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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哎呀呀,那可真是天大的误会

第一章 哎呀呀,那可真是天大的误会

进入九月,北京的气温骤然降了下来。虽然还不至于要穿厚外套的地步,但冷不丁的被小风嗖嗖一吹,还是让人忍不住打个哆嗦。

呜~~~~~~看来衣服穿少了。

今天是朱安洁初中第一天开学,为了能在新学校给别人留个好印象,她特意选择了一条花格子的短裙。出门的时候感觉有点凉,但一方面觉得活动活动就热了,另一方面懒得回去加衣服,所以只犹豫了一下就这么出小区了。现在回去的话,也许会赶不上公交车,路上再点的话就会迟到。

她可不希望开学第一天就迟到。

振作啊,一定要振作,第一天就迟到算怎么回事啊,明明跟妈妈夸下海口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嗯,不就是冷一点么,死不了人的,人类是温血动物,过一会儿适应了就暖和了,太阳公公晒一晒就暖和了,挤上公交人多了就暖和了。嗯嗯,有那么多取暖的方法,所以说,寒冷神马的都是浮云……阿嚏!

很不争气的打了个打喷嚏。

“安洁。”

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朱安洁赶紧擦掉鼻水回头看去。

从私家车探出头叫住她的人叫童贯景,就住在安洁的对门。自从安洁的监护人去向不明后就一直在照顾她。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个人有点太过老实,太过没心机,但是对安洁来说是非常好的大哥哥。

“早啊,童哥,上班去吗?”

“啊,不是,请假了。士伟快生了,我这几天打算在医院陪她。你去上学吗?我送你吧。”

华士伟,童贯景的妻子,他们两人一直同居在一起,但直到一年前才正式结婚。相对于把“人之初,性本善。”奉为人生准则的童贯景,华士伟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怀疑主义者,绝不会轻易让别人介入自己的圈子,更不会轻易接触任何人。不过正是因为这两种完全不挨边的性格,这对夫妻才能够像是拼图的“凹”和“凸”,互相补足,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比起童贯景来,安洁就不是那么喜欢华士伟了,虽然她仍然是个好人,可她犯了大忌,对安洁来说那是绝对不可侵犯的红线——她说了朱宏兴的坏话。

说是坏话,其实也不是什么太严重的话,只是诸如“他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之类的话。用篮球比赛比喻的话就好像是踩线一样的感觉。

但是,踩线也是出界,就算大半个脚掌都在界内,只要有一点点踩到线,那也是犯规,是违例,是非常严重过分不可饶恕的事情。

三年前的朱安洁并非叫这个名字,而是安洁利卡,而且她本人也并非中国人,而是智利人。因为某种原因她失去了双亲,而他自己则被某个机构带进了研究所。受到非人对待的她原本已经失去了希望,而将她从那种绝望中拯救出来的就是朱宏兴。不仅仅是拯救,朱宏兴还破坏了那个机构(实际上并不是朱宏兴破坏的,只是安洁那时候头脑还不太清楚,以为是那样。详情见作者的另一篇《病》),并且给了她新的家庭,从那时起朱宏兴就从“哥哥”、“恩人”、“大英雄”,升格成了“神”,对安洁来说神圣不可侵犯的神。

一想到童贯景一会儿还要去找华士伟,朱安洁的心里就非常别扭,所以她很客气的拒绝了邀请。

“不必了。我打算熟悉一下上学的路线,所以还是让我自己一个人去吧。”

“哦,这样啊,那我就先走了,你自己小心啊。”

车子“嘟嘟嘟”的开走了。

童贯景到现在都没看出来安洁讨厌华士伟,以他的心眼儿,大概一辈子都看不出来了吧。

朱安洁到达车站的时候,公交车正好停下,她快跑了几步,挤进了争相上车的人群。在人流的推动下抢上车子,并在靠窗户的地方找了个比较空的位置站好,这才松了一口气。

对于身材娇小的她来说,早晨赶公交车实在是个力气活。当然也有轻松点的方法,并不是指让童贯景送她,而是挤公交不那么费力的方法。

只要稍稍松开一点就行了,把封印的绳子稍稍松开一点,让里面的东西稍稍释放出来,就那么一点点,不会造成什么大影响,只要不死人就行了。

那种想法一闪而逝。

笨蛋、笨蛋、笨蛋,我这个大笨蛋!安洁心中不断的自责。我这么做不就等于否定了朱宏兴之前的努力了吗?这跟说他坏话有什么区别。

“唉……”安洁轻叹一口气,把脑门贴在车窗玻璃上,利用玻璃的温度让自己发热的大脑冷静下来,“我只要做个普通的女孩子就好,朱宏兴是这么说的。”她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自言自语。

