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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诅咒结束

第三十四章 诅咒结束

异术究竟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没有人知道,除非你使用出来。而且每个人的异术耗材都不同,格拉夫使用旧时代银币,我使用本不存在于异世界的香烟,这种神奇的能力不像魔法,无法形成一套科学化程序化的体系。

所以当格拉夫背后生长出一对金属翅膀的时候,我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但异术还不不止于此,那对翅膀真的能让人飞起来!

“我已经9年没用过这种异术了,飞在天上的感觉并不舒服。”

一边说着,格拉夫又洒出四枚银币,与之对应的四支银色的短矛立刻悬浮在他的左右两侧,紧接着便向我投射过来。

四片黄金叶自动防御的速度虽然很快,但短矛与黄金叶撞在一起后同时消散了。

这说明黄金叶的坚固程度正好等同于银色短矛的尖利程度!

认真起来的格拉夫不会给我喘息的余地,又是四支短矛,我不得已再次使用【南京·佳品】召唤出石辟邪,但那短矛的威力极大,石辟邪又被刺穿碎裂。

麻烦了,我已经没有黄金叶了,情急之下顺手就丢出抽了一半的软长白。这种烟转化出的建筑物是长白山的北坡山门,姑且当成一堵墙来用,遮挡视线。

那短矛的威力我已经见识过了,黄金叶连审判之箭都能挡住,却被一根短矛击碎,似乎没有其他防御性异术能完全抵挡格拉夫的攻击。局势瞬息万变,我应该怎么做......

“威格尔,别藏着了,我只要飞过去就能看到你~”

格拉夫突然开始挑衅,情况正如他所说,我虽然藏在墙后,但他会飞。

“你跟你的暗精灵姑娘发展到哪一步了?不会只是拉拉小手吧?”

“异术这种能力,只有被暗精灵真心爱上才能掌握,你知道这件事吗?”

“以前也有个暗精灵奴隶爱上了我,然后我就可以用银币转化出各种东西,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光真是令人怀念啊~”

“不过在萨里森王国,一个人类怎么能成天跟暗精灵腻在一起呢?再说我根本就不爱她,只是稍微温柔一点罢了,不得不说暗精灵女人真的很蠢~”

“我随便找个理由,带她去了最东边最寒冷的荒野,然后把她丢在那里,并命令她不许离开。隔了一周再去看,她的尸体冻得像雕塑一样。”

“我倒是无所谓,听说你是个大富商,和暗精灵的暧昧关系要是传出去......我建议你最好也把你的暗精灵解决掉,前提是今天你能活着离开这里~”

我知道格拉夫的嘲弄用意何在,他没用短矛击破墙壁明显是在顾虑,他怕我的这招异术是障眼法,所以故意说出这些话激怒我。

将一个爱上自己,并赋予自己异术的暗精灵弄死,这的确很没人性。但在王国里,在奴隶制度下,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格拉夫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我说过了,我救不了暗精灵这个种族,我只能救薇薇一个人。

我们的生死对决不应该插播一段格拉夫的“单口相声”,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就说明他已经准备好等我冲出来之后瞬间发起致命攻击。

......

会飞的对手,嗯,当年我爷爷在目睹隔壁烟店老板被黑社会打死之后,经常说的一句土语叫:“飞得越高,摔得越狠。”既然你会飞,那我只好让你尝尝摔在地上的滋味。

但在此之前,我要赌一种香烟异术的效果。

冲出掩体的同时,四支矛枪已经近在咫尺,躲是肯定躲不掉的,但枪尖在刺中我之前被画满“鹤翔吉云”的深紫色长方形平面挡住了。

我舍不得用一盒【白沙·和天下】去挡住格拉夫的攻击,但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锋利的矛枪被幽暗的紫色平面完全吞没,彻底消失。【白沙·和天下】的主题就是“以和为贵,合成天下”,用异术转化出的长方形平面就像一块不透明玻璃,可以将任何物体吸收。

趁着格拉夫还没反应过来,我又扔出两盒烟,分别是【红方印】和【芙蓉王】。

用【红方印】在格拉夫正下方制造出一片高温灼烧的土地,然后再用【芙蓉王】让他从空中坠落,强行跪在【红方印】的高温区域内,这就是我的计划。

在半空中扑打银翼的格拉夫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狠狠地被按在了地上,而那片土快速地浮现出红方印的纹路。格拉夫的反应也很快,一条链锤从右侧甩向我,看来是想把我一同拽进红方印的高温空间内。

可惜链锤缠住了巨大的牡丹花,格拉夫正想把牡丹花连根拔起,已经升高的温度却让他发出了惨叫。

能将活人眨眼间化作灰烬的红方印异术,对上同样用异术铠甲保护身体的格拉夫,效果明显被削弱,再加上雨势变大,浓重的高温水蒸气扑面而来。尽管如此,格拉夫还是彻底丧失了战斗能力,全身被灼烧的感觉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

地面上的矩形区域就像一口沸腾的大锅,将银叶团所有的罪行熬煮干净。

30秒后,我取消了异术,水雾立刻被风吹散,跪在我面前的格拉夫像一尊雕塑,银色的铠甲虽然还在,但已经开始发散出异术崩溃时的光粒。

“拿走吧......”

