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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猫之屋(一)

第二章 猫之屋(一)

一、蕾蒂西娅

那个男人穿着高领毛衣,坐在壁炉旁的沙发上。他端起茶杯,将杯中的黑色冰冷液体一饮而尽,随即发出满意的呻吟,继续看起今天的报纸来

“这次又是什么?百事?可口?”

“可口可乐——零度装。”艾利斯放下报纸,这么回答道,“低糖又健康,你要试一试吗?”

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免了,这种廉价的垃圾饮料会让我的牙齿受不少罪。”

艾利斯饶有兴致地改变了一下坐姿,身体微微下前倾,说:“噢噢~没想到在这种闭塞的城市里也有人懂这个啊。那么请解释一下可乐腐蚀牙齿的原因。”

“咖啡因?”

“是焦糖磷酸和二氧化碳。焦糖磷酸会附着在牙齿表面 形成牙菌斑。二氧化碳会降低牙齿的PH值。”

好啦!你真是个博学的男人!满意了吧!我还真想如此对这个男人说。不过看在他帮过的份上,就让他暂时保留一下这种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吧。是的,艾利斯,这个拥有着一个莫名其妙女性名字的中国人,在两周之前帮我找回了家中的宝物。作为报酬,他成为了这件我们家族祖屋的租客——仅仅为了壁炉。

“那么,艾利斯先生,为什么你要在三月初的早晨喝冰冻低糖可乐呢?”

“简直是废话。”艾利斯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无聊啊!无聊!”他粗鲁地折起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在客厅中不停地踱步。“迷人的北欧小镇!天啊!每天都是一副雪景,让人不寒而栗。有时醒来,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在生活!根本就一点变化都没有!一般来说,这样的小镇应该更有情调才对吧!终日蜷缩在炉火旁边翻看这种三流报纸,脑子都要生锈了。”他抱怨着说。

“那么干嘛还要来这里啊!”

“体验生活。”

那就不要给我抱怨啊!我巴不得让你快点回去呢!我心中忽然燃起了希望,假如这个家伙能够就此离开,我不知省心多少。

“不行!我要适应这种生活!”他像是在回应我的想法一般说,“我就是为了逃离终日忙忙碌碌累死累活的人生才来这里的。比起那种生活,还是百无聊赖的度过时间比较好。”他忽然又叹息了:“可是,太过无聊又会让人无所适从。人类真是矛盾啊!”

“诶诶,是吗。”我只好这般应对。圣塞亚格维,位于欧洲某山谷内的一座小城市,百姓过着平淡不被打扰的悠闲生活。对我来说也一样。并没有期待的生活,也没有对现状有任何不满。什么都不会发生的,我这么想着。

“那末,不如和我说一下你那套神奇的技术吧。”我试着挑起他的兴趣。在黄金怀表事件中,他的观察能力确实吓了我一跳。“叫什么名字来着?演绎法?好像福尔摩斯啊!”

谁知艾利斯再次向我投来鄙夷的眼光。:“这有什么解释的,只要系统的学习一下就好了。而且,不是演绎法,是演绎·归纳法。福尔摩斯用的也不全是演绎法,也有归纳法在里面。演绎法其实就是列出可能性,再一一根据条件排除罢了,就像数学中的函数题一样,不断给x以条件限制,最后取得范围内的准确数字。不过实际解释起来很麻烦,你就权当是这样就好。演绎法不需要正视前提,都是以假设开始,以推断的结论为结束。

“所谓归纳推理,就是从个别性知识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根据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这种性质。归纳推理需要一般性知识,要从生活中的普遍经验出结论。

“福尔摩斯推理案情的时候,用的就是演绎法。那句:当一切的可能性都被排除后,剩下那个结果不管多么不可能,也一定是真相。就是彻彻底底的演绎法的句子。你没看到因果条件多么明确吗?当然罗,他也写过对一百五十种烟灰的研究,他知道打字员的手指会起茧,在大学讲课的教授衣领有粉笔灰的白点,这都是由日常的普遍现象得出的结论。这就属于归纳推理的范畴了。”

“而归纳与演绎是分不开的。尽管演绎法不需要真实依据,但是,有时进行演绎推理也需要一般性常识。你可以这样代换一下:大学教授的衣领上有粉笔灰,衣领上有粉笔灰的是大学教授。后者就是根据前者的一般性常识的出的推论。这就是演绎·归纳推理法。不过一般性常识也要绝对正确才行。小学老师也能粘上粉笔灰啊!再说,在电脑技术发达的年代,现在也没什么老师会经常用粉笔了吧!”艾利斯终于结束了他那滔滔不绝的演讲,,心满意足的鞠了个躬,随即又失去精力地瘫坐在沙发上。嘴里面还说着:“唉唉,就算说这么多话也还是觉得无聊啊····”什么嘛!不是说的相当起劲吗?尽管他对自己的演说完全没有成就感,但其实我对他的演说相当感兴趣。说实话,这间屋子里还是有不少书籍的,像柯南道尔啊、阿加莎啊、艾伦·坡啊这些作家的书也有所收藏。没想到其中技术真的能够应用到现实之中呢。不过这可不能被他知道,又会成为把柄的。这个霸占着别人祖屋的可恶家伙!

