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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黎明(25)孤独守望者.血染峥嵘

赤色黎明(25)孤独守望者.血染峥嵘

公元8 9年六月,东汉朝廷拜窦宪为车骑将军,以执金吾耿秉为副手,率汉军精锐八千骑,合南匈奴、乌桓、羌胡兵三万余出征,与北匈奴战于稽落山(今蒙古国额布根山),北单于大败逃走,汉军乘胜追击,出塞三千里,俘杀一万三千余人,降伏北匈奴二十余万,登燕然山(今蒙古国杭爱山)刻石纪功而还:

“铄王师兮征荒裔,剿凶虐兮截海外,夐其邈兮亘地界,封神丘兮建隆嵑,熙帝载兮振万世。”

次年五月,窦宪再遣耿秉出居延塞,围北单于于金微山(阿尔泰山),大破之,俘其母阏氏,斩杀名王以下五千余人,出塞五千里,北单于被迫率众西迁,于公元91年远走乌孙,自此退出了漠北,开始了漫长的西迁之路。

至此,从公元前209年冒顿单于建立政权起算,至公元91年北匈奴远徙,整整三百年,匈奴在CN北方边界对中原王朝的威胁最终解除。

然而……

你以为这一切就结束了吗?被逐出漠北的匈奴人会从此销声匿迹?

才不!

匈奴人的强悍震慑了整个汉初,影响了整个华夏的历史文化。这么一支强悍的游牧民族,怎么可能会在这么一次两次的挫败后就一蹶不振?

一只蝴蝶在巴西呼扇着翅膀,居然煽起了美国得克萨斯州的龙卷风暴。这是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在1963年提出的一个理论,也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没错,东汉击破北匈奴,迫使北单于率众西逃,这一逃正是逃出了历史的大变革——

上帝之鞭!

刚从内乱中勉强恢复的罗马帝国此时还在忙于与夙敌波斯的征战,却对从帝国东北方边境渐渐逼来的蛮族威胁浑然不觉……

终于,彷徨无措的日耳曼人带来了远方的恐怖消息,一只从未见过的大军正在逼近,所到之处杀人盈野,血流飘杵,庐舍为丘墟,良田为焦土。

可怕的消息尚未来得及一一验证,匈奴铁骑的马蹄已经踏过边境,这群“即使在野蛮人眼中也是野蛮人”的侵略者毫不留情地践踏了一切——

先败阿兰人,再败哥特人,378年于亚得里亚堡大败罗马皇帝瓦伦斯,匈奴各部在大单于阿提拉的带领下,于448年至450年到达全盛,建立起东起伏尔加河,西至莱茵河,南达多瑙河的庞大帝国!

罗马人无比恐惧地将阿提拉称为“上帝之鞭”,他们的出现仿佛正是上帝对罗马人罪行的惩罚,正如《圣经》中的洪水、天火一般,文明灭亡阴影难除,无法阻挡无法逃避,最终实实在在地在西欧导致了罗马文明的灭亡。

如果说匈奴之王阿提拉如同上帝之鞭一般,将近乎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抽得粉碎……

那么,此时此刻的菲利克斯,完全可以被称之为一把“上帝之刃”,直插美利坚这个所谓的“新罗马帝国”的心脏!

将其一点一点的完全搅碎!至死开来!

而现实,正是如此!

美军的河岸防线已经溃败,菲利克斯带着他的强渡部队,成功渡过了波托马克河,来到了这片他认为最理想的战场!

再往前,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心脏、自二战结束以来,贯彻单边主义三十年的霸权指挥部——五角大楼了。

“很好,终于到达这里了吗?来人,把车上的东西,全都搬出来。”

这时,菲利克斯下令,让人从自己的破坏神座驾上取出一个大箱子,摆放在强渡部队的众人面前。

箱子很快就被打开,里面装着的,竟然都是崭新的金条!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此时都很郁闷,你们不远千里跑到美国,一点票子没挣着,还搁这累死累活,甚至还要把命给搭上!”

