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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与行为批判:从法哲学与新自由主义角度谈论Lex事件

言论自由与行为批判:从法哲学与新自由主义角度谈论Lex事件

事实上,我本来很犹豫要不要对此事做出一个评论,因为我担心被人指责属于蹭热度的行为。但是我本人确实是不在乎到底我个人被指责与否,我担心的是,是否会因为这一指责,导致我想传播的思想最终被遗弃在垃圾堆里。

诚然,我本人是新自由主义者,典型的右翼代表。就这次的Lex事件来说,我不太想就Lex的评论内容以及过往的视频内容做什么评价,因为这有悖于我的个人信仰,我只想从新自由主义和西方法理学视角来谈谈,我怎么看待Lex事件中双方的行为以及人对于行为学的判断。

首先,我还是想概述一下至少来说,我了解到的Lex事件的始末,因为我的论述也是基于这一认知之上的,请各位分析的时候也请从我这的认知出发点出发,若有任何事实上的错误,也请各位谅解。

Les事件

在2月1日,Lex在直播(至于是什么直播我并不清楚)中,对于近期大火的《无职转生》进行了评论(姑且让我这么说)。然后由于评论存在“一定的不当言论”。用一些人的话来说,他在批判的是看这部作品的观众而非受众。

用一部分反Lex人士的话来说就是:“让大多数观众让其解读为看无职的人都是底层,只有底层才会对作品用共鸣,而成功人士是不会共鸣的,并自诩成功人士。”

随后在2.2日的直播中,Lex针对番剧长评区的高分评论进行了评论。最为尖锐的评论是所谓的:“你也被卡车撞死过?”

这一系列行为最终在一次直播辩护中达到了高潮。

还是用一下反Lex人士的观点:“Lex又在直播里面进行辩解,指责网民断章取义,在情急时发表了另一番言论,彻底引爆了舆论。为了反驳那些“资深动画迷”,他反指责是这些人让动画区半死不活,他发表了如下言论:‘我给了其他up6年的时间!我14年就出道了,六年的时间,他们有没有一个超过我的?

你要是觉得泛式和瓶子他们做的比我好,可以带给你精神上的享受,可以,你赶紧取关我去关注他们!

我这是给他们引流,本来还是要收钱的!’”

以这场直播作为导火索,而彻底引爆了整个ACGN界的舆论。

解析导读

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我再进一步从新自由主义和西方法理学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我此前也写过《浅谈新自由主义:从举报中国动漫染发事件》这样的一个小议,但当初只是稍微聊了聊我作为新自由主义者如何看待所谓的家长举报的行为,并谈论所谓举报的自由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一Les事件,我的看法也是类似的,从LesUP主的行为出发,谈LesUP主的行为是否能够用新自由主义下的自由来为其辩解。

当然,也有人说Les番剧评价的风格就是如此!有人拿瓶子君的作品风格做类比。说句题外话,虽说我个人完全不认同以所谓的“毒舌”的恶评来评价番剧的视频风格,但出于我个人信仰的问题,我也不会这两位UP主说三道四;至少我不会在他们的视频底下进行说三道四的评论。

自然的,瓶子也因为他的这样的视频风格受到过不少的非议,比如“阴阳瓶”这类的绰号我也是有所耳闻,至于这类风格会遭受非议是很自然的,因为对于一部你喜欢作品,有人公开对其发起了恶评,从心理学分析来说就是,这个人否决了你的价值观,这自然会引起你的强烈反感。

Les的论点解析

如果,先不谈Les评论的内容,光是谈他的行为就已经很容易造成这样一种大多数粉丝的反感。那么,一个人的视频风格是一个UP主的自由吗?答案是肯定的。就自由主义原则来说,一个人的自由权至高无上,属于天赋人权的一种权力。

就新自由主义来说,把人当作人来尊重,人的个体的看法偏好和趣味都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你喜欢或厌恶一个番剧作品也是你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因此,从这一点上,仅仅是直播中diss某一个作品确实不能指责他什么!

