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喝点什么吗?”
时值正午,空气湿热,明明没做什么却出了一身的汗,伊诺克向身边的少女询问。
“嗯,请给我发泡啤酒。”
伊诺克面露难色地扭头,萝妮则浅笑着回应:
“开玩笑而已,拿柠檬水就好了。”
少年还有一年才能达到法定饮酒年龄,虽然他不说谁都瞧不出来,但伊诺克总是在这些刻板的地方极守规矩。
他慢慢走向不远的饮料摊,萝妮在原地默默踢着沙子。
……
今天原本预定玩个痛快的。可为什么会感到无聊呢。
要是能有什么有趣的事发生助助兴就好了。
实际上她蛮想堆个沙子城堡,但和一群五六岁的孩子一起玩耍她实在拉不下那个脸面。
头痛,好不容易来一次海边,本想留下点终生难忘的回忆,结果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吗,除了中途吞掉一只味道不错的虫子外根本没什么收获。
有趣的事。
有趣的事~♪
脚趾在沙地划了个星。
伊诺克怎么去了那么久,难道是存货用光了,店主在现榨吗。
话说回来,常喝柠檬水也是萝妮刻意叫伊诺克去做的,二十世纪末年英国海军明文规定,但凡出海航行的水手每人每天都必须饮用定量的柠檬叶水(直接食用柠檬难以保存,开销也太大)以避免坏血症,少年和她虽然不像海路上的船员没法补充蔬果,但长期旅行的途中难免饮食结构单一,多摄入维C对身体总归有好处。
正当萝妮百无聊赖地胡思乱想,她的眼前忽然浮现一片阴影。
天黑了吗?
不……显然不是。
阴影,还伴随着呼吸与体温,那明显是人。
萝妮抬头仰望,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极近地盯着自己,他与伊诺克年龄相仿,身材高大体格健硕,一头油亮的黑色卷发,右手虎口处有些红肿,加之手臂的筋腱分布,看来是能使用刀剑一类武器的人,但练习的时间并不长久就是了。
不过实际上,他身上真正能供萝妮直接作出判断的还是那条似乎是为了炫耀才穿上的、绣着剑士训练俱乐部标志的泳裤。
而萝妮对他的第一印象则是——
啊?
好帅,太帅了吧,哪来的啊,这混蛋。
简直就是牛郎店的头牌,比伊诺克那呆若木鸡的面孔强太多了,是从男性角度看也禁不住认同的脸蛋。
“小姐,您一个人来海边吗?”
一开口便明白了七七八八,大概是来搭讪的,技巧还很差。
果然,到海滩游玩总少不了这种桥段,萝妮刚刚还想着有趣的事,这不就找上门了。
自信十足嘛小伙子,因为生了副好皮囊所以觉得女生都会喜欢自己吗~
诚然,不瞧言行举止这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的确亮眼,但萝妮作为男性活过了半辈子,在她心中“如何在判断男性优劣”这一栏里,外貌得分只占微不足道的10%。
与前世相同,对于男性萝妮更看重品格与内在。
“呃…嗯……”
她现在想的不是如何脱身,而是如何将矛盾最大化。
每个人心中都有“天使的一面”与“恶魔的一面”,每逢重大抉择二者便要较量一番,而在萝妮心中,恶魔恐怕早就把天使给殴打致死了吧。
但没等她想好捉弄这两人的招数伊诺克便闻讯而来,他远远望着萝妮为难的身姿还以为她陷入了困境,马上赶来挺身而出。
等走到搭讪者面前时少年才发现,这家伙怎么生了这样一张好面孔,本以为是副流氓嘴脸呢。
不过这都不重要,他侧身插入萝妮与那人之间。
“抱歉,这位小姐是和我一起的。”
嗯,没有明确地表明两人之间的身份,也避免了之后的难堪。
“什么?”
牛郎脸的少年略显惊讶。
“原来有男朋友……”
他不屑地撇撇嘴,准备离开。
一般来说故事到这里就会结束,但萝妮是谁,她可不打算放过这机会,忽然计上心来,顺便能让伊诺克实践一下最近学到的东西。
“呀啊——!”
萝妮没来由的开始尖叫。
一边尖叫,还一边往伊诺克身后躲,抱着他的胳膊死死不放,少年也被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一下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她并不满足于此。
“喂、你刚刚摸了我的胸部吧!”
她指着搭讪的少年大声叫喊。
“什、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明明就摸了,上面还有那只脏爪子留下的手印呢。”
她泫然欲泣地指着自己胸口。
这下更多人注意到这边的喧闹,纷纷侧目而视。
“别开玩笑了,我有什么摸的必要吗,铁板一块,让我碰都不愿意碰。”
“啊?!”