“不过你们郁闷也好,累死累活半辈子捞不着一分钱也罢,因为这一切根本不重要!”

“现在,敌人就在眼前!前方的五角大楼,这颗新罗马帝国的心脏,如今正等待着我们去征服!”

菲利克斯一脚踢过去,将箱子给踢得粉碎,里面全部的金条洒在地上,随后一脚踏在这座由真金白银堆砌而成的“小山”上,居高临下地对下方的兵痞们喊着话。

他对自己的嗓音很有自信,哪怕现场没有扩音器,他也能够确保自己的声音令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

待听到看到部队中,有人开始窃窃私语时,菲利克斯突然大喊道:“你们所有人,跟了老子这么多年,老子有让你们吃过一次亏吗?”

菲利克斯此时的语速并不快,丝毫没有将眼前的美军放在眼里。

“没有!没有!没有!”都不用索科洛夫他们牵头,全部的苏军士兵们挥舞着手中的枪械,狂热地齐声吼道。

菲利克斯随手从脚下捞起一根金条,大声喊道:“你们所有人,都要给老子记住,只有跟着菲利克斯,才会有好日子过,你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菲利克斯给的,明白吗?”

“明白!明白!明白!”苏军们再次齐声吼道。

“很好,现在全体听令!老子要公布最新的军法——”菲利克斯边说着又从脚下捞出另一根金条,然后用这两条大黄鱼在手中碰了一下,清脆的黄金碰撞声一时间差点把下面众人的魂都给勾了去。

“每杀够一百名敌军,赏一根金条;每杀够一千名敌军,赏一块金砖;如果能活捉高级将领,老子的金库随便你们搬,想搬多少就搬多少!”

“现在,提着他们的脑袋,或者带人回来就能领钱。如果战死了,抚恤金按原基础再提高三倍!!!”

菲利克斯用手一指那边的方向:“五角大楼里面集中的都是美军的高级将领,现在,他们是你们的了!抓住他们所有人!老子带领你们升官发财!”

“听懂了吗?你们这群除了杀人和上女人之外,其余一无是处的蠢货们!!!”

“菲利克斯万岁!!!”

“菲利克斯万岁!!!”

“菲利克斯万岁!!!”

苏军们挥动枪械欢呼着,十分的亢奋,双眼里闪烁着恐怖的凶光,黄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黄金,花里胡哨的纸印钱也许会骗人,但硬通货绝对不会。

没有人会跟真金白银过不去的,而菲利克斯就任军政长官以来,他麾下的部队官兵们的待遇可是提高了不止一倍。

“我右眼皮怎么跳得这么厉害?话说河岸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由于还要应对伊戈尔方面对己方基地的推进,因此,皮尔斯实在无暇他顾。

毕竟自己这方面的情况,实在是太过令人不安。

特拉维斯指挥官的E区基地已被攻破,如果再把雷爪中队和那些精锐的国民警卫队步兵团调走,自己基地的前线防备力量可就支撑不住了。

不是在下无能,奈何苏军太强大。

在没有其他预备队支援的如此现实下,他只能寄希望于那批保卫自己背后五角大楼的卫戌部队不要出事……

如果他们遭遇了什么不测,那座世界上建筑面积最大的单体办公楼里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绝对小命不保!

虽然在白宫的牵头下经过了一次紧急撤离,但此时仍滞留在办公楼里的军方人士及文职人员还有近两万人,另外还有约七千名非国防志愿者在里面服务。

两万七千人看似数量庞大堪比一个满编师,不过皮尔斯对这群只会对着军事地图夸夸其谈、纸上谈兵,更擅长把弄权术,为了那么丁点儿权利口诛笔伐的政客们从来不抱有任何幻想。

如果说能借河对岸的那群苏联人的手除掉他们……

皮尔斯冷笑一声,看向身后五角大楼方向的脸上更是充满了不屑,随后拔出枪:

“立即抢占所有房屋,我们的部队在数目上仍处劣势,不要去与苏联人硬拼,现在我们要与他们打巷战!利用我们熟悉地形的绝对优势,将苏联人拖入最血腥的巷战节奏!”