那个坐在沙发里的男人忽然间有恢复了精神,好像想到了什么,转过头对我说:

“蕾蒂西娅小姐,请问这里那里有电脑卖呢?”

“哈?”我被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吓了一跳,说道:“电脑?···凭什么要告诉你啊!像我这种穷人可不知道。不过,电器采购的话每个月全镇会组织一次,所以小镇里面大概不会有买电脑的地方。”

艾利斯脸上露出了惊愕的表情,说:“什么……!你们这里也太落后了吧!”

“这有什么的,大概银行里面会有一两台电脑吧,我们从这里到外面至少两个小时,哪有人会专门过来卖电器的啊!而且这里也没有这种需求啊。唔···可能【学校】的图书馆什么的会有……【城堡】里面……不好说啊……”

少年发出了悲鸣。

“这根说好的不一样啊!那个看门的居然骗我!蕾蒂西娅小姐,你难道就没有看看推特,上上Facebook的欲望吗?”

“一便士都没有。”

“为什么用的是英国货币啊,一欧分更小不是吗?”艾利斯竭尽全力地找话题。

嘛,玩笑就到这里吧,也算是报了当初他那对我相当无理的推理的一箭之仇好了。

“说到电脑的话,想要买到几乎是不可能了。不过倒是可能有废弃的,不知能不能用呢····”

“什么!”艾利斯再次坐直了身子。“唔,额,蕾蒂西娅小姐。”

看着这个男人的紧张表情,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样吊他胃口似乎很有用嘛!

“租金从下个月涨50%好了。”

艾利斯面露难色。他闭上眼睛,面部不安的变化着,似乎在做什么斗争一般。最后,艰难的说:“好吧。当然!前提是找到电脑再说。”

我从这场对话中获胜了,想到这里便喜形于色,不禁舒服的靠在躺椅上。

“别急嘛,先听完【猫之屋】的故事再去。说不定你还会改变主意不想去了呢!”

··························

2000年秋,甘博特一家来了一个新的用人。说是用人确实有些抬举他了。实际上在这个国家居然还有类似于奴隶的存在。汤姆就是这样的苦工——来自非洲的黑人。使人意外的是,甘博特先生绝没有对用人不好的时候,有的时候用人是可以和家族成员一起用餐的。

甘博特一家也是这个城市的富家之一,屋子有四层半,一楼是餐厅,厨房和客厅,二楼是书房和甘博特先生的房间,还有厕所,浴室。甘博特太太为了照顾他们的九岁的女儿尤金妮住在了三楼。三楼是尤金妮的房间,隔壁是甘博特太太的房间。用人住在四楼。汤姆是与众不同的。他向甘博特先生申请,在庭院内盖了一间小小的小木屋一格人住。但是由于汤姆工作相当的卖力,而且多年的奔波使他会说四国语言,可谓是高学历的黑奴。他对于保养花儿也有不小造诣,将庭院打扫的很好。甘博特先生对于这样一个勤劳的黑人相当的满意。

甘博特一家之中,,女儿尤金妮与汤姆的关系是最亲密的。尤金妮经常到花园里玩,汤姆就陪着她。这段主仆之间的佳话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小城。

但是,在某一天·····

甘博特夫人死了。被非洲土著的武器重击,倒在汤姆的小木屋中。来自非洲的凶器自然是不言而喻的,案发现场也已经证明了一切:汤姆是杀人凶手。宅邸上上下下全体人员,无一例外全都认定是汤姆的罪过。但是关于动机却有模棱两可的说法,有的人说是财杀,也有人说是汤姆与甘博特太太私通,私奔不成由爱生恨····众说纷纭。但是,由于各人的证词相当一致,物证也俱在,便无须怀疑,汤姆就这样被判了死刑。他之前的好全都被杀人事件盖过了。数年的辛勤耕耘仅仅在命案发生数天以后就被更大破坏力的流言蜚语全部击破,汤姆成为了宅邸,不,应该是犯罪率几乎为零的圣塞亚格维的污点。

