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幻想乡,并不是有钱就什么都可以做的,但是正如那句老话一样,如果兜里没货的话,最好还是什么都别去尝试的好。
眼下霖之助的口袋里面装满了的都是说服力,这个奇怪的老板出手很是大方,以每人40块的价钱雇佣卫队。在北耀日61年那个质朴的年代,只需要1块4角9分钱就足够支持普通的一家三口整整一星期的全部开销,包括孩子上学的所需费用。因此这种价位的报酬,在很多雇佣兵而言都是完全值得自己去为之拼命的。
正像是和霖之助谈好了价钱的雇佣兵队长对他的属下说的那样:“这钱好赚,也值得赚。”
任务非常内容很简单,把霖之助和比皮诺护送到永远亭外面就行了,到达目的地之后立刻就结算报酬,而且不需要返程的护送。这种单程票一张就卖40块钱还真是划算,起码雇佣兵们这么觉得,这些士兵知道穿过魔法之森的正确方法以及迷失竹林里面都有些什么,所以根本有恃无恐。
“队长,这个,拿去给你的弟兄们买点酒和小菜,路上会很无聊的。”霖之助一开始就付了那队长一带钱。
“老板,您客气,路上有的是妖怪来给我们大家伙儿添点乐子,用不着这玩意儿。”那队长回答道,手里的双手剑当作木杖往地上一插,“我倒是对咱们往后的合作比较有兴趣,这年头可不景气。”
“只要人在,就有钱赚。记住这话是我说的。”霖之助立即就知道对方什么意思了。
“哈!爽快,那咱们走着。喂!”队长朝身后那帮看起来就像是流氓土匪一样的雇佣兵们大喝一声,“有活儿干了,收拾东西写好遗书,咱们出去溜溜,绅士们。”
“要找几个打手来保护自己不是什么难事。”父亲说道,他似乎无限神往他所说的故事当中的那段时光,“但是要找几个精明强干的家伙来誓死保卫自己的性命,却是每个商人都可遇不可求的,就和梦精花那种东西一样。”
父亲提到了一个只有在传说中才出现的名字:梦精花。这个名字我已经是第二次从他的故事中听到了,我猜测接下来父亲要说的一连串事情,应该都与这个具有浓厚神秘色彩的名字结合在一起。
他看了看我,然后思索道:“但愿神主也能让你和当年的我一样,找到能够为你出生入死的部下。”
霖之助雇佣的这一伙雇佣兵都是人间之里出了名的游手好闲之徒,他们并不是都出生在人间之里,有些来自无缘塚附近的散村落,有些住在妖怪山脚下,有些甚至是从魔界逃过来的难民后裔。他们的性格和体魄都各不相同,要问他们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有什么共同点嘛,那就是两条:重情重义,以及一切向钱。雇佣兵本来就是只看重哪一个雇主开价最高就跟着哪一个雇主干,而他们在此之上还要遵循情义。如果说让一个雇佣兵去杀他的生死搭档的话,那么不管出价多少,他首先杀的人必然是唆使他杀自己战友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人间之里的雇佣兵,他们戴着被放逐者的帽子,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把脑袋吊在裤腰带上面玩命赚钱。要说真是为了什么的话,那就是为了他们已死去的亲人那孤零零的坟墓吧。
再来谈谈霖之助的这笔生意,总共有5个雇佣兵其中包括了他们的首领,也就是那个让“绅士们”出来“溜溜”的队长,格里芬。格里芬手下有4个伙计,分别是双手剑士、双剑勇士、弓箭手和锤手。
双手剑士,拉法特,曾经一剑砍下过某狂怒斑纹雄狮的头颅,而且是正面对冲的一击。
双剑勇士,艾利耶,喜欢在猛兽群当中双拳敌四虎,在过去的500次搏斗中总共杀死了4700多只翼手豹狼。
