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不知躺了多久,一个语气略有些冷的声音喊着我。不必多想,一定就是她了。
我慢慢的爬起身,最后一次抹去鼻血,开始了三顾小屋。
真是不容易啊,我终于可以较为正常的进这个屋子了,明明自己就是房主,却要这么憋屈。我心想道。
进门后,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她。现在的她已经把衣服完全穿好了,头发也已经扎成了双丸子头。衣服是一件蓝色的连衣裙,袖口开在上臂的中间,裙摆则在膝盖上方十多厘米处。整件衣服,还到处都加上了各种各样的小装饰,不过都是石头制成的。
虽然我这个单身二十三年的家伙对女孩子的衣服简直就是一窍不通,但起码还是能看出来这件衣服做工之细致,用料之高档,一看就价格不菲。不过,身为一个鬼,为啥还有这么高档的衣服啊!
而且,衣服本身整体就偏向可爱风,再加上她那明明是带着怒气但却始终透着可爱气息的包子脸,直接击中了我的内心。
我摊牌了兄弟们,我馋这个鬼的身子,我下贱!
啊,妈妈,我恋爱了!对人家一见钟情了!虽然种族不同,但你一定看过“人鬼情未了”吧?毕竟那正是你们那个年代的作品。而你儿子我现在打算再上演一遍了!
......话说我是不是有那个大病,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刚刚走了我两遍的女鬼。
“坐。”女鬼——不,要交女孩,要尊重——直接拉了一把椅子给我,让我坐下。而她自己则是飘在沙发上空,强行高出我一头,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据说这样好像只能让人在谈判的时候处于一个更有利的地位,不过对于我而言貌似没起到什么效果啊!
虽然我很想坐在沙发上,能更舒服一点,反正她也不坐嘛。但是我又不敢提这个意见,毕竟自己的拳头还不够硬,打不过人家,要是又把她惹到了……
我估计我爸妈应该马上就能领到我上个月刚买的保险的赔付款了。
……
坐下之后,我俩就在那儿互相瞪着对方,谁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就在那儿干瞪着,僵持了很久。期间,我又不自觉的观察起她来——这一次终于看清楚终于,女鬼也是忍不住了,先开口道。
“你是什么人?”上来就把我问住了——才怪!
“呃,男人?”因为打心里还是不太愿意相信真的有鬼,我决定先不如实回答她。
“……这我看得出来,不过是问的这个,我是说……”
“身份,你是问身份对吧?那么,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还没有新的工作可做,所以目前应该算是个无业游民?”
“……”
“看来也不是问的这个。那……朋友眼中的好哥们?”
“……”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
“女生眼中的大帅哥?”
“……虽然你确实长得还可以,但我问的不是这个!”
显然,女鬼也是忍受不了我了。
只见她猛地一下子扑到我身上,又顺手把我翻了个面,从背后抓住我的手,将我死死的制住。
“我在问你一遍,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能看见我?是不是它们派来打探消息缺啥也不行的笨蛋?”
“普通人!我就一普通人!”抓我手用的劲越来越大,痛的我不由得大声地叫喊起来,也不敢再皮了。不过怀疑我是可疑人物我能理解,但这顺便损我一波就不太好了吧?
经过了她的一番确认后,她发现我的确就一普通人,没什么特别的,对她而言没有任何危险性,也就放下了警惕,与我交谈了起来。
“那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灵。如你所见,是一名幽灵。”女孩摆出了一个较为认真表情的说道。
幽灵?不是鬼?我注意到了这一点。
不过,这俩有啥本质性的区别吗?虽然我很想知道,但为了不会再处犯什么禁忌啥的,导致我又被揍一遍就不好了。
“那,初次见面,灵。我叫林,是……”
“停停停不用说了,刚才都说完一遍了。不过为什么你的名字和我名字的发音这么像啊!”话还没说完,就被灵给强制打断了。
……
然而这种“较”为“平静”的对话没能持续多久……
“……所以说,从一个小时之前开始,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成了我了!”我大声地宣示着房子的主权,并把刚从房东那里取过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等各种证件摆在她面前。
“但我不也说了吗,你们这个房子在打地基的时候差点把我的坟都差点给刨开了!虽然这并不是你们意义上的那种坟,但性质上都是险些将我的所有物破坏掉了!作为赔偿,你们的这栋房子我也有居住权!”灵也不甘示弱,也拿出来了一个证件。只不过不是中文,不知道是啥意思。但她说是给她开的证明,表示这个地方只能有她一个鬼,哦不,是幽灵。
“可是并没有刨开不是吗?那就你没有理由和我平分这个房子了。只能有一个幽灵,又不是说房子也给了你啊!毕竟,我还正好就不是幽灵,我是人。”
……
最终,在其的铁拳威慑下,我不得不妥协,被迫与她进行同居生活。从这点来讲,她还是比较同情达意的,没有强硬的让我离开什么的。
而且我也完全不亏,你想啊,虽然是个幽灵,种族不同。但这可是一枚货真价实的美少女啊!
