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与叶之间是缝隙
花与叶之间是距离
花与叶之间是感动
花与叶之间是留存
——题记
第一章:那年秋天,我们彼此沉默
爱情不被年龄、性别所限制,在我们所能深爱的年龄里,不管你爱的人是谁,都请深刻的爱下去。
九月二十八日,已经是初秋,天气还没有完全褪去夏季的炎热,而叶与花已经渐渐枯萎、凋零!
走着走着,突然我感觉身后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回过头看了看,一个很成熟的面孔落入了我的眼中。
他说“同学,这本《朝花夕拾》是你的吗?”
他问我时,我看见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炯炯有神且充满阳光的眼睛,他很高,高过我一个头,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带着一副眼镜,模样并不斯文,反倒很严肃,可他说话时的声音真的是很好听,带着一股威严。
我怯怯的走到他的面前,夺过他手里我的那本《朝花夕拾》,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可他却直直的看着我,我拿过书转头跑了,他在我背后却笑了!
气喘吁吁我的用表情掩饰住心跳,犹如春天来了般的悸动肆意生长,直到我再也掩饰不住,是的,第一眼看见他我便喜欢上了他。
那年我刚刚读高三,由于学习压力重,不得不在每天的放学后去转一转缓解一下整个高三年度都要颤抖的心。
我的同学,也是好朋友的沈凝对我说“想要缓解紧张的情绪,不如去谈一场恋爱吧,不过结果如何,在恋爱期间都请大胆去爱!”
沈凝的说法我不敢苟同,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怕,怕会失去些什么。
沈凝是个敢作敢当的女生,一直以来做事的风格都很强势,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有时候我也会羡慕,因为一直以来我只是个胆小鬼,那时候沈凝是我无法企及的人。
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野花野草,它们都已渐渐的开始枯萎了,那种红,那种绿一点点的黯淡下来,就像失去了灵魂的驱壳。
我认真的在记忆中寻找着他短暂面容,也许,他并不适合现代女孩子的审美标准,但,在我眼里,他充满活力,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仿佛住着一个太阳。
想到此,我有点害羞,揉了揉脸,深呼一口气,我向着家的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高三开学的那天,我在我的新的《语文》的课本上写下我的名字“花月”,翻开课文中的其中一课品读起来,我的同桌马晓雯伸出手戳了戳我的肩头,我回过头看着她。
她说“刚拿到书,看什么课文,你应该写上到此一游。”
我问“为什么要写上到此一游?”
马晓雯露出皎洁的笑容,她说“这是印记,说明你读过,反正也没人知道你是否真的读过它。”
马晓雯的语言组织能力似乎有点儿差,我是真的没听懂。
还没等我开口,马晓雯又说道“你不觉得以这样的方式来证明你读过这篇课文显得你很霸气吗!”
