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洗漱完毕后倒头就睡,等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四点了。张惟杰把聚会订在了晚上六点,在老地方,他家会所。
我选了件微微低领的简单小礼服,露肩装,是上个季度的款了,我只在毕业典礼时穿过一次。在温哥华的这三年我倒是消瘦了许多,现在再穿上这条裙子已经可以仔细地看清楚我的锁骨。我特意上了两层底妆,可还是觉得整张脸暗沉得像是有土黄色的霓虹灯照在我的脸上。我没有别的法子了,选了个我平时不常用的橘红色口红薄薄地涂了一层。
嗯。还算看得顺眼。
我自己开车去了瑞杰章,可上了车才发现家门口的环境都大有不同。从前的坑坑洼洼的马路完全可以充当新手司机的练车场地,而现在,这条变得笔直又平坦的路勉强可以横着塞下两辆小型福特,路旁停满了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车辆。
我顺着导航的指向轻松地找到了这家会所。这家的门面很显眼,虽然只有一个小型的招牌挂在二楼的窗户上,但是张惟杰很聪明,在别家饭店将门牌上挂着五颜六色七彩的彩灯时,他选择了常年只用一种深紫色的灯。那颜色神秘得像是要嵌在夜空中,黏住所有的星星,新来的顾客会好奇这颜色,也会好奇这家店。
我看见了站在门口的刘奕彤,她是来接我的。
“好久不见啊我的大夫人,请受小女子一拜,”刘奕彤做作冲我作了个揖。
我见状立马回敬了个更深的鞠躬,“久违了我的老阿姨。”
刘奕彤笑着用力地熊抱在我身上,然后挽着我的手说道,“走吧我带你进去。我跟你说跟你说啊这次聚会基本上所有的朋友都来了,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很多之前不怎么跟我们混的好学生也舔着脸冲我们敬酒。现在总算没有优等生和差生之分了,谁有钱谁就是爷。哦对了对了,”
她扭头看了我一眼,紧接着又看了我一眼,说道,“贾梦茹也来了。”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麦克风刚巧轮到贾梦茹和她身旁的一位男生手里,我清晰地记得那男生的五官,不太深邃,可却在脸上分布得很均匀。可我却记不清曾在哪里见到过他了。他们唱的是周笔畅的《隔墙花》。我唯一听清的一句是“
心境的亲密遥远的距离/
为什么不能早一点相识/
让我们的历史都沦为野史。”
等他们唱完歌后张惟杰拿过话筒,搂着我的肩膀走到了台子上,说道,“大家请安静一下,介绍一下我们的老朋友,冯可思小姐,刚从温哥华回来,从前的大小姐现在变成了实打实的大作家,各位互相认识一下啊。”他说完后又响起了音乐伴奏,从前的老朋友和不认识的新朋友挨个向我递来了酒,我一一道谢过后坐回张惟杰旁边。
宋小森也在场,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坦然地呆在张惟杰身旁这么些年的女人。即便我们只有过喝酒的交情,且无论是从年龄还是资历,我都是她的晚辈。可她却对我很是恭敬,主动坐到我的身边,像同龄人一样同我搭话。
“好久不见啊可思,最近过得好吗?”
“谢谢姐姐关心,一切顺利。”
“抽烟吗?”她问道,我点了点头。
宋小森拿起了支桌上的雪茄,慢慢地在手中转动着,擦拭着从打火机里喷出的火焰,“走了这么久,都要不记得你的这些老同学了吧?”
我接过她递来的雪茄,笑道,“姐姐说笑了,虽然与一些人断了联系,可面孔总还不陌生,”我审视了一圈,目光掠过了熟识的人,最终停留在贾梦茹身旁的男士身上,“不过,他是谁?”
“本拿比听说过吧?”
“是那家日本烟草公司的名字?”
