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与婶婶、堂姐在客厅里看电视,话家常。我了解到了叔叔在十七年前带着曾祖父赐给他的那只手杖完成了他自己的成名作——幻术蝶舞。婶婶给我形容叔叔那个魔术的效果,魔术开始后叔叔的周围会有许多的色彩斑斓的蝴蝶在他的身旁飞舞,煞是壮观瑰丽。婶婶告诉我,这个魔术的最神奇之处在于叔叔从来没有捉过蝴蝶,蝴蝶从哪里飞出来是一个谜了。如果我的猜想没有错的话,那应该是遗物的功劳了。或许,我的先辈中有一位魔术师也说不定了。
在我的新卧室里,带着关于手杖的幻想入梦了。
第二天一早,叔叔就离开家去工作了。堂姐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看起来像是可爱的小丑。
“哈哈,原来你的睡相是这样的啊,可以让头发变成鸡窝。哈哈哈。”我不肯放过一次可以让堂姐难堪的机会。
“哼。”堂姐看了看我的短发,明白我那头发就是睡上几日也不会变的乱糟糟的便干哼了一句。
阳光温柔的透过玻璃照射进屋子,色彩柔和的在屋子里投入一片温暖。路过叔叔的书房时,看见了那只手杖依然搁置在书桌旁。如果叔叔的第一个魔术靠的是遗物的力量,那么这些年来叔叔的成功应该是聪明的脑袋带给自己的。看那手杖搁置在书桌旁就会明白。还是会佩服自己的叔叔的。
我走进叔叔的书房,环顾四周三面墙壁都摆满了书,很多也都是蓝色的线装书,看来其中必定不乏遗物。但是我的重点放在那只手杖上了。我看着那只手杖,暗褐色的,雕刻着龙头,龙的口中还衔着一颗黑色的珠子。经过岁月的打磨与几代人的抚摸,手杖的肤色变得圆润至极,甚至会浮起晃晃的光,有它特有的神奇之处。比起曾祖父的那双黑色的竹筷更胜一筹。
轻轻地拿起手杖,合目,感受。一股强大的怨念忽然侵入我的手心,慢慢的向心房流去。是“怨”,如此强大的怨。我无法掌控,只好将它重新置在书桌旁,调整自己因为怨的侵蚀而变得急促的呼吸。
为什么会这样呢?未来得及感受到它的出处与历史就被怨所侵蚀。我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假如这只手杖是叔叔的最爱而这些年来叔叔对于手杖的抚摸也必定会对自身有所侵蚀。或许,叔叔减肥成功的真正原因不是体育俱乐部的魔鬼训练而是手杖日积月累“怨”对叔叔的侵蚀导致的。
“在这里干什么,阿易。我爸爸都不允许我进来的。”堂姐不合时宜的出现在书房门口。
“那个,看看这只手杖。婶婶可说过的,当年叔叔就是靠着它完成了第一个魔术的。”
“对呀。所以它对爸爸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物什。以后不要乱动了。”
“哦,哦。”
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在堂姐茉莉的口中得知。叔叔这些年来身体一直很健康,并没有什么不适之感。那么,这件遗物的侵蚀是从最近才开始的么?怀揣着疑问,我决定开始自己的调查。
中午,我打了一记电话给远方的爸爸,寒暄了几句,便切入正题。
“爸爸,你知不知道十七年前叔叔带走的那只手杖?”
“知道啊,怎么了?那只手杖还是曾祖父传给他的呢。有什么问题么?”
“有什么问题啊,不过是觉得手杖古朴神奇,其背后一定有着一段历史可供解馋的。”
“那个,既然对历史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找那本“弟子规”里应该会有记载的吧,必定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总会有人在书后面添加一些新的内容。我给你找找看。”电话那头一阵嘻嘻豆豆的声音。
“找到了么?”
“找遍了,找不到啊。”
忽然想到,在来西安时我将那本书放进了我的包包里。于是赶紧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挂掉了电话。
堂姐在她的房间看韩剧,一看就是一整天。她看她的韩剧我倒是清净。回到我的卧室,从我的包包里找出那本线装的“弟子规”。从第一页细细的向后看,确实如爸爸所说,每一代的于家人都会在此书的后面添上属于他自己那一代的事件,一本“弟子规”几乎成了自家所著的野史。前半部分是文言文,艰涩难懂。后半部分是半文言半白话了,应该是处于清朝末期民国初年了。在后半部分的书中,我了解到了自己的祖辈在清朝末年是胡子,说白了就是土匪。
下午,堂姐在婶婶的压力之下决定带我出去转上一转。嘴上说着自己很兴奋,内心却怎的也不是滋味儿,一直想的是我的祖辈的事情。不论如何,我都不是很相信书上对于自己先辈的记载。
司机是一位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灰色的衬衫配上一条黑色的西服裤,很有品位。他微笑着等着我与堂姐。
“小姐,去哪里?”
