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小镇北有一批神秘又古老的部落,信奉山野猛兽,其中狼氏部落最为强盛,传说有驾驭狼群的能力,不过也只不过是传说罢了。
”小说书先生刘烨画如是说。
出发前听说了,小镇的北方有着一些尚未开化的野蛮部落,既好客又冷血无情,既淳朴又狡诈,十分好战而且高傲无比。曹叔说听起来就像那亚马逊战士,充满着野性的光辉,拥有不屈的精神。
狼莎今天也在狩猎,东来人盖起来的学堂并不能抑制住她的野性,并没有因为受到所谓的教化而变得安分,在学堂中的孩子大多这样,狼莎只是其中之一。狼是族姓而莎是她的名字,她是狼氏部落族长的孙女,她是由族长养大,她的名字也是那个双眼深邃的老人亲自取的,不过狼莎并不是很懂族语,所以也不清楚名字是什么意思,又有何寓意,不过这又何狼莎狩猎有什么关系呢。。
野猪是狼氏部落勇士最喜爱的猎物,当然也是山林里所有好战部落喜爱的猎物,单独捕杀野猪是部落后辈成年的象征,山林里的野猪和东来人带来的家猪是大大的不同的,它们充满着凶性——没有它们不敢攻击的生物,具有强大的力量——即使是最凶猛的虎也不敢与他们正面较劲,坚实的皮毛——让人难以刺破,以及那常常取人性命的锋利外齿以及不撕碎对手不罢休的疯劲。
狼莎就是这么对上这么一个让人胆寒的对手,虽说单独猎杀野猪是成年的象征,但是狼莎今年才满十四离成年还有段时间,而且很少有人选择猎杀野猪作为成人礼的。不过狼莎并没有想单独猎杀野猪,她还没那么膨胀呢。
“飒~”便随着箭尖没入了野猪的右眼,狼莎喊叫着从草丛中窜出,伴着野猪地一声惨叫,另一头一个小胖的壮硕少年从箭来的方向站起来架起弓箭瞄准发狂的野猪。
“飒~”少年与狼莎喊着,迅速地移动,不过少年在边往后撤边射击,而狼莎在不断地逼近打算袭击少年的野猪。射到野猪的箭纷纷折断,少年自制的弓箭根本无法破开野猪的毛皮,受伤的野猪能想象到自己一会儿将这个敢于伤害自己挑战自己权威的混蛋撕成碎块的样子,不过眼前这个想要用手上锋利匕首伤害自己的野丫头也是一个麻烦,那反射着的金属光泽彰显了它的危险性。
“飒~”狼莎与野猪像跳探戈一样地绕着圈子走走停停,狼莎利用着野猪失去的右眼与它周旋着,虽然匕首并没有伤着它什么但是让它很不爽,另外就是狼莎身边有一个很是明显的陷阱,难道这个小女孩把自己当做傻子吗,认为自己会跳进那个简陋的陷阱坑洞里吗。
“飒~”
“飒~”
“飒~”
一直没抓到狼莎,狼莎与少年意义不明的喊声让野猪越来越烦躁,“飒飒飒”的,野猪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让它感到很不舒服,它现在满脑子都是“飒飒飒”的声音,野猪也见过一些部落里面的狩猎者,他们在狩猎的时候也常常这么喊叫,在抓捕到猎物的时候更是这么一直喊得不停,难道这个小丫头觉得自己会被它干掉吗?真是可笑。
“飒飒飒飒飒飒~”
便随着越来越急促的喊叫声,狼莎的行动渐渐慢了下来,只要现在野猪冲过去就能将她挂在利齿尖端捅上一个大窟窿,事实上野猪也是这么做了,它打算今天就用这个小姑娘填填肚子。最后的结果已然注定,这一切都被路经这一带的赵令烨一行人看在眼里。
一只毛发光亮的灰色巨狼一巴掌就把正在冲刺的野猪扑倒在旁边的坑洞里,瞎了一只眼又被喊叫声扰乱听力的野猪根本没想到,会有一头巨狼帮助狼莎,它或许会后悔,不过被陷阱里尖刺刺穿的它在巨大的疼痛之下估计也没有思考的能力了吧。
“这就是狼氏部落吗,有着驾驭狼的力量。”曹叔默念道,非常完美的作战与配合,还有胆量,好几次那个小姑娘就要被野猪捅了个对穿,都险险避过,最后面对野猪的正面冲击更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美啊。”赵令烨由衷地感叹道,狼莎有着娇小又充满爆发力的身体,轻微的肌肉线条,古铜色的皮肤,特别的着装,肩膀处的不知道什么意义的图案,那个少年也有这么个图案不过是在脸上的。
“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不过可惜啊……”
“可惜什么?”
“她肩膀上的烙印是奴隶烙印啊。”
一阵沉默。
“喂!出来!这里是狼的地盘!”一声娇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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