多少人与幽灵或鬼的恋爱都是从意外同居开始的。虽然不指望,但依旧是能让广大男同胞羡慕不已的头等好事。
血赚。
在房子被迫与人平分后,我一边做着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一边自我安慰着。
“好了,那就这样了。”一番收拾之后,我们成功地将客厅又空出来了一个勉强能让一个人再次睡觉的小空间,并且大大压榨本就所剩无几的客厅空间。像极了不断压榨员工的老板们。这个客厅,现在连那张椅子都放不下了,实在是小的可怜。
而这个小空间呢,就是我以后晚上休息的地方了。这绝对不是因为“打不过她”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原因从而导致我将唯一的卧室拱手相让,沦落于此种境地。只不过是作为男生总是要绅士一点,让着点人家女生,对吧。
我们也顺便规定了一些制度,共五条:
第一,不得在室内吃一些有异味的东西,如榴莲、臭豆腐什么的。违犯者将由对方进行合理的处罚,但不得已太过分。
第二,在这里不得随便脱掉衣物,要事先告知对方,以免尴尬的场景出现。且睡觉时也不得脱衣,同样是为了避免尴尬。违犯者同第一条的方式处理。
第三,洗澡时也要告知对方。这房子空间不大罢了,但意外的,用料挺不错,隔音效果极其强悍,在里面时外面的声音基本上是听不见的,除非弄出一些较大的声响,反过来也是一样。所以很有必要事先提醒一下,以免自己洗澡时对方也进来了。出来也一样,先使劲敲一敲门,再出来,以免对方就在门外还互不知道。如果自己没有通知导致自己被占便宜了,则自作自受。
第四,不得将自己的脏衣服堆着不洗,尤其是贴身衣物。违犯者同第一条规定处理。
第五,还没想好。
这五条就是我们两个人能较为正常的生活的保障。哦不对,应该是一人一幽灵的。这些条例在后来被人们命名为《同居合约》,更是有很多同居的人使用,流传甚广。
虽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罢了。
房子的问题暂时是解决了。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才三点多。趁着时间还早,我决定出去找个新工作。毕竟手头就只有五千块了,还要买各种资料啥的,绝对不够花。
灵表示自己要回“幽灵国度”,也就是他们这些幽灵的大本营。而回那里的主要原因,正是为了搞清楚为什么我能看到她。
毕竟按照她的说法,只要是他们幽灵一族不愿意,凡间的任何东西就都没法感觉到她的存在。但现在突然就出现了我这个例外,自然是让她有些好奇。
不过她好像有什么猜想,但死活不愿意和我说。只是告诉我很快就能有答案。
骑着共享单车回到了城市。我又发觉到了,我这身在郊区,怎么也得有个代步工具啊!总不能一直靠着共享单车。
于是乎,我赚钱的动力源又多了一个。
……
走着走着,我就又来到了中午我和房子的上任“阳间的”主人交谈的地方,也就是那间餐馆,我依稀记着它店面不大,但客流量不少。而且,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只有一名服务员来着。
不出意外的,他们果然在为服务员忙不过来,还老是找不到其他应聘者而发愁。
经过一番交涉之后,我们在一个月三千五的工资上达成了一致。三千五,对于目前的我来说已经不少了。就我以的花销,再把要买的东西所需要的钱算进去,平均下来,这一年内的每个月都至少可以攒下千八块钱。所需物品卖得差不多后,能攒下来的就更多了。
上午是九点上班,一直到下午两点,然后两点到四点休息两个小时。四点过后紧接着就在开始工作,一直到九点。一天十个小时,也还算不错。
谈完之后,也差不多到来客人的时候了。虽然明天才正式开始上班,但一时半会我也找不到什么事儿干了,索性也就在这里提前工作上半天,就当是先练习一下业务了。
......
很幸运,九点不到,客人们就走光了,我也得以提前下班。向老板道别之后,我就又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准备骑回家。不过让我意外的是,老板看到后,居然当即表示要把他的那辆不骑了的山地车送给我。他告诉我,我今天的表现令他十分满意——办事利索、会处理突发状况、还懂得向客人推销菜品。试问,这样的店员那个老板不喜欢?
白嫖了一辆自行车后,我的心里自然是挺高兴的。虽然一辆山地车也就一千来块钱,但对于我目前的状况来说,这可是我财产的五分之一啊!而且这笔钱最近两天必定会大大消耗。
不过我也是痛失了新的赚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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