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接到《谷山》编辑部回函的斯图尔特得知了他的稿件被选上的事情。
“意料之中……”
他坐在床边,低头弹了弹那张散发着油墨香的信笺。
这封回函写得极为恳切,字里行间无不表达了对亲爱的爱德华“过人文学素养”与“无与伦比的剧情把控”的赞扬,想来那些曾经一度广受贵妇们谈论的情节帮了不少忙。
但严格来说也并非只是这些情节的功劳;如果不是他自己也生活在这个阶层,想要写好瑞秋的一举一动,想来绝不会是什么容易事。
当然,寄给编辑部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不过剩下的内容,这几天他也已经在加班加点推进了。
大概是公学的老师要求作业手写,他才没想起来这世界上还有打字机这回事。也是直到把包裹寄出去之后他才意识到,似乎有必要把家里那台落了不少尘的打字机翻出来了。
因为这点也在回函中有所体现:对方以王国式的含蓄,重点夸奖了他那一手极为赏心悦目的圆体字。
但他知道这是不能作数的,意兹尔人向来有以“令人感到有趣”暗指“你这就是依托答辩”的传统,所以还是得乖乖掏出打字机写作才行。
“至于拨冗商谈稿费一事……”斯图尔特笑了笑,“竟然还要我上门去找他们吗?也行。”
少年说着走到桌边,拿出日程表看了一眼,确认了安排以后,便开始提笔给对方回信。
这种应用文体他写过很多,实质性的内容也不过是一个日期和时间而已;三两句话写完以后,他找了个信封装好信,便想着趁去采购的时候顺手把信给寄出去。
“生活费么……”少年看着手中的信,轻轻叹了口气,“就这么放弃考试,是不是太不应该了?”
视线游移,落在了桌角那一份已经填好了的王立风向标学院弃考申请上。
如果他下定了决心的话,只需要一会去采购的时候顺手投进邮筒里,等待学院的回函确认之后,少年就可以开始新的人生了。
“……真的要放弃吗?”
少年深吸一口气,站在原地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带上这张申请。
再多考虑几天吧。他心想。
结果,这一考虑,就考虑到了他正式去《谷山》编辑部的日子;而他这次出门的时候,依然是空着手的。
这是少年两世为人,极少数举棋不定的事情。他的行动大多数时候也许算不上激进,但一定是果决的;由此可见这件事在他心中的分量。
斯图尔特知道快到做出决定的时候了。这会已经是八月下旬,距离资格最终确认的截止日期已然近在眼前。
“咔哒。”门闩传来闭合的声音。
……是时候该做出取舍了。
他认定自己必将成大事;而要成大事的人,必然不会是优柔寡断的。
——那是懦夫的行为,而他决不允许自己软弱无能。
如果无能,那他早该死在前线,绝不应苟活至今。
斯图尔特低头看着刷着黑漆的门扉,提起手杖,转身下了台阶,向街角的出租马车走去。
在路旁等待揽客的马车夫看见那名身穿正装的温雅少年向自己走来,便稍稍欺前几步,笑道:“老爷,你这是上哪去?”
斯图尔特微微颔首:“65号,康希尔大街。”
“噢!上车吧,不过得请你稍等,我给算算距离……”
“从这儿去不到两哩,不用算了,”少年妥帖坐好,将手杖杵在中间,“正好一先令。”
马车夫扭过头看了一眼这位衣着不凡的少年,心想这是碰到了熟路的。“那请老爷坐好,”他摇头笑道,“我让这伙计跑快点!”
斯图尔特:“……有劳。”
……
……
在康希尔大街65号楼下等着某人的几位职员在大约半小时前,就被那位班克罗夫特夫人赶了下来;后者要求他们“务必要给我蹲到那位爱德华,不然今天就别想午休”。
“诶,那辆马车冲咱们来了!”
