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要去蒙特利尔之前,我都并没有听说过这座城市。提前几天补习了一下地理常识,发现她竟然举办了1976年的奥运会,这样看来应该是个大城市!
到达蒙特利尔的时候已是深夜,飞行了四个多小时,并且两座城市之间还有三个小时的时差。
姑妈热情的接待了我并且把我安排在家里二楼的房间里。
见到亲人是一种温暖的感觉,尤其是在异国他乡。所以初来乍到蒙特利尔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种和风力日的感觉。
表姐提前帮我远程申请了一所当地高中,LowerCanadaCollege。是当地为数不多的纯英文学校。
蒙特利尔是加拿大第二大城市,也是一直想要独立的魁北克省的最大城市。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加拿大的经济中心,直到上世纪末尾由于过于频繁的独立诉求而逐渐被安大略省多伦多市超越。魁北克省位于加拿大东南部,是加拿大面积第一大省。百分之八十的居民是法国居民,官方语言是法语,是北美最大的法国文化中心!蒙特利尔也是除了巴黎之外最大的法语城市。
所以说好的纯英文学校在这里着实是属于凤毛麟角,而简单的英文还没有掌握明白的我选择了对待法语敬而远之!
我是从到达蒙特利尔的第三天开始去学校上课的,休息了太久的我浑身上下充满了无尽的能量。
每天从家到学校需要搭乘公交车转地铁然后再转公交车,整个路程下来大概需要四十分钟。
有着近100年光辉历史的学校孤零零的矗立在半山腰间。优雅古典的环境,伴随着此时已被秋风渲染过的黄叶,很美!水绿水绿的草地,悠闲打闹嬉戏的松鼠们,时不时落下的秋雨温柔的拍打在肩膀上,甜润的空气,微凉的风,沁人心脾!
秋天留给大地的是一片萧索颓败的残景。经历了盛大喧闹的夏天,大自然选择了一个不冷不热的时间脱下自己华丽的衣裳,脱得很匆忙,所以我们的秋天也就很短暂。就颜色来说我更喜欢夏天,但那是在说家乡的夏天。树木茂盛,百花争妍.....只是北京的夏天很热,当年黄沙漫舞的地点比蓊蓊郁郁的地点要多很多,嗓子总是像有什么东西噎住似的,所以说在北京我更宁愿秋天停留的长一点,尽管秋天也依旧是漫天黄沙,尽管嗓子也不会太舒服。但是至少天气会凉爽许多吧。而对于蒙特利尔的秋天,无论是从布局上或是色彩上,都给我惊鸿一瞥的感觉,金风送爽!北雁南飞!
我去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开学一周多了。错过了学期前的新生介绍会,被老师直接安排到了班级里,我被莫名其妙的降了一年级,读十一年级相当于国内的高二,貌似是因为表姐把我的年龄给记错了。
选课的时候我瞪大双眼对着一长段密密麻麻的单词踟蹰良久。后来表姐实在忍不住了帮我勾选了她认为最适合我的五科—数学,物理,电脑,英文和微积分。
“姐,为啥不帮我选个政冶地理什么的?”
“那些课全是密密麻麻你没见过的单词,你考试考不过呀!三个月就期末了!”
“但是我的物理学了这么多年基本就没有及格过呀。。。。。。”
“那就只能你再努力学学,实在不行就看缘分吧。。。。。。”
“。。。。。。”
“放心,咱们中国孩子聪明,理科学的非常难,国内成绩一般的也足够应付这边的计算了”
“关键在国内把理科考到成绩一般对于我来说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呀!姐”
第一堂课的时候老师简短的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我告诉同学们我叫“YOUMENG”
他们当场表示说是个很酷很个性的名字!很好记!直接喊“YoMan”就可以了,后来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到有人仿佛在喊我,时近时远的。再后来开始追美剧,某天看到两个黑人大哥酷酷的在街头“YoMan,Yoman”的打招呼,我才恍然大悟。
整个班里大概是二十个左右的同学,四个亚裔,一个韩国人,一个日本人,和另外一个中国人。后来我知道她叫Janet,和我一样也是初来乍到但是之前她在国内混迹的是某著名国际学校,所以语言方面比我要得心应手一些。当时蹦不到几个单词的我像抓住一颗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住她,每天跟屁虫一样跟在她的后面还要时不时担心她把我甩开自己偷偷走掉了。
几天的课上下来之后我开始发现在温哥华学到的“That”“This”理论已经越来越不好用了。现实丰满的像我展示了距离熟练的英文交流我还有几千公里的路要走。其实在国内我的英文成绩一直还是不错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外国人时想要表达的却不知道如何说出口。感觉这是很多当年的留学少年刚刚迈出国门面对的相同的问题吧!
