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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五日 会话其一 与滔滔不绝喋喋不休的眼镜男

四月五日 会话其一 与滔滔不绝喋喋不休的眼镜男

会话:

对话一词的正式形式,从语感的角度来看,会显得比较庄重正式甚至有些矫饰。虽然比较正式的形式,但其效果却不能有更加正式的保证——在越是正式的场合,经常性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非正式荒诞事件,这也能算作是人类这一物种的一个特色,或许该在探索者计划的后续之中为人类的此项特点对着全宇宙播报才是。

最终,终究,终于,平息了江姜浆方面的动乱之后,他带着左在綣出了门。

当然,理所当然,“带左在綣出门”这样简单的描述背后藏了海量的辛劳和酸楚,其中的困难程度不亚于在一只布法罗水牛面前抢夺一只布法罗风味烤鸡翅。

到达约定的会面地点,商业区的一间咖啡馆,与江水糼约来的人会面。

会话一

对象:男性,大学一年级,留长的头发向后梳去,上面涂抹着厚重的发油,仿佛是象征着高中毕业之后的解放和叛逆。脸上戴着与发型不符的轻薄银边眼镜,似乎轻佻,但藏在眼镜后的眼睛却闪着深而沉的冷光。

以下内容:

嗯?是通过手机约我的人么?

嗯嗯嗯,

手机。

哦,原来是手机,就是那个手机吧?就是那个上帝的完美造物,人类的智慧结晶。

嗯嗯嗯,我知道的,我当然是知道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大名鼎鼎,鼎鼎大名,如雷贯耳。

手机。

手机!手机!手机!

真是至臻完美的造物,无懈可击,就算上帝或是造物主本人前来,恐怕都无法从其中挑剔出半点毛病。

啊啊啊啊。

真是完美啊,手机。

干脆在全世界每个人类的大脑神经里都安装上一台手机好了······不,这还不够,这样还不足以体现出手机究竟是何种极致的发明创造!

必须得在地球所有具有行动能力的动物的大脑里都安装上手机。

人类,至于人类,嗯,为了凸显出人类大脑的优越性,那就往人类的大脑里安装两台手机就好了,大脑小脑各一台,平衡功能,皆大欢喜,就连两千五百九十六万年前的猛犸巨象说不定也会起立鼓掌,哐哐哐哐。

嗯,嗯嗯,嗯嗯嗯。

上帝的完美造物,人类的智慧结晶······

笑话!

开什么玩笑。

人类社会堕落的罪恶源泉。

自从手机发明以来,人类文明就坠落进了永无止境的下落螺旋之中,简直像是通往地狱的路途之中那个通往复生的绝壁似的。

绝壁,通往复生的绝壁,在绝壁下方的深渊里,火焰在缭绕,缭绕喧腾,闪着狰狞的黑红色光焰。

就是这种类型的绝壁。

不知道两位是否爱看电影?

什么?不?不爱看电影么?

唉······

不看电影可不行。

说到底,作为情侣这种关系,如果不是有电影这种事物去消耗掉约会时那些冗长难耐的时间,这个世界上情侣们的分手率恐怕会飙升,十有八九。

如若不去电影院安安静静地看电影,情侣们约会的选择会变得少之又少,而且,在余下的选择里,无论怎么选择,都不得不会打扰到其他旁人——吃饭也好、逛公园也好、去阿尔卑斯山脉吃阿尔卑斯软糖也好,通通都是如此,通通都会让处于同一情景下的其他人感到厌烦。

毕竟,归根结底,正当热恋之中的情侣,这恐怕是地球生物的发展进化历程之中最为愚蠢的动物,就算是在猴面包树上吃面包的猴子也没办法比热恋当中的人类情侣更加愚蠢。

总之,只有看电影这个选项才是情侣约会的唯一正确选择。情侣们恐怕唯有选择去看电影,才能保持在安静的低碳状态,不至于打扰到旁人。

这样想想看的话,电影或许是为人类社会的安宁与和平做出了卓绝的贡献呢。

·······

诶诶诶,原来两位不是情侣吗?

抱歉抱歉,是我误会了,在这里诚心诚意地给两位道歉。

不不不,还请不要打断我的话题,接下来就要进入正题了呢,请不要着急。

这位可爱的女士,你也不要上火,先喝杯冷饮镇定一下心情,我看你好像有些脸红的,难道说是这咖啡馆里的冷气不够充足么?

接下来电影的话题即将步入正轨了。

《此房是我造》,《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拉斯·冯提尔。

不知是否曾经看过?

