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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第一章

简单的第一章

最伊始的时候,我的记忆停留在黄昏下麦秆地上的奔跑。

被斜阳拉得长长的几个影子,伴随着女孩欢快的笑声在脑海里不断地翻飞着。

我曾发誓

我永远不会忘记,

那段充斥着耻辱与泪水的时光!

那时,太阳乘着风儿在高天之上蹒跚漫步;

雨后偶尔会稀释出浅淡的彩虹,一到那时,我们便成群引伴地攀上四角的电线塔上,幻想着天空之桥的另一头藏着海贼王留下的宝藏,谁能得到就会去往银河中心的皇家宫殿。

那时,我们瞅着天空,思考着牛郎织女每年都在相互眺望。

于是得出了结论……

这对老夫老妻每天都在天上干瞪眼儿,作为继承了这对夫妇的意志的我们来说,也同样进行着“男女大战”,彼此之间箭弩拔张,互不两立。

那时,布丁身高的男孩拿着五毛钱去买大刀肉;摸遍家里的分分前硬币用作弹弓的弹药;带着妹妹玩枪械大战,把椅子当做掩体然后对着空气傻乎乎地biubiubiu了一整个晚上。(小孩子的精力是真的好!)

那个时候,最珍贵的是弹珠;最有趣的是卡片;最骄傲的是四驱车;最悲伤的,莫过于被畜生一样的老师请家长。

很久很久以前,

同村的马大哈是所有小孩子里面最强壮的一个。直到看了《哆啦A梦》之后,我才终于明白,原来马大哈就是动画里的胖虎,俗称孩子王。

马大哈和胖虎一样,皮肤黝黑,身材健硕,

如果远远的观察过去的话,简直就像一只魁梧的银背大猩猩!(野生的!要人命的那种!!)

记得当时的村里有一户卖烧烤的人家,由于自己是那家烧烤摊的常客,以至于到目前为止,仍然觉得那是我前半生所吃过的所有烧烤摊中味道最美味的一家。

其实我早就已经记不住那是一种什么味道了,只是记忆里一直觉得那家的烧烤最好吃,所以到了最后,就演变成了无论吃到哪里的烧烤,都会和记忆中的烧烤摊比较一番,然后得出“总觉得味道始终还是略逊一筹”这样的结论。

我到现在还记得,

八岁的时候最荡气回肠的梦想,就是长大后的第一次工资一定要全部用来买烧烤吃。

到时候几百串鸡脑袋琳琅满目排列有序的在我面前,

我满意地看了看他们,

面带微笑,

然后像皇帝一样扯着嗓子叫一声:

“咯咯咯!”

顿时几百声咯咯咯回应着我:

“快吃掉我吧,我的肉最香最辣!”

哇哈哈哈哈!这么一想,感觉未来一片光明啊!

没人能挡住老子对鸡脑袋的热爱。

就在我胸中踌躇满志,如此断言着的时候,

连未来都挡不住的鸡脑袋,却被马大哈给硬生生地挡住了。

这该死的东西,万恶的根源,杀千刀的杂种!

如果不是老子打不过她,没错,我用的是她!

臭名昭著的孩子王竟然是一个黄毛丫头小片子,

这一度成为同村男孩子们共同的耻辱。

不对,

是共同的奇耻大辱!

如果不是老子打不过她,老子非要用鸡脑袋猛戳她的大饼脸,戳的她面目全非无地自容五体投地跪在老子脚下大喊:

“帅气迷人聪明伶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章子庆大哥哥我错了!”

哇哈哈哈哈!这么一想,感觉未来一片光明啊!

然后……

马大哈甩着鸡脑袋鼓捣木鱼似的猛敲老子的头,连带地敲诈了老子五串鸡脑袋。

他大爷的五串鸡脑袋!!!老子用了三个感叹号!!!

