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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喜欢美少年,嘶哈

17.我喜欢美少年,嘶哈

十九世纪的贵妇人总是那么无所事事。

她们比一般人想象中的还要无聊,无聊得多。

玩球,打猎,赛马,击剑……

贵族老爷们的快活事儿总是很多。

但这些都是男子的专属。

他们的未婚妻,夫人,或者姐妹,只会戴着华丽而多余的帽子,穿着漂亮却拘束的裙子,在边上看。

她们仅仅只是看,或是聚集在一起看,并扯东扯西,谈天说地。

他们的丈夫,兄弟,未婚妻称此为“妇人的八卦”。

这些贵族老爷或者公子哥以为女性们总会欣赏他们在赛场上,球场上,或是猎场上的英姿,但她们只会觉得十分无聊,无聊至极。

并且想找个凳子坐。

由此,某些比较有名望的贵妇人便会贡献出她们精美的客厅,提议道:“我那儿有茶,有点心,说不定还有舞会。”

夫人小姐们就会云集于此。

当然,也少不了陪她们的丈夫,兄弟,还有未婚夫。

既然换了个气派的地方,坐下来,扯东扯西,谈天说地,那就不叫“妇人们的八卦”了,这名字不够气派。

改叫“沙龙”。(就是客厅的意思)

再气派一些,可以叫做“上流社会”,或者“社交界”。

每年夏天,都是社交界的兴旺之时。

在法尔瑟,帝都贝黎更是社交界的中心。

大大小小的贵族或者是蹭着个响亮名头的有钱人,都会携着妻子儿女兄弟姐妹,从四面八方朝贝黎汇集而来,贝黎的香榭街和凯旋大道总能看见一辆又一辆华丽马车哗啦哗啦呼啸而过。

华丽马车里的人将会到各个“沙龙”去参加集会,扯东扯西,谈天说地,做许多听起来还有规格但实际上没什么所谓的事。

实际上贵族老爷们和村头蹲着扯谈的农夫农妇没什么区别,都是在扯东扯西,谈天说地,做无所谓的事,只不过村头的人都没有华丽马车和客厅,而贵族老爷们有。

法兰吉丝的生日,恰好就在这“群英荟萃”的社交旺季正中间。

六月二十日,她将迎来人生的第三十个年头。

她发出去的请柬,注定会有一摞又一摞。

这一场生日宴会的规模绝不会小,该忙该操心的事儿也绝不会少。

不过所有的活,法兰吉丝都一股脑的丢给了管家雷蒙德先生,女仆小姐洛蒂,还有她的儿子,竹清。

宴会地点,当然是法兰吉丝在圣白泉街的那座宅邸,作为曾经皇家行宫的一部分,该布置的东西,该整理的地方,该妆点的门庭……想都不用想,费心的事情绝对不止一两百件。

照明如何摆?餐点怎么办?器具够不够?毯子换不换?旗子插不插?草坪修不修?花园剪不剪?

哪怕只是请示,法兰吉丝都觉得自己的头都要炸了。

所以,她早早地就逃到了竹清家里来,把自己拎了个一干二净。

并且美其名曰,是来见儿媳妇的。

这些事情按理说,至少得提前一个月开始做。

但现在,已经是六月十五号了。

法兰吉丝六月十四号夜晚,也就是昨天才知会了竹清此事。

开始办事儿,起码得第二天了吧?

二十号就是宴会当天,时间早已定死。

说的好听,留给竹清将近一个礼拜筹备宴会,但满打满算,时间都只有不到五天。

大半夜惊醒,竹清猛然发现时间紧迫,哇哇哇哇乱叫着,恨不得把太阳立刻叫起来,好让他去办事儿。

天边刚有一抹鱼肚白,他便火急火燎,骂骂咧咧,冲出了家门,恨不得自己是哪吒,多长两条腿,多长两只手,多生两个头。

这人干事儿?

又要筹钱,又要办宴,才五天?才五天!

臭老妈!

这不到一个礼拜的日子,竹清有得忙了。

而法兰吉丝本人,在摘干净所有烂摊子之后,安逸得不能再安逸,抱着阿丝卡兰睡到快十二点,还是夏尔夏莉放课回来,叫醒两人吃了个早午餐。

吃完饭后,若不是阿丝卡兰拉着,法兰吉丝甚至想回去睡个回笼觉。

既然不睡觉,那么能干什么呢?

