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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生一次的郊游

第一章:一生一次的郊游

这件事还得从两天前——也就是前天——讲起。

那是上午八,九点钟的样子,我正在等我慢腾腾的搭档伊莎贝拉换完战斗服出来跟我汇合——明明每次作战都只穿公会会服却依旧需要延这么长时间,真不知道她到底在干嘛。

这时,我瞥到了一只小队。

这只小队的领头人是一个穿着单薄,长相还算英俊的少年,他的样貌若有若无的让我联想起了那个一直看我不太顺眼的勇者。他是全队唯一的男性,现在正在跟自己的队友——一位黑发马尾,高高束起的女孩嬉笑着,她腰间别着一把太刀,应该是个剑士。旁边是一位长袍和法杖看上去焕然一新的女性魔法师和一个看上去局促不安的戴眼镜的少女魔法师。

我对这只小队产生了兴趣,并非是出于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位领队的装备……天哪,是路过的蚂蚁都要悲叹的程度。

首先就像我之前说的一样,他穿着单薄,身上只穿了一件粗布编织的单衣,下身也是粗布裤子,只有那鞋也看着还稍微专业一点。

目前已知的物理护甲按照防护程度分为布甲(Cloth Mail),皮甲(Leather Mail),锁甲(Hauberk),重甲(Heavy Mail),板甲(Plate Mail)五种,防御力和重量皆是由轻到重排列。怎么看这哥们穿的都是最低级的布甲啊(虽说说这玩意是比公会会服防御力高),就算是我的风衣也属于皮甲,穿这种东西下地下城真的没问题吗?

而看到这家伙背在背后的那把武器,我瞬间就理解了为何这位老哥穿的如此穷酸了:静静的被包裹在上好的皮革中被背在背上的那把武器,从那翅膀一样的护手形状和略显红色的剑柄可以判断是一把黄昏重剑(Dusk Broadsword),一把超稀有的蓝色武器,重量不算太重,很适合新手使用。话虽如此也并不便宜,这家伙怕不是变卖了所有装备换了这一把武器吧(公会有义务为登记的猎人提供除了会服以外最基础级别的装备,当然说白了就是破布衣服和普通铁剑)。

然而,虽然重剑拥有不俗的攻击力,使用起来也比较简单(只要乱挥就行),但在狭小的地道中反而无法发挥出完全的实力(尤其这还是一把重型双手武器,需要两只手同时握住剑才能挥动),还容易因为卡在墙壁上而导致自己陷入被动的状态。

再看他的同伴们,同样槽点一堆:太刀是一种长度在1m到1.5m之间的长武器,而她手里这把太刀怎么看都超过了一米,在狭窄的地下城中会面临跟那把重剑一样的问题。说到底猎人很少会选择一米以上的武器,即使是我那把主宰之镰的重剑形态也只有一米多一点,虽然完全展开的镰刀的形态有2.9米,不过我几乎不会在地下城里使用那个形态。

还有同队的两名魔法师,其中一人的装备看上去那么新,一看就是刚换没多久的,恐怕也没用过一两次,这样的武器真的能够被熟练地使用并发挥出最大威力吗?我看不见得。

而与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人的装备破破烂烂的,怎么看都是再使用个一两次就要坏掉了的样子,这一队人的等级贫富差距也太大了吧?

这支队伍的搭配也很不合理,两个近战输出,两个远程输出?在前方冲锋陷阵,吸收伤害的坦克呢?在后方顾全大局,提供支援的辅助呢?好歹最基础的自救物品得有吧,可这些家伙并没有背包,腰上别着的全都是武器,连瓶药水都没有。

真是服了,这样的团队怎么事到如今还没被打死。

在好奇的驱使下我扣下了面具,打开了全息扫描,打算查询一下这几个家伙的信息,看看他们是不是新手,反正公会里又没有禁止猎人之间互相看探情报的规定。

姓名:巴迪.斯芬 种族:人类 编号:01061207260774D 职业:战士(剑士) 属性:无 等级:Level5 代号:无

姓名:伊芙.潘斯 种族:人类 编号:02112607260775D 职业:刺客(剑士) 属性:无 等级:Level4 代号:无

姓名:查莉.罗德尼 种族:人类 编号:0201207260776D 职业:法师 属性:雷 等级:Level4 代号:无

以及——姓名:阿嘉莎.克里斯蒂安 种族:人类 编号:02032609090997D 职业:法师 属性:火 等级:Level2 代号:无

这就是我能扫描出的全部数据,跟我当初扫描伊莎贝拉时完全不同,这是因为我跟伊莎贝拉是搭档关系,因此系统默认给了我们更多的关于对方的访问权,而我现在跟这四个人毫不相干,系统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对方的隐私,所以才只显露了这么点公开了也无所谓的数据。

