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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与美酒(其四)

歌声与美酒(其四)

三个多小时后,大棕瓶与四瓶起泡酒都见了底,于是雪莉尔又将桌上原本放着的酒开了一瓶,分别倒给了众人,这瓶倒是常见的干白葡萄酒,埃利文尝了一口便放在那里了。

伊芙喝得有些晕晕乎乎了,期间还上了好几次厕所。她这样的小个子小身板,喝酒永远都是不占优势的,总会比别人更容易醉——原本应该是这样,但此时她所展现出的酒量与她的食量同样惊人,她现在竟然没有醉到不省人事。

四个人此时的状态都和往常不大一样,埃利文原本说话还算克制,而现在则开始谈论一些敏感话题,先是从东部边土的流民安顿问题说到了国内穷富人之间的日益复杂的矛盾激化问题,然后又谈到了历史上亚河大城邦的覆灭,继而又提到了当时被士兵杀死的大思想家沃哥安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然后又大肆批判了一番此人的纯思维与理性论调,最后还谈到了自己的写作,谈情绪与存在主义……他所倾诉的对象自然不可能是叶菲和雪莉尔这两个丫头,而是一直专心听他说话的伊芙,伊芙此时听得有点想睡觉,一只胳膊搭在桌子上,正用指关节杵着腮帮看着这个有些亢奋的男人,心中想的却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拉着她聊天。

而叶菲的醉态是显而易见的,她把椅子挪到了雪莉尔的身后,侧着脑袋靠着栏杆看一楼的表演,她的手还在不断敲击着雪莉尔的背,似乎是在打节拍。雪莉尔倒是十分淡定,她依旧是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盘中的零食,一点也看不出醉态,伊芙可看得清楚,她今晚喝得比谁都多,却又比谁都清醒——这是伊芙来到萝齐米镇之后遇到的最稀奇的一件事了。

“所以说,你写的不是小说?”伊芙问他。

“当然不是!我过的生活单调得就像清水煮面条一样,我怎么可能会写故事……我只写我的想法,保守者说我既反宗教,又反新逻各斯主义,所以很多人骂我,于是我索性就用不同的笔名写,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笔名了……”埃利文此时满面红光。

“可能这就是你没什么名气的原因。”伊芙说。

“是啊,很有可能,但我这人胆小,生怕别人找上门来打扰我,写作就怕这个,我只能用假名……”

楼下传来了鼓掌欢呼的声音,伊芙回头看向一楼,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台上,手里举着一把崭新的木琴,回应着众人的喝彩。这人正是伊芙刚进来时看到的那个年轻人,他此刻已经成功获取了下半年的奖品,蝉联歌赛第一。

雪莉尔开了最后一瓶酒,又将众人的空酒杯斟满。埃利文端起酒杯尝了一口,却皱起了眉,他问道:“这两个瓶子明明长得一样,可一个是装着葡萄酒,另一个却装着啤酒,为什么?”

“自家酿的啤酒,随便找的瓶子呗。”雪莉尔回答。

“我不怎么喜欢喝啤酒,这个就算了。”埃利文说。

“我也是!不好喝!”叶菲附和了一句。

伊芙端起杯子喝了半杯,感受着其中熟悉而又陌生的苦味。这个时代的啤酒可没有多少气泡,少了一些刺激感,酒里还加了一些蜂蜜,又苦又甜,有些怪怪的。蛇麻草这种植物原本是加在麦酒中作为防腐剂存在的,而如今却成了啤酒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正因为如此,它的另一个名字“啤酒花”才更被人所熟知。

又过了一段时间,酒馆中的人群并未因为唱歌比赛的结束而散场,反而是更加热闹了起来,舞台上甚至还演起了即兴话剧,那既蹩脚又好笑的对话听得众人时不时地哄笑起来,连伊芙也被这尴尬到了极点的演出逗得捧腹大笑。

“交响乐、歌剧,相比起这些镇民的自娱自乐,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就是:一个是要流芳百世,一个在明天早上就没人记得了。”埃利文最后还是撑不住了,此时是趴在桌子上说出的这段话,他声音很小,只有坐在他身边的伊芙能听得见,他又继续说道:“你发没发现,人总是在为永恒做打算,他们什么都在考虑,却唯独不会考虑自己有一天会死。一个人会为了十年后的成功而忍受痛苦,一个民族能为了百年后的兴旺而移徙千里,一个城邦能为了延续千年的统治而牺牲臣民……那么眼下呢,在永恒面前,眼下的幸福和快乐真就不那么重要吗?”