马大哈不仅吃了我五串鸡脑袋,还顺便“借”走了台球店的老爷爷送给我的粉红色皮球。

她志得意满,大步流星地顺着巷子走进深处,消失了踪影。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着她从我的视线之中悠哉哉地消失,

鼓着腮帮子,瘪着嘴,泪水在眼中团团打转。

那天晚上,看着老彩电里大反派哈哈大笑异常嚣张的地抱着女主角飞向云端,男主角跪在地上,宝剑折断,孤零零地垂着头;

发髻散落长发掩住少年的黯然神伤。

顿时我的鼻子就是一酸。

仿佛牵动了心中的某根弦,不动则不伤,稍有牵动,拉扯着血淋淋的痂,痛彻心扉。

我顿时对男主角报以共鸣般的同情。仿佛找寻到了“天涯沦落人”般的伤感之情沿着喉呛上涌。

于是我也跟着男主角泪流满面。我哇哇哭着,鼻涕眼泪抹了一脸。

外公外婆哭笑不得,一边给我擦鼻涕一边嘀咕着,说什么,这孩子也太多愁善感了吧。

多愁善感?老子多愁善感?!

后来我想,原来老子前半生之所以那么多愁善感,看来得全怪在马大哈身上。

哪里存在着压迫,哪里就会存在着反抗。

对于大多数名人名言,我都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

归根结底,那也不过是大人用来欺骗小孩的东西。相比起来,就连童话故事所带给我的感触,也比那些讳莫如深的字句要真实得多。

然而凡事皆有例外,

至少这句话,在我的眼中却一直是贯彻生活的真理,哪怕到了现在也未曾有过丝毫的改变。

于是除却一些没志气没骨气的胆小鬼们,我们七八个男孩子鬼鬼祟祟地围在一起,同仇敌忾,

将马大哈是视作人类的败类,社会的蛀虫,以打击猖狂分子为最高目的商讨作战策略。

一支烟率先探出了脑袋,

很小声很小声地说道:

“我有一个绝妙的办法。”

我大怒,朝他吼道:

“这么小声干嘛?大声点,要像个真正的男子汉!”

班主任兼副班主任老师:

“午休时间是谁在吵吵?”

我们赶紧一声不吭地埋下了脑袋。

一支烟小声说:

“咱们看谁家养了狗,放出来咬她,追着她屁股跑。”

我的脑海浮现出马大哈惊慌失措,鼻涕眼泪甩成大芭蕉叶,随风飞舞的画面。在她的身后,几只土狗张牙舞爪地狂吠着。

马大哈边跑边求饶:

“我错啦我错啦!救命啊,妈妈!!”

哈哈哈哈,

马大哈被土狗追的叫妈妈,我们几个飞扬跋扈,站在一旁双手叉腰哈哈大笑。

我:“嘿嘿嘿。”

一支烟:“嘿嘿嘿。”

其他人:“嘿嘿嘿。”

一支烟自告奋勇:

“上星期我姑妈从城里回来,送了我三条狗!”

于是我们约好时间地点,由我骗马大哈出来,然后。。。。。。

嘿嘿嘿!

放学后我们集体窜进一支烟家里,果然在院子中发现了三条小狗。

真的是小狗啊!

看起来体型还没我爸的靴子大,除了眼睛瞪得溜圆溜圆的,很难想象除了卖萌还有什么用处。

我们怔怔地看着三只小狗,又怔怔地转过头,怔怔地看着正得意洋洋的一支烟。

这是啥?

狗么?体型和猫似的狗?

三只?

三只又有什么用?你怎么不去抓三十只老鼠?况且三十只老鼠都比这有用好吧!

太弱小了,太弱小了,太弱小了。比一支烟还弱小!

那三只小狗见有人进了院子,杀气腾腾地溜达过来,口腔中混扎着:

“呜~”

我们撅着嘴巴不屑地盯着三只小家伙,心中不由得一股悲鸣。

哎~

看来要讨论b计划了。

“汪!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

我双腿一软,汗毛兀地乍起。下意识的就往后跳了一大步。

那三只小狗见我后退,蹬鼻子上脸,得寸进尺,张牙舞爪面色狰狞地围拢上来,

狂吠,疯狂吠,丧心病狂吠!

其样貌姿态行为极其嚣张!

到了后来,

我才知道,此狗学名吉娃娃。

虽然被吓的一阵心肝颤,但是我真的高兴地不得了!

好一个出其不意,好一个扮猪吃虎,果然是好狗不可貌相。要的就是这种出奇制胜心惊肉跳的效果!

于是第二天我兴致冲冲地去找马大哈,马大哈怀疑地上下打量着我,

警惕地说,

“今天晚上我没空,每一天的晚上都没空。我有要散步的习惯!你想干嘛?”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没事没事,就是联络一下感情。哈哈哈哈哈~”

散步?

哈哈哈哈,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闯来!

散吧散吧,明年的今天,就是你马大哈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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