每名暗部者都有属于自己的编号,前两位代表的是性别,男生01女生02,之后的四位是出生日期,再往后的也是日期,是加入暗部组织的日期。后四个数字则是在报到时组织现有的人数上加一,象征着这个组织迎来的新成员数量。最后的字母则是目前的能力评级组织会每个月对人员进行一次能力测评,以便随时更新编号。

根据大数据统计,暗部组织的人数基本上都会在1000上下浮动,很难增长到2000以上,因此统计人数的时候一般只要用4位就已经足够了。

顺便一提,我的编号是01101010100023E我的生日是10月10号,我的老爹在那一天拉我加入了暗部的猎人公会,真是一点都不想要的生日礼物。

说回眼下,前三个人应该是认识的,就连他们的报到日期都是同一天,而且加入次序也是挨着的,看他们聊天的状态也像是认识了好久的,只有第四人应该是新加入的,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该跟谁交流,只好尴尬的一会推眼镜一会整理衣服。这些家伙的普遍实力也不咋地,四个D级,真不知道他们下地下城是去郊游还是给怪物送口粮去了。

闲来无事的我又开启了头盔的窃听功能——没错,我的头盔有窃听功能,能够固定的采集某个特定区域内的声音,算是一个不错的入侵功能。

“同志们,今天我们又要出征了!”那个看上去又不是很聪明又不太靠谱的领导人好像是在做战前动员,“昨天我们刚刚更换了新的装备,今天一定能够旗开得胜的!”

好吧,我得承认前三个人的衣服确实挺新的,可是你是不把新成员当人吗?

“但……但是……”那个看上去有些局促的小法师阿嘉莎.克里斯蒂安开口了,“我……我们这样的装备真的没问题吗?”

说实话我也很担忧这一点,因为他们身上除了绿装就是蓝装,只有一件紫色的还并不适应这个环境,很难让人不对他们担心。

“放心好了,我们有巴迪呢,巴迪可是很强的。”那个黑发少女伊芙.潘斯发话了,那家伙等级是高了一点,可D级也跟没别人没差多少啊,他真的很强吗?

还是,单纯的盲目自信?

“而且啊,”女法师查莉.罗德尼也发话了,“我们只是去围剿一群哥布林而已,怕什么?”

明白了,这是一支刚刚装备上自认为最强的装备就迫不及待的想去讨伐哥布林以增加收入的新人小队。

哥布林(Goblin)。

我不是在说格温。

一种不只在各种游戏里被充当前期的小怪,在现实世界也实际存在且十分危险的D级怪物。

它们并非电玩当中出现的弱小怪物,而是对于一般民众,甚至是猎人而言都十分危险的生物。

从生物学的范畴上来讲,这些家伙应该被称为亚人,动作敏捷,体型偏小却很凶暴,还会攻击人类和家畜。可是大部分亚人都是至少拥有与人类接近的智力的,而这些家伙的行为模式则跟野兽没两样。

哥布林拥有非常令人不悦的将被抓回自己巢穴的生物折磨至死之后再慢慢吃掉的习惯,这一习惯令人闻风丧胆,因此也“被哥布林抓住了一定要先自杀以免除不必要的折磨”这样的说法。

说句题外话,哥布林雌雄同体,就像猎狗或者是更低等的蛞蝓那样,现在学术界被广泛用来分辨哥布林性别的方式也不过是看谁身上的雌性或是雄性性状多一点而已。

虽然单一只的力量并不算强,但它们基本上是以部落为单位行动集体行动,而且还会使用从打败的人手里抢来的武器,更是掌握了将有毒的植物以及动物的粪便涂抹在自己的武器上使其变得更有杀伤力这样的低等科技,可以说是危险性很高了。

按理来讲,讨伐一只哥布林的奖励并不算太多(一美元),哥布林的皮勉强算可用的素材,能够编织比较坚韧的皮甲,但价值也不是很大(5美分),但是打倒哥布林还是有一定的可能会获得巨额收入的。

