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霄刻意严肃地板起了脸,站起来后也不拿资料,直接朗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地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朗诵抑扬顿挫,情感自然流露,浑然天成,就好像孟霄就是当年风华正茂的徐志摩,面对这熟悉的景色,万分地爱恋与不舍。
整个教室都一片寂静,同学们都被吸引住了,表情随着孟霄朗诵的深入,不断做着变化。有的同学已经完全被孟霄的朗诵所感染,仿佛也置身于康河河畔;而有的同学则在强忍着波动不定的情绪,面部肌肉有些不自然的扭曲。
不久,诗篇朗诵完毕,一时间掌声雷动,语文老师也露出了惊异的表情,示意孟霄坐下,而造成如此轰动的孟霄却只是笑了笑。
从资料中可以知道这首现代诗的写作背景,配合心理学加以适当的推敲与验算,然后将自己的心绪与之同步,就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这些都是黑手组织里学到的知识。
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节语文课还没来得及好好品味便已经下课了。但孟霄却绝不这么想,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他长出了一口气。
“孟霄,加入我们写作社吧!凭借你的文采一定能够大放异彩的!”
“孟霄,你一定对朗诵很感兴趣,还是加入我们朗诵社吧!”
“孟霄……”
或许是刚才有些太放肆了,下课后孟霄很快就被其他同学围住,他们又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脸上洋溢着兴奋。
“对不起,我现在并不像加入社团。”孟霄向同学们歉意地笑了笑。
“孟霄,你这么说也就说明你之前一定没有参加过社团,我告诉你啊,凭借我的经验,这社团它绝对是一个好东西……”一个男生扯着大嘴在那边滔滔不绝地说着。
孟霄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就是一个话痨,之前和他不熟的时候他倒还显得很腼腆,现在关系融洽了一些,他也就变得很开放了。
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实和理论还是有很大差距了,即便是孟霄也无法将这么多人的言行都理论化,并加以推演和制定对策。
孟霄的额头上逐渐渗出了丝丝汗水,他陪着笑脸,突然脸色又是一变,捂着肚子道:“哎呀,肚子又疼了,让一让让一让,我要去厕所。”
说完这句话,孟霄不给其他人回应的机会,排开众人就朝着厕所奔去,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采取这种策略了。
“咦,孟霄同学,去厕所吗?你跑的方向又反了,是那边。”
刚出教室,孟霄就被一一名同学拦住了,正是上次在孟霄走后大声提醒孟霄走走错了的那个男同学,这次他热心地拦住了孟霄,向他指出了正确的道路。
“额,谢谢提醒。”孟霄点了点头,扭头朝厕所的方向走去。
男厕所里,孟霄以冷水激面,被人围住提问太恐怖了,他决定以低调行事,在适应这种新的人际交往方式之前不要出太多风头,更不能吸引太多的目光。
“孟霄同学。”
刚出厕所,孟霄就被人叫住了,这是一个比孟霄低一些的女孩,她的校服同制式的女生校服不同,虽然同样是外套与裙子的配置,但她的衣服是白色的,胸口处一枚金色的校徽熠熠生光。
孟霄胸口也有这样一枚金色的徽章,这是一班的标志,也是琦南中学精英的标志,而据说保持年级第一或曾连续三次拿到年级第一的话就可以有一些特权,比如说可以不住宿舍,可以不穿校服,如果自己成立社团的话甚至可以任意挑选活动室,等等。
孟霄的眼睛上移,女孩的皮肤很精致,比起雨诺来也毫不逊色,尤其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她那双粉红色的眸子,的确是粉红色的,一种醉人的颜色,就像是有魔力一般让人很难移开目光。
“你是,唐若雪同学?”
“叫我若雪就可以了。”若雪微笑道。
“那么,若雪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听说孟霄同学还没有加入任何社团,我可以邀请你加入观星社吗?”
“观星社?”孟霄脸色有些古怪,对其他社团都没有兴趣的他听到这个名字却皱了皱眉头。
“嗯,就是观星社,我拜托校长把后山的那座天文台分给了我们社团,学习之余我们可以一起仰望星空,还可以看到地球,不是很快乐吗?”若雪笑着道,粉色的眸子中似乎有一些小星星在闪烁。
“你喜欢地球吗?”
