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颠覆我对于整个行业的固有印象。
我原以为做贼这种事,起码要身体轻便亦或是小巧,再不然也要足够苗条,才能从各个房梁窄缝中如同泥鳅般滑溜的钻进钻出滑溜的逃走。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只科迪亚克棕熊可以干猕猴的活。
叹为观止。
巴顿轻轻跳动了两下,把双腿的肌肉活动开,突然猛一用力,借助右脚蹬墙的力量,窜上围墙,伏在墙头上小心的四下张望了一下,一个翻身潜入了进去。
红色的围墙上留下他清晰的大码鞋印。
我们四个人盯着鞋印发了一会儿呆。
维斯站着仰着头,侧耳细听屋里的动静,却见我和西亚斯齐齐望着他。
“人各有志。”他踌躇了一会儿说道,“他小的时候身材的确挺适合做这行的,这几年不知道怎么练成施瓦辛格了……”
说话间,巴顿已经跳过围墙不太轻巧的落在我们中间,手里提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包袱,起码看上去对不起他语气中的那么重要。
“检查了吗?东西都在?”维斯问。
“打开看过了,一样不少。”巴顿垫了垫,点了点头,招呼我们赶紧走,“拿包袱的时候放倒了两个看守的人,先撤了避免麻烦。”
这时我们已经听见屋里开始有了嘈杂起伏的人声,好像更多的人在从院子里往屋内赶去。
好在米夏早已计算好了离村的路线,带着我们迅速撤离,路上几乎没有碰到什么村民,也幸亏大部分村民都集结起来去了道场,才导致出村的路这么顺利。
“做贼讲究的是飞檐走壁,悄无声息。你这动静,都快赶上绿林劫匪了。”维斯抱怨着,“业务这么不精,还不早点换行?”
“不换。”巴顿抱着包袱的模样像极了抱着蜂蜜罐子的棕熊,连连摇头,顺便教训维斯,“做工作,要干一行爱一行,才能持之以恒。”
维斯嗤之以鼻。
“我是市偷又不是草窃,这本来就不是我的业务范围。”巴顿振振有词。
“市偷和草窃?”我转向西亚斯询问一个解释。
西亚斯摊手表示她也一无所知。
“他们做贼的划分行窃区域,城外的小偷叫“草窃”,城里的小偷叫“市偷”。”维斯这次倒是不嫌麻烦的给出了解释,“城里人多,大户人家的防备也多,相对难偷一些——这小子的意思是说,他混的级别是那种高级的,这种低级区域,他懒得展现身手。”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巴顿连连点头,不知道有没有听出维斯语气中的揶揄,也可能是听出来了装作没听到。
“现在去哪?”米夏打断他们,发愁的问,“道场现在肯定人满为患,我一个人回去倒还好,可巴顿哥哥不能被他们看见,维斯哥哥也不能被他们看见。”
“去吃饭。”巴顿从衣襟里掏出一个钱包,得意的摇晃着,“那包袱的时候顺手牵羊的,城里吃大餐去,我请客!”
“我不吃。我不饿。”米夏闷闷的说了一声,但还是选择了一条进城的道路,带我们前行。
“米夏对于我的职业一直不太认可,受我爹的影响。”路上,巴顿悄悄的对我们说,“他们一直希望我能回去种地或者打铁,从事一份他们觉得正当的行业。”
“那你还固执的选择做小偷?”
“这是我的梦想。”巴顿昂首说的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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