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宁蒙,这是我在长空市的第5天。我是在昨天捡到的这个DV,折腾了一下,发现这个东西居然还能用,所以从今天开始我用它来记录我在长空市的所见所闻。”
“先说一下从第1天开始发生的事情,第1天我从那间酷似我家的房间里走了出来,准备到楼下看看有没有超市之类的,可以让我找一些生存下去的物资,然后在街角拐过去的地方,我居然发现了一家刀具店!感谢老天爷,我不用拿着一把折叠水果刀,在末日里求生了,尽管我在店里拿了一把安大略砍刀,还有一把求生匕首,我还仔细看了一下,居然是阿拉斯加捕鲸叉。我知道里昂大爷可以在僵尸群里开无双,但我还是洗洗睡吧。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我准备向城市北部的大桥进发,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能遇上圣芙蕾雅学院出来打秋风的女武神呢,或者百合三人组?谁也说不好,因为在我的前进路线上,刚好有千羽学院。没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吧,现在唯一可以祈求的就是多活几天了。”
“第2天,48小时内我大概走了30公里的样子,从一开始的城市住宅区逐渐向城市中心地带靠拢,路上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我完全没有遇见死士。”
“第3天,我最不希望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有一只有一个死士挡在了我的路上,我已经尽可能的绕开,大路走了,但是没有办法。我不想杀人,可是我没有其他办法,我想活着。我轻轻摸到了那个死士的身后,就像刺客那样,一刀割断了她的喉咙。这时,我发现了两件让我如此惊讶的事,第1件就是杀人居然如此轻松,尽管对方其实已经不能算人了,第2件事那就是对方居然没有流出血液,我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一个让我惊人的事情,那就是对方的体内已经完全结晶化了。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个好事,最起码我不会因为闻见血腥味而吐的满地都是。离开之前我帮那个女孩合上了眼睛,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但感觉能让我好受点儿,或者说,让我的良心好受点儿,尽管她的尸体很快就变成了一种黑色的灰烬。如果说我原来还有些怀疑,那么在目睹了那一幕后,我现在可以肯定,这就是游戏里的世界。”
“第4天,我找到了一家高级酒店,之前我总是在路边的小旅馆里借宿。从前台里找到钥匙,然后再去客房里睡一觉,很可惜,三天下来我连一个澡都没洗,要知道现在的长空市可是有点热啊,尤其是在和路上遇见的第12个死士搏斗了一番,感谢老天,我没被咬,也没被群殴死。我准备在这家高级酒店里住两天,一方面是为了安全着想,另一方面打算在这里好好搜刮一下物资,衣服,食物,水,这些我都需要。越多越好。另外,我还发现了一件事死士们似乎没有听觉和嗅觉,也不能吼叫。我想,这大概是因为身体结晶化的原因吧,这应该是个好消息。最起码我可以尽情的背刺了,我有种预感,活着逃出去,我就是阿泰尔第二。加油吧,刺客。”
“以上。”
不得不说,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此刻宁蒙正悠闲地躺在特大号浴缸里,很难想象就在五天前,他还在为自己穿越的事情而要死要活的。几天来,他恐惧过,愤怒过,也绝望过,苦恼过;想念过家乡,也痛恨过现实。但几天下来的求生经历,已经让他接受了现实,既然哭泣无法改变处境,那就微笑面对现实吧!
反正面不面对现实都无所谓了,因为死士们和还没露面的崩坏兽会让你面对现实的......
“好在我还有点事情可以干,比如喝着咖啡看诗集。”从浴缸里出来的宁蒙穿着酒店里常见的纯白色浴袍,而手中则拿着一本威廉.布洛克的诗集,那是他几天前路过一家书店时,一时兴起从书店里翻出来的。宁蒙从小就酷爱各种文学作品,父母去世前给他买了许多书籍,故而他最大的爱好与放松手段就是看书。
“在苦涩悲伤中,我诅咒我的星辰,是它让我的爱高贵,而我却如此卑微......”
正当他的目光转向下一行时,眼角的余光让他看见了一些让他在意的东西。
有什么人,在楼下。
“居然,还有活人!?”
他睁大了眼睛,满脸的惊讶,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他措手不及,连手中的诗集掉在了地上都没有心思去捡。
那是三个女孩,不,或者说少女更为合适,其中为首的那个少女,有着一头耀眼的银发,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夺目,即便是在四楼也能看见。
“琪亚娜.卡斯兰娜,布洛妮娅.扎伊切克,还有......雷电芽衣?”
宁蒙愣了几秒,但随后拿上武器穿着酒店浴袍就向门口奔去,此刻的他,已经顾不上换衣服了。
空荡荡的阳台上,唯有那本书还在那里,从书中掉出来的金属书签在阳光下寥寥生辉,那是宁蒙觉得好看,从书店顺手拿走的一件小物件,而上面刻着一句经典的台词。
“Together it‘s fate.(一切皆为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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