“另外,除了天火和艾布拉姆斯,其余的装甲部队全部轻装上阵,抛弃那些无用的轻型坦克,将我们所能利用的资源全部整合起来,绝不能放弃任何一处建筑,任何一栋房屋,甚至每一节楼梯,都要反复争夺!”

“只要我们做到了这一点,苏军最引以为傲的坦克集群优势将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现在,全军坚壁清野!巩固阵型!伺机反攻!”

正如四十年前的苏联一样。

死战不退,用我们的生命捍卫一切。

这里退无可退,只因我们的身后,是万家灯火!

而就在这个时候,波托马克河的东岸再度冒出了滚滚浓烟!

不时有烈火焚烧,同时四周响彻起苏联装甲部队刺耳的马达轰鸣。

强渡部队在菲利克斯的带领下迅速突破眼前高速公路上的美军岗哨,随即划分五路,每路两百人,向五角大楼的五个大门冲去。

索科洛夫为第一队,攻打东门。

斯米尔诺夫为第二队,主攻西门。

格拉西莫夫为第三队,负责南门。

由于罗涅科夫事先被自己安排留守纽约,狄安娜自告奋勇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为第四队,强冲北门。

菲利克斯自己独领一队,毫不停顿地在行进途中将所有的任务都布置下去。

目标是正门!

不成功!便成仁!

菲利克斯并不知道五角大楼的卫戍情况究竟如何,他不顾一切地率领自己这一整支加强团朝向五角大楼扑杀过去,似乎只为满足自己那完全病态的执念。

身为一军之将,却任凭愤怒冲昏自己的头脑,这并不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应当做的事情,至少理论上本不应该。

而是…一场毫无理智,甚至堪为歇斯底里的狂热赌博。

赢了得天下,输了下地狱。

尚不知他脑海里所思考的一切究竟为何,但有一点不可否认——

血债血还!

“轰隆轰隆轰隆!!!”

沿路没有任何反坦克拒马“捷克刺猬”的存在,通往五角大楼的一切阻碍被苏军悉数破坏,强渡部队在一干犀牛坦克,以及在先前战役中被缴获的艾布拉姆斯坦克的带领下,如同钢铁洪流一般,以迅雷风烈之势,浩浩荡荡地冲向了五角大楼。

而在犀牛坦克与艾布拉姆斯坦克的后面,搭乘在猛虎装甲车与破坏神载具上的苏联官兵们摩拳擦掌,拿起枪械,气势也都变了,完全看不出丝毫兵痞的样子,倒像是真正骁勇善战的精锐之师。

眼前的五角大楼,还有美军,在这群苏军的眼中,全部都是行走的军功,以及金灿灿黄澄澄,货真价实的黄金卢布!

“停车!这里是军事禁区!你是哪支……”五角大楼东门的守卫发现有未进行通报的艾布拉姆斯坦克向这边直冲而来,急忙挥手大声喝止起来。

哒哒哒!!!……

一连串子弹不由分说地从犀牛坦克的车载机枪射出将守卫扫成筛子,随即五道巨响接连响起,只见犀牛坦克与艾布拉姆斯坦克纷纷转向至道路两侧,用自己的车身抵挡住碉堡的火力,满载着苏军士兵的猛虎装甲车与破坏神载具就这样一路畅通无阻地撞破栏杆,冲到了大门下。

“下车!快!速度快一点!我们没有太多时间!现在立刻马上!全部冲进去!”

随着菲利克斯一声令下,所有的苏军士兵们纷纷以最快的速度跳下车,抓紧手中的武器,疯了一般往前冲。

“跟我冲兄弟们!就用今天的胜利,让我们的凶名传遍世界!乌拉!”