需要表达的远远不止考试卷上面的ABCD那样简单,所以最开始每天我能够和他们熟练运用的也就只是限于“Howareyou”“Iamfine”这样的小学生句子了。
教英语课的是我们班主任老太太,完全符合西方电影中的标准银发老奶奶形象。所以我对她的印象一直很好,而她也本着中加友好的原则总是给予我很多特殊的照顾,就比如说连我自己都觉得写得惨不忍睹没脸交上去的作文,她总是会给到我60或者61分的及格分数。还总是孜孜不倦的逐行逐句帮我修改文中的各种问题,一张作业纸上的批语往往比我原文写的字数还要多。让我觉得不狠下决心在英文写作上有所成就的话也许连上苍也不会绕过我!
但是,我想连表姐最早也没有搞清楚她帮我报的可能是门英语文言文选修课。对着一堆文曲星上都没有的单词,我真的是竭尽全力了。每天的莎士比亚文学赏析让我直到今天也再也没有勇气去翻看任何一部关于莎士比亚的作品。
时不时的课上朗读也是我不愿回首的痛。就是类似于独自一人站在讲台上,大家安静的坐在下面看着你,然后要求你声情并茂的朗读一篇古文,时而悲愤,时而激昂,有时还要振臂高呼!我觉得我带给同学们的效果可能更多的是娱乐吧!就像是你让一个不怎么会说中文的老外表情严肃的站在讲台上朗读范仲淹的诗词,却还要表演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那种醉人气概。
所以每每我在台上捧着课本高声诵读的时候,往往能够斜眼瞟到台下的同学们一脸正经,但又呼吸急促的紧闭着嘴巴,伴随着肩膀时不时的抖动。
而老师还是静静的坐在远处一副慈祥的表情。面带微笑的看着我,仿佛她每一句都听懂了一样。
微积分老师是个有些谢顶的法裔帅哥,高高的鼻梁,高高的个子,操着一口连我都能听出来与众不同的浓浓乡音。
某次上课我竖着耳朵听了半天貌似半句都没听懂,然后他就突然开始一个劲的道歉,说不好意思他走神了讲着讲着不小心变成法语了。大部分同学都是本地人能够听懂法语所以并没有什么影响。而我就只能瞬间凌乱了!
在蒙特利尔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的生活也逐渐回归了两点一线,每天都在家和学校之间游走穿梭。
英文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进步着,很快在我厚脸皮的掩护下就可以不假思索的和同学们愉快或者不愉快的简单交流了。
比如有个同学打篮球腿骨折了,右腿缠满了石膏,每天拄着拐杖来上课。某日我上课之前在电梯里遇到了他,只有我和他。
学校的电梯爬的很慢,为了缓解尴尬我主动问候他:
“Areyouok?”
同学委屈的噼里啪啦讲了一堆,大概意思就是又疼又不方便而且每天还要花大价钱打车回家。
然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都没想开口就说:
“OMG,Soundscool,ThatsGreat!...”(真的假的,听进来太酷了!太精彩了!)
说完我就后悔了,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随口而出的是我隔壁桌另一位男同学每天都在说的一句口头禅。被我学会了,但是却用错地方了。。。。。。
他惊讶的眼神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忘不了,好在当时电梯门就打开了,并且碍于行动不便,他也不太能够开心的把我打一顿。
又比如某天学校号召大家捐款,具体是什么原因早就不记得了。完全自愿原则,但是想要捐的同学需要去登记一下,我本着从小就树立起来的正义感果断的就报名了。然后我就拿着钱包上台了。捐了多少呢?捐了5cent。就是5分钱加币。。。。。。为什么会要捐五分钱呢,因为我脑海中一直浮现的是我要捐五块钱人民币,想想当着全班同学面捐个五块钱人民币也不少了。毕竟还是个学生。
然后我就按汇率算呀算,终于算错了,正确的应该是50多cent,我少记了个0,又随手四舍五入了一下!我还是高估了加币的汇率。
于是在同学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我把5分钱非常坦然的递给了负责接收捐款的老师。然后那个老师脸都大了,嘴也闭不上了,颤抖的手感觉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最终他还是接了,并且故作镇静的跟我说了一句谢谢。现在每每想到这里,一股罪恶感总是在我心中油然而生。
留在多伦多的记忆与青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卧龙小说网http://www.wolong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好书推荐:《演戏天后:快穿之小三上位》、《他居然不躲着我》、《七零娇软小知青,被全村最猛糙汉叼回家》、《锦鲤妹妹三岁半,我是全京城大佬的团宠》、《轮回乐园》、《夫人她马甲又轰动全城了》、《公主花轿产子后名震皇城》、《温惜》、《团宠小奶包,我是全皇朝最横的崽》、《重生之我绝不当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