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脑袋好痛。
我拖着沉重的身子缓缓的张开眼皮,先坐了起来再睁开了眼,但是映入眼帘的却是和往常不一样的家具,房间大概有10平方米,自带的有卫生间。
身体比大脑更快的做出的反映,身子的中心迅速的向前压伸,一瞬间弯的像一只虾米。
「说起来这里是…….」
——无人岛的「孑虫别馆」对吧。
我拿起床头柜上面的手表,秒针还在滴答滴答的转动。
八月三号,早上五点四十四分。
第三十四届苍龙杯小说新人大赏复赛的创作地,在一座位于东海的无人岛的别墅里,通称--「孑虫别馆」。
岛的四周是一片**,天海一线,除了远处的轨迹云什么也看不见,干净的沙滩上除了干净什么也没有,在这个岛屿,没有大城市的尾气和雾霾特有的阴沉味道,也没有那些肉块所散发出快要腐烂的味道,甚至没有香烟味,干净的除了大自然什么也不剩,让我这种从出生来十几年就没有紧密接触自然的人有点兴奋。
再加上来这里的都是十几岁的青少年大家都有点跃跃欲试,但碍于规则,我们「客人」谁都没有办法在自由活动以外的时间离开别馆。
说道别馆我就死命的咬牙。
恶心。
只要在这里呆着总有一种想吐的作呕感,首先是家具,这里的家具使用的复古的红木家具,装修风格也是民国二三十年的大户人家的风格,我只是看着这里的家具就仿佛能闻到封建残余的类似于臭虫的味道,那是一种像是要粘在身上的恶臭,这么强的持久力除了在中国的下水道就是香奈儿了。
不仅如此。
大名鼎鼎的红木能卖的那么贵不只是因为材料好,还有一个喜闻乐见的效应——驱邪。
妖魔退散。
在这个豪华别馆里没呼吸一口就有一种想要去死的冲动,能缓解的方法只有一个,吸烟。
烟草里富含丰富的焦油,能缓解这种快要疯掉的暗示,但是还不能然人看见,不然也会麻烦,我没要冒险的必要,现在暂时还不能被发现。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昨天在船上我问大小姐--既然「那个东西」曾经杀死过我,那为什么还认不出来我。
「渊渊,你会记得你吃过多少片面包吗?」
大小姐信心十足的对我说道。
不不不,就算你灵光一现的说出了DIO的名台词,但是出于大小姐不会害我这种见鬼的信任我还是讪讪的笑了笑,一句话没说。
还是说说别馆吧。
别馆是一个西洋城堡式的建筑,虽然繁琐但并不复杂,大概有两层,第一层有待客用的大厅,书房,娱乐间,麻将室(和娱乐室分开了),健身房,自由超市,厨房,厕所,大概就是这样,二楼则是大家住的房间,不过偶尔会有几个图书室,其实这些都无关紧要,关键是辟邪——
这里不仅是红木的居家,在别馆的每一个风水口都有一面驱邪镜镇宅,更加丧心病狂的是这个别馆几乎处处可见冬青树枝,甚至在客厅的屏风后面还有一尊纯金,对,,没错,你没有听错是纯金的如来金身,据说这是从西藏的某座古代寺庙花重金请过来的。
我一直以为喜欢拜佛就是我为什么跟那些土豪玩不了的原因,算了算了,又黑了什么不该黑的东西,别闹。
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就老是戴着开过光的金佛,你们能不能跟那些公务员学学,这种东西都是放家里的,一出门就是将两袖清风。
总之对我来说,每一次呼吸都是煎熬。
但是为了不让大家误会我还是在这里专门说一下吧,那些东西甚至是玳瑁本身对我们这种东西并没有影响,对我们来说东西本来就是东西,没有别的意义,但关键在于人类的信念——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红木,它本来就是一种木材,但是加上了人类的信念。
人们说,这个东西能驱邪。
这种话一传十,十传百,再经过一些有权势,有影响力的人说出来之后大家都信了,红木就被人类加上了信念的力量,所以能驱邪,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不相信红木有能力驱邪那么他就不能,信则有,不信则无,说到底就是这种程度的事。
嘛,对于不打算使用能力的我来说,无所谓啦,麻烦的事情还是交给大小姐处理吧,我这种坐下人的处理杂事就足够了。
不过——噗。
胸口猛地一紧。
烟!我赶紧去翻我自带的包,不行,已经没有了。
我深呼吸一下,冷静下来想想,打电话给前台也可以但是会让别人察觉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学姐要,姑且算得上是最好的方法了,先用他的缓缓好了。
我拿起手机,翻到她的号码打了过去。
「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
滚蛋吧。
然后是房间号,我们每一个人的房间都是相邻的,我在西边最靠外面的第一个,房间号码是401,大小姐住在我的对面,是410号,然后是我的北面也就是往里面走第二个,是二小姐,然后是参赛者甲乙丙丁,顺便一提客用的房间一共有十个,但是最后两个是空下来的,也就是说有住人的只有401(我),402(二小姐),403,404,407,408,409,410,学姐住在…….哪来着?不好!完全忘了。
我痛苦的捂住脸。
我好没用啊……
没办法——
我把滑动窗开打最大,一边贪婪的呼吸外面的空气,一边告诉自己不能往下看不能往下看。
要说为什么的话——
「啪——」
在我的正下方传来了海水拍打礁石的声音。
没错,这所孑虫别墅就是建立在这座无人岛的悬崖边上,这样是我为什么一直不喜欢打开窗户的原因,向前一步是无底冰水,向后一步是古典的地板。
可恶,为什么我总是处于这种可笑的处境啊。
唉。
我叹了口气,但是突然看见向西行驶的轮船。
啊哈哈哈,跟我们来的那一辆好像啊,真是豪华呢~
不就是那一辆吗!
