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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普通高中生才不会和中二美少女同居

第一章 普通高中生才不会和中二美少女同居

高中的生活,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面对繁重的课业压力和自己最好的时间,究竟应该做什么才是最好的呢?

是学校,食堂,宿舍(家)三点一线式的生活,不断的努力学习,最终取得好成绩,还是放纵自我,讴歌青春,将一切诸如此类的烦恼全都抛之脑后。

坦白来说,我不知道哪一种更为合理。

所有的家长无疑希望自己的孩子选择第一种,但是,努力就一定会成功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我每天买两张彩票,没中过五百万,于是我知耻而后勇,熟读周易八卦,每日夜观天象,用一切方法去推测可能的结果,并且每天买上一百张彩票,这应该算得上是在“努力买彩票了吧。”

结果呢?这样买就能中五百万,换句话说,这样买就能成功了吗?

虽然买彩票这种事情的决定因素是运气,但你总要去买一张才有中奖的可能性,不是单纯运气好就能中的,基本所有事情都不可能由单一因素决定它的结果,除了一元函数。

那么得出结论:“努力就能成功”这句话是伪论,但绝大多数的成功需要努力倒是没错的,换言之,努力是成功的非充分必要条件。

将这一推论带入高中生活中,也不难发现,自己身边总有一些拼命学习但效果却差强人意的同学,让这样的人重复效率极低的努力,是不是对他们来说过于残酷了呢?

家长们鄙弃那些每天都在玩耍的孩子,认为他们这是在浪费大好时光,但这真的是浪费吗?

横向对比两个高中生,不妨称他们为甲和乙,甲每天上课认真听讲,下课积极复习预习,乙每天上课不好好听课,放学之后就和其他人一起出去玩,过着无忧无虑的每一天,高中三年过去后,甲考上了一所相当不错的大学,而乙名落孙山,被迫提前进入社会,就结果而言,看似甲有着更好的前程,但不可忽略的是,无忧无虑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毕竟在大学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大学毕业后面临的同样是生活的压力,虽说甲的生活水平大概率比乙要高,但同样,甲的欲望也肯定比乙要大的多,到最后,究竟是谁比较幸福根本是无法比较也无法预知的事情,但可以确定的是,至少在高中那三年,乙过的是快乐而又无忧无虑的日子,而甲却未必。

所以,若是不考虑那些能从学习中找到乐趣的真学霸,也不考虑那些就算在玩也整天唉声叹气的神经病,用自己人生后几十年的生活质量来交换在自己最好的年岁里的无忧无虑,为所欲为,真的不值吗?现在的我无法给出一个答案。因为对于自己今后要过怎样的生活,我完全不清楚。我现在所知道的是,我不想成为一个学习机器,但同样也想要一个过得去的成绩。换言之,我只想做一个最普通的高中生。

普通的高中生会两者尽可能的兼顾,虽然两者都不会特别优秀,但至少两种生活我都能体验的到,不会因为整天努力而没有取得好成绩而唉声叹气,也不会因为每天都在玩而自怨自艾,这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这段长篇大论总结下来,也就仅仅四个字:“普通最棒!”

高二下学期开学第一天的早上,躺在床上的我如是想着。

“钟启星?都几点了?赶紧起床,别迟到了!”老妈的喊声自楼下传来。

我叹了口气,开学第一天本应没有早自习,但身为学生会书记的我却不得不早起去学校,所以说学生会到底有什么好的?

在高中的学生会如果不做会长,得到的能力锻炼就很是有限,而当学生会会长又和我想做普通高中生的想法背道而驰,结论就是我去学生会仅仅是浪费时间。要不是老爸逼迫,我绝对不会去做这种低效率的事情。

“钟启星,别忘了叫林凌玲起床吃早饭!”

“今天没有早自习,叫她干嘛?”我有些不耐烦地应道。

“我做的汤面,不起来吃一会就吃不了了!叫她先起床,吃完了再睡!”老妈继续大声喊道。

谁起床吃完一肚子汤面还能回头去睡那十分二十分的觉啊?我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推开了林凌玲的房间门。

和少女同居似乎和普通高中生沾不上边,但这件事情也算事出有因,我和林凌玲相识的时间和岁数基本是一样的,我们的父母之间关系也很是不错,但林凌玲的父母在外地打工而完全顾不上她,而我家恰巧因老爸的工作调动而在我上学的学校旁边买了一所房子,而且空着一个房间,所以我老爸自告奋勇,将她接到了我们家来住。

看似王道的恋爱喜剧剧情,然而不同的是我爸妈不仅在家,还对林凌玲严加看管,用他们的话说这叫防止少女误入魔掌,每次看着老爸老妈就像是在防贼一般防我,很多时候倒是让我哭笑不得。

推开林凌玲的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由被子组成的硕大的毛毛虫。

“林凌玲!起床吃饭了!”

