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古老的种族,安巴布拉索族。究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年以前,一些难民为了躲避战争而迁徙,曾在此逗留过一段时间,部分人满足于此处的生活,便在这里定居下来。他们世代居住在森林里,因为生活环境的问题,保持着粗犷的原始风格,加上地理偏僻,极少有外来人员拜访,几乎没有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直到今天仍过着原始部落一般的生活。
安巴布拉索族又可以分为平原部族和森林部族,平原部族是四百年前左右从森林部族分裂出去的部族。相比森林部族,平原部族的生活有明显的现代化痕迹,不仅会讲英语,用原木搭建自己的房屋,使用猎枪打猎,还学会了如何使用一些简单的电器。种种不同再加上平原部落和森林部落就森林资源上产生了一些矛盾,二者的关系并不是很融洽。
塔夏是一名平原部落的小伙子,他还有一个妹妹,出生在河溪村庄。在他的印象里,偶尔会有一些金发碧眼的外来人通过旁边的水路来到村子里,他们来自很多不同的部落,都是一些塔夏从未听说过的部落,那些部落的规模异常庞大,还能用石头建起山一样高的房子,不用打猎、采集、耕作,只需要一种叫钱的东西就能买到他们所想要的一切,甚至其它部落的东西。塔夏的村子可不是,想要什么东西,都要和其它人交换才行,塔夏的父亲是一名猎人,所以家里经常会用各种动物的皮毛和肉去交换;母亲在平原开垦了一块农田,种植各种蔬菜,农忙和空闲的时候,父亲塔夏和妹妹也会去帮忙,这些蔬菜大多是自家食用的,多余的一些才会拿去交换。
来到这里的外来人,也经常会带一些他们部落的特产,请求当地人带他们到森林部落里去,他们想调查研究森林部落的生活方式。罐头食物,漂亮的石头和弹珠,还有蜡烛打火机香烟等都是一些硬通货,电器因为需要用电,只有村里比较富余的家族才有实力拥有。塔夏对外来人口中所描述的世界十分感兴趣,但他并不想离开这里去见识外面的世界。他从外来人那里收集了各种各样的硬币和钱,虽然这些东西在这里并没有任何用处,可每当塔夏看着它们上面的花纹和图案,他们所描述的那一幕幕仿佛就出现在自己眼前。
因为父亲对森林很熟悉,经常会带那些外来人去森林部族,耳濡目染下,塔夏也会说一些英语。安德森,应该是塔夏认识最久的外来人了。他来这里大概快一年了,塔夏的英语也很多是他教会的。他告诉塔夏,他来自一个叫英格兰的大部落,他的父亲是英格兰人,母亲是俄国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个大哥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家里是开农场的,他大学读了历史,对古老的祭祀文化很感兴趣,所以到处去原始部落探求那里的独特祭祀文化,这里已经是他拜访的第六个部落了。
平原部落当初就是因为忍受不了森林部落陈旧的传统文化而分裂出来的。森林部落十分排外,与平原部落偶尔有联系也仅仅是交换一些食物和材料。这一年里,安德森想方设法亲近森林部落,可森林部落的酋长只允许他在规定的部落范围内活动,也不允许部落里的人和他交流,傍晚之前就必须离开,安德森想要了解的祭祀文化更是一点都不肯透露。但安德森相信,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他们会接纳自己的。
父亲和安德森是朋友,有时候父亲不在,安德森就会让从小跟父亲打猎熟悉森林的塔夏当他的向导,在森林里寻找有关祭祀的蛛丝马迹,久而久之两人也成了朋友。每次他都会教给塔夏一些新的知识,也会给塔夏讲述他曾经探访过几个部落的祭祀文化,向导结束后,还送给塔夏一些神奇小玩意儿。
一天晚上,父亲打猎回来,母亲端上用蔬菜、肉和一些塔兹比(安德森说这东西在他们那里叫米)烩成的主食,几个交换来的水果,还有一锅内脏血肠和葛巴(一种植物根茎)熬的汤,这就是今天的晚饭。