格拉夫拿出了他的笔记本,艰难地递给我,我却没有伸手去接。

“被暗精灵眷顾的人......会得到异术的能力,但是相应的...我们只要相遇,就会开始死斗......这是一种诅咒,是我们这种人的宿命......”

“是吗?我不这么觉得。”

“呵呵......咳咳、咳咳,你会明白的,总有一天......”

格拉夫抬起头,他的脸上满是高温烫伤的水泡,鲜嫩的皮肉破裂翻开,眼睛也已经瞎了。可能是吸入了高温水蒸气,他每一次呼吸似乎都伴随着剧痛。

“威格尔......我...还有个坏消息......”

“说吧,趁你还能说话。”

“哈......记住,异术,永远赢不过魔法,赢不过的......”

“我也没想过挑战魔法师,这次是因为你们威胁到了我。”

“嗯......我知道,我知道......所以到西部去吧......到西部去......”

说完这句话,格拉夫就倒在了地上,急促地呼吸,然后又剧烈地咳嗽,像是要把肺叶都咳出来。我默默地看着,在心里计算着时间。

大多数人都很难完整地目睹一个人临死前的样子,因为太残忍了,我也一样。但我逼着自己去看,去变得残忍,如果不这样,下一次倒在地上的人可能就是我。

最后格拉夫被璀璨的星光包裹着,停止了咳嗽和呼吸,异术与他的生命一同消逝。

他将那本边角被烧焦的笔记扔到了我的脚边,似乎是想让我去读。里面大概写了很多他生前值得纪念的事情,包括与暗精灵相关的东西。

收起笔记本,格拉夫的遗物还有半包古银币,他没用完所有的异术耗材就输给了我。

我没有帮他掩埋尸骨,再立个墓碑的兴致,最后看了一眼雨中破败的银叶团营地,将倒在地上的电动车扶起来,冒雨离开。

结束了,匪夷所思又惊心动魄的异术对决结束了,我感受不到丝毫的成就感,只有无尽的空虚。

让杀猪的屠夫去做科研工作,让拿着棒棒糖的小孩子上战场杀人,让我这个只会赚钱的商人去跟佣兵魔法师拼命......世界上总会有诸如此类的无奈情形,没办法的。

雨终于大到我连烟都点不着了,电动车仪表盘模糊不清,寒意从裤腿里滋生出来。现在我只想快点回家,快点见到薇薇。

“快一点!夜雨开始了,我们要关城门了!”

顿尼镇的士兵冲我招呼,赶在这场强降雨之前,我总算找到了落脚点。

在旅馆里点亮油灯,再把玻璃灯罩扣好,我把格拉夫的遗物放在桌上,古银币的质感很棒。人总要为了什么而活,那格拉夫他是为了什么才活下去呢?想想与他交战时的那些对话,这个男人似乎对被我杀死的结局感到非常满意。

原来被暗精灵发自真心地爱上,就能掌握异术,这种说法未免太邪乎了。

掌握异术的人类,必然会自相残杀,直到一方死去,这是异术带来的诅咒。

属于格拉夫的诅咒结束了,而我的才刚刚开始。

其实我不认同格拉夫的观点,但是联想到薇薇在超市里所说所做的,她的确希望我去跟格拉夫战斗,然后杀掉敌人......

所有疑惑的解答都在这本日记里,格拉夫·科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除我以外惟一一个会异术的人类。我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他杀掉了爱上他的暗精灵,我还没有。

我不想去看一个杀人犯的日记,可我现在也跟杀人犯没有区别了,脱掉雨衣挂在椅子上晾干,我翻开了格拉夫的日记本。

与威廉的猜测相同,格拉夫的确出身于西部豪门,但他的运气很差。五岁那年,格拉夫家族因为执标者的死去开始闹分家,科恩还小,没有话语权,整日只能听着大人们吵架。

后来家还是分了,所谓的豪门望族,只要分割成六、七块就跟一般的小富商没什么区别。每个家族成员都为了取得更多的家产采取各种手段,再多的家产也会被内斗迅速耗尽,格拉夫家族的衰败只用了不到一个月。

分家后科恩跟着父母来到了卡利茨姆,在城郊买了栋旧别墅,当时他们家连人类女仆都雇不了几个,只能雇暗精灵女仆凑数。人一旦过惯了富裕的生活,很难一下子接受节俭,明明没几个钱,还要摆阔,打肿脸充胖子。

最后的140万柯在科恩父亲的酒肉生活和母亲奢侈购物中败得一干二净,旧别墅被卖掉,换了一间带院子的平房。科恩则决定离家参军,结果在卫戍军混了不到两年,就因为从小养成的少爷做派和不守军纪被踢出来了。

科恩带着一肚子不满回到家,却发现家里只剩下一个暗精灵女仆,所有人都消失了。

然而就是这最后一名暗精灵女仆,成就了如今的银叶团团长“格拉夫·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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