“乌拉!!!”士兵们高声回应着,沿着台阶冲向大门。

守卫迅速拔枪射击,却来不及扫射到任何敌人就已经被苏军的卡拉什尼科夫自动步枪扫倒,强渡部队高声尖叫呼喊着一拥而入。

砰砰砰砰砰……

门口的枪声惊动了楼内所有人。

美国陆军参谋长奥马尔.纳尔逊.布莱德利上将急忙冲出办公室,却发现走廊里只有寥寥几个人走出来准备战斗。

这名饱经战争风霜,已有九十岁高龄的老将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他早就应该集中五角大楼的所有人来应对苏联人可能发动的突袭,即便这两万七千人,包括参谋、文书还有卫戍部队全是三级饭桶加乌合之众,一旦成群结队起来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不,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TMD两万七千头猪,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苏联人也得抓上十天半个月,怎么可能说完就完?!

只可惜历史没有如果……

因为,来不及了!!!

苏联人的尖声呐喊越来越近,让大楼里的美军上下彻底乱了。

“参谋长,苏联人打进来了!”

“参谋长,我们该怎么办?”

“参谋长,我们立即撤退吧!”

不同于其他楼层的美军将领们,布莱德利将军身边的这几名将领并没有如同无头苍蝇般的跟风逃窜,而是紧紧跟在了布莱德利将军的身边,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询问着老将军。

虽然布莱德利将军年事已高,但他毕竟身为美国著名的军事家与统帅,陆军五星上将,更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在中东战场和欧洲战场的主要指挥官,同时也是第一任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

胆识过人,勇于决断是身为领袖的必修课,虽然他已经老了,不再亲临一线参加战斗,但他的脑子还是比较清晰的——

此地不宜久留!

“没办法了…快把所有人都叫到一起!”布莱德利拔出勃朗宁手枪对手下大喊道。

就在此时,菲利克斯的这支加强团,总共一千人的强渡突击队几乎在同一时刻冲进了五角大楼的五个大门,果然不出他的预料,在一楼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有价值的敌人,简单放了两枪驱赶走他们后便沿着宽大的楼梯蜂拥上了二楼。

布莱德利将军只来得及再集合身边的几个人,沿着走廊快步奔向楼梯,一路收编着因听到枪声而冲出办公室的所有人。

“大家不要慌,跟着我一起到三楼去,五角大楼卫戍外围的两个信息化团援军已经在路上了,我们一定要坚持住!”

在布莱德利将军的号召下,原本惊惶不定的美军精英文官武将们纷纷冷静下来,端着各式轻武器,紧跟着上将的步伐,组成了一支阵容华丽的队伍,向着三楼楼梯的方向涌去。

这些人连同布莱德利上将外表煞似豪华威武,头戴大檐帽身穿军礼服,左肩绕着金色绶带,胸前别满了花花绿绿的勋章还佩戴工作卡。然而他们手上在入伍时磨练出来的皮茧早已消失,哪怕握着轻便的M16自动步枪也都感到别扭,毕竟那些手更习惯于双头蜡笔和高尔夫球杆。

面对纷繁复杂的军事地图和娇翠欲滴的高尔夫球场,他们志得意满,如沐春风地舞笔挥杆,在每一次的军事会议上从容不迫地侃侃而谈,以为自己是个战神。

不过如今却真的枪声四起且杀声震天,令这群所谓的“高干精锐”个个面如土色,充满紧张和恐惧。

枪声已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近。

局势已经恶劣到如此程度了,而这个时候楼内的美军竟然还没有人赶到楼梯口阻截苏军!

“兄弟们!”索科洛夫手下一名少校挥舞着手中的AK步枪大喊,“尽可能抓活的!”

其实都不用这名少校出言提醒,他身边的苏军士兵们也知道当然是活人更值钱。

而且他们也知道,如果抓了活的,上校定然会带领他们加官晋爵,这批该死的战俘,将来定会为他们换取更为优厚的战区福利。

“该死的苏联人,我跟你们拼了!”