原因很简单:哥布林有在自己的巢穴里囤积包括钱财在内的一切亮闪闪的金属制品的习惯,并且将这些东西堆成堆后围在四周跳舞祭祀,就像在进行什么宗教仪式一样,不过根据目前的研究显示哥布林并没有特别的信仰。幸运的话说不定能够在哥布林巢穴里找到金银钱币,甚至是强力的装备之类,当然倘若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也会遇见一只在巢穴里囤积了一大堆废铜烂铁的脑残哥布林……

我的一位脑残哥们(没错,就是他)就曾经连着挖了三个月的废铁,后来他把废铁卖了也算大赚了一笔,只不过这笔钱都不够支付他这三个月用光的子弹……的一半。

呵,呵呵,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呢,我伤心的笑了起来。

至此,一行人开始动身前往地下城,我也叹了口气,给伊莎贝拉发了条消息,告诉她我先出发了,然后就跟在了他们后面。

别误会,我可不是那种救黎民于水火之中的滥好人,我的目的很单纯:拾荒。

这么一支装备不算太精良但是又信心爆栅的新人小队去讨伐自以为十分弱小的低级怪物哥布林,一定会因为错误地估计敌我差距以及武器不趁手而被打个措手不及,丢盔弃甲吧,轻视敌人往往是失败的第一步。

就像我曾因此失去了我的搭档一样。

到时候他们无暇顾及的装备当然不会落入哥布林手里,因为我会把它们捡走。不是我自夸,要是我真的连几只哥布林都对付不了,那我是真的可以退休了。

我这种行径也不算卑鄙,毕竟我所捡的是那这些家伙粗心大意掉在地上的装备,并没有直接明抢。

当然,我也并不会对这只小队出手相助,这么想来我还是蛮卑鄙的。不过都是这些错误的估计敌我实力的粗心大意的家伙不好,我只是个旁观者兼中间受益人罢了。

不过我也不会影响事态的发展,一切顺其自然即为最好。

。。。

跟随在这支吵闹的小队后面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我这一身黑的风衣在漆黑的地下城里能够很好的掩盖我自己,面罩的夜视能力更是为我提供了不必额外照明的便利,我就这样不远也不近的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压根就没注意到我。

他们实在是太吵了。

这个领队巴迪,一路上都在开玩笑讲笑话,而那两个与他一同报道的家伙——伊芙和查莉,总是不及他讲完便开始放声大笑,一来我完全不觉得他的笑话有啥好笑的,二来这是一种十分愚蠢的行为,在寂静的地下城里大声喧哗,是不怕把所有怪物全都招来吗?这下我更有理由认为他们是来郊游的了。

可也不知道该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还是别的什么,这一伙人走在路上声音这么大,别说哥布林了,连稍微高级一点的邪神都没有引来,偶尔出现的夜魇也被巴迪几剑或者伊芙几刀或者查莉抛过去几团雷轻松搞定,不过那个小法师阿嘉莎真的全程都在小心戒备,听到什么异常响动都会吓一跳,由于等级低又是后进队伍的,自然免不了被一顿嘲笑。

“那个……”她有些害怕的开口,“是不是……路上有点太轻松了?”

“轻松有什么不好?”另一边伊芙甩了甩头发,将太刀收回了刀鞘,“哥布林是会筑巢的生物,而其他生物肯定是不敢贸然靠近哥布林巢穴的。路上什么都没有就说明我们快到了!”

当然了,我知道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

原因很简单:我的汗毛竖起来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一队全副武装的哥布林便从拐角冲了过来!

“终于来了!”巴迪一拔剑,漆黑的剑锋划破了空气,“伊芙跟我冲!查莉小心施法,阿嘉莎进行支援!冲啊!”

理论上讲,他的作战计划有一个非常大的漏洞:身为主要战力的他和伊芙一旦主攻正前方,那么正后方便会门洞大开,假如这个时候再有敌人从后方突袭,那么队伍便会腹背受敌,团灭的可能性很大。

果不其然,就在这伙人专注于面前的时候,一支哥布林小队静悄悄的从他们身后的一条岔路摸了过来,我站着的位置比那条岔路还要远一点,所以哥布林们貌似并没有发现我,我也没有打算出手阻拦的意思,因为我跟这些人也并不是很熟,且我的最终目的是拾荒。倒不如说倘若贸然的对这些哥布林展开攻击才有可能引火上身,所以我选择继续旁观。

“唔啊!”又是阿嘉莎第一个意识到敌袭,话说她有这注意力不去当哨兵真的是可惜了,“后面也有敌人!”