公交车行了几十分钟后,终于到了朱安洁的目的地。

下车的时候几乎跟上车一样辛苦,不过终于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了。看了看时间,还有富裕,安洁松了一口气。

嗯?有人接近,背后方向,蹑手蹑脚的,没有恶意。

放轻松,放轻松。安洁心里默念着,静静的等待……

“嘚!”意料之中的肩膀上轻轻的一拍。

“呀,你吓死我了。”

朱安洁故意装作吓一跳的样子。

“嘿嘿,大老远就看见你了。”

劈着腿,叉着腰,以一种把少女这个身份形象完全破坏殆尽的豪放姿势傻笑着的女孩儿名叫徐韵娟,从小学起与朱安洁就是好朋友了。

“哈哈,老婆,吓你一跳吧,告诉你,就算到了新学校,你还是我老婆,你跑不了。”徐韵娟得意洋洋地搂着安洁的脖子说道。老婆什么的只不过是女孩子间的玩笑,安洁当然只是付之一笑,对于她这个好友男孩子般的性格也早就习惯了。

“喂喂,你们俩注意点影响,别大早上起来就搂搂抱抱的。”

笑嘻嘻的走过来的女孩子叫林馨,与徐韵娟一样,跟安洁也是小学起就要好的朋友。她们三个约好了一起考进这个景枫中学。

“哎哟,小老婆吃醋了,没关系,我也来亲亲小老婆。”说着徐韵娟就要抱林馨,林馨笑着跑开了。

女孩子间的调皮打闹,这种再平凡不过的情景却是朱宏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为安洁换来的。所以,安洁暗下决心:我只要继续保持这种样子就好,哥哥回来的时候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看到徐韵娟和林馨在前面示意她快点过来,便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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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家。

我来这里多久了?我也不知道,不过肯定是很长时间了,要不然我怎么会忘记那么多事情。比如这里是哪儿,我为什么来这儿,我是干什么来了,我是谁……诸如此类。所以我得赶快回去,否则我连“回家”这件事都忘了。

话说回来,“家”是什么?每当我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浮现出一些人影,虽然很模糊,但心里总是感觉怪怪的。我想这应该是我回家的原因吧。

回家的路并不难找,延着那些发光的火苗走就行了,因为他们是从外面进来的,所以反方向走一定是出口。最方便的事情是,当肚子饿的时候这些火苗可以抓来吃。但是麻烦就在于,每当我吃饭的时候总有些东西来打扰。比如拿武器的骷髅,或者头上张角挥舞棒子的家伙。那些都还好说,他们动作都比较迟钝,我用手里的刀砍掉就行了。最麻烦的是那些披黑斗篷拿镰刀的,我跟种东西打过一次,虽然赢了,但损失也很惨重——半个身子没了,尾巴被连根切断,头部也遭到重击,用了好长时间才慢慢恢复过来。

说到我手里的刀,打我有印象的时刻就拿着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造型不好看,但是很结实,挥动起来也很给力,我喜欢。

翻过一个山头,眼前出现了之前从没见过的东西——门,所有的火苗都是从那里进来的。哈,终于可以出去了。我加快了脚步,也不管什么隐蔽不隐蔽了,向着目标直冲过去。

家,我回家啦!

也许是太兴奋了吧,我完全没注意到头顶有个大家伙压下来。在千钧一发之际我的尾巴救了我,及时把我像弹簧一样弹出去。

切,我就知道不会这么容易。

嗯……我仰望着这个东西,四条腿,“汪汪”叫……应该是狗吧。原来狗是有三个脑袋的,看来我之前对狗的记忆是错误的。不管那么多了,看样子它是不会轻易让我通过的了,总之……

嘿!用尽全力砍到它脖子上,但是却被同等的力量反震回来。这家伙怎么这么硬?哇呀,还会喷火的啊!我的尾巴,我的尾巴烧着了啊!这东西也太快了吧,这样子完全没有胜算……糟糕,一分神半个身子没了。刚才的起跳就是个错误,但是不跳的话也是会被爪子拍扁。

唉,不管怎样,这下子完蛋了,身体被三个头撕碎飘在空中的感觉好怪异。

好像回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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