“随便转转得了。这么热的天气谁愿意出来啊。”
不把我当一回事啊!怎么说上门就是客,不用款待稍微的人情世故堂姐总应该懂得吧。
“叔叔。”我赶忙插上一句,“叔叔,先去大雁塔吧。然后再去看看兵马俑,仰慕已久了的。”说着,转过头看着堂姐。
被我盯得不好意思了,堂姐只有妥协。
“王叔叔,就去我弟弟说的那个地方吧。”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大腿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堂姐的手指正掐着我的大腿。
“哼哼。”微弱的声音细细的传进了我的耳朵。堂姐一副女王的样子瞪着我。
虽然疼痛,却不敢声张。只有咽进肚子里思考着我的反击步骤。
有你好看的。心里默默想着。
那一座白色的塔,我用手抚摸着那墙壁的感受没有我去兵马俑那里感受到的强烈。在一号兵马俑窟里,空气阴冷。耳边不断的想起刀剑相撞的声音,脑袋疼得不行。那些遗物必定也是怨了。不用触摸,氛围就带着“怨”。敏感的我只好先退出去,在烈日下去调整自己的身体,让阳光去冲散围绕着自己的“怨”。在此刻阳光是温柔可爱的。仰起头注视着太阳,强烈的光芒让我睁不开眼睛,一束平静的力量从眼睛作为入口贯穿至我的全身。堂姐与司机王叔叔仍呆在里面。他们,是感受不到遗物的力量的自然不会受到“怨”的侵蚀。
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对于我而言,那些名胜古迹都是遗物,在未了解到他们的背景故事时需要三思才能考虑是否有要去的可能性。
我与堂姐的唯一相似点是都喜欢看《狼与香辛料》。傍晚回家的时候,堂姐貌似有什么话要问我却不开口,最终没有忍住问我《狼》的剧情发展。我怎么可能告诉她实情,靠自由想象在堂姐看的第三卷的基础上想了一个悲剧的故事让她郁闷。
“想不到会这样的啊,罗伦斯挺好的啊。赫萝也舍得放弃他。”给她误导剧情算是我对她的小惩罚了。看着堂姐郁闷的表情还真是让人发笑。这是一个胜利,比起她的“恶言相向”,我让她在心里为了自己最喜欢的故事因为有了一个悲剧结局而伤感更具有杀伤力。
反击了自己的堂姐,我在回家的路途中重新将那本古籍中关于我的祖辈的记录从心底的另一个角落召唤回来,陷入沉思。堂姐沉浸在我为她打造的悲剧故事结尾的氛围中不能自拔。王叔叔不合时宜的吹起口哨,打着招牌式的笑容开着汽车。
回到家天色已完全的黯淡下来,唯有西方的天空留下一条橘红色的彩带。
一辆黑色的大奔停在叔叔家的门口,想必是叔叔家里来了客人。王叔叔将车停在那辆大奔的后面,主动地为堂姐打开车门。然后微笑着向堂姐道别。
客厅里一位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与叔叔坐在一起热切的谈论着,婶婶坐在一旁沏茶倒水,招呼着那位年轻人。听见开门的声音,婶婶转过头来。
“果儿,啊易。你们回来了。”
那位年轻人听到与叔叔暂时停止了讨论,转过头来。
“这位是于大师的千金吧!身旁的那一位是?”年轻人一脸的迷惑。
叔叔起身,清了清嗓子。
“呵,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于易,我大哥的二儿子。是一位品德与成绩兼得的美少年呢。”叔叔转过脸来看着我与堂姐,“为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年轻人。比你们大不了多少。19岁,魔术界的天才。你们可以叫他哥哥。”
咦,天才。除了我会比较自大的称之为天才,想不到眼前这位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可以取得这样的成就让我自叹不如。不过,之前我说过的我也可以以破解魔术的技巧为乐。
“快叫大哥哥。”叔叔微笑着说。那微笑的杀伤力已经不是一个胖子所具有的那种令人恶心的,而是很温暖的。
“哥哥好。”我与堂姐茉莉异口同声。
“切。”堂姐瞥了我一眼甩过了头。
“别别,这样显得我好老哦。你们还是叫我的名字的。林思祖。”
思祖,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份非物质的遗物,自然也是好名字。思念祖先的恩德。
“嗯。”我点了一下头。向叔叔他们道过晚安,从厨房的冰箱里拿着一大块的面包和芝士蛋糕。遇见了堂姐。
“这块儿芝士蛋糕是我的。”堂姐不悦的对我说。
“想要的话直接给你就行了啊。不用摆一张臭脸吧。”我把蛋糕放回冰箱,“自己取哦”。还好我的那块儿大面包,她没有向我索取。
躺在床上,思考着那段记录不知不觉就陷入睡眠的陷阱。不得不说,我们人类的时间都是被睡觉这种无聊的事情所占据。不过,人类的成功却都是建立在完美的睡眠之上的。我并不讨厌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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