当然罗,事情还没有完。就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汤姆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一般的,从牢里消失了。连狱卒也毫不知情。这件杀人案就这样结束了。有的人又提出了新的观点:汤姆又到了冤屈,无从申诉,被人当成杀人犯,最后只好越狱,浪迹天涯。也有的人说,汤姆后来一直徘徊在甘博特宅邸周围,伺机向那一家子下手。甘博特先生也因为这些舆论压力不堪重负,携家眷搬到了法国的一个村庄中,几年后在当地死去。但是有目击者说,甘博特先生搬走后,汤姆仍然在宅邸周围徘徊,好像是与死去的甘博特太太幽会一般····汤姆的小屋成为了无人敢进的地方。那些爱说闲话的人,将汤姆的屋子谐音做“猫之屋”,就像那部动画中对主人忠心耿耿却不得好报的猫一般。大人都恐吓小孩,加入不听话就把它关到猫之屋,被黑人土著打死;也有一些胆大的青年到猫之屋试胆,这都是后话了。

··································

艾利斯狠狠的打了个哈欠,问道:“蛮不错的故事,可这和我需要电脑有什么关系吗?”蕾蒂西娅说道:“我这可是把背景交代清楚而已!因为你要去的地方就是猫之屋啊。”

“哈?从何说起?”

“之前也有讲过,汤姆很忠心耿耿,而又精通古今,博览群书,甘博特先生以前也很喜欢他,还送过他一台电脑作为报酬。汤姆越狱之后,他的房间就在也没人动过。你去的话说不定能找到他的电脑,距今虽然有十几年,但是兴许还能用哦。”

艾利斯给了蕾蒂西娅一个白眼,将自己的身子蜷缩起来,“这不过是吓吓小孩的鬼故事吧!如果只是这样子的话有什么的!赶紧动身吧!”说着,站起来,拿起黑色的外套,“你怎么不走啊?”他看着端坐在椅子上的少女。

“啊,甘博特先生的宅邸很好找的,沿着这条街往下,在第四个路口转弯就是。虽然没有三个地标闻名,但是也是有名的凶宅哦!”

“你不去吗?”

“我在这里留守就好了!”

“你该不会害怕吧。”

“吃啊不是害怕!我已经将明路指给你了,找电脑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就这样啦!”

“不是都咬舌头了么···”

“呜呜····”少女再次做出恼怒状。

“跟我一起来吧。毕竟你也是这个小城的人。而且我对汤姆这个人也很感兴趣。”

艾利斯这么说着,穿上外套。“就让我稍微排解一下无聊吧。”然后也不管蕾蒂西娅有没有跟上来,就这样走出门口。没走几步,少女就匆匆忙忙地跟了上来。

“等等啊!这是怎么回事!”蕾蒂西娅很没好气的说道,“什么叫很感兴趣啊!这个人连行踪都不明,有什么可以感兴趣的?”

艾利斯摇摇头,说:“不只是这个人,这件事都让我有点在意。

“在意?”

“太不合理了。仅仅根据你那吓唬人的怪谈故事,无法对事件有更深的了解。汤姆如果真的想你说的那样,有如此渊博的知识的话,怎么也不会蠢笨到杀死自己的女主人的吧!而且还是用非洲木器这种如此彰显自己身份的东西,杀人之后还把尸体保留在自己的小木屋里。像他这种人应该有更聪明的方法吧!”

“不过,说不定他本人就是个书呆子,那也无可厚非了。反正我只是去搬电脑,这些陈年旧事权当做消磨时光吧。”

蕾蒂西娅孤疑地看着艾利斯,没有说什么话。两人穿过街道,转入巷口,一前一后地走着。两边的高墙呈现出暗黄色,晚冬的阳光从屋顶上漏进来,两人身上也没有那么冷了。大约走了十分钟,才总算呈现出豁然开朗的环境.

前方是一片美丽的花海彩色的海水轻轻翻涌着反射出五颜六色的流光.艾利斯轻轻的略带惊讶的说道:“哎哟!这个地方还蛮不错啊!明明过了一个严冬,这些花儿还保存的这么好!总算有点风情了,不枉我来一次。”确实,对于这个山谷中的小城来说,开出一片美丽的花总是能够使人心情愉悦的。这里大概也能算城市的边缘了,花园的远方是青灰色的山脉。山顶覆盖着皑皑白雪。在这花园的中间,就是一栋气派的洋馆。距离洋馆五米处,就是一间看上去破败不堪,只有单一的暗棕色木板搭建的平房。平房周围围着警戒线,但是早已被扯断,踩烂在地下了。

艾利斯没有一点犹豫,迈步穿过花海。蕾蒂西娅转动着眼睛,迟疑了一下,踏着碎步跟了过去。

“那么,打扰了!猫之屋!”