前两位是来自魔界的人类战士后裔,所以战斗力不容小觑,后两位虽然是幻想乡本地居民,但也都是非常有料的。
弓箭手,塞维利,无缘塚游牧猎人一族,他的弓箭百发百中,发射的箭矢可以撕裂目标的灵魂,他的猎物就是肆虐的凶灵和亡魂。
锤手,炉火·约翰逊,地灵殿矮人血统,使用的铁锤看上去只是一般的铁匠锤,但是有着击碎山岭和钢铁的力量。
最后是这四人的首领,格里芬,纯血条顿人,来自外界。他穿着一身坚实的钢甲并披着鲜红的斗篷,使用的单手双刃十字剑,这柄经过不列颠之火锻造的剑是神圣罗马帝国的腓特烈·巴巴罗萨,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用过的宝剑。至于为何格里芬会拥有这把剑,他自是不愿透露详情,而霖之助和比皮诺也无心关注这种事情。不得不提的是那一身铠甲,它们坚如磐石,而且竟然是经过附魔和加持的圣魔双属性铠甲,这会让这段护送之旅更加的有保障。
信心满满地出发不代表顺顺利利的结束,确切地说,在行军至魔法之森中央地带的时候,出了事情。
“我们早该想到的,那么多魔兽混入幻想乡以后,我们竟能一路顺风。”父亲握紧了手,我看得出他的愤怒正在从字里行间中喷薄而出,“不置可否的,这些魔兽是蠢货,但是指挥它们的人却是个精明的混蛋。这只狡猾的狐狸把我们骗进了一个圈套,然后扎紧了口袋,准备一锅端了我们所有人。”
霖之助走在队伍的中间,他前面是格里芬,身后是塞维利,再后面是比皮诺和约翰逊,领头的则是拉法特和艾利耶。就在一路上的树林越来越密集,成片的灌木丛越来越茂盛,绿色似乎要连成一片的时候,霖之助叫住了格里芬:“队长,虽然我对你和你的人非常有信心,但是也不能把你们和我们的命当成儿戏来看待。”
“此话怎讲,霖之助先生?”过路费问道,脚下的步伐却是没有停,“任何疑问,我都洗耳恭听。”
“魔兽喜欢从暗中偷袭它们的猎物,而这越来越令人匪夷所思的树丛到底是什么意……?”霖之助话音未落,周围吼声大作。
“见鬼,你说得对,霖之助先生,但是这条该死的路不是你的地图告诉给我们的吗?!”格里芬大吼一声,拔剑横砍,一只从旁边树丛里面张着血盆大口窜将出来的魔兽被当场砍为两段,内脏鲜血喷洒了一地。
如果没有这一剑,霖之助就已经被那一口给咬得身首异处了。
“喝呀!”约翰逊挥舞着他的铁锤,但凡敢于去接近他的魔兽,不论是牛高马大还是小巧玲珑,统统像是小孩子扔小石子儿那样地给一铁锤掀飞出去。
再看前面,拉法特的大剑被一次次地抡起来,每一次的劈砍都是一次血肉横飞。艾利耶的两把长剑如同翩翩起舞的舞女,轻盈地缠绕在他的身边,致命的剑锋划过魔兽们的颈部,每一次的轻抚就是一次致命的封喉。拉法特和艾利耶携手合作,队伍的最前面竟然固若金汤,这里不是野外,视野被茂密的丛林遮挡,周围的一切障碍物都在阻挠战士的发挥。但是这就是在魔界生活过的人所必备的素质,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和战斗血统决定了不论多么艰难困苦的环境,他们都是最致命的武器。
“老板!”比皮诺猫着腰往前走,没几步就被一只魔兽给盯上了。
那只畜生刚刚窜出来想要来一口,结果被人一箭从咽喉射进去直接洞穿了小脑的反射神经中枢,当时就没了气儿。
“当心点,小哥,你可玩不起刺激。”拉弓放箭的正是一直位于队伍中后部的弓箭手塞维利,他一把把趴在地上的比皮诺拉起来,“霖之助先生应该在靠前的位置,跟着我们,别单独行动。”
谈话间,又是四箭齐射,前方的树丛里面传来几声噗通的沉闷声响。
“该死的鬼东西们,到底来了多少!”比皮诺骂道,“老板也真是选了一条好路啊!”