毛毛虫一动不动。

“再不起床就没饭吃了啊!”

毛毛虫依旧毫无反应。

无计可施的我拼命回想,终于想到了能在这种情况下叫林凌玲起床的咒语。

“观测人类未来的守望者啊!汝之眷属在此呼唤您的名字,请从长眠中苏醒,为了避免世界。的灭亡而工作吧!”

就算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但这种台词果然是太羞耻了。

毛毛虫彻底解体,少女从其中跳了出来。

即使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但眼前少女的身姿也足以用朝气蓬勃来形容,可她身穿的睡衣着实有些单薄,我不由得转过头去。

“为了地球能在历史长河中幸存,此刻的我的确应该摆脱迷惘了,吾之眷属啊,你做的不错。”

“林凌玲,你要穿着睡衣去拯救地球我也不能说什么,毕竟对于大多数宅男来说你的外貌还是担得起女神的称呼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种拯救了。”

而且该说不说,好多女神好像确实都穿着这种轻飘飘的衣服。可能是因为这样才有一种超脱凡俗的气质吧。

“吾与汝相识甚久,汝应该清楚吾并非林凌玲,而是未来守望者,菲尔莉丝·路西法,最近几天的地球很是和平,那些来自魔界仙界的修道修仙之人,也终于肯给吾几分薄面,不在吾所辖之人界乱闹了,故此吾不愿多露面,希望可以让吾所寄宿的少女多享受她的人生,但若是连汝都忘记了吾之存在,那吾在这人间的行动就要受到诸多限制,望汝切记。”

“是是是,菲尔莉丝大人,您要是无事的话就请退去吧,林凌玲还得去吃早饭呢。”

“虽说无事发生,但最近几日的未来也需吾用未来视眼镜稍加观测,汝就再等上一会。”说完,她不知从哪摸出了一副我很是熟悉的,颇有年头的眼镜戴了上去。

我只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煞有其事地叨咕着些什么,她有没有所谓的观测未来能力我自然是最清楚的,原因无他,只是那所谓的“未来视眼镜”正是我小时候用来忽悠她所准备的一副没有度数的普通眼镜而已。

“菲尔莉丝大人,您既然能观测未来,那不妨猜一下我们家今天的早饭是什么。”

“是面条吧,这种简单的未来,根本不难看见。”

“不愧是菲尔莉丝大人,大人有空为这等小事做出观测,想必那些大事您已经一一观测完毕,大人既然并无异样,我料想应该一切皆如往常,那就请大人先蛰伏起来可好?”

“也是,那先这样,若是有所异常,汝需服从吾的命令。”

“是,菲尔莉丝大人请放心。”

林凌玲再度睁开眼,摘下了那副眼镜,转而戴上了她自己的眼镜,瞥了我一眼后,立即将自己的身体用被子裹得严严实实。“那个,为什么哥哥你会进我房间呢?”

“叫你起床吃饭,不然面就没法吃了。”

“就算是这样,也可以......也可以敲门啊,毕竟是高中生了,像小学一样随意进我房间什么的,我会......我会很困扰的。”

细若蚊蝇的声音钻到了我的耳朵里,让我的耳根不由自主地有些发痒,再加上林凌玲说的话句句在理,我没有理由反驳。

“行了,赶快起床吧,话说在前,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既然哥哥这么说了,那我会这么认为的。”

“林凌玲,在我面前说话不必这么低声下气的,咱俩就差了几个月的生日,你这样倒是让我浑身不自在。”

“既然哥哥比我大,那我叫你哥哥就是理所应当,还是说哥哥觉得自己有这么一个妹妹,十分丢人吗?”

“不是这个,只是我想让咱俩之间的相处模式稍微正常点,不要总让我觉得我是你爸一样。”

“这就是我眼中的正常相处方式啊,就算哥哥不习惯,但我也没法轻易改正过来,万分抱歉。”

“所以说这种小事有道歉的必要吗?你以前是怎么和我相处的?就那样就行。”

林凌玲的嘴角溢出了一丝难以察觉,若隐若现的苦笑,而我也立即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

“哥哥,人总是会变的吧?”

拜托不要,就算是我说错了话,但不要......

“哥哥让我用以前的方法与你相处,那我也同样希望哥哥能变回两年前那个随性而为,潇洒惬意的哥哥。”

你想怎么跟我说话就怎么跟我说话好了,但不要......

“可哥哥你,变得回去吗?”

“不要再提到那件事了!”

面对我难得一见的歇斯底里,林凌玲的神色中也多了几分严肃。

“什么随性而为啊!不过是不懂事而已!不过是自以为是而已!最后的结局,不过是一个悲剧而已!潇洒惬意又能怎样?再去犯下错误吗?再去让别人吞下我所种下的苦果吗?再去让年少轻狂成为遍布我全身的刺,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扎成遍体鳞伤吗?这种事,我不要再去做了!我啊,现在只想做一个普通高中生啊!”