“可是我真的还没有读完这篇课文!”我回答说。
当我说完这句话,马晓雯似乎有些气愤的转过头去,没有在继续搭理我。
我完全不懂马晓雯的做事风格,她到底想向我表达什么?如果马晓雯是一本无字天书,但我希望无字天书可以没有字,但一定要有画。
九月中旬的时候,马晓雯突然故作深沉对我说了一句“人生可以没有知己,但一定要有一个帅气的语文老师。”
“语文老师很帅?我当真是不以为然!”我在心里这样想到。
马晓雯故作深意的说完后便安静的坐在我的边上迎接着语文老师的到来。
我的位置在窗边,马晓雯坐在外面,我坐在里面,我的左边就是一扇开着的窗户,有风顺着窗户吹进教室,顺带的还吹起我的头发。
上课铃声响了,不到两分钟走进一个我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竟然是他,我错愕。
他有挺拔的身姿,早晨的阳光将他的身影拉的斜长,当时的他拿着语文课本的右手放在腹部的位置,样子很优雅。
他富有磁性的声音说道“同学们好,我是你们新的语文任课老师,我叫叶信庭,由于你们之前的语文老师上周五在郊外出了一车祸,现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可能他这辈子都没办法站起来了,也没办法做你们的语文老师了,今天起由我来接替他,来继续给你们授课,望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与你们友好的相处,也祝同学们在明年的高考可以考出好成绩。”
他说完,瞥了我一眼,嘴角勾起,笑容很迷人,不过,他的笑容颇具挑逗的性质,我的脸怯生生的红了。
不知不觉的窗外的阳光有些刺眼,我轻轻的拉上窗帘,只留下一条窄窄的缝隙。
马晓雯直溜溜的望着讲台上的叶信庭,仿佛要把他每一分每一秒的动作都尽收眼底,马晓雯很花痴,特别是遇见这种身材高大,举止优雅的男人,我觉得那时的马晓雯甚至不知道一加一等于几。
沈凝曾说过“越是优雅的男人,**越强!”仿佛沈凝曾经或是在未来经历过这样的男人,某些时候,我觉得沈凝说的话往往都很接近真理。
叶信庭讲课特别注重方式,会特别的把重要的知识点和在考试中有可能出现的题目注重的讲出来,那时候他的声音特别的磁性,同学们也都爱听。
一节课下来我是便观察叶信庭的面部表情,一边牢记知识点,将一心二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下课后,叶信庭走了,我跟着叶信庭走了出去,距离他有一米多远,但是,我感觉他发现了我。
叶信庭走回了办公室,而我则驻足在办公室的门前,看着他走回位置上,还没等他坐下来,我快步走开,以免被发现。
刚走没几步,身后响起了叶信庭富有磁性的声音“花月同学,请等一下!”
我就知道他发现了我,我不敢回头,而他却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这本《野草》送给你!”叶信庭拿着书说。
那时候我觉得他根本就不像一个语文老师,可我还是夺过他手中的《野草》,快不离开,虽然没看见他的表情,但我还是觉得他笑了。
叶信庭来的那天沈凝并没有像马晓雯那样扮花痴,在我的记忆里,沈凝是一个强势且非常冷静的女生,她的冷静让我想起了侦探小说里侦探在面对一起凶杀案时所表现出来的专注和沉稳。
下课后,沈凝来到我边上,凝视着我,仿佛要看穿我的灵魂。
注视了我三十秒左右,沈凝说“放学后我们吃冰淇淋去,不要告诉马晓雯!”
我愣住了,为什么沈凝要特别强调不要告诉马晓雯,她和马晓雯之间有什么?或者是其它的,又或者是我和沈凝放学后吃冰淇淋其实是密会,不可告人?!反正我是不懂。
虽然已经进入秋季,可气温还是依旧的高,教室里没有空调,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两个吊扇,吊扇的风是微乎其微的,它的风甚至吹不起我的头发。
马晓雯在我的边上睡着觉,不时还发出轻微的鼾声,这多多少少让我觉得有点尴尬。我的爸爸睡觉的时候也会打呼噜,但是他怕自己的呼噜声会影响到妈妈和我的休息,所以爸爸就经常憋着,睡觉时都是半梦半醒的状态。
虽然马晓雯的鼾声很小,但我在她的边上依然可以听的很清楚,我的手里捧着叶信庭送给我的那本《野草》迟迟没有翻页,其实我想起了叶信庭,他短暂的容貌深深印刻在我的脑袋里。
“相较于散文,我还是比较喜欢朱自清的《背影》。”这突然响起的声音发自马晓雯,她醒了。
我没有过多的惊讶,也许是因为习惯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马晓雯,难道回答她“相较于朱自清的《背影》我更喜欢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吗!”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
我没有回答马晓雯,也不想回答马晓雯,我没有话说,我很闷!