“约翰逊,往前靠了。”塞维利喊道,同时又是两箭出手。
“好的,伙计,这可真是体力活儿啊。”约翰逊回答道,不慌不忙地且战且退。
魔兽们在压缩阵形,但是随着这五个人和两位雇主聚集到了一起,他们之间的相互掩护、提醒、协助却让魔兽们只有上前挨打而绝无得逞的机会。就那么耗着,总会耗尽这些人的体力不是?到时候就是蜂拥而上,分而食之了。
但实情并非如此,队伍处在一种虐杀魔兽和不断推进的动态平衡当中,血手军团的这五个人虽然身上、手上、脸上、武器上都沾满了鲜血,可是没有一滴是属于人类的,统统都是他们身后留下的一大堆尸体的。杀到差不多魔法之森边缘的时候,总计有超过3000只魔兽命丧黄泉。
远远的可以看到竹林了,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魔兽们好像遇到鬼了一样,突然就没了命地疯逃。
“这些混蛋是怎么回事?”格里芬问道,他看向了霖之助,对方摇摇头表示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魔兽退却以后,一股奇怪的感觉袭来,好像是一种被人穿梭于身边但是自己竟然对此毫无察觉的样子。
“当心!妈的!”难得一见的,格里芬竟然骂了一句,霖之助发现他的手在自己的胸口面前,手里正抓着一柄短剑。
“这是短剑?不,这是飞刀!这不可能!”霖之助惊呼,“不!我绝不认可这种事情,怎么会连她都一起被解决了?”
“老板?我说,您到底是怎么了?!”比皮诺话音未落,所有人的面前就一阵波动,然后凭空出现了一个身影。
父亲颤抖了起来,但我看得出那分明是一种激动和敬畏交加的结果。
“她是幻想乡唯一一个敢和吸血鬼共舞的人类,不,说她是人类也未免太过于粗枝大叶了,她是吸血鬼猎人或者血精灵或者高阶恶魔。但是我不管她是什么,她对于人类而言,都是不可战胜的存在。”父亲说道,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尖,就好像故事中的那一把飞刀正刀尖对准了他的鼻梁一样。
我猜出来了,这个人,毫无疑问就是红魔馆的女仆长,万千潇洒的从者,忠心不二的武士。
“十六夜咲夜!”霖之助大喊道,“那个魔鬼把你变成什么样了,你昏头昏脑的,也来和幻想乡仅存的良知做对吗?!”
咲夜的眼神空洞,但是那和蕾米莉娅的眼瞳一样的绯红色却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就是咲夜没错,如假包换的咲夜,操纵时间程度的能力,莫名而现的飞刀就是最好的证据。咲夜看上去除了眼神之外,其他的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但是紧接着,她却抬起头来,盯紧了格里芬。
“阿瑟尔……?”她喃喃自语道。
格里芬一愣,随即神态转变,对霖之助说道:“老板,恕我冒昧,这个叫十六夜咲夜的家伙,她的命我要了。”
霖之助扭过头惊奇地盯着格里芬,但是只从他的侧脸看到了一种溢于言表的杀意,不共戴天之仇的复仇者在面对自己的死敌的时候,莫过如此。
“格里芬,你到底是……?”霖之助没说完,就看见格里芬健步如飞冲上去。
“慢着,你这个蠢货!她会……!”霖之助反应过来以后为时已晚,格里芬冲出不到四步,浑身上下就中了七十几下,都是飞刀命中的痕迹,幸亏那一身盔甲。
“老大!”旁边的四人显然不可能袖手旁观,他们刚刚冲了几步,就依次被飞刀打穿了胸口。
没错,他们在之前的表现的确令人瞠目结舌,但是眼下之所以令人大跌眼镜无非就是因为能力的问题而已。
十六夜咲夜,具备操纵时间程度的能力。她减慢时间流逝的速度到充分小,然后在某一个人面前做出一次用力扔出飞刀的动作,这样子在恢复时间流动速度之后,这把在慢速时间下几乎没有速度的飞刀,就会在通常流速的时间下被加速到近乎于无限快。打穿胸口什么的简直是小儿科,没打穿他们整个人就算不错了。
“不!我绝不允许!你这样作践这些勇士的生命,用他们的死来装点你自己的名号!”格里芬大吼道,他当然没办法攻击到咲夜,一个时间减缓就可以躲开他那慢如龟速的动作,“你干了什么!你夺走我的弟兄们,就像你当初做的一样!”
