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起就在这个地方。
王都,全伊利克斯最繁华的地方。
可就像太阳洒下光线,照亮了高处的楼房,却照不进楼房背后的阴影。
而我,就生活在王都的阴影里,是角落里的老鼠。
没有人在乎老鼠的生活,无论它今天吃的是新鲜的奶酪,还是腐烂的剩饭,没有人会在乎。
会闹肚子吗?会生病吗?我们从来不会考虑这些,因为只要有吃的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所以,这样的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小千,坚持住,小千!”
我握着妹妹的手,滚烫得像块烙铁。
明明平日里总是惨白的肤色,现在却是通红通红的。
“小千,你说话啊,小千!”
我大声地喊着,撕心裂肺地喊着。现在想想,会不会我反而打扰了她休息呢。
要是我静静地坐在她旁边,一直陪着她,会不会更好一点呢?
虽然结局都离不开死字,但是,如果我陪着她,她一定不会那么寂寞了吧。
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不懂,和贫民窟里的其他孤儿一样,什么都不懂。
但即便什么都不懂,生病了要看医生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可医生怎么会愿意来贫民窟呢?一瓶药剂就抵得上一枚银币,可我身上连几枚铜板都凑不出来。那群见钱眼开的家伙,绝对不会施舍药剂给我这样的人。
大一些的孩子们说,从老人哪里听说过,曾经的教会里住着些来自教皇国的好人,只要找到他们,无论是怎么样的伤痛,无论是怎样的疾病,只要修女亲吻十字架,在光芒中一切都会被治愈。
但是……教皇国的修女们已经走了,因为王族发动了战争,教皇国的修女们都走了。
都是那些该死的王族……他们吃着喝着世界上最好东西,却连最小的面包屑也不愿意施舍给我们。而战争到来的时候,只会吃喝玩乐的蠢猪们只会缩在后面,让我们这些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人去死。
有些人生来就是骡马。
我也就无所谓了。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自己心里最清楚。
即使钱包里鼓鼓囊囊,我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去街上买最新鲜的面包,我也会不自主地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
穷人,富人?无所谓,谁好偷偷谁。他们不欠我什么,我也没有觉得是从他们身上拿来的是我应该有的,是他们亏欠我的。
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但是,但是,每当看见别的孩子,高高兴兴地扑到家人的身上的时候,我的心就好像被握住了一样……很疼。
羡慕的感觉,是疼痛的。
然后啊,我就想要一个家人,一个可以给我拥抱的家人。
我就这样,遇到了小千。
她和我们不一样,穿着被泥土弄脏的衣服——即便如此,我也能看出来那件衣服是原本的模样,那绝对不是我们这种孤儿穿得起的衣服。
小千的父母死了,家被不认识的亲戚霸占了,而她则是多余的那个。
亲戚是什么我不知道,父母去世是怎样的感觉,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把她带回了“家”,成为了家人。
而且,她有名字,我没有名字,很……特别。不过她说她不喜欢原来的名字,让我给她再起一个新的,她也要给我起一个。
我没有读过书,起名字什么完全不在行,但我听过,那个女孩被抱起来的时候,她的家人叫她“小千”,所以我对她说。
“那你就叫‘小千’了!”
哈哈哈,多蠢啊,这只是个别人的小名,根本不是用来当本名的。
小千却笑着答应了,高兴地说这是她听过最可爱的名字。
“你就叫‘小万’吧。今天开始你就是哥哥,我就是妹妹了。”
她笑着,温暖的笑容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像……花一样?
“请多指教啦,哥哥大人。”
那一刻,我脑袋就像要“嘭”的一声炸掉了一样!我脑海里全是“哥哥大人”四个字,一遍一遍地回荡在脑海里,仿佛打了个烙印一样,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
小千是我见过的最乖最可爱的人!她不像街上那些瞧不起我们的家伙们一样,我和我的同伴们无论穿成什么样子,她都会对着我们甜甜地笑。
“回来了呀,哥哥大人。今天原来有带朋友回来吗?请稍等一下,我多做点菜。”
小千很喜欢做饭,我甚至还给她找了口小锅,用工地上捡到了的破砖头,搭成了粗糙的灶台,堆放在我们破破烂烂的小家里。
我们家恐怕是整个贫民窟里唯一会生火做饭的,因为我们即便有钱,那些卖菜的老太太们也不愿意卖给我们——她们说,不会收我们偷来的钱。
“是衣服穿的不对啦,真的是,就交给我啦~”
她拿着我攒下的小钱袋,为我购置了一身得体的衣服,也成功从那群凶婆婆手里买来来之不易的蔬菜,甚至,老太太们还送了小千不少。
“穿上普通的衣服,老太太们就会以为你是替家里的大人出来买菜的。别担心啦,她们的记性也不太好的,不会认出你的啦。”
然后我也第一次买了菜,那是一种奇妙的体验。
我好像不再是过街的老鼠,干干净净的。平日里凶神恶煞的老太太,现在却变得慈眉善目了起来,热情地招待着我们,还夸我们是“懂事的好孩子”。
可能那才是她们平日里的一面吧。只不过,再怎样慈祥的老人,都不会对着一只老鼠微笑的。
饭菜的香味能飘得很远,左邻右舍的孤儿们每到我们开饭的时候就会闻味而来。
“到这里就不许进了!”