算了无所谓了,还是去找大小姐吧,昨天因为要等一场雨所以来的到的很晚,到这里之后也都是连问候的来不及就都睡了。
我简单的洗漱穿戴好后就小声的敲了敲大小姐的门。
(大小姐的话应该醒了。)
但是没有反映,我也不敢继续弄下去了,就回房间用座机给对面的410号打了个电话,响了大概七下之后对面接了。
「舞嫣是我。」
「…….」
「开门,我行听听计划之类的,大家都没有醒,下人来的时间是7点,还有时间。」
「…….」
「大小姐。」
「咔嚓。」
因为我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所以我很轻易的听到了对面传来了解锁的声音。
「咔嚓。」
「咔嚓。」
还有啊!你到底加了几个锁!
门开了。
但是只是开了一条缝,很明显只是单纯的把锁打开了。
我抱着类似与少女的心里推门进入了大小姐的房间,不过还没有开灯,特别暗,基本上什么都看不见,我把手机上的闪光灯开成常亮小心翼翼的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前脚踏进去之后就下意识的摸了摸屁股兜里我的房卡。
我专门在带上门的一瞬间看了一眼门锁的位置,哇,好吓人,挂锁,抽斗锁,插芯门锁,还有几个我叫不出来的,第一次见真的有人做到这种程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很厉害的。
我正在犹豫我要不要吐槽的时候,我看见了——
用这双死鱼眼。
虽然只是在大小姐躺下并且光线极差的一瞬间我看见了最完美的身体,白皙的如同最好的牛奶一样的皮肤,虽然只是完美**的冰山一角但只有一身内衣能做到的只有遮挡住最重要的部分,剩下的一览无余,甚至想让人去触摸一下是否真是存在的迷人程度,仿佛本身就是不应该存在于世间之物,舞嫣把枕头竖了起来,娇软的身体懒散的靠在了枕头上,胸前抱着一个方枕。
抱着非礼勿视的幼稚心里我一下子都不知道要站哪了,就那样的呆呆的靠着门站住,偏过头看墙壁。
「那个,大小姐,什么时候动手,我们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
「……」
「那个,大小姐?」
我大胆的向前走了两步,用手捂住手机的闪光灯,只用透过手指的余光想她照去--她正闭着眼睛,好像受不了困意的袭击一样睡了下去。
哇,走近一看真的很可爱。
纤长的睫毛微微颤抖,脸上的表情无比的放松,好像是真的放下心来一般感觉,睡的非常安稳。软乎乎的脸庞虽然没有肉感但是意外的很让人觉得丝滑。
完美的像一只洋娃娃。
但是-——总觉得好冷啊。
现在是八月,基本上是一年最热的时间,虽然整个别墅开着中央空调但是也不至于成这样啊,我把手机对向门口右边墙上的空调设置然后眯起眼睛看了看--哇,十六度。
不仅如此,还特别的暗——我走了两步下伸手意识的向窗帘摸过去,但是透过皮肤传过来的却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毛茸茸的感觉,我第一时间的让自己注意不要叫出来,然后全身的肌肉绷紧,然后慢慢的用手机找了过去。
呼。
虚惊一场。
是木板,但并不是那种市场上买的那种上好货色,很明显是刚刚劈的,我仔细的看向窗户,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怎么可能还有人用木质木板,当然和我一样是用的玻璃来做窗户,但是舞嫣把整个窗户都用木板给钉死了,看样子应该是昨天叫下人专门做的,不得不说,房间的隔音效果非常厉害,明明是已经动工了我这边却没有听到一点声音,但是--空调的温度,锁,窗户,我认识的舞嫣是这么胆小的人吗?
我突然想了起来舞嫣说过的那句话——
「我们要靠「设定」混进去。」
设定--这就是你的小说家设定吗?
噗,简直就是偏见啊。
「你在傻笑什么,好恶心。」
隐隐约约的,我听到了声音,我关掉长亮闪关灯,循着声音走到了床边。
「还睡吗?」
「我还困。」
「那你睡吧,工作的事情,明天再说,我先回去了,等会被人看见了就完蛋了。」
我刚想走突然觉得手臂一沉,是有人在拉我,我知道她是谁。
「陪我。」
无论什么腥风血雨都等到明天吧。
我无声的笑了笑,靠着床边坐了下去,床上立刻丢给我了一个薄薄的被子。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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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PS:文章终于要进入本格篇了,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喜欢我的作品,如果我绞尽脑汁的文章能博您一笑我就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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