当然,但另一方面,如果要谈及Les的言论内容,那就不是这样了!虽然我们可以看出Les的言论主要是在说他认为的,这部番剧的观众属于某一个阶级,以及他对于这部番剧的态度:“纯粹就是看着好玩。”以及所谓的人生信条:“厉害的人到哪里都厉害,垃圾的人到哪里都垃圾。”

结合他的整个言论,我们来进行分析。

首先,他说:“我想让大家看一看,我们二次元的战士们都喜欢看什么样的动画片。”以及“我们喜欢看无职转生”“特别喜欢看男主角做一个家里蹲穷**丝”。。。。。。等等言论,然后结合后面“我反正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其实就从语法上就已经构成了一个结论:Les说他不是所谓的二次元的战士。

除此之外的:“二次元不就是这样的,对不对。”和此前的言论呼应一下,得出的第二个结论。Les的二次元观:“就是喜欢看男主角从一个家里蹲穷**丝,一步一步逆袭的感觉。”大意上似乎可以和大量的所谓爽文改编番剧结合在一起。姑且不谈论无职转生到底是不是这样题材的作品。但是这一点和后文的人生赢家论点联系在一些能够能更好的说明Les的世界观。

“你们社交很丰富的,你们那个感情生活也很丰富。”

“你们是人生赢家,那你干吗要看这种动画片呢?对不对。他这种动画片就不是写给你看的!”

“我只能说如果你是那种人生赢家,你根本就没有必要去体会一个,比你阶层远低于的,然后你比你的品行和意志力都远差的一个主角啊来寻求什么代入感,或者说理解他体会你不需要的那种。”

这些则是他的第二个论点:如果你是所谓的现实生活比较丰富的人,是没有必要看《无职转生》这样的番剧,然后他的原因是“根本没必要。”

“你要是成功人士的话,你看这种动画片的心情,你应该是抱着怎么说呢,体恤底层人民的那种感觉你知道吧!你看这个动画片不是为了什么啊,怎么怎么的。”

“就是为了体恤民情或者说麻痹的哪些角色到底是以怎样的状态来给自己的无力!”

这其实是上面第二个论点的结论:成功人士看《无职转生》这种动画片的唯一目的(注意“就是为了”一次)是体恤民情。

“这世界上还有看这种玩意也能共情的人吗?天哪啊!”“我反正是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存粹是为了好玩。”

这个与其说是论点,不如说了为了说明一点:自己看《无职》不会引起共鸣。但是单独说这点还不够,因为还有后面的信条:“厉害的人到哪里都厉害,垃圾的人到哪里都垃圾。”

结合他此前的论点,我们能够得出,Les认为能和《无职》的男主引起共鸣的人是个家里蹲臭**丝还是个垃圾没有问题吧!

那么我来总结一下整个这段言论的逻辑。

首先,Les认为二次元就是“一个臭**丝逆袭的故事。”然后Les本人不是二次元战士。

其次,成功人士没有必要看《无职》这种动画片,除非是为了体恤底层人民。

最后是一个总结:能和《无职》男主引起共鸣的人是垃圾。

Les还有一个隐藏论点:《无职》属于二次元。

批判

Les的论点解析出来的意思,我想不言而喻了!甚至他的论点都是存在巨大的漏洞的。最明显的就是第二个论点:因为没有必要,所以成功人士不会看二次元(建立在1、2、4三个逻辑之上)。

同时,Les自称不是二次元战士,同时认为二次元战士喜欢看《无职》这类**丝逆袭的动画。这个论点存在的问题是,他所定义的二次元战士和他的二次元概念:**丝逆袭的故事,构成了一个相同的集合。即二次元战士是喜欢看二次元的人,特指:**丝逆袭的故事。

好了,直接火影、海贼直接被开除二次元籍了!