“嗯,他叫黎明桐,是那家公司的唯一继承人。”
“哦?是个日本人,他似乎与贾梦茹很熟,像是多年前就相识的老朋友。”
他似乎注意到我们在谈论他,便刻意地将头扭向了我们,眼睛半睁不眨的,挑逗的目光最终透过他浓密的睫毛落在我们身上。
“是你口中那位女同学带来的,他们似乎很有默契…”
她话音未落,包间的门被“吱呀”地推开,伴随着一束刺眼的亮光。
“哟,可枫来啦,”张惟杰把身旁的椅子往外挪了挪,“快坐,你看看还要加点什么。”
可枫慢悠悠地走到了贾梦茹跟前,将椅子搬到她身边,直径坐了下去。他揉了揉鼻梁,将一只手臂搭到她靠着的沙发背上。
可枫穿的是昨天的那件白t,裤子和鞋子也都没有换,除了白t上多了几道褶,以及溅上了几滴紫红色的红酒滴外,其余的原封不动。
他安详地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时不时闭上眼,像是位迷症病人刚从医院溜出来。
张惟杰开了瓶啤酒,递到可枫手边,说道,“昨晚干嘛去了?你看起来好颓。不会是累到了吧。”
“昨晚?”可枫接过那瓶酒,熟练地单手用指甲抠着瓶口拉环。发现已经打开过了,就仰头深深地灌了一口,然后回答道,“干大事去了。”他说完后眯起眼望向身旁的贾梦茹,那眼神像是会勾人。
贾梦茹将嘴唇贴在一起,越发紧实地向里抿着,仿佛要将口红往牙齿上蹭。她不自然地拿起酒杯贴到嘴唇上,努力地回避着可枫的眼神,可喝了半天,酒杯里的酒一点不减。
可枫点了支桌上的雪茄,轻轻吸了口,在贾梦茹的耳边说道:“你害羞什么,你昨天晚上怎么不害羞啊。”他的嗓音低沉又挑逗,声音不足以让所有人都听到,毕竟也不是讲给别人听的。而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贾梦茹用力地推开他,酒杯里的酒溅了几滴到可枫的衣服上。
她见可枫变得有些木纳,便紧接着说到:“我吸到你的二手烟了,这是有害的。”
“哦,是二手烟。”
可枫装作不懂的样子抿着嘴又**了口雪茄,然后猛地回头用手按着贾梦茹的后脑勺,冲着她的嘴唇将嘴里剩余的烟圈全部呼出来。
在座的朋友各个想尽法子起哄,有拍着手掌的,有欢呼雀跃的,也有趁机灌酒的,就差吹口哨和喊冲锋的了。
贾梦茹赶忙用双手捂住了脸,透过她的指缝可以看清她挣扎着紧闭的双眼。她的脸涨得发红,然后慢慢瞪大双眼,那眼眶的尺度完全可以允许隐形眼镜自己掉出来。她取出一只手一巴掌娇羞地打在了可枫锁骨上,说道,“你怕是失了智。”
可枫没有回应,她又说道,
“您喝多了,冯可枫先生。”
“我清醒得不得了,贾梦茹女士。”
装疯卖傻,哗众取宠,旁若无人,无病呻吟。真是无趣。
这聚会真是无趣。
无趣极了。
我按照往常的习惯,碰了碰两边的人,摆了摆手便伶着手袋离开了。眼不见心不烦,这些场景还是不见得好。
我将车停到车库后便看到姜叔在门口等着了。在我母亲不在的日子里,姜叔便是唯一疼爱我的人了。我不希望让他看见我颓唐的模样,便蹑手蹑脚地下了车,走到他身边时装作被突如其来的风吹乱了头发,随后抬起手开始打理刘海,自然而然地挡住了脸。
在我路过姜叔时冲他小声地说了句晚安,音量足矣够他听到,见他没有回应,我便回了房。
回到房间后我从最顶层的抽屉里翻出了我的日记本。我只有在沮丧时才有在睡前记日记的习惯,这样可以不用将不愉悦带到梦里去。我的睡眠一向不好,一旦脑海里藏着可供思考的事情,我便会辗转反侧绞尽脑汁地思考。所以我总是在心情愉悦时把握住可以安稳入睡的机会,而在焦虑时手写下所有棘手的事情,这样可以帮助脑袋放空一些容量。
这些日子日记记得勤了,本子里的纸张覆满了坑坑洼洼的痕迹,有的是眼泪干掉留下的泪痕,有的是我用笔尖戳的洞。
我翻开日记本,随便在页干净的纸张上这样写道:
“每个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总是喜欢探索未知的变量,譬如说冷漠。是那种紧紧地包裹着自己,独立地蜷缩在自己狭小空间的冷漠。
人们总是驱动着强大的好奇心尝试着接近和占有,无知地认为自己的与众不同能够颠倒黑白,翻天覆地;认为自己能够360度无死角的吸引到冷漠。
于是人们张牙舞爪,上蹿下跳。在其乐融融时厌倦,又在悄无声息时大笑。