“铮”的一声,格里芬看到咲夜抵在了自己的胸口上,血从那没到刀把儿的窟窿当中换换流出。他深吸一口气,然后一口血吐到了咲夜的脸上,用力抵近她面前,然后用只有咲夜听得到的声音说道:
“混你的账,艾露希亚……!”
咲夜只是身体微微一震,就刷地抽出飞刀,顿时格里芬的胸口血如泉涌,仰面倒了下去。本该是如此的,但是他意志力如此惊人,居然顺势在地上坐定,然后死死盯住咲夜知道呼吸完全停止也依然保持着雕塑一般的造型坐在那里,长剑直到最后都被握在他的手里。
霖之助目瞪口呆,比皮诺则是抱着头抓狂了:“见鬼,我们的钱保住了,但是命却得贴进来,这买卖赔大发了!”
“哈!满意了?这下你又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你又可以被众人仰慕了,你又可以趾高气昂地享受赞美之词了!”霖之助突然就爆发了出来,完全不管咲夜会不会下一刻就结果了他,“你们很有名,对,但是没人知道你们做过的这些事情。就算这一次异变结束了,你们依然逍遥法外不会得到你们应得的那些惩罚!啊,神主在上,要不是我是个软弱无力的人类,我真想掐死你这种得了好处还卖乖的女人!就和你那位可敬的该死的任性大小姐一个德行!”
比皮诺完全被弄糊涂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霖之助突然就开始极尽言辞去诋毁和污蔑咲夜还有蕾米莉娅,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近在咫尺的死亡毫无畏惧。但可以确认的有一件事。
“那就是,我们有大麻烦了。”父亲说着,这一次他站起来,把我带回了最开始的那间屋子,指着里面的一个玻璃柜。
我认出了那是我一开始在意的玻璃柜,里面存放着一块水晶。
“这不是水晶,虽然它完满无缺洁白无瑕晶莹剔透并且透露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气息,但是它不是水晶。”父亲对我说。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我问道,心中已经隐约有了答案。
“这就是来自万年风雪山随处可见的永眠冰晶,里面封印的就是一朵根茎叶都完全完整保存下来的梦精花。”父亲说道,“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依靠这东西完成什么,但是我这一生中也就是那一次和霖之助一起的时候,干过这么一次不为人知的事情。我救了我们两个,也救了那只迷途羔羊。”
咲夜扭过头,一边毫无表情地看着霖之助,一边用小刀割断了格里芬尸体右手手腕处的筋腱,然后取走了那柄长剑。霖之助嘴角抽动起来,但是区区一个人类的他,又能够怎么办呢?再说,他们是雇佣兵,死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没人会在意他们的不是吗?
闪耀着光辉的永远是幻想乡的少女们,其他人,只不过是作为陪衬的道具,他们的性命不足挂齿。
“神主,您的公道呢?啊?!”霖之助仰天长叹,然后大喝一声,“比皮诺,你去干掉那个卑微的贱人吧!”
