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那北齐联合三国围攻大唐,携百万雄狮叩关玉天门。就在大唐危急存亡之际,白衣剑仙寒千尘挺身而出,以一己之力解决了这一次危机。传说他的武功已经到达了传说中的至臻之境,紧靠三剑便使北齐退却。第一剑,剑仙以山岳为剑,杀退雄狮百万。第二剑,剑仙以长河为剑,断了北齐与他国的联系。第三剑,剑仙以天地浩然正气为剑,八百里纵横剑气,斩落了北齐的百里桃林。剑仙三剑,奠定了大唐百国之首的地位,更是让诸国放弃了攻打大唐的念头。可以说,大唐能有如今,剑仙功不可没。”
说书的先生摇头晃脑,头头是道的说着整个大唐人耳熟能详的事。尽管耳熟能详,但仍有不少人驻足。
白衣剑仙寒千尘,是江湖,是这百国之地的最强者,是和樊门佛子,道门道圣相提并论的人。
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传说,只不过这个传说在十年前就已经消失了。可尽管如此,世人依旧忌惮着这位剑仙。毕竟一个不知踪迹的绝世强者肯定会比一个出现在公众面前的要危险的多。
所以,在剑仙没有确切消息时,其他国家也只能以大唐为尊。
剑仙于大唐,功不可没,名至实归。
“又在听剑仙的故事啊,公子你还真喜欢剑仙呢。”
在说书先生旁的一处小茶馆的外店,一位可爱的少女看着自己对面那位容貌俊秀,雍容华贵的富家子弟。不知道为什么,自家公子每次来这京都办事,总喜欢来这说书先生这儿听听那风华绝代的剑仙的故事。
她是大唐人,自然是知道剑仙的,但远没有自家公子这般狂热。在整个大唐,或许都没人比自家公子更痴迷于剑仙了。可以说,自家公子就是剑仙第一吹了。
“小可儿,你这表情,又想说什么?”富家公子看了眼自家侍女,微笑问道。
被唤作“小可儿”侍女嫣然一笑:“我老早之前就想问了,公子,你是不是认识剑仙前辈啊?”
公子听后点了点头:“认识,我们是朋友。”
小可儿闻言,不由得大笑起来:“公子,你这表情,语气还装的挺像的。剑仙前辈十年前就已经名扬天下了。那时候您还不知道在哪儿了。”
公子依旧再笑,但语气却很是认真:“我认识他,在此之前。”
见自家公子的语气如此,小可儿有些难以置信:“不会吧,真的假的?百国首富的卢豫州和天下第一的寒千尘居然是朋友,这可是个大新闻。”
卢豫州摆摆手,笑道:“淡定淡定,我只是比你早穿越了十几年,有幸认识的。”
小可儿看了眼卢豫州,有些不爽:“是啊,你是整个穿越,我是魂穿,公子你的开局可比我好多了。”
“瞧你这话说的,你现在也不差啊。”卢豫州笑了笑。
是的,这主仆俩儿,都不是“正常人”。他们都是因为意外,偶然来到这世界上的原地球居民,不过这两人穿越的时间和方式都不一样。当然这也无伤大雅,毕竟能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遇到老乡,真的是三生有幸。
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初他遇到她的时候,一句不小心而出的“thankyou”,立马得到了了她的回应,那一瞬间的激动堪比他调查到自己那不知去向的好友托人带了句“还在,勿念”。
有了这么一个人,尽管他和她非亲非故,但他还是愿意为她付出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和她都是地球人。独在异乡为异客,那种孤独感,他理解。所以在知道她是孤儿后,他就二话不说把人带走了,当然也“好好”征询过别人的意见。
“公子,你的笑容好恶心。”见到自家公子露出一股甜腻腻的笑容,小可儿浑身一颤。但很快便镇定下来,自己好歹是天下第五的高手,可不能这么怂。
可当下一秒,卢豫州的折扇碰到她头的时候,她就破功了,不由自主的摸了摸额头。自家公子的折扇可不是普通,是有天外玄铁,也就是陨石打造的,那一下,疼啊。
“知道怕,就不要出口成‘脏’。”卢豫州白了小可儿一眼,站起来,拍了拍身子,“走吧,我们还有事情。”
小可儿闻言,点了点头,招呼了店家付了酒钱,便和卢豫州一起走了,那方向是全大唐最高的建筑,皇上亲自提笔的大唐第一楼,大唐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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