某位职员突然指向了某辆越来越近的黑色马车。
——终于来了。
在石板路旁等待了许久的他们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说实在话,他们还没见过那位以审稿严格著称的夫人,拿出这样的态度来接待一位向编辑部投稿的作者呢,这是头一遭。
马车在他们面前停下,从上边跳下来一位衣着用料考究的少年;只见他随手将一枚先令递给车夫后,便迈着严谨的步子向他们走来。
“抱歉……请问您就是……”
少年微微欠身,将帽子按到身前:“爱德华·德·西蒙,不才正是《瑞秋·格莱斯顿》的作者。我姓索兰,斯图尔特·索兰。”
听到了索兰这个明显是贵族出身的姓氏,几名职员心下一动:原来真的是家里有矿的。
“我们很高兴能见到您本人,索兰先生,”其中一人反应很快,“这边请。夫人已经在上面等您了。”
“有劳带路。”斯图尔特点了点头,重新戴上礼帽。
身旁的几位职员看着面前的少年虽然十分年轻,但举手投足之间既有贵族的优雅,也有几分军人的冷峻,不由得肃然起敬。
但斯图尔特其实心里头有些感慨,因为这是他两辈子第一次造访《谷山》的编辑部;作为它的忠实读者,能够得到与主编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还是颇值得纪念的。
但也仅限于此,他心底轻笑,不过是为了生活费的权宜之计罢了。
少年跟着前方的职员走上二楼,来到一间独立办公室门前。带路的职员敲了敲门:“夫人,那位《瑞秋·格莱斯顿》的作者来了。”
“……啊,快请她进来!”
“她”?……少年狐疑地看了一眼职员;后者脸上浮现出了肉眼可见的尴尬。
他旋即猜到了几分原因,但事已至此,开弓没有回头箭,也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一边想着,斯图尔特推开门,微笑脱帽,向里头的女子致意:“下午好,班克罗夫特夫人,给您添麻烦了。”
“咦?怎么是你?……不对,怎么会是你?”
对方连着问了两个看起来摸不着头脑的问题;斯图尔特抬起头,也不由得一时愣住了:这可不就是那天他跟梭伦碰到的,那位被偷了钱包的女士吗?
“……索兰?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另一道女声拉回了少年的思绪。斯图尔特留意到旁边的沙发上,还坐着一位正拿着书稿的少女,相貌隐隐有几分妖艳。
“比依,你们认识?”坐在办公桌后的主编问道。
昵称叫作比依的女生斜了斯图尔特一眼:“是,但是我并不喜欢他。”
少年瞥了坐在沙发上的女生一眼。
这女孩名叫碧翠丝·哈蒙德,也是他们公学的同级同学,平日里与菲尔比走得极近,大约确实恋慕对方;至于其他的事情斯图尔特也记得不清楚了,只记得后来王国灭亡之后,她好像还确实和哈罗德订了婚。想来如果不是他,可能她早就和菲尔比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你也就是那么回事。
斯图尔特笑了笑,不以为意:“先解释一下您的疑惑,夫人。我是《瑞秋·格莱斯顿》的作者爱德华·德·西蒙,真名姓索兰,斯图尔特·索兰。”
“啊……我知道这个姓氏!”见多识广的爱丽丝反应了过来,“祖上是柯林公爵吗?”
“我在柯林那边确有薄田,”斯图尔特平静道,“但眼下我还没去过上议院。”
“原来如此,那你跟比依是……”
“我跟哈蒙德都是温瑟的同班同学,只不过关系如您所见,并不理想。”
爱丽丝看了碧翠丝一眼,作了然状道:“我明白了。也许你不知道,比依是哈蒙德先生的千金,而哈蒙德先生则正是……”
“我知道的,”少年笑着接上了话头,“您这儿的头头。”
“说得这么难听……”碧翠丝不屑道,“搞得好像我父亲得罪了你一样。”
“那我可不敢,”斯图尔特对她反感没某人那么大,“我见过哈蒙德先生几面,他是个正直热忱的绅士,也是一位务实的实业家。”
伸手不打笑脸人,听到这个评价,碧翠丝也只能抱着胳膊冷冷道:“随便吧,我就是在这儿看书的,一会儿要商量稿酬的话我就回避一阵。你们继续吧。”
“请坐,”发现对方不是想象中的千金小姐之后,爱丽丝的语气也公事公办了许多,“想喝什么?茶还是咖啡?”
“红茶就好。”
把刚刚的职员喊回来干活之后,爱丽丝重新坐了下来,看了一眼手中已经重新打过一遍的稿子。
她思索片刻,抬起头道:“我想先问一个问题。”
***
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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