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起事件的隔天,狮牙雷克来到烈士墓园。
这里安葬着的人,大部分都是在十五年前那场魔王讨伐战中牺牲的烈士。
狮牙雷克将手中的鲜花随意地丢在墓碑前,然后大大咧咧地坐在墓碑对面。
“229,不知你最近过得如何?”
明明不会有人回答,但他还是说下去了。
“我非常有精神喔,虽然再过一年就要五十岁了,但我的下半身依旧是十八岁的状态呢。”
狮牙雷克自顾自地说着。
“听我说,你的儿子成功当上第233代勇者喽,真是不得了啊,那时候他的身边就只有一个女孩子,但现在已经发展到四个了耶,那孩子这一点倒是跟你特别像呢。真是有女人缘啊......你们这对父子真是可恶!”
狮牙雷克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自嘲地笑了笑。
“我也老了,实力已经不如从前,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魔剑操控了心智,差点就酿成大错。但现在你的儿子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勇者了,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差不多该退休了吧。”
“对了,你的儿子身边聚集了一群可靠的队友。”
“首先是你儿子的青梅竹马,你要是看见她了绝对会吓一跳!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喔,变成大美女了!你最后一次见到她,那时候她才两三岁吧,估计她早就把你忘了。”
“还有他队伍里的那位魔法使,看样子她也就十七八岁,但实力却是毋庸置疑的英雄级,简直比咱们队伍里的那个天才还要天才。不好,要是被她听见,绝对会揍我一顿的......不过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有这么优秀的后辈,你也能放心了吧。”
“对了,她好像叫赤红魔女,但总是戴着一个眼罩,或许是眼睛有毛病吧。”
狮牙雷克爽朗地笑了两声,然后拿起一壶酒,倒了两杯。
其中一杯放在墓碑前,另一杯则是自己一饮而尽。
“这么说来,还有一对姐妹,姐姐是圣骑士,叫可莲。妹妹是牧师,叫爱莲。姐姐的话,虽然实力相对较弱,但内心十分坚强,如果加以锻炼的话,肯定会成长为出色的英雄!虽然你都结过婚了,说这种话有些不合适,但这个姐姐肯定是你的理想型啦!哈哈哈————不过你要是还活着,也是大叔一枚了,我劝你还是死心吧。”
“妹妹很奇怪呢,嗯,真的很奇怪,虽然很可爱,是我的理想型。但她总给我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最近她也被追认为英雄级了,变成尼特城的十二英雄之一啦,十二英雄也终于凑成十二个人了。真好,233的身边聚集了这么优秀的同伴呢......”
“这样一来,就算魔族再有动作,靠他们也都能搞定对吧?”
狮牙雷克就这样自言自语了好一阵子,不断将酒倒入杯中,然后一饮而尽。
“你说谁是满脸络腮胡的大叔啊!老子这是男人的象征,像你这种小毛孩懂个鸟啊!”
他完全醉了,开始莫名的对着空气不断打出刺拳。
“嗝————你说,我要是能再强一点的话......”
“你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他落寞地说着,靠着墓碑躺下。
这时,有一位偶然路过的娇小少女看见了他,迈动小短腿好奇地朝他走了过来。
那个少女就是我。
我举起小本本向他问道。
“啊,是小爱莲啊......嗯,小爱莲!?”
他看见我的瞬间,啪的一声站了起来,很快啊,他伸手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后,对我露出绅士的笑容。
“没什么,和老友叙叙旧罢了,小爱莲你到这里做什么呢?”
“这样啊,让叔叔送你回家吧,你看,最近人贩子不是很猖獗吗?”
那个人贩子不就是你吗?
总而言之,我被麻烦的萝莉控大叔缠上了,他非要送我回家。
今天的天气略微有些阴沉,因为晒不到阳光,我感觉骨质开始疏松了。
我举起小本本,与雷克大叔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是吗,虽然加入你们的队伍中,肯定会非常有趣,但是叔叔我啊,果然还是没办法加入。”
完全是出乎意料的回答。
既然他那么希望受年轻少女的青睐,应该没有理由拒绝啊。
虽然说这种话很奇怪,但我们的队伍中都是美少女哦。
就算是我,也是难得一见的年幼美少女哦。
我们并排走路时,大家都会用羡慕和嫉妒的眼光朝勇者小弟看来呢。
“不要伤心啦,小爱莲。叔叔其实也有自己的同伴。”
我倒是没有伤心,只是有点傻眼而已。
“哈哈,叔叔的同伴都是一群笨蛋。有研究魔法研究到魔怔的魔法使,还有满脑子都是肌肉的枪兵,还有看起来笨笨的牧师。都是一群笨蛋。”
“看起来像是这样吗?也可以这么说啦!”
气氛突然变得沉闷,我们一语不发地走在街道上,虽说我本来也一句话没说啦,这个小本本快写满了,我打算顺路去商店再买一本。
雷克大叔似乎想要活跃气氛,便找着话说:
“对了,那把操控了我心智的魔剑呢?”
“这样啊,那个东西还是挺危险的,玩的时候要小心点啊。”
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结果走到菜市场时,看见了熟人。
是赤红魔女。
她正在摆小摊,似乎是以会说话的魔剑作为卖点、兼职喇叭,贩卖魔道具的摊位。
“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赤红魔女抱着野兽之瞳,站起来朝我们挥手。
“呵呵,狮牙雷克,直面你内心的欲望吧!你就是一个萝莉控!”
面对野兽之瞳尖酸的嘲讽,雷克大叔正气凛然地说道:
“胡说八道,我堂堂十二英雄怎么会是个萝莉控?只不过是我喜欢的人刚好是萝莉罢了!”
不,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就连野兽之瞳都傻眼了。
我好奇地向赤红魔女的摊位看去,只见上面摆满了乱七八糟的破烂。
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赤红魔女立马热切地向我推销她制作的魔道具:
“小爱莲,看看这个怎么样?这瓶魔药只要打开盖子就会立马爆炸呢,一瓶只要两枚金币,拿着这种魔药到银行去,在行员面前扬言要打开,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怎么样,要不要来一瓶?”
谁要这种东西啊......
见我不理她,赤红魔女又拿出一个看起来像是闹钟的玩意,反正也是会爆炸的吧?
“这个可是我的呕心沥血之作,虽然功能看起来和普通的闹钟没什么两样,但是当闹铃响起后,没在三秒以内关掉的话,就会立马爆炸!咦,小爱莲你不感兴趣吗?”
你干脆改名叫爆炸魔女算了。
话说回来,赤红魔女好歹也算是个英雄,为啥会沦落到摆地摊为生呢?
这就要说到冒险者的判定了。
所谓的冒险者,本质上是没有固定薪水的无业游民。
而‘英雄’的本质,只是高阶的冒险者而已。
既然最近完全没有委托,那么身为冒险者自然就没有收入。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嘛,又不是当上英雄后就不用吃饭了,肯定还是要恰饭的啊。
“今天也一件东西都没卖出去呢......这样下去又没有饭吃啦......”
“笨蛋,你做的这些破烂根本不会有人买的啦,真是的,既然你有这么好的魔法天赋,就去造一些有用的魔道具啊!对不起,我收回我的前言,请不要用针戳我的眼睛,赤红魔女大人!”
我和雷克大叔看着野兽之瞳和赤红魔女的友好互动,总觉得她们一人一剑,已经建立起了友谊。
“既然这样的话,叔叔我就请你们吃饭吧。”
“好耶,雷克大人最帅了!”
赤红魔女听到这番话后双眼一亮,立马挽住雷克大叔的胳膊,向他撒娇。
“那小爱莲呢?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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