他朝比皮诺扔出一个小东西,比皮诺接住了,然后他发现里面装的正是霖之助曾经说过的“这东西留着有用”的那些物品。是梦精花的浸出液和花粉花蜜的混合液。比皮诺一把捏碎了这枚护符大小的瓶子,里面的东西流出来,沾满了他的双手。获得神格的比皮诺顿时感觉自己全身心都在涌出力量,双眼似乎能够洞悉一切。
咲夜的瞳孔紧缩:“威胁,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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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后,在静止时间的空间当中,比皮诺拽住了冲过来的咲夜那握住短剑的右手,咲夜没有任何惊讶的样子,立即抓住比皮诺的右手手腕,因为比皮诺的右手当中不知何时也有了一柄银光闪闪的短剑。两个人由于最初的那一次冲撞而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着下落。
咲夜的右手突然张开然后用力一抬,右侧袖口内突然射出一把银质的小刀,直指比皮诺的左侧太阳穴。而比皮诺竟然一偏脑袋就任其擦过自己的发梢,随后他用力地将短剑刺向咲夜的心脏所在,但咲夜不知何时,嘴里竟然叼着一把匕首,她只一个甩头就十分潇洒地用匕首撞落了比皮诺的短剑。
就在此时,咲夜的符咒解除了,比皮诺的神格也消失了,他疲软地摔在地上,感觉浑身的力气不仅仅是被抽干,而是被吸取着,就如同连着灵魂都要取走那般。
咲夜走到比皮诺面前,高高地举起短剑。
“混蛋,你休想得逞!”霖之助咆哮道,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毅力,竟然侧着身撞过来,把咲夜撞开。
比皮诺竭尽全力翻了个身,在失去知觉之前看到咲夜踩在霖之助的胸口上,用短剑划出的风刃去割霖之助的全身……
魔界大军撤退了,具体原因尚未可知,霖之助伴随着异变的侵蚀停止而消失了踪迹,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红魔馆依然被紫黑色的结界所笼罩,但本来就位于雾之湖当中的它,就算维持着这样的状态,又有多少人去在意呢?
灵梦和魔里莎依然无法治愈,没有永远亭的蓬莱秘药,魔化红美玲往她们身体中打入的魔气将不得净化。两位少女就此沉睡在了八云之家,被八云紫以“时间的流动与停止的境界”所封印住。幻想乡似乎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类依旧浑浑噩噩地度日,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那样。
父亲坐回了椅子里,扶着脑袋陷入了沉默。我尽可能不去打扰他的冥想,他应该需要休息。
但在我打算离开书房的时候,父亲对我说:“我欠霖之助的,我自己来还。但是孩子,30年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无法还清这笔债务。”
我回过头,惊奇地望着他。
“霖之助在什么地方,我心知肚明,但是作为一个人类,我无能为力。梦精花让我快速地衰老,我已经不能像当年那样凭着一种顽冥不化近乎于幼稚的年少气盛来出头。也许现在该是你来帮我的时候了。”父亲说道,“攻破红魔馆的结界,我可以做到,但是我无法进入其中。”
“父亲,只要您说,我就服从。”我回答道。
父亲在20岁的时候娶了我母亲杀戮娜,8年以后生下了我。如今我19岁,比当初的父亲只大两岁而已,但我学习过战斗的技巧,可以作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为真理而战了。再说,至今为止,我孤身一人,因此除了父亲和母亲,我别无牵挂。
“在凯尔特家的仓库里,格里芬当年用过的那一套装备还保存完好,它熠熠生辉的,就是为了等到服侍自己下一个主人的时刻。那柄宝剑,在当年的打斗中被夺走,你要找到它,然后用它来战斗。”
在我下楼以后,我看到年迈的特拉沃尔塔管家站在楼下,手中抱着的正是父亲所说的那一套盔甲。我惊讶于他为何知道父亲将要在今天将那个使命传达与我,还是说这早已是父亲与他达成的共识呢?
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在我感觉自己已经虚度了整整19年人生以后终于可以感受到自己仍然活着了。我踏出了那坚实的一步,虽然不知道它能否改变幻想乡,但是我相信,至少我可以有试一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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