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斜坡上的夕阳很美,透过林荫,绿色和红色杂糅着,很柔美,很和谐。维克特的人都很自豪于他们的村庄,拥有着这么美丽祥和的夕阳。
维克特处于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前面有条小河,四季都不断流,即使在冬天,这里也比较暖和,人们生活的很幸福,和外面完全的隔离开来。
这里地势偏远,是兵家必弃之地,商队也很少来往。
哈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一个人去学习,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劳作,他今年才十五岁,但是眼神里却透着一股豁达,动作懒懒散散,但干起活儿来,动作很纯熟。
他很聪明,他拥有着和其他孩子完全不同的能力。
“永恒”、“矢”、“真眼”。是他的三个能力。三个能力,不少,也不算多,人们都有着不同的能力,数量也不同,有人有三个,有人有五个,有人只有一个,这些能力都算是他们的一技之长。
哈伯从来不告诉别人他有三个能力,别人也只知道拥有着“矢”,这是村长起的名字,意味着,哈伯的速度,力量,就像是箭矢一样,是一个纯粹的肉体能力。
因为“矢”的能力,哈伯一个人就能种植大片的土地,一个人生活也有宽裕的时间来学习。他发现自己拥有“真眼”的能力,就是在学习的时候。
哈伯看到书上有人能够目极千里,过目不忘,于是,他站在麦田里,望向远方,那种感觉很奇妙,他能看到远处的小树林里鲜美可口浆果,能看到鸟雀从树叶缝隙之间穿过的样子。
他看书的时候,一样就能够看穿题目,看到本质,“真眼”,哈伯刚开始为他的这个能力起名叫做,“真理之眼”。
至于“永恒”代表着什么,这已经是后话了。
哈伯从小山坡上跑了下来,背着满满一筐的浆果,在天黑之前,他回到村庄了,这些浆果可以让他吃上好几天了。
他这些浆果,可能还有剩余,他会把剩余的浆果捣烂,做肥料来使用,他不会去送给别人,因为别人也没有送过他任何东西。在这个小村庄里,因为他是一个外来人, 所以他被歧视着,他只有用自己的力量来告诉别人,“我不需要你”。
他住的很偏,在一个小山丘上,这里没人居住,因为很远,而且很危险,上面的石土快,在雨天的时候很容易掉下来,但是这里很开阔,而且门窗不会被挡住,哈伯就能从门窗里看夕阳了。
一天里,他最享受的就是这个时刻,他可以好好的用自己的“真眼”去看远方的美景。他笑了起来,因为他看到小河上面,两只小狗紧挨在一起,长毛的小狗舔舐着另一条小狗,很亲密,很和谐。
风吹过来,吹拂着哈伯的头发,有一点点凉,提醒他该添衣服了,他现在穿着一件短袖的麻布衣服,服装的花纹都是最低级的。
他从自己做的衣柜里取出一件小棉袄,穿起来稍微有点紧,但是做工比较精细,领口的花纹稍微高级了一些,衣服里的线绒很暖和,是他去村外换取。
好几年了,他都没舍得把这件小棉袄换掉,一直保存的很好。
但是今年穿起来的确是太小了,他必须要换一件了。所以他打算明天就再去一次外面,买一件厚大的衣服。
今晚他就得去村里,去找旅行商人,拜托他捎他一程。
哈伯去找商人了,商人其实蛮喜欢这个小孩子的,因为在这个偏远地方,只有哈伯身上永远是干干净净的,很整洁,气质很好,让人看见很舒服,就算是穿着廉价的衣服,也让人觉得很优雅。
所以商人答应了哈伯。
第二天一大早,哈伯起床把被子叠好,把房间再整理了一遍,穿上自己小了的棉袄,换上短靴出门。
这个时候,天还没亮,天空中的星星还在闪耀着自己的光,哈伯轻快地穿过小巷子,这个时候商人正在擦拭自己的货物,商人把货物安置好了之后,驾着马车出发了。
等他们到了城里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城市里非常热闹,商人载哈伯到了闹市,自己去商人公会了,回程只有哈伯自己了。
哈伯穿着商人给他的旧袍子,在小摊前看着玲琅满目的商品,一扭头,撞到了另一个孩子的身上,哈伯连忙低头道歉,因为人家是个小女孩,如果是男孩子的话,哈伯才不会管呢。
