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文就像是持笔作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风格。
技艺高超的画师可以用同一支画笔画出多幅不同的美景,优秀的作者亦能用成熟的笔锋,将自己胸中的壮阔山河勾勒成万篇锦绣文章。
幸运的是,嫫女的笨笔还有些辨识度。抛去对我偏爱有加的可爱读者,曾经有位朋友如此形容我的作品:
灯光昏暗的高级餐厅,悠扬的钢琴曲似有似无,眼神空洞的美少年大口大口咀嚼着食物,鲜红的汁液顺着嘴角流淌,弄脏了华贵的衣衫。
初听这个评价,我高兴了好一会,直到回过头来,细细琢磨的时候,才大概了解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其实只有仨字:太腻了。
所以我寻思。
这本东方玄侠,得换一支笔。
至于为什么题材、文风都会有那么大改变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还不知道自己擅长写什么。
第一本都市,第二本西幻,第三本古风,第四本还会不会写,还会写什么,只有天知道。
毕竟,写作舒适区这玩意,说起来很玄学,找起来更玄学。
实话实说,从被人夸赞文笔好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对于门槛极低的网文,亦或者要求更低一筹的轻小说来言,文笔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顾影自怜?
孤芳自赏?
因为读者的几句吹捧就觉着自己强无敌?
醒一醒朋友,你差得远呢。
随心所欲的断句。
乱七八糟的语序。
充满恶意的炫技。
结果显而易见。
文笔好不好我不清楚,脑子是一定不好的。
对于这部作品,我是存着最乐观的心态,用最悲观的角度去看待日后的发展,也正因为期间思考了太多太多,一头钻进了死胡同怎么也出不来。
在这个时候,为我提供许多宝贵意见的编辑白猫桑告诉我:首先,你得先明确自己想写什么。
当时我回答的乱七八糟,说书生就该有迂腐气,市井小民就该带油烟气,大侠就该有股子与众不同的侠气。
在我心里,这座江湖可以不精彩,可以不美好,可以不爽快,但是一身侠骨不能弯,一腔热血不能凉。
归根到底。
我想写的只是一种精神。
一种向逐渐僵化的世界说“我就不”的反抗精神。
《西游记》中精彩的情节很多,《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女儿国》等等桥段都在后世进行反复艺术加工,单论IP就能大卖情怀。
然而。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在故事初期,那只身披血红色披风的桀骜猴子,昂首怒视着满天的神佛,一脸的恣意狂狷,天不怕地不怕地握紧了手中的金箍棒。
这是嫫女听过的,最震撼人心的故事。
所以我觉着。
李不器的这把刀,我也得攥紧咯。
我呢,只是个学不乖的小作者,没有大闹天宫的本事,更没有“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的壮志。
甚至就连“冬征想要得个奖”的野心,我都是小心翼翼的,半真半假的,当成笑料的,去讲给我的朋友,我的读者听。
所以说,如果你想要看笑话,那就搬好小板凳,拿好瓜子零食,让我这个不死心的家伙好好扑腾一下。
等我扑腾累了,南墙撞了,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悠了,也就学乖了,且看且珍惜。
但是,如果你看笑话之余还想说些有的没的,那就对不起了,我这小庙容不下真佛。
您呐,还是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继续修炼您的精杠不坏之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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