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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

起(一)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时候开始,父亲只允许我穿黑色,那种不带一丝杂色的黑色,我反抗过很多次,但都敌不过父亲的固执。

父亲对黑色几乎有种近乎偏执的执念,后来不仅仅是我的衣服,就连我家装酒的葫芦,赖以防身的长剑,我及冠时的发冠,几乎一切和我有关的东西,要么置办时就是黑色,要么是他找人粉成了黑色。

我问过父亲很多次,父亲都回答我说,这样耐脏。

这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理由让我无法反驳。

就这样一路长大,我也渐渐习惯了黑色。

那天我刚刚及冠,再戴上黑色发冠后,我发现父亲不见了。

父亲留下来一封书信,还有一块玉佩 玉佩是半边太极,阴鱼阳眼,白色的圆形嵌在黑色的勾玉里。简洁而又古意十足。

书信里说了一大堆,我没怎么看。

大概意思就是要我去找一个人,他可能是男的可能是女的,也可能入了工厂当了太监,唯一的特征就是那个人有另一半玉佩。

找到那个人,然后杀了他或她。

我呵呵一笑,二话不说在桌上借油灯的火直接烧了这封信。

杀人?

逗我笑呢?

你前二十年教我的全是医术啊!

站在曾经的家门口,我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包裹。

在烧掉了那封信的第二天,我下定决心凭自己的医术养活自己。

一天后,我的家————不,曾经的家,就来了一户人家。

他们手里拿着这间小宅子的地契。

嗯,我无家可归了。

不过那户人家没有做绝,他们让我牵走了家里那匹快要老死的高头大马,给了我时间收拾行装。

于是我跨上老马,腰间別着一个漆黑的葫芦,背着一把漆黑的长剑,一步一步迈向漆黑的未来。

人还是要杀的,我想,如果我有能力的话。

我会先杀了我爹。

直到走出了小镇,我才明白父亲口中的“区区医术”的价值。

只学到父亲皮毛的我在世人眼中已是神医。

可惜我一开始并不明白这一点。

我第一次出手是在一间小医馆前,那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一个母亲抱着一个大概六七岁的小男孩,神色焦急,不断的敲着医馆的门,男孩脸色铁青,嘴唇发紫,双眼翻白,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医馆的大门紧闭,没有人理会她。

或许是在闹市区的原因,医馆门口很快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无关群众,医馆里也曾传出几声无力的劝阻,但这个母亲却不管不顾,她抱着男孩,对着紧闭的医馆大门哭喊道:『大夫,孩子还没有断气啊,您出来看看吧,一定有救的。』

这个母亲的哀求并没有任何说服力,医馆的门还是紧紧闭着,周围看热闹的群众也是越来越嘈杂。

当时我正坐在一旁的客栈里,喝着闷酒,思考着,我能去哪儿找我爹那个混球。

虽然坐在二楼,但吵闹的喧嚣依旧清晰的传到了我的耳中。

直吵的我心烦意乱,干脆直接从二楼一跃而下,推开人群,走到小男孩身边看了两眼,从背后的黑色包裹中取出一卷黑色小布袋,铺开,是一排大小不一的黑针。

这针一直都是黑色,并非我爹故意弄黑的。

这黑针我用的极顺手,我曾问过我爹,这针的材质。

我爹说,材质不重要,关键是耐脏。

我可去你的耐脏。

没有和这个母亲过多解释,我直接抱过男孩放在地上。

这个母亲还没反应过来我就已经把第一根针刺入了第一个穴道。

选针,运针,入穴,疏脉,连穴,通穴,最后黑针一震。

小男孩哇一声吐出一大口死血。

全吐我身上了。

我的内心充满了波动,甚至想抽死这熊孩子。

抽出黑针,我用针在自己右手食指上刺了一针,滴了一滴血在男孩的眉心,那滴血很快渗入男孩的身体里,消失不见。

最后那滴血不为别的,只是治病以来父亲教导我一定要遵守的规矩。

我爹说,最后这一步是对阎王的挑衅,也是我们这一脉的标志。

不过我觉得他是在瞎扯,因为我见他治人就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医馆本来紧闭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几个大夫听见外面没有动静了,大着胆子,把门打开,没想到刚好看见了这一幕。