晚饭的时候,父亲告诉塔夏,明天他会带安德森去森林部落,塔夏要和他们一起去,是时候让塔夏接触一下森林部落了。
第二天一早,父亲就叫醒塔夏,趁着天蒙蒙亮,三人就出发了。前往森林部落的道路十分曲折,一路上灌木丛生,披荆斩棘,三人行动的速度并不快,直到快中午的时候,三人才远远看到了林中升起的炊烟。
来到森林部落,父亲用部族的语言和守卫的人说了些什么,三人才得以走进部落。这是塔夏第一次来森林部落,以前只在父亲的口中有所了解,现在亲眼所见,才发现同样是安巴布拉索族,居然会有如此巨大的不同。
森林部族的人在森林中开垦出一片空地,用削尖的树枝和泥土围成篱笆形成部落的外围,植物的枝叶和红色黏土混合做成的锤形房子,其中最大的两间房子是部落酋长和祭司的。他们以兽皮为衣服,动物的牙齿作装饰,男性负责狩猎和保卫家园,他们身上的花纹和兽牙越多,在部落越受欢迎,地位也越高;女性负责采摘水果、处理猎物、做饭、带孩子,她们身上兽皮的稀有度和质量,反映出家庭的富裕程度。沿途塔夏看到一个受伤的人,估计是狩猎时被猎物所伤,正在灼烧一种植物的叶子,贪婪地吸着产生的浓烟,这种植物他知道,灼烧这种植物产生的烟具有安神止痛的功效,听安德森说这种东西在他们的部落里是禁品,因为吸多了会让人上瘾。
安德森仔细地用手中的相机和笔记记录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只要不触犯规定,塔夏三人对他们而言就好像空气一样,不理不睬。这次安德森带了一些罐头食物还有漂亮的小石头贝壳等硬通货准备献给部落的酋长,希望他能允许自己前往他们的祭祀地调查。
塔夏有幸跟着一起见到了部落的酋长。来到中间最大的房子,得到允许后只有安德森和塔夏的父亲被守卫带进去,掀起门帘的瞬间,塔夏趁机瞄了一眼,酋长是个膘肥体壮戴有许多兽牙皮毛首饰的家伙,旁边有好几个女人在伺候他,应该是他的妻子,通常一个男性允许有一两个妻子,而部落酋长却可以有好几个妻子。很快他们就出来了,看安德森惆怅的神情,很显然,这次依旧无功而返。
几人正转悠着,狩猎的男人们回来了。看他们得意洋洋的样子,想必是猎到了一个大家伙吧。果然,一只大野猪被几个人合力扛了回来,身上插着许多箭矢,还有几只野鸡和兔子。人们纷纷夹道欢迎,为首的那人欣然接受着人们的祝福和祈祷,他一定就是狩猎到野猪的那名勇士了。几名少女上前,将自己编的链子挂在他手上,这表示她们对他有意思,是示爱的举动,男性手臂上链子的精致程度和数量反映出他在部落受女性欢迎的程度。结了婚的男性会将链子挂在脖子上,女性则是将兽牙挂在脖子上。
祭司出来了,每当丰收的时候,他都必须亲自为这次狩猎的勇者祝福。那名勇士在祭司面前单膝跪下,双手交叉在身前,祭司围绕着他,嘴里念念有词,赐予勇士祝福,随后拔下野猪的一颗牙齿,沾上一种绿色的颜料,在勇士身上添上一道花纹,再用碗取来新鲜的野猪血,让勇士一饮而尽,就可以去接受众人的祝福并开始设宴了。安德森趁机记录下这一刻,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场面,而塔夏听父亲说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片光景了。在这过程中,我注意到狩猎的队伍里有一名背着弓箭的年轻女性,这是极其罕见的,一般手艺越好的女性在部落才越受欢迎,而女猎手,通常被其它女性看不起,男性也嫌弃她,地位是很低的。
那名女猎手似乎感受到了塔夏的目光,朝塔夏看过来,四目相对。她的相貌并不差,甚至比酋长的妻子还要好,部落女性以胖为美,她的躯体却充斥了力量与柔软完美结合的感觉,身上精致的花纹衬托出她作为猎人的勇猛,背上的弓箭一看就是她自己亲手造的,保养的十分到位,一些细微的地方也精心修饰过,粗糙的双手便知她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勇士,透过那双灵动深邃的眼朦,塔夏能感受到她坚毅的内心里,有一块温软的花田。