少年推开了木门。

二、艾利斯

室内弥漫着尘土,看上去已经久未打理。蕾蒂西娅狠狠地打了个喷嚏,我也禁不住捂着鼻子。

这也太陈旧了吧···真的会有电脑吗?

说实话,我对这个杀人事件并不怎么感兴趣。至少不会像是嗅到了犯罪的气息一般,拼命去解也要解开的谜团。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也仅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就算现在在充当侦探解开谜题,也早就过了法律时效了吧。只是偶尔消磨时间而已。虽然听到蕾蒂西娅的一些叙述有不少疑点,但是也没有必要深究。唔····不过既然都来到案发现场了,我就稍微看看吧。

猫之屋。地板是木制的,进门首先看见的就是床。这是个单间(见上图),靠门的墙这边是一个贮物柜,上面摆着一些毛巾,花瓶,浇水壶等等园艺用品。左边的墙放着书架,由于铺满灰尘的关系不能看清楚到底放了什么书,不过量确实很多,将整个书架都放满了。对着门的那一边的墙边靠着一张桌子,大约是书桌吧。可是一眼望过去并没有找到任何电子产品。旁边的蕾蒂西娅虽然想要保持冷静的态度,但是两眼还是忍不住放了光。真是拿她没办法啊!说不定这家伙只是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凶屋吧!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警方画下的粉笔线还在,这倒是省了不少功夫。死者倒在床边,右手放在床上,应该是倒下的自然姿势。看样子是头部出血,了可就收到不小的力气啊····距离尸体两三步的地方还画着一个奇怪形状的线,原来是凶器。开样子是有尖角的土著木质玩偶。我轻轻绕开这些东西,走到书桌那边。

忽然,我感觉到书桌的下面有些异样,站在了那里。蕾蒂西娅与我隔着床,疑惑的看着我。

“怎么样?有找到电脑吗?”她问。

我没说话,踩了一下地板。木板好像不能承受我的重量一样,发出叽叽呀呀的声音。原来如此。

“碰!碰!碰!”我是尽全力踹着木板,发出尖锐的响声。“喂喂!你到底在干嘛!”蕾蒂西娅退后几步,捂着耳朵,像看着傻瓜的样子看着我。嘛,虽然一时搞得尘土飞扬,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和她解释太多,抱歉啦。

“轰!”一声巨响,整块木板拦腰被踩碎,木板下面出现一块小空间。蕾蒂西娅凑过来,惊奇的发出了叫声。“诶~原来这里还有个洞啊!艾利斯,快跟进去。”

我没好气地回应道:“这里又没有穿着夹克拿着钟表的兔子!”

蕾蒂西娅对我的回击毫不理睬,问:“那末,这里面有什么呢?”

“大概是不想被警察发现的东西吧。”我这么说着,把手探进去。啊哟,摸到了。我将那个东西提起来。

“哇啊!真的是电脑啊!嘛···其实别看我这样子,以前也是见过电脑的。”蕾蒂西娅一面掩饰不住好奇之心,一面又装作矜持的贵族小姐一般。算了吧,这时候还傲什么傲啊,你的本性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洞察无疑了。我叹了口气,研究起这台电脑来。论式样在今天看来的确十分老旧,不过电池没有多少损坏,主机也没事,甚至连鼠标都还配备着。这个黑人想干什么?为什么要把这台电脑如此隐秘的藏起来?先看看系统。

开机画面居然是xp,这让我很惊讶。甘博特先生真是财大气粗啊!很顺利的,已经进入登录页面。没有设密码。

令人惊奇的,电脑很快就进入了主页。我移动鼠标,点击了内存。

总容量有一百G左右,相对于现在有点少,不过还能过的去。唔···还是看看电脑里有些什么吧,毕竟是别人的电脑,动了其他的不妙的东西可不好。但是电脑里面居然也没有装什么东西,就像没有用过的新机一样,我点进一个容量最大的盘(说来奇怪,这个盘居然有40多G的容量,除去系统外这是最大的一个了)。“嗡嗡,”电脑发出声音,紧接着,一个窗口就弹了出来。

【请输入秘钥。】

这是什么啊!我就知道这样,毕竟哪有这种大便宜到处捡呢!早就被上锁啦!我又把注意力放到这个秘钥上来。突然,我看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这个秘钥的窗口上居然写着:

【who is the murderer(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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