没有的话也无妨,如果感兴趣的话还请回过头自己去找来看看。

绝对的怪才奇才鬼才之作,大胆又跳脱,几乎是在肆意妄为地践踏所有观众的道德底线。

据说,当年在戛纳电影节的全球首映上,有一半的观众都在放映之中感到无法忍耐而愤慨离席,而剩下的另一半观众则是在放映结束后集体起立为之致以长时间的掌声。

就是这种类型的杰作。

不过呢,这也不是我想说的问题。

我是想说,这部电影的主人公,一个名为jack的杀人狂魔,无恶不作,丧心病狂,居然在冷库里拿别人的尸首碎块拼凑出了一座尸山,真是骇人听闻。不过,当jack的尸山完工之时,jack本人也被地狱的使者带去了地狱里。

地狱的使者是维吉尔,显而易见,这一幕的剧情是在效仿但丁的《神曲》。维吉尔带领我们可爱的jack漫游地狱,在一处绝壁之前,维吉尔为jack指明了条生路——只要能攀移过这道绝壁,jack就能得到复生,能够在冷库里再次醒来,欢欢喜喜地观赏他筑造的尸首山。

嗯,终于讲完了。

我就是想让两位感受一下这种绝壁的类型而已。

哦哦哦哦,电影的结局么?

可爱的jack毅然决然地选择挑战绝壁的复生路途,然后当然是喜闻乐见地跌落了下去,在欢脱的歌声中间,jack的身影逐渐远去,被沸腾的光与火焰吞噬。

“hit the road jack~~~”

啊,一不小心就扯远了,话说回来,总之,在现代社会,万事万物全都维系在手机之上,无论多么琐碎的事情都将由手机决定,简直是不能用什么普通的“成瘾症”之类的词汇来形容的情形。

说到底,如果没有了手机,现代人恐怕连挠屁股都做不到,只能对着身上的瘙痒处空空等待,一筹莫展,抓耳挠腮。

丢弃掉手机这玩意,现代人说不定就会干脆利落地退化成为两万五千六百七十万年前在非洲丛林里吱吱叫的红屁股猴子。

不不不,无论如何,这样的说法都太过失礼了,对于猴子们而言简直太失礼了,大概会集体起义暴动来反抗这样不名誉的称谓。

“喂!你这家伙!开什么玩笑!居然拿我们跟丢掉手机的现代人相比,你这家伙到底是有多失礼?”

嗯,就是这样,人类不过是拿着智能手机的红屁股猴子罢了。

说不定,在史前纪元,猴子们就是因为不想跟这样的人类混为一谈,这才从此在进化谱系上与人类分道扬镳的。

咦,诶,动物,半夜来电·······

稍等一会,让我回想一下。

嗯,唔,哦······

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时间嘛,嗯,大概是我还在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的时候,每天都忙忙碌碌焦头烂额头晕眼花,一个月只有半天的假期能回家,所以一回到家就恨不得四脚朝天昏死成一只象鼻龟。

那天下午,放学回家,睽违了一个月时间的房间,陈旧的空气里也有了愉悦的气息。所以我上床睡觉,从傍晚六点回到家中开始睡,一直睡,忘掉时间的概念,忘掉了睡眠的概念,忘掉了概念的概念,总而言之,就像是在黑洞夹层之中永远长眠的旅行者那样的睡眠,因为这样的缘故,在半夜被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我简直就像是被从浸满药液的冬眠仓中唤醒的缸中之脑一样,大脑的每个缝隙像是在滴滴答答着浓稠的液体,所有的神经单元都在呼唤睡眠二字。

啊啊,内容么?

抱歉抱歉,刚刚说了,由于睡得昏天黑地不管不顾简直像是从死了两千九百年的棺材里拽出来的木乃伊似的,完全没能认真去听对方说了什么话呢。

是动物的话题,是询问我是否想要变成动物的话题,这种基础的部分我倒是还记得,但如果你要追问我更加详细的部分,我就没办法再多说什么了。

对方的性格?通话的时间?

嗯,让我再想想看。

性格嘛,嗯,因为我完全没有记忆过通话的内容,通话的内容就像划过下水道的废弃生活用水一样从我的的大脑里流逝掉了,所以我无法告知你关于对方的性格。不过,关于通话的用时,我想大概是很短的,这是因为我在结束了通话之后回到床上,居然还继续接续起了刚刚醒来的时候在做的梦,是一个美妙的梦境哦,梦的内容是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一个权力滔天势力惊人的反派组织,宣布要革除这个地球上所有的教育机构。电视新闻一齐报道这个反派组织的事件,哗啦啦的一片,像雪崩一样,全世界的电视媒体都蜂拥着去传播那个组织的价值观。

哦哦哦,这不是棒极了吗?我在这么想的时候,就被那个电话吵醒了。

虽然梦是接续上了,可关于后半部分的内容却是记忆不清了。

唉,真是可惜,如果可以的话,我还真是想要详细了解一下那样的反派组织究竟是怀抱着何种价值观念在行动的呢。

诶?我的回答?哦,是关于那个电话的问题吧?

没有,我没有回答那个电话。

半夜被莫名其妙吵醒,然后又听着对方说了一大通莫名其妙的怪话,我当时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梦中梦之类的情景里呢?就像是《穆赫兰道》那样之类的。所以我当时是直接挂掉那个电话了,没有对她说的内容做出答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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