“没关系。”女孩子可能是第一次见这个年龄的男孩道歉,一副少见多怪的样子,然后又沿着街走了,心里想“刚刚那个男孩还蛮帅的。”
她穿过街道,到了居民区,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她有六个哥哥,因为她家比较富裕,所以他们从小都在家里,一起上家教,兄弟之间,和妹妹的情感都很深,她在外被欺负,哥哥们会一拥而上教训那个人一顿。
哥哥们的能力很厉害,每个人都拥有着一个以上的能力,不像她,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什么。
“妈妈,面包我买回来了。”小女孩进了厨房,妈妈正在煲汤。
“爱丽丝,你的腰带上是什么?”妈妈指着爱丽丝的腰带问道。爱丽丝低头一看,她的腰带上别着一条紫色的斯帕,而她并没有紫色的斯帕,她回忆了一下,可能是刚刚那个男孩的吧。
她和妈妈说了之后,又出门去找那个男孩,而她恰好,没有看到一旁买鱼的哈伯,哈伯正在埋怨自己倒霉,居然把斯帕丢了。
他走进了几年前他买棉袄店铺,买一件新的棉袄。柔和的眉毛,一堆闪亮的桃花眼,一身干干干净净的衣服,让店铺的主人看起来又高又帅。
哈伯挑选衣服的时候,不住的向老板望去,老板轻轻地对他一笑,让哈伯觉得这个店主很亲切,“老板,这件棉袄多少钱?”老板说道:“八奥尔新铜币。”
哈伯皱了皱眉头,这个价格,他完全不能接受:“太贵了。”
店主说道:“不算贵,奥尔新铜币纯度检测不过关,币值跌落得太厉害。”哈伯说道:“我用的又不是奥尔新铜币,我用的是奥维铜币。”店主耸了耸肩,说道:“三铜币。”哈伯点了点头,觉得这个价格还算正常。
店主笑道:“真是个帅小伙,我有个女儿,你们看起来很般配。”哈伯笑了笑,说道:“店长,你还不如多给我点优惠,比如送我条丝巾之类的。”
他还在心疼他的丝巾。而她,爱丽丝,为了寻找丝巾的主人想到了一个办法,去问她服装店的父亲,这条丝巾的应该是从哪里售出的。
“爸爸!”爱丽丝刚进了店,哈伯扭头一看,两个人面面相觑,爱丽丝手里的紫色斯帕还在飘舞。店长手撑着柜台翻了过来,说道:“你怎么来了?想爸爸了?”店长牵着爱丽丝的头,眼神里满是宠溺。
“那个,丝巾。”爱丽丝说道。店长高兴地说道:“哦?给爸爸的丝巾?看起来很不错啊。”
“店长,那个东西是我的啊。”哈伯嚷道,店长扭过头来,说道:“什么你的,我女儿拿着的,怎么就是你的了?”哈伯皱起了眉头,心里想“女儿控真恶心啊。”一边说道:“我不小心撞到了她,丝帕就掉出来了。”
“什么!你居然撞到了我的女儿?小混蛋。”店长抓住了哈伯的手腕,往过一拽,勾住了哈伯的背,嘴凑到耳朵边上,小声说:“丝帕什么的想要就拿走吧,你觉得我家闺女咋样?”
哈伯小脸一红,点了点头,优点害羞地说道:“是挺漂亮的。”店长大笑了起来,大力的拍着哈伯的背说道:“对吧对吧,真是个诚实的小子。”
哈伯穿着新的棉袄裹着黑灰色的旧袍走了,手中撰着丝帕,店长笑了笑,说道:“十年后估计会长成一个帅小伙吧。”
哈伯是顶着夜色回家的,手里拿着一块点心,这是村里的女孩托他买的,虽然他不喜欢村里人,但是村子里的孩子们和他并没有什么隔阂。
“爱莲一定会很高心吧。”哈伯盯着手里干的点心微笑着说道,微弱的月光下,他看到了点心的油布上有什么黑色的东西,是空中飘来的。“黑色的雪?”哈伯看着天空中黑色的小颗粒,突然惊恐了起来。
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战粟着,颤抖着,愤怒着!
“开什么玩笑!”哈伯跑了起来。
“矢”——
哈伯像是一头夜中狂奔的豹子,全身的力量不断地涌动起来,双腿像是喷射器一样,让他像是箭矢一样飞了出去,从悬崖上,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
一片火海映入了他的眼帘,火光映在他的瞳孔里,映在他的泪光中。
维尼亚历823年,夏历726年,夏国维尼亚战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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