楚楚可怜的嗓音骤然变的粗犷。
这下可把萝妮给惹毛了,最近正为此烦恼,对方却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的额头暴起青筋,拳头亦在不知不觉间捏紧,要不是一线理智及时将她阻拦现在绝对要冲上去给那不识相的小子一点教训。
“品行如此低劣的人还想搭讪,明明丑的像头猪一样——”
对自己相貌自信的人最听不得别人侮辱其长相,这萝妮感同身受,污蔑若戳不到痛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
“在说谁?”
牛郎脸的少年指着自己面孔。
“我吗?”
“还能有谁,你比人家的‘伊诺克哥哥’差远了!”
萝妮抱紧身边人的手臂。
怎么还有自己的事,伊诺克哭笑不得,这莫名其妙的称呼又为哪般。
“睁着眼胡说什么,这傻小子哪里比得上我了,我、我的面孔、学识、出身都比他高贵一倍以上!”
“但是我压根看不上你,花心不说,还好吃懒做,拿我赚的钱去挥霍,甚至对我拳打脚踢,分手到现在还死缠烂打!”
最初就关注这边的人或许还明白怎么回事,但后来者若仅听了他们刚刚这段话,又瞧见另一边关系亲密的男女,绝对会误以为那是两名男性为女孩争风吃醋,落单的一方还是个空有俊朗、道德败坏的伪君子。
“啊?你在说什么?”
对方被萝妮变脸似的言论搞得莫名其妙。
刚刚那话是萝妮刻意引导他说出的,显然,后来者比最初被吸引的人多出数倍,围观者们议论纷纷,对不幸的搭讪者投以鄙夷的目光,还有不少嫉恶如仇的直肠子直接开口谴责。
我真是拱火的天才,萝妮心想。
“但是‘伊诺克哥哥’呢,不仅长得更帅,也更踏实可靠,对我还温柔体贴,你根本比不上他。”
伊诺克听到这话脸从胸口一路红到耳根,他不清楚萝妮到底想做什么,突如其来的赞誉与亲密接触令他头昏脑涨。
“快点滚回老家去吧,这里没人愿意再看到你了!”
此后,萝妮又用诸多侮辱性的词汇对其破口大骂,围观者的情绪也被一次次点燃。
“怎么会有这种人……”
“做小白脸就算了,竟然还殴打女性……”
“简直就是人渣……”
斥责声、议论声响成一片,搭讪的少年百口莫辩,蒙受着不白之冤,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
“你?”
萝妮一边在只有对方能看见的角度偷偷坏笑,一边用轻蔑的神情刺激他的自尊心。
“我……”
对方紧咬牙关,脸憋得通红,有口难言的苦楚令他的极端情绪暴涨。
“我要和你决斗!”
一番咬牙切齿后,他向伊诺克提出如是诉求。
决斗,那是什么意思?
公元501年,勃艮第国王发布律例,规定决斗可视为一种判断对错的裁决手段,并认为上帝将保佑正义的一方在决斗中取胜。这种行为被称作“司法决斗”,此后还被众多欧洲国家效仿,持续了一千年以上。
只要在法官或领主的见证下发个誓言说明决斗是公平的,便可以开始厮杀,贵族多用迅捷剑,平民的武器则无所限制,除此之外也存在“多人决斗”的特例,如1396年苏格兰佩思发生的“部落决斗”,双方各派出三十人,最终获胜方只有十二人存活;甚至由此诞生了一种专门替人决斗的职业“决斗士”,多由一些要钱不要命的亡命徒担任,获得高额报酬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命陨沙场。
那种源自中世纪好勇斗狠日耳曼人的法律在这个世界上的不少国家也同样存在,作用亦与之相似,给那些难以裁断、说不清道不明的案件一个痛快彻底的解决方案,谁的胳膊粗谁正确,就是这么简单。
萝妮看出对方是个急性子,还是修习过剑术的武士,在这种情况下被逼急了很可能提出如是诉求。
“而且如果我赢了,这个女人就要做我的未婚妻!”
他不仅想挽回颜面,还要反过来羞辱一番这边的人,气急败坏地高声怒吼。
伊诺克感到惊讶的同时又想退缩,他从没学过任何武术,怎么可能是人家的对手,何况对方光看身材就比自己高出一截,他可不想把萝妮给赔出去。
按道理这要求毫无逻辑,一个陌生男子怎能随便要求其他女性做未婚妻呢,除非女方本身也同意,否则在法律上根本行不通。
伊诺克刚准备拒绝,却发现萝妮正暗中掐着他胳膊内侧最柔软的部分,还笑眯眯地仰望自己。
“快点答应他。”
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那根本就是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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