都重要。人追求幸福,人类需要不断前进,人需要拯救自己,也要为种群的兴亡负责,个人与整体缺一不可——这是个很妥当的回答,弱化了其中的矛盾之处,可如果这样说会不会太敷衍了些?伊芙正想着要怎么回答他时,耳边却响起了沉重的呼噜声。

就这样干坐了一阵子,伊芙竟觉得自己的醉意竟然去了大半,此时头脑还算清醒。但醉酒之人最迷恋的就是那种酒精中毒后飘飘然的感觉,她感觉不怎么尽兴,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不太够喝啊。”雪莉尔晃了晃眼前的空酒瓶,然后将头转向身后的叶菲,说道:“喂,你再去拿几瓶上来。”

“去找伙计啊,我想睡觉。”叶菲趴在栏杆上说。

“去吧去吧。”雪莉尔伸出手,捏了捏她腰间的软肉。

叶菲哼唧了两声,但还是站了起来,挪动脚步去了一楼。

“我们这是要待到几点?”伊芙看了眼时钟,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

“等他们玩尽兴了就散场了,一般来说再过一两个小时就会散去一部分人,但总有一部分人要喝酒喝到天亮才回去。”雪莉尔说完,又问她,“觉得无聊了?”

“没有,就是感觉很吃惊,你们业余生活都这么丰富?沸蒙那边可没有这种气氛,现在连我都有点想来这边定居了。”伊芙回答。

“谢谢夸奖。”雪莉尔笑了笑,“不过这边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酒业发达让这边多了不少酒鬼,这些人喝多了就会闹事,别看酒馆里现在还和和气气的,说不定后半夜就要有人打起来,这都已经算是每年歌赛的保留节目了。”

“是这样吗?那我可要多待一会了。”

叶菲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来了一位伙计,而这位伙计的肩膀上扛着一个板条箱,里面整齐地码放着八瓶葡萄酒。

“看到了吗?都记在这位的账上。”叶菲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

此刻埃利文趴在桌子上睡得舒服,被叶菲拍了两下还发出了两声哼哼。

楼下再次响起了掌声和欢呼,一名穿着黑色纱裙的少女走上了台,台上此时已经放好了一架竖琴和一把椅子,她在椅子上就坐,踩了踩竖琴的踏板,肩膀贴着琴身,拨动了几下琴弦,她用的是滑奏的手法,那声音听起来十分梦幻。

酒馆里渐渐安静了下来。

“她叫莫薇,不是本地人,是我叔叔的一个学徒,唱歌十分好听,如果她今晚参赛了,那绝对没别人什么事了。”叶菲给伊芙介绍道,“但我不是很喜欢她,她今年都二十七了,却总是打扮得像个十七岁的小孩一样……”

“得了,说这种事要小点声。”伊芙觉得叶菲现在的状态不太对,于是急忙捂住了她的嘴,生怕她会惹出什么乱子。

“啵”的一声,身旁的雪莉尔起开了一瓶酒,她拉了拉伊芙的袖子,有些兴奋地说:“别管她了,今晚我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些喝光。”

“你们两个怪物。”叶菲撅着嘴,学着小孩的语气说道:“我要下去找我叔叔,不和你们玩了……”

说完,她就跑下了楼。

清脆的琴音响彻了酒馆,这迷人而悠扬的音色似乎一下子就把现场的气氛倒转了过来,将吵闹的酒馆变成了安静的音乐厅,人人都在此时屏息凝神。

名叫莫薇的姑娘面庞白皙,但双颊却有些泛红,似乎也喝了酒,她眼帘微垂,专注地拨动着琴弦,众人静静地听着这优美而稍带欢快的前奏旋律,而在某一刻起,她朱唇轻启,开始唱了起来,而歌词大概是这样的:

荷蕊陌的少女穿着裙纱,就像盛开的白色苹果花,她有一双尖耳朵,腰细身轻又灵活,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

为何那人还没来?难道他出了什么意外?歌声啊,歌声悠扬又轻快。

荷蕊陌的少女戴着花冠,就像舒展的红色蔷薇瓣,太阳慢慢升起来,露水鲜花抱满怀,抬起脚来迈开步,一步又两步。

她站在山腰高声唤,和他见面就这么难?要不,要不再看看河对岸?

荷蕊陌的少女光着脚丫,就像摇曳的白色铃兰花,清浅河水过脚踝,素裙黄花绿青苔,踏起步来溅水花,噼啪噼里啪。

瞧啊,太阳就快要落下,我要不要先回家?

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脚步翩然,声若天籁,昔日恋人已年迈。

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一曲唱完,酒馆中依旧鸦雀无声,直到莫薇站起身,朝着台下鞠了一躬,众人这才鼓起了掌,大声喝彩起来。

“《荷蕊陌恋人》这首歌还是用拉德维语唱出来的更原汁原味,这克利金方言版的改词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烂。”埃利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刚坐直了身子就对这首歌大肆批评了一番,“当然,莫薇小姐唱出来的那就另说了。”

“你醒了。”伊芙并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笑着问他:“叶菲刚才又拿来了一些酒,要继续喝吗?”