对过往事情的悔意瞬间支配了我,眼前的一切业已变得模糊,隐隐约约之间,我仿佛又看到了那朵花的绽放。

那朵在女孩手腕处所绽放开的血色玫瑰。正肆意嘲笑着我的软弱无能,嘲笑着我那只会伤害别人的,所谓感情。

“既然哥哥不愿意改变的话,让我自己做出改变,不觉得有些不合情理吗?”

我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挥了挥手:“既然如此,那你就这样吧,不过,高三在即,我这次进火箭班估计也是八九不离十的事情,也就没什么时间去和你聊天了,希望你有个心理准备。”

“哥哥既然觉得高考那三五分比陪我更加重要,那我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你理解就好。”

“钟启星!叫林凌玲起个床需要那么久吗?叫完了了就赶快下来!你一个男生,在女生的房间里呆那么久合适吗?”客厅里传来了老妈的喊声。

“好,马上!”我极力压抑住喉咙里的一丝哭腔,应了一声。

我转身正视林凌玲,林凌玲也自床上坐了起来,虽然依旧紧裹着被子,但她仍旧直视着我的眼睛,眼中的那份倔强,倒和两年前别无二致。

“林凌玲,我确实不应该随意斥责你的改变,但你要清楚,做事切不可违背本心,你自己的本心是什么你自己清楚,我就不再多说了。”

“这句话,原封不动,还给哥哥。”

眼见无话可说,我只得从外面关上了林凌玲房间的门。

勉强应付着老爸老妈的早安,嘴里的面条也是食之无味,大脑在经过冷水的刺激后早已不是刚起时的昏昏沉沉,但此刻脑海中仅有的,却只是林凌玲那一抹无可奈何的苦笑。

哼,说什么自己心甘情愿做出改变,若是真的,你又何苦创造出一个所谓的菲尔莉丝,可又让她和以前的你一模一样,开朗乐观却蛮不讲理,只知道带着我随处乱闹?

又想让自己和我一样做出改变,和我一同承担那时的错误,又怕自己和我疏远,怕我从此不再理你,你才会让菲尔莉丝和林凌玲共存的不是吗?

你还真是个贪心而且聪明的人啊,正因如此,我才急需和你保持距离。

因为,恋爱感情是错误的,而我,不需要拥有这种感情,而如果你有此心,迟早会找到我的弱点,将我彻底攻陷的吧。

虽然现在的你对我的感情应该类似于兄妹,但就像你所说的,人总是会变的,若是你对我有了所谓的爱情,我没有自信抵挡你的示爱。

所以,保持距离才是万全之策,我只想做一个普通高中生,恋爱什么的,本就与普通高中生无缘。就算拒绝,就算躲避,想来也合乎常理吧。

“钟启星?想什么呢?怎么魂不守舍的?”老妈关心的语气让我意识到了自己身处何地,眼见老妈的关心之情溢于言表,我只得强迫自己的嘴角上扬,露出一个最为完美的微笑。

这些事情,让他们知道也于事无补,所以,从此时开始,我必须要遗忘掉刚才的那些,做一个简简单单的普通高中生。

所幸,这样的情绪转换,对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

“没什么,学生会要处理的事情有点多,我先想想而已。”

“儿子你官不大,想的倒是不少,这些事情不自然有你们主席处理吗?你啊,就是责任心太重,这不是你爸让你去干的活吗?有一搭没一搭地对付就是了。”

“这叫什么话?干活就应该这样,多思考才叫锻炼,钟启星,你知道吗?”

“知道了,老爸,不过学生会在早上的工作可着实不少,老爸既然想让我多加负责,那下次叫林凌玲起床这种事让您来做可好?”

“算了吧,你爸?肉包子打狗听说过吗?”

老爸还未应声,老妈倒是一脸不屑地否定了这个提案,一旁看报纸的老爸手中的报纸明显抖了一下。

“孩子他妈,林凌玲在咱家都住了多长时间了,你还用像防贼一样防我吗?”老爸的口气中充满了无奈。

“哦?咱俩认识了将近三十年我还不知道你什么脾气吗?钟启星,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萝什么控的?”

“是萝莉控——”

“对对对,你爸就是那种人,天天看见别人家的小姑娘就想上去亲近,也不看看自己一副凶神恶煞样,不怕吓到人家孩子。”

“天地良心,我刚认识你的时候绝对没有那种想法啊!我只是觉得人家小姑娘长得水灵灵的可爱,怎么会想到那些东西?你这一天天在孩子面前说我的不是,我这一家之主还用不用当了?”

