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暮雨洒下来了。
九月不该下那么多的雨,好像六月本应该倾尽的份儿,全部照搬到九月来了。雨不是台风雨,而是纯正的陆上那点干瘪的云里挤出来的雨。因此,漫步在干瘪的雨里,心情也是空洞而干瘪的。
我打着黑伞。
我看见了打着黑伞的她。
她手中提着一个竹编篮子。
我们的视线一相遇,她的眼睛里立刻放出点微光来,顷刻,这微光又收回去了。留存了一点,再次放出来,又立刻收回去了。一放一收,她的眼神越发暗淡下去,最后跟吸光玻璃一样折磨掉了。
她动着嘴唇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我变得不敢直视她的脸,缓步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这条石板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常走,但如今在路上游荡的,却是两个居无定所的灵魂,两颗形同陌路的心。
她和我,去向两个相反的方向,分道扬镳。
我的意识迷离,再次回过神来,已经坐在咖啡店里最灰暗的角落。我早该笃定不能坐在角落的,因为会被深谙世事的店长识破。他撑着下巴颏,很有些同情地望着我。
“你看出来了。”
“啊,那是当然。不过事先声明,不是因为你坐在角落,从脸上立马就看出来了。”
我没有反驳,也没有应一声,任何一个旁观者都会发现我失魂落魄的外表。
“分了?”
“净在那儿意识过剩吧你。我们就从来没做过男女朋友。”
“啊,啊,对了。因为你跟我一样,是个懦夫。”
他如往常一样,咖啡当酒一口闷,数落我的时候,就像谈磨咖啡的方法一样熟练。
我的表情扭曲了。连着几天我从经历全然不同、性格全然不同、精神高度全然不同的两个人口中听到相同的话。我想倾泻压抑已久的怒火,但是我没有理由爆发。我的样子就是个懦夫,我的古板的性格决定我是个懦夫。
“我跟你挑明,懦夫的下场,就是在等待中失去一切。这是我的自嘲。”
他用舌头去舐嘴角的一抹咖啡边儿,在我即将按奈不住无能的怒火之前,掐准时机补上一句。
“你的女朋友,那个双马尾小姑娘刚才来过。”
“什么?什么时候?”
我猛然抬头,双眼圆睁。他仍旧不紧不慢地娓娓道来。
“你该知道的吧!还有,你该知道怎么做的吧!”
我立即回忆起她奔向小半岛时的模样,提着竹编篮子。思路一连串拎起来了,我又想起,今天是例行的星期六,而在星期六,她虽然不再失忆,却一定会半路昏迷。
我不能再危坐在原地了。
“谢谢你,我去了。”
我从咖啡馆门口飞奔而出,没有看见身后的店长很满意地叉着双臂点了点头。
……
在雨中奔跑的姿势,一时间让我联想到海边。
沙滩上时,滔天的巨浪使我恐惧,如今面前又让我萌生出同等的恐惧,因为我看到了绝不应该出现在石板路上的人。
冠伦。
同时我看见了罗兰。他站在花坛的这一头,她站在花坛的那一头,雨阻隔了一切,让她看不到他,但他的猛禽的鹰眼却能看得见她。
我立刻奔到他的面前,张开了臂膀,同时意识到伞掉在了地上。我不知道自己在守护什么,或是谁给我的力气放声大喊:
“别过去!”
冠伦脸上没有表情,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个头比我高,但是佝偻着倒看起来戾气得很,雨湿淋淋地打在他身上湿透了每一寸衣服,但他好像浑然不知。
“让开。”
我理解了。他只有提到罗兰的时候才会长篇大论,对于其他身外之物置若罔闻,他是追求得那样病态,不允许多说一个不关于罗兰的字。
因此我戳他的痛点,再次挡在他的面前。我现在明白守护的是什么了,我得当罗兰的挡箭牌,为此我须付出一切代价阻止他。
“别去打扰罗兰。她现在心情不好应该一个人待着,你去了只能平添痛苦。”
提到罗兰,他无神的眼中放出怒火,他开始疯狂,在雨的侵蚀下,他疯狂得理智。
“罗兰、罗兰、罗兰、罗兰、罗兰!啊,罗兰就整个是你的,绫泽!你若不是为了找她,又何必费尽心思到石板路上来?……你跟罗兰相处那么久,你们经常在小半岛上约会,你们去步行街上购物,你们成天泡在一起,你还有哪里不满足?”