结合来说,乍看之下,或许是能解释Les说的为什么成功人士不会看二次元的结论。但是,这只是他的结论的闭环,而缺乏外部的证明,等于理论的不成立或者自嗨,直接点我只需要一个反例就能证明一个理论的错误,我们站长陈睿订阅了该番剧。。。。。。

所以,他的理论直接瓦解了。

我也希望,反Les方能通过这样的学术辩论和解析的方式来反对Les而不是采用极端的人肉或者谩骂的方式,当然,这也与我的个人信仰有关,我坚持法治,而法治的核心就是程序正义。

好,说会其言论行为问题,实际上,新自由主义也强调了一点:自由的代价!没有哪一种自由是没有代价的,包括了言论自由!你当然可以随意说你想说的,但是请你承担你说的话的代价!也就是说,你可以diss某一部番剧,但是之后带来的一切后果,你自己负责。

最大的问题在于后面的引爆部分。

“我给了其他up6年的时间!我14年就出道了,六年的时间,他们有没有一个超过我的?

你要是觉得泛式和瓶子他们做的比我好,可以带给你精神上的享受,可以,你赶紧取关我去关注他们!

我这是给他们引流,本来还是要收钱的!”

我们都说他这言论非常自大。第两句或许没什么问题,重点在于最后一句:我这是给他们引流!本来这还是要收钱的!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逻辑!请Les粉或者他本人举证,为什么你能给别人UP主引流,否则这就是故意挑起事端,严重点说这就是造谣,这里我就要感谢中国法律的一个不完善的条款:寻衅滋事。

而且,如果他没法证明这一点,那么我也可以进一步认为,在所有的UP主的人格平等的这么一个前提上!Les的这个言论已经违背了“尊重人格”的要求前提。因此,这一句话在不能证明的情况下,从新自由主义角度来说不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第一句同理。在第三方的角度来看,这都属于对其他UP主人格的不尊重,尽管相对轻一些。

从新自由主义角度来分析

如同我之前说的那样!新自由主义强调一种秩序!而这种秩序属于自然法的内容,即社会发展至今形成的一种不言而喻的最低限度的共识,或者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一种“道”。社会道德。

一切自由建立在不违反秩序的前提下。秩序之下的自由。

这一秩序之中,对于分析这一事件,我只需要提及人的自由权至高无上以及尊重一个人的人格这两个基础的秩序概念就够了!当然自由至高无上是有代价的。

他的第一个言论论证已经被证伪,当然,他要是想坚持那么说也毫无问题!这是他的自由,但是你要那么坚持也请自行承担你的自由的代价,而不是让别人承担。

第二个言论我方才也提到了,直接违背了秩序原则,因此我不认为能够用言论自由来保护他的言行。

从法理学角度来分析

法理学,也叫做法哲学!法哲学是法的基本理论的一门学科,最经常谈论的问题是伦理和哲学的选择性的问题。当然,我并不打算花太多时间来讲法哲学的概念。

一般来说,如何思考某一种社会、伦理和哲学问题。我们通常存在“功利最大化原则”、“社群主义原则”和“自由至上原则”三种思路,作为新自由主义派的我,我主要想谈如何从“自由至上原则”来思考批判Les事件中Les的行为。

当然,我们必须有一种就事论事的法学思维来思考这一问题,“自由至上原则”属于极端自由主义的一个脉络分支,当然,自由主义并没有完全被新自由主义继承,而且新自由主义派也是反对极端自由主义的。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诺奇克著)就是其典型代表著作。

“自由至上原则”出自于康德的理念,该原则捍卫个人自主性,强调了人的自由权至高无上,反对社会再分配和政府干预,以及反对道德立法,我的身体我做主,只要我行使权力的时候不伤害别人就行!当然,这一伤害的理念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从这一角度出发,Les对于《无职》的评论行为自然符合自由原则,只不过其造成的后果比如网友的攻击,也符合网友的自由至上原则。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伤害了他人就见仁见智了,我不做评价,如果要就事论事来谈,网友的攻击行为无疑对Les的身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然,反过来Les的言论针对的对象,我个人来看尚且属于他的个人理论而非刻意针对看《无职》的一切观众,而仅仅是引起共鸣的“二次元战士”的他的定义概念。这个就见仁见智了。

不过也正如我反复强调的!自由至上原则要求我的行为我负责,我应该承担我做出的选择的伦理的后果。

因此来说,这也是为什么我强调秩序之下的自由和程序正义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因为这些网友的行为自然是存在‘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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