女唇交给不刷牙又扎人的蚕豆嘴。爱情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性是还不见踪影的未来,那时,诗句音符和图画,是我在小小花圃里一心浇护的可喜嫩芽。
被老师点名去参加校内的作文比赛,她没想到我气血极虚的文质,如同好看的鸽子蛋,碰到“论时代青年如何爱乡与爱国”这样比大理石还硬的题目,就只能碎地散黄。周会时,声调清越的司仪同学在台上向全校朗诵第一名的作文,只听她先是低吟着家乡如何的纯朴可爱,我们的国家又是如何不畏艰难地在苦难中成长,再切齿地痛骂列强的负义和既得利益者的毒辣,最后凄厉地向我们呼喊:
“时代青年们!站起来!共同用我们的力量去捍卫家园,让我们的土地永远绽放着最自由灿烂的花朵与笑容!”
短袖外的裸臂上,蓦然一片豆悚,我和小默互望一眼,忍不住吃吃笑出声来,却迎见教官那双发红恫吓的鹰眼。怎么?连发笑的自由也没有了?拥坐在第一名身边的几个人,向我们发出嘘声和白眼,还抛来一句:
“输不起就见不得人家好!”
小默蔑笑:“都是狗屁!”
那几张脸一变,差点引来一场混战。那时以为小默出于友谊的声援,后来才明白那是她心上迎风初展、日后将茁壮得挤开圈缚它周边界石的一根树苗,而我,有一天也会成为被她紧绷的根枝弹出老远的一块旧砖。
一块旧砖,嗯,的确,我在那群伶俐的伙伴中,是最迟缓又沉闷的一个,跑百米从来破不了二十秒,出鬼主意讲荤笑话也非我的专长。我在这世上究竟占着怎么样的位置,能被冠以什么形容词呢?
昨天我在一所小学作完采访,迷了路,苹绿走道回复如蚁宫,转来绕去,脚下奔着囫囵相若的小脸,每隔两长排玻璃窗,就有一面喜闹的彩绘墙壁,却怎么也找不到先前从地下停车场登上的那道楼梯。我仍然力持镇定,翘首快步,无视于那些探照的晶亮眼光,神色严肃,表示我确然知道自己的方向和任务。孩子率直的嘲弄往往足以在片刻毁掉我们半生攒累的尊严。轰然一阵弦管齐鸣,引得我加快脚步走去:我记得刚来时经过一个音乐排练室。
一个秃矮子正在指挥学生们合奏,我驻足听了半晌,才从嘈闹的乐声听出一只提琴低吟出“快乐地向前走”的旋律。然而随着越加狂热的魔棒,队伍走得更快,喘息着,就在快乐得几乎爆炸时,乐声嘎然止住,只有一只脱队的提琴,还在悠悠唱着中段的副歌。
“又是你!”几十对从酣畅中茫然醒转的眼睛指向那只提琴的主人,矮秃子尖拔的嗓门揪出那满头大汗的小不点:“怎么老跟不上?知不知道什么是团队精神,嘎?看我的棒子,跟上拍子!再来!”
我转身疾走,是怕在那孩子身上看到自己吗?得快点回去写稿,这次再误了期,老编的粉脸恐怕要变绿脸了。在匆促下楼的鞋跟声中,大合奏重新开始,音符们逃难似的往前赶,踩住了别人的脚,又被人当头滚压过去,只有那清亮的提琴远远落后着,不能决定要不要加快步伐,还在思索着终点的方位。踏进阴凉幽深的停车场,荒寂吸没了杂音,却还有只手在我心上,空空有节,拨动一根无色的琴弦。
这空空的琴弦成了我在电话座上敲打的节奏,你慢慢辨认出那湮远的曲调,也顺带出一片雾中场景…不,是干冰,那年头流行在舞台上施放迷离的干冰,打上令人头晕的五彩光圈,好掩饰木造小舞台的简陋与寒伧。一伙人兴冲冲组团去参加民歌屋的歌唱比赛,一把吉他五个人唱,光为了选歌就意见分歧:齐豫的“橄榄树”?不成,唱英文歌才够劲。我试探说,唱“There’s a Summer Place”?立即引来一片讨伐和讪笑:拜托!这歌太老土了!节奏得轻快点的。当红的George Boy和Wham用的都是电子合成乐,我们搞不来,最后做成决议,唱“Stand by Me”,我没敢提出异议说这也是古董,唯恐失掉凑热闹的机会。
母亲说这音乐叫天鹅湖,她年轻的时候学过舞,在学校公演时穿着白纱蓬裙跳过小天鹅。你大笑,想象肥胖的母亲如汽油桶在舞台上滚动的模样,她恼了,又找不到淹失的照片来证明她当年的苗条,就苛扣了你一天的五元零花。
后来你长了见识,听过更多的柴可夫斯基,却从没像这曲子那样铭刻在你心底。哗吵的记忆随着闹钟的退休沉默,却在这纸粗糙的节目单上复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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