一名已经挂彩,却还硬要逞英雄的美军少校不顾自己的满身伤痛冲出办公室,刚想拔枪射击——

砰!

没有丝毫犹豫,索科洛夫一枪就打烂了那名美军少校的脑袋。

“兄弟们,投降的就抓,不投降的就杀,不要浪费时间,上校的承诺永久有效,多杀几个钱也一样的多!”

“明白!”

加强团的所有人都是跟了菲利克斯五年以上的老兵,这群军纪败坏到了极致的渣滓不愿意服从罗曼诺夫总理以及维拉迪摩将军的管理,更不愿转投“奇才”伊戈尔的麾下,为此他们集体选择了待遇更为“自由丰厚”的菲利克斯。

他们所有人都是兵痞,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参加过上次大战老兵的后人,对美国乃至整个同盟国联军体系的仇恨不言自明。

他们虽然年轻,但都是从伏龙芝军事学院毕业的猛人,曾经在第二次苏俄内战里于乌克兰和波罗的海、格鲁吉亚战场上平叛,将这些不肯服从罗曼诺夫苏维埃政权的前加盟国予以最严酷的镇压,每一次的出动都是人头滚滚……

并肩战斗了五年之余,他们的力量不言自明。

“菜鸟们,跟在我们后面!不要掉队!”一名磁暴步兵握着单兵磁暴线圈,跟在索科洛夫等人的身后,不仅仅是他,几乎是所有精明的老兵们都清楚——

跟在将校长官的身后,是有肉吃的!

沿路的所有美军,大多都很不幸地被动员兵的子弹射成筛子,下一刻就被手起刀落地砍掉头颅,别在腰上,接着还被防空步兵的单兵高射炮轰翻,又被磁暴步兵和喷火工兵如同牲畜一般到处撵着打……

“冲!冲!冲!格杀勿论!所有人跟我冲!把这群畜生全都宰了!乌拉!”菲利克斯挥舞着手中的改良型AKM突击步枪,怒吼踏过眼前的尸山血海,冲在了最前面。

“乌拉!!!”苏军士兵们高喊着胜利口号,沿着走廊散开队形,疯狂地向里面冲去。

一名美国陆军上校慌张地跑出办公室,却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菲利克斯就已经与他错身而过,随后,一颗大好头颅飞起,脖颈的鲜血狂飙。

咚隆!

美军上校的人头在地上滚动,一直滚到了菲利克斯的脚边。

“是个上校,只要换掉这颗脑袋就足够给我老婆买礼物了……”

“来人!给老子把这颗头包起来,动作麻利点,要是弄破相可就不值钱了。”

“是,上校!”一名动员兵从队伍里跑了出来,在众人的目光下拿出麻袋和硝石粉末,当场将美军上校的头颅硝制,避免头颅腐烂,而看他娴熟的手法,显然是经常做这种事情,一切动作行云流水,甚至多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美感。

而就在他硝制头颅的过程中,其他的几名动员兵也一拥而上,将这名美军上校的制服,军帽军章,甚至还有内衣鞋袜都剥的一干二净。

没办法,大家都是穷苦人,参加军队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混口饭吃,并且希望能够在战争结束后过上比以前更好的日子。

当然,对于菲利克斯而言,区区一个美军上校的头颅算不得什么。

如果能够斩下美国总统杜根,或者国防///部长卡维利将军的首级,那他菲利克斯,才是真正的做到了扬名天下!

“撞开所有办公室的门,挨门挨户进行清剿,一个也不准放过!”菲利克斯一脚踏在倒在血泊里的美军上校尸体上,又对着脚下狠狠踏了几脚,补上三枪才善罢甘休,崭新的军靴满是血污。

“给老子放火,把那群畜生都逼出来!现在把老子的新令传达下去——”

“宁可错杀十万,绝不放过一人!”

“我要让他们深刻体会这来自地狱的可怕,全体——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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