“老爸,我说句公道话,以你22岁和11岁的老妈同居并且最后结了婚的光辉事迹,再结合上老妈的指控,你的反驳估计啥用没有,至于一家之主的问题,你在咱家的地位未必比小灵高。”

我一边吃着饭,一边不忘调侃老爸。

“真能比小玲高点我就心满意足了,你妈对她那叫一个殷勤啊,我能被那么照顾一天跟你妈结婚这些年受的委屈也就都不算什么了!”

“那你是别想了,我们那次出去吃饭剩下来的清蒸鱼,老爸你没吃着吧?”

“怎么?被小玲吃了?她还在长身体,这倒没啥,你是不知道啊,那天小玲睡懒觉,你妈轻轻摸着她的后背,我一睡过头,她直接掀开被就是一下子,让我赶紧去刷碗,我也不奢求什么,就是你爸这老胳膊老腿也确实禁不起折腾了。”

“没办法,谁让人家小灵后背摸起来又顺又滑,你那皮肤跟它有的比吗?”

“也是......不对,你摸过?”

老爸的口气突然变的有些严肃,不过我也没去在意。

“我当然摸过了,那滑溜溜的感觉,简直让人爱不释手啊。”

“她什么都没穿?”

“它能穿什么啊?穿了哪有这手感。我摸着它,它就转过头来,想舔我的手指,那样子简直萌炸了啊!”

“孩子,你和我约法三章不早恋,违反了也就算了,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多少注意一下对象行不?还有有些事现在也太早了,你还是趁早分了吧,别耽误人家小姑娘。”老爸语重心长地道。

“啥?我啥时候早恋了?”

“都这那那这的了还没早恋,你糊弄鬼呢?”

“什么?我撸个猫也碍着您了?还能跟猫早恋?白猫公主还是美人猫啊?您老要去写童话哪有安徒生和格林什么事啊?”

“你说的是咱家楼道里那只流浪猫小灵?”

“那能是哪个?林凌玲吗?你咋能想到林凌玲呢?我要是对她上下其手不等着混双套餐伺候?还有刚才老爸你脑海里的画面绝对很有问题吧!”

抚摸着**的林凌玲的后背什么的,还有林凌玲舔我的手指什么的,我才不会去想......

“钟启星,你的脸为什么变红了呢?”

“还不是老爸你为老不尊!”

我话音未落,就听见了老妈用力将碗摔到桌子上的声音。

“我亲爱的儿子和旁边那个萝莉控混蛋,你们讨论什么呢?跟我说说可好?”

我和老爸慌忙低下头去专心扒面。

老爸夺回一家之主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倒是已经全部阵亡了。老妈之威,竟恐怖如斯。

我一碗面快要见底的时候,林凌玲也终于换好了校服,一尘不染的运动装与那吹弹可破的娇颜交相辉映之下,倒让人不由得将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曾几何时的林凌玲还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假小子,那时在她身后舞动着的马尾辫就足以抓住我的心房,但她现在却变得沉稳而又文静,然而两种状态下的林凌玲的魅力各擅胜场,若要我做出评判,我只能说,能将完全不同的两种性格的美都发挥至如此境界的她,本身的魅力绝对非同小可。

“那个,我吃完饭了,学生会那边还有事,那我就先走了,就不和你一起上学了啊。”

林凌玲应了一声,我穿上了校服外套,跟爸妈道别后,就逃到了早春的街道上。

虽说已经到了春天,但在这座北方小城中,冬却不愿放弃它那高高在上的地位,而是用寒冷作为喇叭,肆意宣扬着自己对这座小城的统治力,风打在身上,尚自感觉不出什么,但过不了多久,一股沁透全身的寒意便将我包裹起来,这份寒冷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校服外套所能抵挡的,我连忙加快了脚步。

要将那件事留下的痕迹全部清除,要在这所高中做一个最普通的高中生,只要撑过了高考,我就可以逃离这里,再过上几年,找到工作后,和这座城相处的时间就会越来越少,那些事情,也会随着时间而尽数遗忘吧。

毕竟,那可是无数人口中的,治愈心伤的至极良药啊。

所以,我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就算是飞蛾扑火也好,精卫填海也罢,不管再怎么破破烂烂的,只要坚持过这一年半,就是我的胜利。既然感情会伤害别人,那么暂时舍弃就好,既然惹人注目会无故树敌,那么选择平庸就好,这就是我的挣扎。用绝对的理性权衡利弊得失,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平淡无奇,这样的话就算是我,也不至于再会伤害到任何一个人。

那么,就微笑吧,因为不管前方有什么,高中生都应该是充满希望的,这些事情,就在心底被封印吧。

“嘿,星儿,早上好啊!想什么呢?连我都没看见?”

一只手拍上了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回头看清来人是谁后,我才松了口气。

从现在开始,属于普通高中生的我的表演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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