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伯伯去世后,可枫的二叔安排他在伦敦的一所私立高中复读了一年。
按照他的话来讲,这学校就像是精心为他这种聪明绝顶但想要打发时间的人设计的。不用按时按点去上课,只需要参加考试就可以有成绩。他生活得很好,考试考的都是在中国学过的内容,他可以有大把的时间度假。
我知道他过得很开心,因为他再也不用过逃难一样的生活了。
而他走后的一年里我过的很不好。
我开始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每天晚上都在寂静无声的凌晨睁着眼,看着乌漆麻黑的天花板构思小说,可想到的全是些阴暗的文字。整整一年,我除了上课就是窝在家写小说。我已经很少感受到人的灵魂了,仿佛只有存活在我的小说里的人物才是鲜活的。
我的头顶开始严重脱发,月经也停了;我开始了毫无意识的暴饮暴食:有时连续一周吃的和小鸟一样多,有时却能一口气塞下满满一扎甜甜圈。
这样的生活整整持续了一年。我知道我是活不长的,心思复杂的人总是活不长的。可是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于是在第二年,我就独自一人去了温哥华。我选择这个城市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听说那里常年下雨。我还是比较喜欢阴阴沉沉的天,这样更适合写作。
我临行的前一天打通了可枫的电话,告诉他香港太挤了,出门淋个雨都有人头为我挡着,不适合我。我想去个没人的地方,把这些年没见过的雨都淋一遍。
“你丫想淋雨怎么不来伦敦呢?”他道。
其实这一年我们鲜少联系,我在香港,他在伦敦,日夜颠倒。
当我再一次听着他发来的语音忍不住笑了出声,果然还是他,讲话的时候像是要把肺气全都吐出来。
终于有个活人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了。
其实我对留学的城市没有过高的要求,第一,雨水要足;第二,没有冯可枫。所以我选择了温哥华这个城市。
我习惯性地叫他冯可枫,但其实他的本名叫做申昳,这是个生僻字,只有在为数不多的字典里才能查得到。
他从小就长的很秀气,尤其是白嫩的皮肤和深邃的眼睛。加上他从小就练习篮球,在初二时就已经长得和高中生一样高了。见过他的老师和家长无一不说他是顺承了战国策中的“形貌昳丽”。
可他自己却继承了这个字的另外一层意思,日昳昳晡,日过午偏斜,活跃在傍晚。他去英国后没日没夜地混迹在夜店,他说好几次早上醉醉醺醺地起来,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酒店床上,身上一丝不挂,所有的衣物和钱财都被洗劫一空。然后他会给我发条消息,“老妹,我又被人玷污了。”
从我大学来到温哥华的第一天起,我就能时常在日落西山时分接到他从伦敦打来的的电话。
电话的那头不知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有男人的声音,也有女人的声音。
我最常听到的是尖锐的欧美电音和鱼龙混杂的呼喊,打碟的DJ在电话那头噗呲噗呲地换着曲子,每个调调都深深地冲击着我埋藏在最底端的神经。
那是我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个月,整个人忙得焦头烂额。忙着准备每门课的毕业论文,忙着汇集我所有的作品集,忙着和这个城市说再见。四月中旬的一天刚好是个礼拜五,那天我下课回到家,整个身子刚刚软塌塌地贴在沙发上,口袋里的手机就嘀铃铃地震动起来,屏幕上显示着那个熟悉的名字。
“喂,可思啊。”
“你那几点了。”
“我看看啊,两点啦。”
“打电话干嘛,我不想听你的夜店直播。”
“你哥没事还不能给你打电话啦,你是又偷偷带男人回家了吧,”我耷拉了下眼皮,脑袋里空荡荡一片。
他见我不吭声便立马换了个语调,“你猜我跟谁在一起呢。贾梦茹!就是我们高中同学,你隔壁班那个。”
贾梦茹,我记得这个姑娘,她是可枫高中时的第四任女朋友,也是最长久的一任。
她长得很标致,神情永远都没有太大的起伏,眉眼也很端正,显出无辜的样子。讲话的时候也总是很冷漠,安静得像个影子一样站在人身后。
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市的市长,在她考上我们高中的那一年,她的父亲捐了五辆校车给学校。许多因为她们家的资助而不再起早贪黑的同学总是记得她的好,每年都投票选她当三好学生。
我起初和她没有太大的交集,也不了解她是什么样的人。我只是知道她去洗手间时从不用排队,同学们都像遇到当红明星一样给她让路。我对她的印象仅限于此:自闭。
后来有一天是高一的期中考试,我们同在一个考场,她就坐在我的右边。坐在她前面的是刘奕彤,是个开朗的姑娘,我和她是在朋友生日会上认识的,后来发现共同好友实在是多,我每位朋友的生日会上都有她的身影。她妈妈说如果这次排名她进了班级前四十,就许诺她一个香奈儿的限量背包。而她为这次考试做了充足的准备:专门买了个黄观姥爷的塑像放在家里,考前连续一周每天都在塑像前跪十分钟。
然而那次的期中模考题目出了奇得刁钻,整场考试刘奕彤都焦躁不安,身子在座位上扭来扭去,止不住的向前后桌张望。有几个她传给贾梦茹的纸团都扔到了我的桌子上。
考试快结束的时候监考老师临时打了小差,起身离开座位出门透了口气。刘奕彤回头飞快地抢走了贾梦茹桌上的答题纸,顺带地把试卷也抢了去。等到监考老师回过神来,贾梦茹的桌上空白一片。
我不知当时是哪里来的勇气和责任感,当机立断地把我的一张考卷扔给了她,然后双手环绕地压在桌子上,紧紧地遮住剩下的那张考卷。
监考老师没有发觉到什么异样便又转过了身去。贾梦茹瞟了我一眼,从上打量到下,从头顶一直到脚尖,最后又看了看我的眼睛。过了两秒钟后,又很快地把脸扭了过去。
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她就来我们班门口找我,手里提着一大盒Ladurée的马卡龙。她见我的第一句话是,“我不喜欢欠别人的,”说完这句话后就要转身离开。
“贾梦茹,”我叫住了她,“嗯……我明天过生日,你……来吗?”
她回头顿了顿,又开始从上到下打量着我,随后说,“能把地址和时间发给我吗,我有空就去。”
“好。”我说道。
我们一人讲了两句话,就这样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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