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位于黑角街的武器店,看上去很有些年头。年久失修的墙壁上,有着细小的裂纹,木质的挂架,散发出春天朽木般的味道。
能在黑角镇这种地方生活定居,能够说明两点,这老板本身不是个善茬,他开的店应该信誉不错。
越是混乱的地方,信誉这东西越有用。想宰人捞一笔的,在镇子里根本待不久。
接受了老板善意的提醒,雷克走到墙角的箱子前,翻找起自己心仪的武器。
照他的想法,自己还是应该配一把外表帅气的长剑,最好是武侠小说中的那种剑花一抖,寒光闪烁的宝剑。
剑,这种兵器,在这个世界中不太吃香。人们常用的兵器是刀,长刀,砍刀,大弯刀。
这是由大陆环境所决定的。人类在与魔族战斗时,由于低阶的魔族们,往往都力气颇大,身上能挂着厚厚的铠甲,而不影响行动。因此想要伤到或者杀死它们,得需要威力大的兵器。
刀和长枪在对付魔族的时候,能对它们的身体产生有效的威胁。而剑呢,向来都不太适合对付厚重铠甲的敌人。
因为这样的环境,刀和长枪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武器,在市场上流通的比较多。
真是没有品味,不知道有句话叫做剑是百兵之首吗?剑使用起来多帅,不比拿着大砍刀横劈竖劈,要更符合大陆第一强者的气质?
“对了,小伙子,需要防具吗?布甲和轻铠我这里都有。武器不一定能让你战胜敌人,但防具说不定可以保你一命。”
见到雷克看都不看墙上那些实用的武器,店老板再次善意的提醒。说不定等他真正到野外跟魔兽战斗过一次,就知道好武器的重要性,前提是他得有一副好防具,让他能够活着回来。
防具?肯定不要。倒不是说铠甲穿起来不帅,但以这个世界的工艺,无论是轻铠还是重铠,穿脱起来都相当麻烦,而且相当妨碍肢体活动。
黑角镇上经常战斗的佣兵,都不喜欢穿戴防具。只有各个国家的正规军,才会配备那些东西。
“我的实力,用不着防具。”
他实话实说道。
魔族的防具,向来以结实耐用著称,可他当初待在魔王城的时候,还不是没能找到有用的铠甲?那可都是用好几种金属矿石打造的,人类这边都还没能模仿出来,放在他的身上,还不是跟纸糊的一样。
店老板可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眼前这位少年,买兵器要买好看的,对防具不屑一顾,很有那种从帝国千里迢迢而来,走私各种物品,从来经历过战斗的商团中那些所谓“武士”的风格。
既然喜欢破烂玩意,就随他吧,自己只是从过来人的角度,劝这些毛头小子几句,至于听不听的,他可管不了。
雷克在箱子中翻了翻。这里面放的武器,的确要比墙上挂着的好看点,可大多数,是真真正正的废铜烂铁,还是上了锈的。别说拿出去用,就是放在身上颠来颠去,都有可能断裂。
试想一下,当自己帅气拔剑的时候,剑身却断成两截,这特么的该多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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