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些原因,天一家里并没有饲养宠物,可是他却在房前屋后放置了一些食物,让那些路过的小动物们能饱餐一顿。
这事一般是天一自己来做的,可是现在因为屋子里那几只“阿猫阿狗”嗷嗷待哺,所以才让原本有点怕毛的诗雨代劳。
诗雨纵下房顶,把屋后其它的几个盘子都装满了食物,正要回房间,却看到知了走了过来,正向自己招手。
诗雨来到知了面前,从她手里接过一张纸条,看了一眼,手一搓,纸条就化作了灰烬,刚要说点什么,听到天一“开饭了”的声音,就不再开口,而是拉了知了的手,一起进了餐厅。
那几只原本鏖战正酣的“阿猫阿狗”,听了天一的声音,也一声欢呼,丢下棋局,冲进厨房里,端菜的端菜,盛饭的盛饭,看到知了也进来了,天一对脑袋伸进碗柜的宇文烈道:
“多拿一副碗筷,知了来了。”
宇文烈转过身看了知了一眼,叫道:
“哇,你这是专门儿来蹭饭的吧,时间掐的这么准?”
“蹭最多的就是你,哪儿来的脸说别人!”这是来自基(对)友(头)的嘲讽。
“你蹭的比我少吗,哪儿来的脸说我?”这是礼貌的回(反)应(击)。
说起来这两只真是半斤八两,宇文烈生活不能自理是出了名的,别看工作什么的处理得井井有条,打理自己的生活却是一塌糊涂,家里乱得跟猪窝一样,更别指望他会做饭了。
侯方城倒是还好,家务事都能料理,但是做饭这个事情,有时候确实是需要天赋的,侯方城原本很有理想的要自己弄,但是在炸了几十口锅,点燃了好几次厨房之后,也就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了,加入了蹭饭吃这个可耻的队伍中。
他俩只要不是在公会餐厅或者去天外楼打牙祭,平时一到饭点都是往天一家里跑。至于玄若虚,人不多的地方怎么装逼?最爱凑热闹的就是他。
宇文烈话刚说完,腿上却是挨了天一一脚,于是不再废话,多拿了一副碗筷。
饭菜上桌,宇文烈和侯方城也不招呼一声,马上瞄着盘子里的大鱼大肉,狼吐虎咽的吃起来,玄若虚和诗雨也开始动筷,只是吃相要斯文多了。知了看了看还在厨房调汤的天一,小声的问道:
“不用等一等会长的吗?”
“你什么时候见他们客气过,不用等我的,马上就好。”
却是天一笑着先回答了知了的问题,然后托着一个小碟,盛了点汤在里面,放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露出满意的表情。
知了看着厨房里的天一会长,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衣,露出白皙颀长的脖子,还有隐隐可见的锁骨,一小块精致的肌肉,白色头发反射着阳光,眼前雾气氤氲,修长的手指托着青花小碟……
眼前的景象让知了想到了天使,看到了天堂,可是耳边传来的“吧唧吧唧”的声音却把她拽回了残忍的现实。
看着风卷残云如饿死鬼投胎的两位军团长,知了真的想不明白,明明在人前也是人模狗样,霸气稳重的样子,怎么到了这里就——一身松松垮垮的T恤休闲裤,宇文烈甚至穿的是一双拖鞋,嘴里鼓鼓囊囊的还没吃干净,碗里装了半碗肉,筷子随着眼神四处扫荡……这已经不能用放浪形骸来形容了,完全就是苏醒了另一个人格。
天一端了熬好的汤过来,又去烤箱里拿了一个蛋糕,放到诗雨的面前,坐在旁边的侯方城眼中精光一闪,右手的钢叉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捅了过去,却只插到了空空如也的盘子,抬头看到诗雨左手护着蛋糕,右手一把餐刀对着他,眼中饱含杀气,侯方城只能讪笑着收回叉子,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左手边盘子里一个硕大的鸡腿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叉子捅下去的同时,另一双筷子突然也从天而降,稳稳地夹住了鸡腿另一头,侯方城扯了半天,也没把鸡腿弄走,不由对宇文烈怒目而视。
宇文烈自然也是不甘示弱,于是“嘎嘎嘎”钢叉刮着盘子和盘子蹭着桌面的声音不断响起,眼看两人这场闹剧都要没完没了了,一把餐刀伸了过来,轻轻一划,鸡腿一分为二,侯方城和宇文烈得了自己那份,还不忘“哼”的一声送给对方。
天一放下刀,又拿餐巾给沾了蛋糕屑的诗雨擦了擦嘴,然后给碗里全是青菜的玄若虚夹了一块排骨,又给离的比较远的知了盛了一碗汤……
“照顾这么多‘熊孩子’真是不容易!”捧着汤的知了忍不住想道,同时也对自己居然搞起了会长的花边新闻感到十分的惭愧。
“要不然,这事就先放个三天再来调查吧!”做出了决定的知了还暗叹一声,觉得自己真是容易“心软”。
半小时后,众人吃完饭,天一问起知了的来意。
“那个在公会考核中隐藏实力的家伙,有消息了。”见诗雨不想说话,知了只能开口道。
“是那个叫萨维斯的家伙吧,他去了哪里?”原本吃撑了摊在椅子上的侯方城一下来了兴致。
“东黎!”
东黎是一座城,同时也是一个公会的名字,在座的都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甚至是非常熟悉。
东黎城位于东越半岛最南端,规模比之无双城只是稍逊半分,原名东极城,两年前成为了东黎公会的主城,改名东黎。
而这个名为东黎的公会,原本也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会,可是最近两年发展势头十分凶猛,不仅人数迅速突破十万,拥有了自己的主城,并且在一年前成功的跻身S级公会,成为了最强的那三十四分之一。
一个是新兴势力,锐意进取,一个是老牌劲旅,底蕴深厚,两个公会又同处一个半岛,随着东黎势力的进一步扩张,东黎与无双,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一些冲突与矛盾。
本来无双城对东黎这种暴发户是并不怎么愿意理会的,只要他不会真正的威胁到公会的利益,或者主动挑衅无双城,比如像现在这样,往无双公会里面塞“钉子”。
“靠,我就知道,一定是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乡巴佬在搞事情,队长,让我立刻点兵三万,荡平东黎。”宇文烈杀气沉沉的道。
“队长”,是几位军团长对天一的习惯称谓,代表了当年在千军万马中并肩作战的情谊,多年来也不曾改变。
天一还未有所表示,知了却道:
“他不是‘回’东黎,而是去参加东黎公会的招新考核的。”
这一句把所有人都说楞了,天一道:
“说具体一点!”
“是!自从那天面试被侯团长看出端倪之后,我们第二天就通过和那个叫萨维斯的一起进城的同伴,把他隐藏实力这件事透露给了他,结果当天晚上,萨维斯就连夜出城了,通过魔法传送阵辗转了好几个城市,最后才到了东黎,到了之后也没跟任何人接触,就在今天参加了东黎公会的招新考核,想来通过的问题不大。”
听了知了的描述,众人都觉得有点错愕,要不是这个萨维斯多转了几个城市,表现出这么异于常人的反追踪能力,光从结果来看,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散人一门心思要加入一个大公会嘛?
可众人从他拥有的超凡实力和明显的密探特征上,已经可以肯定这就是一个专业从事谍报工作的冒险者。
可是这到底是谁家放出来的探子,太没有原则了吧?就好像原本一个姑娘看上一个男人,结果这个男人不喜欢她,她就去嫁给了他弟弟一样,怎么这么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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