“别怕!”查莉转过法杖,“让我来呜噗噗噗——”

一只哥布林用尖刀刺穿了她的腹部。

“查莉!”巴迪怒吼着使出一段三连斩,正欲转回来支援,结果“噗的”一下被绊倒了。

别看哥布林不具有很高的智能,其实它们也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近战的战士哥布林,负责远程攻击的哥布林弓箭手和哥布林抛矛手,有皮厚肉多的哥布林巨人,有因为活了漫长的岁月而掌握了一定知识,甚至懂得施展法术的哥布林术士(当然这种哥布林少之又少),还有一类专门负责辅助的哥布林,例如吹出涂有毒药的吹箭来麻痹敌人的吹箭哥布林,还有专门负责放置绳索和陷阱给敌人下套的盗贼哥布林。

看来巴迪小弟很不幸,在激战的时候不小心中了盗贼哥布林的套。

“巴迪!”眼看领队被绊倒了,伊芙心急如焚的扑上前去试图抢救,可谁知刚刚扑到他身上就被四散拥来的哥布林挥刀乱砍,只见是哥布林的包围圈内时不时的有鲜血溅出,不一会便没了动静。在这些怪物再度四散开的时候,巴迪和伊芙已经成了两具淌着血的尸体。

唉,实在是太惨了,虽然我也见惯了新手因为愚蠢而害死自己的案例,不过在这里还是情不自禁的为这几位不幸的人默哀了一下。

话虽如此,我依旧没有上前帮忙的意图。只能祈祷这些剩下的能够及时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并且赶紧逃吧。

最好要是能掉点装备留给我就更好了。

然而很可惜,面对包围而来的哥布林,阿嘉莎吓得尿都淌出来了。她仿佛双腿失去了力气般不自觉的坐下,好似是在静静等待自己的死亡。

少女你好歹再多稍微反抗一下,如何万一下一秒就有奇迹发生了呢?

万万没想到下一秒奇迹真的发生了,原来被哥布林捅了好几刀的巴迪小弟并没有死,他因为伊芙躺在他身上为承他担了大部分的攻击而侥幸的活了下来,真是意外,我还以为他已经死了。

他苏醒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自己身旁的同伴死去的脸庞,瞬间变得怒不可遏,随即抽出了手边的黄昏剑(我的天这把剑竟然还在),开始冲进哥布林群里一通乱挥,就算身上被刺中也在所不惜。

都说傻的怕愣的愣的要不要命的,人这一拼起命来就连为数众多的哥布林们也退避三舍。巴迪挥舞着重剑竟然真的硬生生在哥布林队里砍出了一条血路,虽然代价是身上不知被砍了中了多,想必也是活不长了。

眼见自己的领队突发神威(当然此处我觉得用回光返照更为贴切一点),阿嘉莎喜极而泣,可随之,下一刻随着巴迪的一挥,他的重剑撞在地下城的墙壁上,脱手了。

我说什么来着,这种长度的武器不适合在狭窄的地方战斗,这不,报应来了。

眼看着唯一的武器脱手,巴迪就这样愣在了原地,而周围的哥布林们显然并不会给他理清思路,重新战斗的机会,直接扑上去又是一顿乱砍乱咬,不到一分钟,巴迪也倒下了。

看着早就没了生命气息的伊芙,一息尚存的巴迪和查莉,还有茫然不知所措的阿嘉莎,我都有点不忍心了。于是从腰间解出了配发的骨笛吹了起来(一种用动物骨骼制作的简易笛子,吹奏时会发出粗犷的类似吼声的声音,会驱散低级的小怪物,不需要特殊的演奏技巧),哥布林在听到笛声后果然纷纷逃窜,只把阿嘉莎一人留在了原地。

啊,它们还把查莉朝自己巢穴的方向拖了过去,希望这姑娘还能做到咬舌自尽。

而那个名叫阿加莎的小法师则坐在原地呆呆的等了两分钟之后,才回想起自己正在危机四伏的地下城。她用法杖强撑着站起身子,双腿都站不稳了。接下来她居然去探了探躺在地上那两人的呼吸,她是想救人吗?