“喜欢啊,地球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上面有很多的人和很多的文明,据说以前将人们送到这里的是一个叫做中国的大国。”
孟霄的心被触动了一下,眼前的女孩一身白衣胜雪,似乎也有着一颗纯洁的心灵,甚至让孟霄都有些自惭形秽,他笑了笑道:“这样吗,那祝你观星愉快吧!”
“咦!你不想加入观星社吗?”若雪眨着眼睛盯着孟霄道。
“因为我住在外面,实在不方便进行社团活动,还是算了吧!”孟霄婉拒道。
“好吧。”若雪似乎并不相信孟霄的话,但她却并没有勉强孟霄,“观星社只有我和赫娜两个成员,如果你想加入的话,我们随时欢迎你。”
孟霄向她点了点头,便离开了这里。
下午,放学的铃声回荡在教室中,同学们起身向老师告别,陆续离开教室,孟霄却是等到所有人都离开后才站起身来,向教室外走去。
他并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而是从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平板电脑,打开G市的地图在学校周围走动。
这个世界是有两轮月亮的,一轮白月,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另一轮一轮黑月,给这个世界带来了黑暗。两轮月亮相互交替,就组成了这个世界。
而有一天,两颗陨石降落在大地上,将两种新的新生命送到了人类的世界,人类圈养着它们。而这G市,就是黑月生物的养殖场。
穿过喧闹的商店街,孟霄拐入了一个偏僻的小巷,此时天色已经擦黑,天边一轮墨盘似得月亮已经渐渐露出了半个脸颊。
孟霄不过深入了数步,就看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身穿一件蓝色的初中校服,背着双肩膀,此时正背对着孟霄。
孟霄在平板电脑上将这处区域打了一个小小的红色圆圈,在心中默默倒数:一百二十、一百一十九……三、二、一。
少女缓缓转过身来,一双眼睛没有眼白,整个被一片诡异的黑色所笼罩,她盯视着孟霄。
这就是黑月生物,一种寄生在其他生物身体里的,类似于传说中鬼魂一般的东西,只不过准确来说应该是能量体。
孟霄眼前的这个女孩体内寄宿的是最低等级的黑月生物,不具备攻击性。
“看这里。”孟霄从书包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珠子,在黑月生物面前晃了晃,盯视着黑月生物,就像是在用眼神相互交流。
不久,黑月生物转身离开,孟霄就跟在她的后面,两人一前一后缓缓地走着。不过这情景着实有些诡异,单看表面就像是一个高中生小伙在一个狭窄的小巷内尾随一位可爱的女初中生。
低等智慧的黑月生物就是如此好骗,孟霄刚才拿出的黑色珠子是黑月生物的能量精华,是杀死高等级黑月生物后获得的,里面留存有黑月生物的气息,这样的珠子他一共收藏了三颗,水土暗各一颗。
就这样,孟霄跟随着这头黑月生物走街串巷,将附近低级黑月生物出没的区域都标记了出来。
而就在孟霄收集最后一个地方的情报时,从一旁的阴影中突然窜出来一道黑影,扑向孟霄,速度之快让人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
不过,孟霄早就做好了被偷袭的准备,右手暗晶向那边抵挡而去,暗晶散发出黑色的光芒困住了黑影,替孟霄争取了几秒的时间。
而孟霄就趁着这个功夫掏出了准备好的匕首,随着黑色光芒的散去,孟霄眼前出现了一头狰狞的黑色大狗。
这条黑色大狗已经完全被黑月生物侵蚀了,额头上长出了一个十厘米长的黑色长角,嘴巴里渗出点点黑色的液体,指甲则是如一把把小刀,寒光灿灿。
孟霄眼神一凝,这是三级的黑月生物,而且是犬型,颇为少见。
他环顾四周,这里并不是住宅区,方圆几百米内都没有人影,两旁的店铺大门已经紧闭,整条街道都非常安静。
突然,那条黑狗再次冲了上来,大嘴朝孟霄咬了过来,黑色的液体飞溅,却都被孟霄的用衣服挡住。
匕首的寒光和黑狗的咆哮几乎同时闪现,这把优质的军用匕首砍在黑狗的身上,却只能划破黑狗的皮肤,孟霄再次用黑球击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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