祭司结束后,缓缓走到塔夏三人身前。这位带着鹿头骨面具看不到面孔,全身笼罩在袍子下,仅露出一双布满各种奇怪符号的手臂,拄着鸟羽拐杖的人,正是部落的祭司。祭司也不是第一次和安德森他们打交道了,简单聊了两句,便邀请安德森他们入宴,安德森婉言谢绝。塔夏发现那名女猎手并不在准备宴会的人群中。记录完宴会的流程,眼看也没有其它收获,部落里安德森也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三人便打算回去。
回去的途中,塔夏发现父亲和安德森走的并不是来时的那条路。穿过小径,三人来到一颗巨大的榕树下,在这里,塔夏惊讶的发现,之前那名女猎手已经在这里等着了。她熟练地和安德森还有父亲打招呼,看来他们已经见过许多次了。从三人聊天的过程中,塔夏了解到,女孩的名字叫芭莎,和部落里的人不一样,她并不认同部落的做法,非常乐于帮助安德森调查有关部落祭祀的事情,安德森提出的问题,她也会一一解答,由父亲帮两人翻译。
接着,她带领三人穿过丛林,来到溪边,沿着小溪一直走,塔夏见到了十分神奇的一幕。在小溪的尽头,森林的中心地带,有一道绝大的沟壑,其形状有如人的眼睛,悬崖峭壁,深不见底,塔夏从未见过如此震撼的景色。
芭莎告诉安德森,部落里的人都将此地奉为神迹,祭祀的内容似乎也与此地有关联。从地形上来看,对面曾经也是一条河道,也就是说曾经这条溪和对面是连起来的。安德森询问是否有办法下到底部,芭莎摇摇头。
安德森只得在溪流附近寻找线索,父亲陪在他身边,留下塔夏和芭莎二人。
“我叫塔夏。”塔夏鼓起勇气用部族的语言介绍自己。
“芭莎。”她面无表情的回应道。
“芭莎你喜欢狩猎吗?”
“没错。”
“其实我也是一个猎人。”
“是吗?”芭莎来了兴趣,“你擅长用什么狩猎?”
“枪和陷阱。”
“枪?”
“就是那种声音很大,会喷火,射出许多铁粒的木杆。”
“我听族里的人讲过,他们说是一种邪术。”
“那不是邪术,是枪。”
“其实不管是不是邪术,我觉得有那么方便的东西,狩猎就轻松多了。”
“你想体验一下枪吗?”
“可以吗?”看到芭莎期待的眼神,塔夏心中十分满足。
“当然,下次我会带给你看看的。”塔夏指向芭莎的弓箭,“这弓箭是你自己做的吗?”
“是啊,你想摸摸看吗?”芭莎解下身上的弓箭。
“嗯。”塔夏细细抚摸着弓身,它的做工非常细腻趁手,弦强韧有力,即使他并不懂射箭,但他依然能感受到这把弓已经在芭莎手中抚平了不羁的一面,只有在她手里才能发挥全部的实力,“真是一把好弓,也许只有你才能驾驭它。”
“你看得出来吗?”芭莎又惊又喜。
“我也经常保养自己的枪,只有被细心照顾,合作许久的老伙伴才会有这般手感。”塔夏讲出了自己的心得。
“没错,你看到今天的那头野猪了吗?那些箭都是我射的哦。”芭莎得意的说道。
“你射的?那之前那个人。。。。。。”
“乌木塔?等他来的时候,野猪早就没了动静。那些男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野猪是我一个人杀死的,他们会很没面子的,一群男人居然打猎还比不过一个女人,这是不允许的。我只好把野猪让给他们,实际上你知道的。”芭莎无奈的摇摇头,“他们本来就不希望我继续狩猎,所以为了继续狩猎,我宁愿放弃那些荣誉。”
“好吧,我很理解部落人的想法。但是我觉得你一个人能狩猎野猪真的很厉害,老实说我很佩服你。”
“谢谢啦。”芭莎朝塔夏嫣然一笑,塔夏的心越发躁动起来。
“那个,如果可以的话,你能教我如何用弓箭吗?”
“诶?我吗?教别人的话就有点。。”
“我会努力学的!”
“不是这个原因啦。”看着塔夏坚定的目光,芭莎于心不忍,“好吧,我可是很严格的。”
“没问题,我一定认真学习。”
“相对的,你要把那个叫枪带来给我看看哦。”
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就如何追踪猎物的问题上,又各自交流了心得和经历。一直到傍晚,双方都不得不回去了,才依依不舍的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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