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马歇尔在清晨时分便睁开了双眼,此时的他正躺在一棵大叔的枝桠上,离地足有七八米的高度。
昨晚他睡的并不好,但并不是因为躺在树上的原因,而是因为他昨晚的梦境。
他记不清具体做了什么梦、梦里的情况如何,但他却能感受到梦中的绝望感和那个充满死寂的世界。
“是不是昨晚荆棘城的原因……”马歇尔边下树边想着,恍惚间他仿佛又看到了那擎天的荆棘,荆棘上是一张张因痛苦而扭曲的人类面孔。
马歇尔甩了甩脑袋,将脑海中有关荆棘的事情都甩了出去,他现在可没空去想那种事情,他今天必须到达荆棘城边界的一个小镇里。
那个小镇名为闪金镇,是给荆棘城供给粮食的地方,距离荆棘城足足有几十公里,但好在马歇尔在昨晚便已经走完了一小半,剩下的路程想来在今天内走到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太阳慢慢的从天边升起,驱赶走了清晨的凉爽,带来了独属于六月的酷热。
但马歇尔完全不在乎这炎热的天气,他看着天上的太阳由衷的赞美着诸神,他再也不想看见血色的月亮了。
日上三竿,马歇尔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可想而知,他现在距离闪金镇还有多远。
他摸了摸因为饥饿而发出响声的肚子,眼睛瞥向了道路两旁茂密的树林中。
“这林子里,至少有荆棘果吧?”马歇尔走进了树林,寻找着可以果腹的东西。
作为流浪儿的他,对于荆棘城周围的树林里有什么可以吃、有什么不能吃还是很清楚的,不会发生什么食物中毒之类的事情。
他现在寻找的就是一种荆棘城的特产,一种名为荆棘果的东西。
忽然,马歇尔发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一些长在茂密荆棘中的绿色小果子。他几步走上前,手掌熟练的绕过纠缠在一起的荆棘,取下了七八粒绿色的荆棘果,揣进兜里后便又继续在荆棘中摘取着。
荆棘果虽然是荆棘城的特产,但却并不出名。它就像是路边不知名的野草一样,肆意生长在荆棘城周围的每一个树林中,荆棘森林里更是多的数都数不清,它没有具体的生长季节,除了残酷的冬天,哪怕是在秋天你都可以在任何地方轻易的见到这些小果子的身影。
但也许是因为强大的生存能力,荆棘果的味道差到没人愿意吃。荆棘果吃起来又酸又涩又苦,只有一丝微不可察的回甘甜味,也许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补充一点点不值一提的水分。
生长的到处都是,加上味道差到连狗都不愿意吃,这也就难怪荆棘果几乎没人看的上了。况且,荆棘果只生长在荆棘丛中,采摘方式也是极其的困难,若不是熟手,想要不受伤的采摘几乎只能将荆棘丛整个剪除,只是为了一点难吃的小果子,这可一点都不值得。
但马歇尔不同,对于荆棘果,他倒是没觉得味道有旁人说的这么难吃,但也许只是因为他吃多了适应了荆棘果的味道。
在作为流浪儿的那些日子里,若是嘴馋了他便去森林中摘取一些荆棘果来,只要度过了刚入口的那酸苦味,便可以在之后的一两秒内体会到一丝的甜味,这是马歇尔童年时唯一能够尝到的甜味。
所以马歇尔对于荆棘果倒是没有像旁人那般不屑,实际上哪怕是流浪儿中,荆棘果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马歇尔恐怕是唯一一个吃荆棘果习以为常的流浪儿。
话到此时,马歇尔已经将荆棘丛中的荆棘果采摘大半,都装进了口袋里。
他熟练的抓起一个扔进嘴里,用舌头将蒂去掉,把蒂去掉是马歇尔发现的一个小技巧,这样的荆棘果苦涩味可以略微降低一个档次。
将青绿色的蒂从嘴里吐出后,马歇尔一口将指甲盖大小的荆棘果咬开,苦涩的汁水瞬间充斥着马歇尔的整个口腔,让马歇尔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苦涩味足足持续了十几秒才开始消退,接着,一抹淡淡的甜味开始在马歇尔的口腔中生成,但这甜味不仅淡,消失的速度也非常快,只是大概一秒钟的时间,甜味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马歇尔也丝毫不在意,他早就知道了会如此。
“原本还想打只兔子的,但看来也没机会了。”马歇尔有些遗憾的走出了树林,嘴里喃喃着。
既然暂且解决了饥饿的问题,马歇尔便接着赶起路来,暂不提那不知多久才能到达的王都,现在就连闪金镇都没影呢。
他一边脚步生风的快步走着,一边不时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荆棘果扔进嘴里。
就这样,在太阳已经垂在半空的时候,马歇尔终于看见了人类的痕迹:原本道路旁茂密的树林此刻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开垦的整整齐齐的绿色农田,放眼望去仿佛置身于大草原上。
马歇尔好奇的弯下腰,用手拨动着农田里生长的作物。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田地,所以他还是很好奇的,毕竟这里距离荆棘城可是足足有着数十公里,而他之前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荆棘城周围的森林了。
用手抚摸着这绿色的植物,感觉倒是和其他的杂草似乎没什么不同,这就是能做成面包的东西?马歇尔有些意外,他怎么也无法将这些绿叶子和香喷喷的白面包联系起来。
忽然,一道厉喝声从远处传来,“喂!干什么的!”
马歇尔站起来,朝声音处看去,只见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棕皮肤大汉正快步朝马歇尔走了过来,看上去他脸上似乎升腾着怒气。
但待到那大汉走近了,他脸上的怒气却瞬间消失,转而变成了一脸的讨笑状。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低下头结结巴巴的说道:“大人,请饶恕小人,刚才小人离的远,看不清大人您!还请饶了我吧!”
马歇尔不解的看着面前这个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的男人,此时他的身体正在因恐惧而微微颤抖。
怎么刚才还是气势汹汹的大汉现在突然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忽然,马歇尔瞥见了自己身上的衣服。这衣服昨晚还浸透在鲜血里,但现在鲜血已经悄悄消失,就连一丝灰尘都看不见,它又恢复了一开始的那副尊贵、奢华的样子。
马歇尔想明白了,恐怕是因为这衣服的原因,自己被当作是贵族了。
既然如此,不如将错就错,马歇尔转念想到,他决定就在闪金镇中维持着自己虚假的“贵族”身份,直到被识破为止。但他本身也不会在闪金镇里呆多久,大概、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既然做出了假扮贵族的决定,于是马歇尔模仿着以前远远瞥见过的贵族老爷淡淡开口道:“起来,带我到闪金镇里去。”
到底是在荆棘城坑蒙拐骗过的流浪儿,此刻马歇尔学起贵族来倒也颇有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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