他们每天晚上都会记恨,为什么自己的独一无二还未被发掘,到底是自己不够哗众取宠吸引眼球,还是还未遇到愿意沉下心来欣赏他们灵魂的人。
我太恨这样的人了。
我太恨他了。”
我当然明白如何变成一个感情游戏高手,我当然明白每一条暧昧对象发来的信息都应该过九分钟再回复,我当然明白如何带着不同的手机约会不同的对象,我也当然明白如何营造巧妙的时机让一个男生对他的爱慕对象死心,然后死心塌地地追随我。
这些我都清楚得不得了,并且我这些方法我用起来不见得比别人差。聪明的女人都是游戏高手,可我不愿意变成这样的人。因为那就不是我了。我无法对我爱的人用尽心机,可却也无法在感情中完美地保全自身接而全身而退。
我谈过的恋爱时长从未多与三个月,我对谈恋爱充满着惶恐,不知道怎么谈恋爱。
我厌恶同男性亲密接触,我仿佛潜意识里认定了所有男人都会抛弃女人,只是时间问题,而女人在遭到背叛后会和男人同归于尽,想方设法地折磨挚爱过的伴侣。先从他的金钱入手,费尽心机使他净身出户,一贫如洗;其次再摧毁他新的家庭。曾经身体发肤亲密的人最终都会变成仇人,谁也别想活得更好。
我难受极了,浑身上下哆嗦得厉害。眼泪毫无预兆地顺着鼻翼流进嘴里,我抿了抿双唇,整个口腔中参杂着混凝土与土藿香的味道。
我从包中翻出了手机,随意地在列表里翻出了一个号码,毫无目的地按了下去。
电话里的杂音响了半响,可却始终无人接听。我的火气顿时重新翻滚上了心头,将日记本朝着手机屏幕上“哐哐哐”地猛砸,“为什么不接,为什么不接,为什么不接!”
“喂?你还好吧。”张惟杰在电话那头说道,“喂?可思?”
我拿起电话,听见对面是个温柔的声音便鼓足了勇气冲他吼道,“你在干嘛,为什么不接电话。今天晚上好玩吗?您可真会组局,在人际关系方面的考究可深透极了,组今天这个局花了不少功夫吧,考虑到的方方面面可真够广的。”
我说完后便立马挂了电话。
这可真像我啊,太像从前的我了。易燃易爆炸,总是憋着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可却从不敢得罪任何人。
心中的砝码准确而又坚定地衡量着对方的界限,在心中虔诚地相信着“每个人都有一次被原谅的权利”,这曾是我犯错时最愿意用来安抚自己的话,也是被我在心中滥用过的名言警句。
“呼。”我坐在转椅上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战战兢兢地点开了屏幕,冒出来的两条信息是张惟杰发过来的。
他回复道:
“可枫需要的是一个温顺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姑娘,对他惟命是从就好,不需要在他喝醉后往他嘴里灌中药,不停地强调这是为你好。哪怕有一天他因为胃病死了,他也希望坐在他床边的是个什么主意也不想,只是默默陪着他,给他讲故事的人。
他打小潜意识里就没有负责任这个想法,因为他见过太多生死,他认为自己也是活不长的,所以他想尽办法趁年轻的时候造作,把苦的涩的酸的甜的都尝过一遍,鬼知道哪天就死了。
这就是你们不合适的原因。你太强势了,也太成熟了。
你早就对未来做好了一切规划,二十八岁结婚,三十岁生子,因为你很清楚女人注定要成家,注定要延续后代,早了总比晚了强。而可枫不这么想,他活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想第二天的事了。
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对他百依百顺,和他一起浪荡,而不是一个会掐着他的喉咙逼着他对他自己负责任的狮子。
你想要像父爱一样的爱情,这是他给不了的,他也没有义务给。”
讲的道理深刻且通俗易懂,可我已经再无心思涉猎关于他的事和他的情了。
我发泄了一番后感到有些倦了,困意从后脑勺冒出来,顺着地心引力滑倒脚趾头上去。
我随即也便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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