在确定这两人一死一重伤后,阿嘉莎便费力的拉着巴迪的一只胳膊,想要把他一起带出地下城,不得不说这姑娘心肠是真好,倘若我跟我的队伍被打成这样,我可不在乎有没有人活着,我一定先跑了。

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如果在连保全自己都做不到的情况下就别管别人了,赶紧跑吧。

待他们远去后,这场一生一次的郊游也算结束了,我也终于可以放心的拾荒了。谢天谢地这些武器都没有被哥布林带走,而且还新的很,放在二手市场上照样能卖出大价钱。

那名死去的少女伊芙周身也被我摸了一遍,毕竟人都死了,留着钱还有什么用?阴间的过路费吗?

这样捡着捡着,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捡的东西好像有点太多了,手里拿不下了。

这里不是游戏世界,并非什么东西都能往背包里一扔了事。即使是经过负重练习的人在携带了太多东西的情况下也是无法自如的战斗的,更何况我现在还身处地下城的第二层深处,这里虽然并没有什么太强大的怪物,但依旧危机四伏。

说曹操曹操到,低沉的吼叫声隐约从黑暗中传了出来。

现在到了选择的时候了:是抛掉钱财武器,安全地返回地面,还是抱着那极低的被怪物袭击的可能性,带着这些武器返回地面?

相信一般人都会选择前者吧,然而我是一名经验老道又贪财的人,所以我选了后者。

在又在心里暗叫了几声对不起后,我用刀从伊芙的衣服上割了一条布下来。别误会,并非我对这句尸体产生了什么下流的想法,我只是认为死人就应该物尽其用,肉体烂在地下城里成为怪物的食饵是没办法的事情,衣服也一起烂掉就太可惜了,给我点布让我做个简易背包吧。

将所有武器打成包背在背上,我掏出了匕首打算随时与近身的敌人进行肉搏。感觉真安静啊,地下城里也没有邪神出现,和平时差别真大啊。

正当我这么想着,一团火光出现在了远处。从脚步判断那是两个人,一高一矮,一男一女。我吸了吸鼻子,隐约闻到了金属,皮革和桐油杂揉在一起的味道,还有一股隐隐约约的……

“就是前面,前面就是我们遇袭的地方!”

…… 骚味?

“谁!”

两人终于发现了不远处的我,其中举着火把的那个赶紧立定站好。可能是看我现在的姿态像个人,所以才用人类的语言先对我问候一下,换句话讲就是无法排除对方会二话不说直接冲上来砍我的可能性。

“我!”

事到如今,我也只好将匕首收好,举起双手朝着火光走了过去。既然都是人就没有额外争端的必要了,正常情况下我们只会打个招呼各行各路,当然倘若对方想要抢我的装备我也不会手软就是了,反正这里没有监控。

可当我看到那张熟悉的黑铁面具的时候,我跟那人面面相觑,全都愣住了。

“约翰?” “科尼?” “你……你们俩认识?”

迟了一拍我才意识到跟在他身后的那个小女孩正是那个郊游小队里的阿嘉莎。

也是现在我才明白我闻到的骚味原来是阿嘉莎尿了裤子之后的味道。至于金属,皮革和桐油味,我觉得可以从这位老哥身上找到原因。

科尼克兹·柯贝尔(Konicz·Kobel),编号0106090608036A,是一名能够进行远程物理攻击的刺客,Level34.

顺便一提,在完成了诸多地狱级的任务之后,我的等级终于升上了……31。

猎人公会是会在30级的时候奖励一辆载具,猎人可以在私家车(经济型车辆,普通的代步工具,适合开着它们出去兜风和买菜),商务车(豪华时尚,内饰丰富,适合开着它们出去谈生意,或者去夜店),跑车(马力强劲的性能野兽,最适合在夜晚开着它们狂飙)中选择一辆任意类型任意品牌的车作为奖励。可想要领取这项奖励要求猎人拥有驾驶证,虽然猎人公会内部设置了驾驶证考试,猎人公会内部颁发的驾驶证效用跟正常的驾驶证也没什么区别,能够在社会上使用,不过……

理论考试是真难啊!我都考了三遍了还没过!淦!