法兰吉丝搂着阿丝卡兰,瘫在沙发上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被无聊所掌控了。

所谓的贵妇人,都是在无聊,找乐子,乐了,又腻了,再无聊,再找乐子的循环中度过。

某些年轻的女孩对传说中的“上流社会”可能有什么误会和憧憬,但法兰吉丝不会。

您竟渴望成为一尊动弹不得的珐琅彩瓶子?

噢,不可理喻!

好在她是自由的。

正如她给自己起的新名字,“法兰吉丝”,意为“自由人”。

她十几岁的时候全然只想着如何填报肚子了,况且那时候的贝黎都打成了一锅粥,哪里来得什么“上流社会”,家财万贯的老爷们要么卖国求荣,要么在贝黎城破之前就逃了,逃不了的都是资产转移不了,不得不留下来的。

只留下普通市民在贝黎受难遭罪。

当一切尘埃落定,贵族老爷和他们的钱就又回来了,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接着奏乐接着舞,继续“沙龙”,继续“上流”,继续“社交旺季”。

这样的东西有什么好憧憬的呢?

况且法兰吉丝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来得太过容易,差不多算是捡来的。

一个异国亲王,屁颠屁颠地砸为她出无数白银,让她闪电般的归来,成为那些先生们绅士们的大众情人,简直不要太容易。

法兰吉丝认为人的一辈子撞大运莫过于此,她只要好好享受就行了,莫再奢求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哪怕某天挥霍得一滴不剩,钱财乃身外之物,本就不是她的东西,就算不再拥有,也谈不上损失。

倏地来,忽地去。如风如雨。

若非重返这一趟贝黎,她尚不知贝黎原来这么繁华。

只是不晓得当初被围城的时候,这“繁华”躲去哪里哩~!

所以,法兰吉丝谈了那么多个情人,从未想过结婚。

她可不想从“法兰吉丝小姐”变成“法兰吉丝夫人”,“法兰吉丝太太”。

饥渴之时,尝一尝甜水就行了,大不了多喝几根,不对,几杯。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想着把水龙头塞进喉咙里,还在嘴上上个锁头,并宣誓非这根水龙头不可!

她十分喜欢一句青华诗,倒不如说,她听竹清天天念了那么多诗,她只记得这么一句。

叫做“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女兮,无与士耽!”

桑葚甘甜,斑鸠多食则易致醉,情爱美好,沉湎其中则无法自拔。

狗男人谈情说爱,拔.**.无情,女人家堕入爱河,哪里摆脱得了!

……

因为太过无聊,法兰吉丝滔滔不绝地抒发她的见解,向阿丝卡兰宣扬着她的享乐教教义。

扯东扯西,谈天说地,做些没什么所谓的事,此地也成了个小小的沙龙了。

宣讲到渴,法兰吉丝准备倒杯茶喝喝,一动,这才发觉怀里抱着的阿丝卡兰竟是真实的,软软糯糯香香。

她揉了揉阿丝卡兰,发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的行为好像有点矛盾。

她的享乐教教义听起来似乎在劝——结婚?结个屁!

照她的话,她怀中的少女年纪轻轻,似乎就已经“把水龙头塞进喉咙里,还在嘴上上个锁头,并宣誓非这根水龙头不可”,简而言之,就是结婚了。

法兰吉丝便补了一句:

“啊,咱儿子除外,儿媳妇多好啊,哈哈~。”

人就是这么矛盾。

说完,法兰吉丝自己都觉得缺乏信服力,于是又接上一嘴:

“呃……那……要不要小阿丝卡兰也找几个情人?谁说女子不如男?这方面也不能落后啊,我不信小清这小子就那么钟爱孤芳独赏。咱们去去别处的沙龙走一走看一看,给你挑几个心仪的?”

阿丝卡兰小嘴张得老大。

“啊……这……不太好吧?”

顿了顿,俏脸羞红了一丝,她又补充道:

“我、我、我喜欢美少年体型,竹清那种漂亮孩子,娇小可爱,美型风的,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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