我和我的伙伴们,总会守在门口,不会让任何人进来。
我们的意思是,这样好的东西只能自己人才有权享有,不过,小千却有时候会在剩菜吃不掉的时候,悄悄地分给不属于我们势力的人。
以至于后来,有了不少不是我的朋友,却愿意保护小千的同伴。
大家都很喜欢小千,即便她是外来人,大家都很乐意接受她。毕竟我们不是讨厌外人,只是讨厌那些瞧不起我们的人,而小千从不瞧不起我们。
我们的家是一间小茅房。
那或许是世界上最破的房子了,墙壁透着风,一到下雨天屋顶就会漏水,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可那里,似乎才是我永远的家。
长大后,我不再需要蜷缩在那个破茅房里。正儿八经用砖头砌成的房子,结结实实的,不会透风,不会漏雨,有着烧着柴火的壁炉,但似乎一点也不温暖。
“别拿雨水泼我啦,以后还要用来喝呢。”
“没事啦,雨还大着呢。嘿咻——”
话虽如此,我也只敢拿着那个小杯子,舀上一杯对着她泼。
我可不敢浇到她身上,小千告诉我,如果淋雨了就会感冒,会很危险很危险的。
哪怕雨下得再大,如果有小千陪着我的话,一切都好像没有那么糟糕。
大孩子们说,大人们都要结婚,要找老婆,一定要漂亮,会做饭的那种。
“那不就是小千嘛。”我乐呵呵地笑着,想着以后一定要找一个像小千一样的老婆,然后让她多学学小千,最好能和小千一模一样。
哈……区区老鼠,还想找一个这样的妻子。
小千其实并不希望我偷窃,但是她也知道,如果不偷窃的话,我根本不可能养活两个人。
我是技艺精湛的盗贼,从路过的行人口袋里顺点钱出来,对我来说像喝水一样简单。可那段时间的收成真的不好,即便是我也不能偷到多少。
“我听说,好像是要打仗了。大人们人心惶惶的,根本不敢把钱带在身上。”
打仗是什么我根本不知道,大孩子告诉我说,打仗就是大人们的打架,会死很多很多的人,甚至还会把我们抓走去和大人打架。
他们组建了帮会,邀请过像我这样专业的扒手,和他们一起谋生,互相保护彼此的安全,绝对不能被绑走,那样就会要去和大人打架了。
我和小千没有理由拒绝,可我们到最后真的从路人身上偷不到一枚铜板。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想方设法地保护我们,有些去工厂上班的伙伴,把自己的工资贡献出来,用来维持我们的日常生计。
日子虽然苦,但是只要,只要我再长大一岁,我也可以去工厂上班了。
到时候我就可以带小千堂堂正正地生活了!她再也不用担心我偷东西被发现,而整天提心吊胆的了!
“她死了!”
“你TM的,为什么要给她吃那些!为什么中毒的不是你,而是她!”
“我怎么知道那片蛋糕里有毒药!”
是的,我亲手把那片有毒的蛋糕喂给了小伊。
那似乎是,用来药老鼠的毒蛋糕。
可……老鼠是我啊!为什么死的人是她啊!
“她生日快到了……”
女生好像都喜欢蛋糕,外面人过生日都有蛋糕,我就给她找来了蛋糕。
蛋糕店的老奶奶,看我一直在店外面徘徊,就给了我蛋糕。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蛋糕里下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没有光顾过她的店,她依旧要致我们于死地……明明,我看她只是一个老人家,经营一家小店也不容易……
“老鼠。。。嘿嘿,老鼠。。。就应该被毒死!”
我杀了她,把她头像皮球一样踩在脚下,那又有什么用呢。
小千其实并不相信,这么好的蛋糕竟然能一分钱都不要地送给别人什么的。
要是我那个时候顺从了她的话,这一切是不是不会发生?
“可是我穿的是你买的那件衣服呀。”
她将信将疑地吃下了蛋糕,也许是太饿了,也许是她真的喜欢蛋糕,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摸了过去……先是细细地品尝,随后脸上露出我从未见过的幸福笑容,一点也不可爱地狼吞虎咽起来。
一切都很正常的,然后……
“她死了,都是你害的,偷东西的老鼠!”
“小千不希望你偷东西了!你还要偷东西!看吧,你害死了小千!”
金盆洗手的同伴咒骂着我的背信弃义,咒骂着我害死了我的“妹妹”。
贫民窟的孩子们,也许都把彼此当做家人。他们接受了小伊,把她也当做了我们当中的一份子,所以当她死的时候——
我被揍了。
所有人都给我揍了一拳,大孩子,小孩子,和我一样大的孩子,所有人都给我揍了一拳。让我蜷缩在地上,像只半死不活的老鼠,扭动着坏透了的身体。
是的,我是老鼠,见不得光的老鼠。
光,曾经照进了我的世界。
下水道的井盖里,光透进来过,可命运就像非要和我开这样一个玩笑。
到底是多么无聊的神明大人啊,就连井盖的通气口都要堵上的吗?
角落里的老鼠,果然,连光都不配有的。
……
你们,都该死啊!
所有的贵族,所有的有钱人,所有瞧不起我们的人,都该死啊!
抱着复仇的念头,我成为了“猎人”,成为了没有刺客执照的刺客。
暗杀贵族,劫掠富人,尽可能地帮助那些我能帮助的人。
但是,也许吧,我永远无法成为“人”。
弱小是最大的原罪,拥抱黑暗才能获得复仇的力量。
“原谅我,你最后的愿望也不会成真。”
老鼠终究还是做不了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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