总而言之,在意识到自己领了车也不能开之后我对于冲等级的热情就逐渐淡了,倒是丽莎兴致很高的想要考驾驶证带我出去兜风,不过总觉得男生坐在女孩子的副驾驶不是很好看……

说回正题,科尼克兹属于像我一样报到的比较早的成员,我们俩也曾因为过去的一些事情而相识相知了,算是能够并肩战斗的伙伴。他习惯戴一副黑铁的面具,就连眼睛的部分都有铁的阻挡物来避免异物迷眼。他有一头银色的头发,会时不时的从面具侧边露一点出来。科尼的作战风格跟我完全不同,他有一项恐怖到令人发指的技能:打绳结。

只要给他一段绳子,不管是活结,水手结,蝴蝶结,神洲传统的福结还是上吊用的结,他都能给你轻而易举的打出来,我之前闻到的桐油味应该就是他身上绳子的味道了。

而在战斗中他更擅长使用各种形式的绳结以及周边环境去击败敌人,比如随便捡两块石头作为流星锤啊,变成抛石器投掷小石子啊,或者直接把敌人用绳子吊死啊……很可怕吗?是的,相当可怕。

而他的身上更是经常携带一些由木头和铜组成的零件,可以使用绳子穿在上面来连成各种各样的武器:弓箭,连弩,弹弓……

如同韦德的人肉军械库一样,他也有一个响亮的代号:绳结勒杀者-Rope Killer。

“确实认识。”这是科尼才给懵逼状态的阿嘉莎解释,“这个人叫做约翰·洛夫克拉夫特,算是你的前辈,不过注意千万不要跟他走得太近,因为你搞不好什么时候他会从背后捅你一刀。” “喂。”

简单的交谈一番后,我得知了事情的经过:科尼在下地下城的过程中正巧遇到了拖着已死的巴迪的阿嘉莎,还有尾随在她身后的几只哥布林。在轻松解决了这些哥布林后,科尼觉得接手委托,于是折返,摧毁哥布林巢穴,顺便帮阿嘉莎报仇。

“说起来,前辈为什么要拿着我们的武器呢?” “这个……”

坏了,除非接下来我能想出一种合理的解释,否则我就在后辈眼里成了爱占小便宜又对他们见死不救的坏前辈了。

“约翰。”科尼眼洞的缝隙里透出威严,“你不会是一直尾随着这支队伍就等着拾荒吧?” “我……我怎么会干!趁着其他队伍被打的落花流水的时候,偷偷捡他们装备的这种事情呢!我……我是特意捡起这些装备,想要还给你们的!”

“啊!”阿嘉莎一声惊叫,“原来我错拿了前辈的法杖!怪不得施不出法!”

看来她在慌乱中错拿了查莉的法杖。

“是的,事实正是如此!我捡起这些武器的目的就是为了还给你!我这么做对吗?兄弟?” “……哼。”

显然了解我行径的科尼并不相信我的说辞,不过他好歹在后辈面前给我留了三分薄面,太感谢你了,科尼。

“谢谢你,太感谢你了前辈。”在交换了我简易背包中的法杖后,阿嘉莎再次鞠了一躬,“不过……几位前辈的东西,你就拿走自己用或者是卖掉吧,毕竟人死不能复生。能帮上你,前辈们应该也会很开心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

有这种好事,这趟地下城我也不算白下。

“唉。”阿嘉莎接着跪倒在伊芙的尸体旁,“伊芙前辈……要是能把你带出地下城安葬就好了……”

“我们现在没空管尸体,最核心的目标是要去解决哥布林巢穴。”科尼有一些严厉的斥责了她,随后又转向我:“一起来吗?”

“我就不了。”我摆摆手,“还是把在后辈面前展示的机会留给你吧。”

“哼。”科尼眼洞的缝隙里透出白眼,显然他看得出我是急于想要返回地上世界把我背着的武器换成钱,但他也没点破,而是领着阿嘉莎向地下城深处走去了。

目送着二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地下城,我才缓缓动身,向着地下城的出口走去。

这种郊游一样的拾荒,恐怕我这一辈子也只会做这么一次吧。不过这一趟白捡了不少东西,还让我更透彻的认识了自己,也不算白来。

我所做的,我所能做的,我所愿意做的。

不过是观察世界燃烧的过程,然后偷吃它的灰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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