“你们两个怎么还在喝?我今天可算是进了狼窝了。”埃利文看着满桌子的空瓶,先是皱眉,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他又转过头问雪莉尔:“雪莉尔,你确定她不是你的亲妹妹?”

“不是,但说不定上辈子是。”雪莉尔回答。

不知是什么原因,莫薇离台后,短时间内就没人再上台表演了,于是酒馆中便开始混乱起来,周围人交谈与争论的声音越来越大,伊芙感觉自己现在就像身处在菜市场一样,耳边嗡嗡作响。

而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些人已经开始起身离开,一楼的人依旧吵闹,而二楼的桌椅已经空了一大半。

眼看热闹散尽,伊芙突然也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她回过头,看向雪莉尔与那满地的空瓶,一时间又觉得有些恍惚——她们两个今晚真的喝了这么多?

“时间也差不多了,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两位,我先撤一步。”埃利文站起身,套上了外套,又说道:“还要再喝点什么吗?我下去时帮你们一块儿结了。”

伊芙和雪莉尔对视了一眼,又看着他,同时摇了摇头。

“谢了,埃利文,你可真是个大好人。”雪莉尔给他倒了最后一杯,“今晚我喝得很尽兴。”

“我也一样。”埃利文朝雪莉尔点点头,又笑着看向伊芙,甚至还朝她眨了眨眼,“而且还对着某人说了不少疯话。”

三个人举起杯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埃利文摇摇晃晃地走了,伊芙看着他的背影,再想想他今晚说的话,就觉得这人还挺有意思的。

而就在埃利文离开后不久,酒馆一楼有人起了争执打起来了,周围的人反应很快,这几人还没打几下子就被拉架的人群分开了。

“没白等。”雪莉尔说,“我们也下去看看吧。”

打架的一共有四个人,两人受了伤,一个是额头磕在了桌角上,磕破了,流了很多的血,而另一个则是脸上挨了一拳,一边脸肿了起来,嘴里也在流血。

伊芙和雪莉尔下来时,老板和一群本地人正在看顾着这几人,以防他们再起冲突。

“小澜戈来了!”有人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提醒道。雪莉尔姓澜戈,伊芙早前听她说过。

人们都看着雪莉尔,并给她让出了路,露出了人群中间坐在地板上的伤者。

伊芙看看雪莉尔,又看看那名膀大腰圆的伤者,不知道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难道伤者是雪莉尔的朋友?

雪莉尔径直走到伤者面前,用手扶着他的额头查看伤势,有人递给她半瓶烈酒,于是她就用这酒浇在了那人的伤口上,清洗血污。

原来是要给他治伤。伊芙这才看明白,同时也松了口气。

伤者皱着眉,忍受着酒撒在伤口上引起的强烈刺痛,却没吭一声,等伤口清理好了之后,雪莉尔又将手掌摊开,隔空放在伤口上方,嘴里小声念起了咒语,只见白光一闪,那伤口上就覆盖了一层淡白色的膜状物质,并止住了血。

伊芙还是第一次见到能给别人疗伤的魔法,看来,这种魔法并不能做到像让伤口直接愈合这样神奇的事,其效果只是给伤口贴了一层特殊的绷带,能用于止血和防止感染。

雪莉尔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另一边的伤者治疗伤势,用的是同一种魔法,治疗过后,这人不仅是脸颊消肿了大半,松动的牙齿也稳固了不少。

治疗完伤者之后,酒馆里的人都为她鼓起了掌——就像雪莉尔之前所说的一样,打架是歌赛的保留节目,而她却没说她自己就是参演者之一。

事情解决了,两人也没继续留在酒馆里,店老板想雇辆马车送两人回去,却被雪莉尔谢绝了,两人走在回去的路上,伊芙便问起了关于治疗魔法方面的问题,她尤其是想知道,为何雪莉尔能被容忍甚至被认可在公共场合使用魔法。当她问出这个问题时,雪莉尔是这么对伊芙解释的:“直接使用当然不行,就算你会这种魔法也不能当众使用,必须要有医师执照。你在沸蒙肯定没见过这种医生吧?大城市资源富足,并不需要使用魔法来给人疗伤,他们有效果更好的治疗手段,而这种用魔法治疗伤势的法子在村镇比较常见,一般是世传的巫医在用。”

“那你算是这里的巫医吗?”伊芙半开玩笑地问。

“那倒不算,不过这种魔法确实是我父亲曾经从巫医那里学来的。”她回答。

走夜路在乡下并不是一件太有趣的事,四周漆黑一片,能看到的只有提灯照到的一小片范围,伊芙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叶菲曾说过的诡异墓碑,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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