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衍册》的作者不会就是把咱们弄来这里的人吧?”御风忽然想到这种可能。
“不知道……”
“你们快看!”小雪指着右边,打断了两人关于《玄衍册》的讨论。
抬头便发现前方是一条狭长的街道,街道以砖石混上泥土铺就,砖块排列显得十分讲究,两旁小店林立,各种幌子、招牌、酒旗交错,古意盎然。
有酒肆茶楼,有典质当铺,有南北杂货,街上行人不多,店内的人们倒也落的清净,无论伙计还是顾客脸上都透着一股悠然之色。
“你们是学院的新生吧?”一个炊具店的伙计向三人搭话。
“是的,您好。”御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蹦出一句“您好”。
“您怎么知道我们是新生?”
“因为你们没有穿着学院服饰。”伙计指着路面上零星的行人,“凡是学院的学生,走到哪里都会穿着学院服饰。”
三人顺着伙计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几个人身穿“校服”,看样子像是大三或者大四的学姐,梦琳入学时就关注过校服的问题,她感觉傅阳的校服样式还算好看,就是裙摆高了些。
“为什么到哪里都要穿校服?这是规定吗?”
“校服?应该称呼为学院服饰才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伙计要这么在意学院服饰这个称谓,“没有规定你们必须穿着什么衣服,但每一个学生都会以穿着学院服饰外出而自豪,在这个国家里,傅阳学院的学生是保护我们城中百姓的唯一力量,也是保证大家能够安居乐业的唯一力量。你们是百姓心中的英雄,将来你们也会带着骄傲身着学院服饰。”伙计的话语中透出真诚。
“英雄……”御风咂摸着这个词汇,自己也有能够被视为为英雄的时候,感觉还算不错。
“我们会好好保卫傅阳国的。”小雪似乎受到了感召,使命感油然而生。
“其实,我原来也是你们中的一员……”伙计语出惊人。
伙计是十年前来到傅阳的,由于在战斗中受了伤,又失去了同伴,有了心理阴影,因此毕业后并没有留在学院任教,而是来到城里当了炊具店的伙计,生活虽然略显单调,但他却乐在其中。
每年都有一些不愿意留在学院的人到傅阳城里谋生,大多数人会选择开店,每年跟随校车去现代世界进货,再卖给学院学生或者城中百姓,另有极少数人做起了行商,往来于傅阳和齐、鲁等国之间。
当然,他们同样是傅阳学院的“预备役”成员,国家遇到危险时同样需要出阵迎敌。
“后会有期。”伙计,准确的说应该是学长,双手作揖,送别三人。
“什么贡献都没有做出,就被人当成英雄看待,感觉受之有愧。”
“让大学生来保卫国家,总是感觉怪怪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正常的,在东周列国时期建立一所大学,学院还要承担军队的职责,还有着和历史人物同名且类似的人,哪一样是正常的?”梦琳环顾四周,”感觉又像是拍戏,又像是在做梦。”
……
“兵甲……这是一家兵器店,咱去参观参观。”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御风对刀枪一类的兵器很感兴趣。
“好歹傅阳九成学生是女生,怎么净是些这样的店铺……”梦琳有些失望,本想着要去买些古风的新衣服,至少应该品尝些傅阳特色小吃,可这条街上什么都没有。
她没有指望过傅阳能拥有类似现代大都市商业步行街一样的地方,但城中净是些买锅碗瓢盆兵器甲胄的店铺,着实令人有些失望。
御风在摆弄着一把长剑,看质地应是铁制,颜色发青,剑身上錾有花纹,是把好剑。
其实他分不出什么良品次品,只是看剑身的工艺考究,不像是山寨货——列国世界根本没有所谓山寨货。
中原地区普遍使用青铜制造兵器,南方楚国的炼铁制铁业十分发达,因此带动了吴、越等国铸造业的大发展,历史上著名的“干将”“莫邪”就是铁剑的代表作。傅阳地理位置接近楚国、吴国,因而市面上可以看见不少铁制兵器。
“三位是学院的新生吧?此剑为精铁制成,出自吴国名匠之手,不说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亦差之不远,若配上本店的镇店之宝——精钢方盾,可保无敌于沙场。”掌柜笑着迎上来,顺手摘下一面盾牌交给御风。
掌柜是一个四十岁往上的中年人,说话半文半白,应该是傅阳本土居民,但不管哪个世界商人,说辞都是这么一套,这位掌柜的还懂得捆绑销售,真怀疑他去现代世界进修过。
“这么轻?”御风接过方盾才发现它的重量远远小于它看上去的分量,要不是泛着金属的光泽,他一定会认为这是硬塑料做的。
“不错,上品皆质轻而固,不信可以一试。”
“掌柜,真的可以?”御风高举方盾,对面小雪持着铁剑。
“万无一失,请吧。”
当!钢剑重劈之下,盾牌完好无损,连印痕都不见一条。
“你真的使尽全力砍呀?”梦琳吓了一身冷汗。
“御风不是说要全力以赴吗?”