他的怒火能点着一切。我准是过太久忘掉了,如果罗兰再提起一遍我准能猜出来:跟踪她的人就是冠伦。
“啊,是的,我偷走花艺社的插花,我渴望得到她亲手做的一切,以为这样就能拥有她,可是结果呢?结果我不如芝麻大点儿事儿都不愿干的你!意义到底在哪里,她的情感要如何量化?你又为她做过什么?你连她的朋友都不配当!”
朋友、朋友,我是她的朋友吗?我跟她从一开始结下的,是否只是受罪与赔罪的关系?我是否只是在遮掩自己,而根本配不上当她的朋友?我是否只配当一个懦夫?
我明白了我的抉择,因为我变得义愤填膺。
“你完全不懂!你没有跟她经历过那些,你不知道她心中的症结。你心里只有欲望、欲望、欲望!你口口声声说拥有她,你就把她看作一个受人所属的物,你只不过是一个物欲到极致的,病娇!不被暴雨席卷过,不被深渊吞噬过,不为她着想,只知道一个劲地惹她恐惧,你怎么好意思说你有资格拥有她?”
我几天淤积的狂怒全喷在他脸上了,同时碎掉的,还有标上绫泽标签的酒缸。它就那样打了个粉碎,绫泽不再是绫泽。
而我也为自己的粉碎付出了代价。
我的胃一阵绞痛,因为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他整个拳头砸在我的腹部,立马使我踉跄着倒在石板路上,雨打湿了一切,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的肚子里仿佛有巨石在震荡,把我压在地上要窒息过去。
但我站起来,我激动得失去理智,我扑向那个物欲的、病态的人,野兽对野兽,扼住了他的喉咙。我释放全身的力量,释放两个月来压抑我的一切,我冲天大喊:
“我不是懦夫!”
他被震慑了那么一两秒钟,但很快狰狞着挣脱开我的臂膀。肚子上挨了一记的人,终究是挣脱不过强健的高个子的。
这一下打得更重,我整个人直接扑到在花坛里,下颚被捶偏了位置——它脱臼了。
我输得难看,我输得狼狈,但我输得充满荣耀。
“哈,你!该死的!”
他大叫,他宣布自己的胜利,但我不再注意他的话了。在满身痛楚扭曲的时刻,我意识到更重要的一件事。
我侧过身看到她,眼泪又来了。我真是天下最没有志气的男子汉。
她呆呆地看着我,看着我犯下的这一切罪过。她的手中,挽着花篮子,篮子里,装着雨水打湿的薰衣草。
那便是,对她来说代表至高无上的诚意的,“甘霖的恩泽”,她正采给我。
我笑了,我笑她的愚蠢,相信那一则傻到不能再傻的故事,但我又哭了。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带着一点哭腔用着口齿不清的含着血发出的声音向她大喊:
“别过来!——”
但她过不来了。
雨里混着悲鸣而使人恸哭的闹铃声,响彻云霄,盖过猖狂的雨声。
她倒了下去,我安心了。
那么辛苦采来的那几支薰衣草啊,全散落回了被雨打湿的花坛里。
“甘霖的恩泽”,又回归原样。
半岛的那一侧,又踱来一个身影,对于这身影冠伦喜出望外,阿谀着上前求她。
“兰汐,是你兰汐!你跟罗兰是最好的朋友吧?我告诉你,我正计划着要给她惊喜……”
他的话没说完,因为他的脸上挨了一巴掌。那是我听过兰汐唯一一次的巴掌,也是有史以来我听过最响亮的一记耳光。
看完这一记耳光,我也昏过去了。
这一天,我跟她昏倒在同一片,她最喜欢的,薰衣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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