一个白胡子老头从那些大夫身后走出来看着我,一脸惊诧。

没有理会千恩万谢的孩子母亲,我正欲回头离开深藏功与名,白胡子老头看着脸色逐渐好转的小男孩,一把上来想要抓住我的手臂。

我蹬蹬蹬被吓退几步,毕竟是老人家,还是没能抓住我。

只见老前辈一脸兴奋,用带着颤抖的声音问我:『敢问这位小先生师从何处?』

我想了想,发现我居然还不知道我爹的名字,踌躇了一小会儿,才说:『家师人称“杏林三十六”。』

江湖人称,世间有三人最是惹不得,一是天地一剑李涯,二是明教教主夜询,三就是杏林阎罗秦无伤。

秦无伤,正是我爹,不过,也有人称他为“杏林三十六”。

这个称号的由来是因为他救人最多只需出三十六针,针落人活,从未失手。

作为一个医生,他杀人的能力,甚至比他救人能力更强。

他杀人只需十六针,比救人更少。

一开始我听到我爹的名字,我是认为我找错了人的。

因为我叫佘黎。

可能我是跟我娘姓的吧,我这么安慰着我自己。

老前辈听我这么一说,再结合我刚才展现出来的实力,好像已经认定我是我爹的徒弟了,礼礼貌貌的请我在他家住了几天,和我交流了不少医术后,就很愉快的放我离去了。

只不过老前辈看上去嘴好像不是很严的样子,仅仅就过了这三天,江湖间就多了许多关于我的传说。

作为一个只学了医术,没把削铁如泥的好刀估计杀只鸡都费力的我,莫名继承了我爹的凶名,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医生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杏林小阎罗”。

不少想要一战成名的人都对我发出了挑衅,我一个都没有理,也不想解释,反正怂久了这个误会迟早会澄清的。

正巧这两天潜龙堂堂主孙潜摆下英雄宴,广发请帖宴请英豪,得知了我的名声后,对我也有一张英雄帖相赠。

自潜龙堂一宴过后,我的形象就越来越跑偏了。

收到请帖后,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赴宴。

毕竟人家都客客气气的把请帖送到你的手上,我要是不给他面子,岂不是很不礼貌,你看那些武侠小说的多少人就是因为没有去赴无所谓的宴,才和各大势力结下仇怨。

为了活的久,我决定伸手不打笑脸人。

马不停蹄的赶到潜龙堂,刚好赶上宴会开始。

赴宴那日我依旧一身黑,站在潜龙堂门口检查请帖的门童一见到我,登时软倒在地,甚至险些尿湿衣裤。

耳旁传来一些江湖人士的窃窃私语『天哪,那就是杏林三十六的徒弟吗?果然杀气十足,与其师不相上下。』。。。『不过还是有些年轻,不能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杀气。』。。。『哼,真是好大的威风啊!』

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那个说话的彪形大汉,我发誓我用的只是平常的死鱼眼,只一眼,他的脸色就变得铁青,讷讷得转过头去不敢与我直视。

而他周围的人都露出了『我不认识这傻子』的伪装表情。

我叹了口气,不敢学着小说里“露出阴冷的微笑”或者是“发出桀桀桀桀的笑声”,我怕他真的被我吓得一命呜呼,我是医生,真的。

在我走进门后,一群人呼啦一声围到那名彪形大汉身旁,那名彪形大汉仍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瞪大眼睛对一旁的同伴说道:『杏林三十六之徒果然不一般,那双眼睛好像带有他刀下冤魂的惨叫!手底下的人命不会少于这个数!』他伸出一根还在颤抖的手指,用充满恐惧的眼神看了看我的背影。

『一。。。一百?』有人惊叹。

『不,是一千!』彪形大汉收起手指,屁滚尿流地跑了。

他的同伴有些不解,看见他已经跑出了很长一段路,就远远地问他:『你不参加宴会了吗?』

『参加个屁,我先跑路了!』

众人只觉身体一阵发凉,望向我的眼神更多了几分恐惧,有人喃喃自语:『此次年轻一代中,也方只有李如梦能与之相媲美了吧。』

我在前面听得只想笑。

酒宴正酣,我却并未饮酒,也无人敢劝我饮酒,因为我爹也从不饮酒。

他说,饮酒,右手会抖。

他运针的手,是右手。

不管是杀人针还是救人针。

我指间一杯茶水,偶尔喝上一口,一个人默默仔细观察着酒席间百态,忽然看见一个少女站起身来。

她一袭白袍,雪亮的长剑挂在腰间,及腰的长发被一根白色的发带束起,众人看着,纷纷在心里赞叹好一个锋利的气势。

她开口:『世人皆知,杏林三十六之徒医术精湛,武艺高强,不堕其师威名。更有与之交战过的高手称其隐针于裳,只一挥袖,衣袂翻飞之际似有风雷大作,针出如龙,威势直追唐门暴雨梨花。』

我听的一脸懵,差点就信了。

『今日小女李如梦不才,胆敢请教。』可她之后的这句话险些让我吓出屎来。

她蓦然出剑,剑出风流,剑势如虹,其意断金。

剑光一闪而过,一道寒芒直指向我,剑身上映照着满座的无措。

这一剑极快,快到席间无人能拦;这一剑极险,险到我避无可避;这一剑极准,准到剑若至,我人头必落地。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我却依旧举杯,眼帘低垂,轻抿一口清茶。

剑风卷动我黑色的衣角,向后猎猎翻飞。

我抬眼看了看离我不足半寸凄冷的剑尖。

剑停。

风停。

我额前一缕黑发缓缓飘落。

她收剑,说:『有几分本事。』

我微笑不语。

向她举杯。

她亦举杯回应。

一饮而尽。

嗯,这茶不错多喝点。

我和她的风度和席间的慌乱成了最明显的对比。

那一剑太快了。

快到我都没反应过来。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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