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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之作者废话集总

完结之作者废话集总

(warning,下文与小说内容无关,乃作者一家之言,无聊且慎看)

有谁知道,金鱼的记忆只有7秒钟……

好吧,这个开头太有诗意,太写意了。

换个……

曾经,我有个很喜欢的笔下人物,叫做三原色七染,然而当他戴上了金刚圈……不对,是获得了全部权限,成为了孙悟空……不对,是易斯染时,我感觉通篇里头我最讨厌的还是他。

城之祭可以从某个程度看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小家,后半段是大家。这样的说法有点空泛。可是前半部分七染在却是连个象征意义的家也没有,而后半部分,他则是挣扎在他的社会价值之上,那是大家。

所谓的大“家”,是以自己为对象,而不是国家。小小的家庭给了一个基础的“我”,而大大的社会,给了作为社会人的“我”。

于是当卷一一处,我最喜欢的地方便是七染将钥匙扔给那个白领的镜头。有家的人,又为何要在外面闲逛?

——“知道要被吃掉的时候,仍然能够有个地方被你牵挂着,那种称呼为家的地方……”

而在卷二,我最喜欢的,只有那么一句话,那便是

——不知己身已死的悲哀。

一千个人心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这一千个人至少都不会认为哈姆雷特是烂做,那么各位不管对于无头是怎么想的,只要心里有过矛盾,那我也是成功了。

诸如此类,比起卷二无头,我更加是喜欢机械迷踪。

大家看看,我给每一卷和章节起名虽然不说霸气诗意,但是也有些想法,不过“无头”名字现在想起来有些突兀,但是却恰到好处,而机械迷踪则是文绉绉的令我感到不爽。

然而从死法来说,舞铭的死是比不过木代素婉的,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是不理解为何比起素婉,舞铭死的更加令人惋惜。可是有一点是绝对的,爱了,为何不能够在一起?反问,爱了,为何一定就能够在一起。

南无阿弥陀佛,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这句话听起来好笑,但实在是怨毒到极点啊!)。

战画,不多说了,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引入紫皇月容,二就是做一个荒谬的对比。

你看西年殇,这货,多么的霸气爷们啊,但是在后面连落碧天十回合都接不住,在易大郎的口中,所谓的四英雄之首成为“不过尔尔”之辈,这里头是有深深的讽刺的。

在经过惩罚和家还有机械迷踪几卷之后,七染终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小家”。当然这是不是他“找”的,那就不一而足。

接下来,就是展开了。

回想起来,大概也就是些“失格”这一卷的时候,我已经策划好了川荒莲之死,还有七染最后的“消失”。无论是失格,罪七分,还是虚空小屋,都是铺垫过度的章节。

好多人都可以好好的写啊,比如说易昀动,比如说易斯卡,比如说涅槃。也有好多人都可以好好的打,比如说真萝,无夕缺玥,涅槃。

但是各位有没有想过,像漫画动漫里头,无论是那一个对手都留有无数后招,杀一个人难得要死,只要是前面给过一些铺垫难道都有必要有个华丽丽的死法么?比如说尼洛,比如说真萝,我给了好多的铺垫,比如说涅槃。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们就一定要死的华丽。

诚然这是一种莫名的失落感,空虚,但这个我认为更加的符合逻辑。

展开之后,后面的就一发不可收拾。

一个残忍自私的七染,就在我笔头下不可抑制的爬了出来。

当初我心里头想的结局是,让七染一个人在都市里头当都市之灵,寂寞孤独的徘徊到死好了。然而那时小染,有人觉得他讨厌,但是还是会有人喜欢,如果对一个人残忍,那么也会连带对另一些人残忍,因为,总会有关心他的人吧,如果有关心他的人,那他就还坏的不够彻底。

我勾勒的爱情不美,我最吐槽自己的一点是没有个好的相遇。一点也不华丽,也不刻骨铭心。不过法流我连自己的初恋都忘记是怎么碰见的,所以我也就不在意了。

谁特么在意好的开始?如果不失败,干嘛回味好的开始?只需要在意好的结果就好了!

我和各位说,差不多四年之前,有个小青年在某个山旮旯大学开始写一本小说。

这sb青年(当时候还是纯情少年一枚),当时候是打算写一本关于灵异类的小说,每一卷都独立起来。那sb当时候看了空之境界(对于那sb这种老宅来说,大一才看简直是无法理解),有感而发,于是就开始大书特书。

不过这青年后来写多了就想,小爷我写的这么多了这么辛苦,却是一个一个小故事,哎呦不得了,虽然sf的读者本来就不吃这一套了,你写这么多却没有一个主题多悲催啊。不行,我要写一本神作!