“可如果盾不够结实的话……”
“我……我没有想到……”小雪像是个犯了错误的孩子,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是没事嘛,掌柜的说了万无一失。”御风帮小雪打圆场,并马上转移话题,”这果然是好盾,怎么卖的?”
“一金。”
“一金是多少?”御风从钱袋里掏出十几个铜贝。
掌柜笑笑,告诉了他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在列国世界,一金可不是指一个金币,而是整整一斤重的黄金!
按照学院给每人配发的每月三百铜贝计算,不吃不喝几年也凑不够这么多钱。
列国有各自的货币,而且经常是多种货币混合流通,他们之间兑换的比例很不稳定,有时甚至朝夕之间亦有不同,按照现代世界的词儿,属于浮动汇率,所有货币中,最值钱的当属黄金。
傅阳国小势微,没有自己的货币,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是齐国的齐刀,鲁国的鲁贝和楚国的蚁鼻咒文钱,黄金则是来自于楚国的郢爰。郢爰十六两为一金(斤),一金的价值抵得上眼前整条街,或者相当于一个大国卿大夫一年的俸禄,绝不是一般百姓可以拥有的超高级货币。
御风有马上给物价局打电话投诉的冲动,一面盾牌卖一金,堪比抢银行劫银库——对了,这里没有物价局。
“掌柜的,要是换成铜贝,要多少才可以买到?”
“此盾只卖一金。”对方说得明白,只要黄金。
掌柜的看起来慈眉善目,没想到竟是这样的奸商。
“那……能否将此盾留存,待我凑齐一金再来?”
“无妨、无妨。”掌柜的笑道,“此盾置于敝店五年有余,无人问津,若你有意,我自会保留。”
“多谢掌柜。”御风心想,一斤黄金啊!有人买才怪。
“哈哈……”一出店门,梦琳就咯咯笑起来,”你们太逗了,你跟着那掌柜……你们是在拍古装戏吗?‘这位老丈,可知前方有无人家,我等饥渴难耐要去讨碗水吃。’简直就是在拍西游记,说话都是文白混杂的……哈哈……”梦琳笑得弯下腰,最后甚至蹲在地上起不来。
御风和小雪被梦琳这一举动逗乐,也跟着笑了起来,确实在不经意间说话方式就被掌柜的带跑了,环境使然嘛。
“好了好了,喝口茶。”御风还在安抚梦琳。
“咳、咳、刚才就是一时失态,不要在意。”三人来到路边茶馆“讨水吃”,忽听不远处传来一片吵闹之声,又听到哐——哗啦——像是什么东西被打翻了撒了一地。
三人循声望去……
“有野人劫财!”
野人?御风头脑中出现的形象是大猩猩样子的怪兽,或者是外国纪录片里的长毛大脚怪。
两个身着麻布短衣的家伙神色慌张的从茶楼下跑过,十几个人在后面紧追,显然前面逃跑的就是所谓“野人”。
这身打扮看不出他们“野”在哪里,又不是披头散发,衣不蔽体。
当御风还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时,小雪已经闪身追了出去,梦琳拍了拍御风,”傻愣着干吗,当英雄的时候到了。”
御风这才反应过来,一步跨出茶楼,紧追过去。
通向英雄之路注定是艰难的,奔跑绝对不是御风的强项,追出去三条街口,不要说野人,连小雪都没赶上,这“英雄”真是丢人丢大了。
脚步越发沉重,每一次都感觉脚面是”拍”在地面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呼吸越发急促,嗓子里呼哧呼哧似破风箱费力的拉动,嘴里甚至能尝出一点点血腥味。
回来一定建议现代世界的教育部门把体育成绩纳入高考的范畴,十分二十分都好,御风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你怎么这么慢?”梦琳已经赶上来,看到御风正在经历体力“极点”,她决定帮他一把。
“我……”还不等他说出完整的话,梦琳已经跑到了他前面,回身拉住了御风胳膊,用力向前一拽。
梦琳的本意是拉住他跑,让御风借点力,人在中长跑时都会遇到“极点”,只要挺过这段时间让身体重新找到平衡。没想到这一拽可不得了,御风感觉有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把自己扯向前去,身体向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不等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砰的一声结结实实的撞上了其中一个“野人”,两人在地上翻滚数圈方才停下。
那个做了人肉垫子的野人当即晕了过去,人事不省,另一人也被小雪制服,双臂被反扭的他疼的呲牙咧嘴,只有御风感觉脑子里嗡嗡作响,肩膀生疼,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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