马晓雯看了我两眼也就走了,我手中的《野草》已经合上了,我觉得我需要出去走走,释放一下心情。
走廊里,楼道里完全没有人,整栋教学楼都显得空空的,也许是因为天气炎热而且很闷的原因吧,学生们大多都不愿意出来,虽然教室里的温度比室外的温度低一点点而已。
我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段吃冰淇淋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所以,中午一放学我以掩耳不及盗铃的速度躲过了马晓雯的眼睛偷偷摸摸的和沈凝去了一家距离我学校一千米远的冰淇淋工坊。
走在一千米远的路上,沈凝不时的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瞒着她,但,这一路上她只是疑惑的看着我,并没有询问我,这并不符合她以往的一贯作风,我的心里多多少少有点难堪,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瞒着所有的人喜欢着我的老师,在大多数人的思想里师生恋是不被承认的,是受到大多数人排斥的,所以我和叶信庭也不例外,再遇见叶信庭的这几天时间里我往往是恐惧的,一直以来我不敢正视自己,也许是因为我太在乎别人的目光,就这一点我是永远都无法达到沈凝的高度。
初秋的天气很是燥热,不多时我们来到了冰淇淋工坊,里面打着冷气,客人也很多,每个桌上都坐在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而且还摆着大杯小杯颜色鲜艳的冰淇淋,这样的景象光是看着就觉得凉爽,更别说去吃上一口了。
我和沈凝去了柜台一人要了一杯草莓冰淇淋加一杯冰柠檬水,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喝了一口柠檬水望着向窗外,车水马龙的街道组成了这座城市的热闹景象,然,这并不能感染我天生的忧郁,此时此刻我觉得应该有一台正在聚焦的照相机由远而近的拍下我这一刻的模样,不一定是最美的,但一定是最有气质的,一直以来,我觉得是这样的。
沈凝坐我对面,她淡淡的眼神看着我,犹如一潭安静的清泉,我很喜欢这样安静的沈凝,希望她可以一直保持下去,不过这样的想法想想也就好了,切不可当真,所以,沈凝说话了。
她说“你的忧郁配上你的平胸代表了你的整个世界都只有你自己,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链接就是交流,你要学会主动迎合。”
沈凝的话总是很有刺激性,就像是艺术家眼里的艺术,从一堆乱七八糟的涂鸦中都可以看出深意这也算是一种境界了。
我眯着眼睛说“可我不喜欢交流,除了我熟悉的几个人之外,我和那些我不熟悉的人说话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就像我欣赏不了梵高的画。”
说到梵高先生的画作,很多人都认为梵高在糟蹋一张白纸的单纯,其实不然,比如说在我的世界里充斥着许多的白色线条和黑色线条,我觉得它们最珍贵,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这时,沈凝又说了“你说的是你的小时候,可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你是一个可以自主思考的青年人,不管这世界给与了你什么,你都不能怪罪它而且还要努力的接受它,这是你活着的唯一证明!”
透过窗户的阳光很刺眼,貌似我的周围很安静,其实,一点都不安静,有孩子的地方是杜绝一切和安静有关的字眼的,这一点无可否认。我勺了一大勺的冰淇淋送到沈凝的嘴边示意她她吃下去,沈凝毫不在意一口吃了下去,冰的她捂着腮帮子喊太凉了。
我的话也许是实在太少了,沈凝看不下去又说了起来,她说“花月,不管什么时候我都是你背后的女人,默默支持你,也希望你多多少少可以改变一点,至少让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无聊!”
“可是,两个人一起无聊就不算无聊了吧!”我这样回答她,虽然这句话是借鉴来的,但我觉得它很有道理。
在我们谈话间,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走到我的边上,眼巴巴的看着我面前的草莓冰淇淋,我用沈凝吃过的勺子勺了一勺冰淇淋送到小女孩的嘴边,可小女孩摇了摇头,又伸出手指指了指桌上草莓冰淇淋,然,沈凝直接把我的那杯拿给了小女孩,从头至尾小女孩没有笑过,接过沈凝给她我的冰淇淋后直接就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
沈凝看着我笑了,那笑声声声撞击我的灵魂,我的脸也随之红了,至始至终沈凝都是我无法企及的人,沈凝的话也理所应当的成为了真理,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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