我要写神作!

好吧,这年头就出来了,我想写一本小众的,但是大家看了之后都会回味无穷的神作。至少要在sf这个小天地里,让所有人看了之后拍手叫哈(现在看来也没有做到,我想让这本书的地位更加超然,我是想多了,不过这是集总后记,你们不能够妨碍我幻想)。

可什么是神作?

不是法流自己吹捧,我反省一下,我一开始却是有些自视甚高,所以才会写出《再次降临》这种作品来。

我心中的神作,于网络小说而言,只有一本(黄易,龙人的那些就算了),那就是《高手寂寞》(又是括号,我特别说高手寂寞看完江湖篇就算了,我这么多年也就看高手寂寞看到我流眼泪吧,看到结局下地狱的瞬间。)。我也是老书虫了,我看的书绝对不是那些冒充神作的所谓神作比如说什么星辰变啊之类渣渣的书。

于是我说了,一书一世界。

可我是做不到了,当然我现在写作水平在这里,大概是无论什么题材都不难写个中上。但是那都不是神作。写完了看过了一笑被人忘记的作品,我不要,所以我才说最后的战神者根本就不是我想写的,只是现在反响太好,不得已写下去。

什么是神作?我直言一句,SF里头一本都没有。顶一流的都碰不上边。

可是这里是轻小说吧,╮(╯▽╰)╭,果然是法流我想多了。

轻小说轻小说,轻松阅读,不用思考,那变相不就是快餐文化么,换言之,快餐文化的小说下来,看看这最近几年的网络小说环境,有几本好书?!

谁还记得七八年前,甚至十年前第一次读《悟空传》的感觉!?黄易的覆雨翻云,大唐双龙,破碎虚空,星际浪子,大剑师,谁记得?

好吧,说着说着,就开始抨击了,果然法流我还是小年轻。

于是我有不甘,为什么别的sf小说各种人气神作,而我写的却是小众没人看?要知道当时候每天陪着我说话的也就是血染黑和单人舞(这货毕业工作了,我还有emai联系),魔手兄和个别的朋友偶尔逛一下。我还记得,我每一次更新,都会看着点击数,那真的是翘首以待。

大概我每天的点击也就是在一百左右吧~~~可怜的一百。

然而三年半,断断续续我都写下来了,bravo,为自己鼓掌。特别是我现在人在国外,我居然写下来了。也许正因为在国外,孤独和寂寞的感觉才更加能够让我写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特别是最后一卷,我写的是很写意的,感觉有点散文。每一句之间都是飘忽,脑海之中各种画面闪来闪去,抓到了什么就写什么,难道这算得上小成境界?

回头看看,虽然城之祭的开头几卷写的语句各方面都不甚如意,但我还是喜欢的,也不打算大量修改或者做什么重制版本。不过更令我感到痛苦的是,我那充满着网络小说商业化快餐式的战神者,却有不少人喜欢。

诚然,我不喜欢七染,更喜欢沦廻,但是我再也找不到那个时候惨淡更新着城之祭的快乐。

但总归我是自豪的,为啥?我写完了一本小说啊,法流,好样的~hooray!Sigma ZHANG(这是我对自己的戏称)。

人生几何,满脑子那么多华丽的句子,震撼的场景,却不能够拿出来分享,那就是痛苦。

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写,我还有很多我的故事,道理和世界观要灌输在我的小说里面。

就好比我前几天看了《卢旺达饭店》,讲述的是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三个月死了一百万人。我心中翻滚着无数的道理,句子,和场景。人在国外,更加懂得种族的问题。为何我不能够写出来?

写书的人首先要有自己的故事,然后才是写别人的故事。

我算是理解了,阅历对于作者也是很重要的,如果现在开笔再写城之祭重制,我估计会拿手很多。然而,看着自己当年稚嫩的笔法,也没有什么不好。

所以,你们眼中的印法流,是怎样的人呢?

我曾经有个笔名,那是我第一个笔名,叫做三水卧沟,三水卧沟,是心也。现在觉得纠结这类东西实在小家子气,。

那么,你们眼中的引发刘,还能是个怎样的人?

我从前很喜欢刀光剑影,憧憬这漫画里头各种奇人异事,然而今天的我,会更加的被人道,温情,还有执着所感动。

于是,我也算是长大了吧,在这三年半的时间里头。

想起朝人拿个奖状,要感谢领导父母,不过我在这里,在完结的这一天,我只想感谢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如果觉得这本书写得好的人,都多少感谢一下我好了。

因为我是印法流,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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