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嘟!”
这时,站在餐厅门口,靠在墙边的万幸听见了自己的手机在响动,他好奇地拿起手机一看,显示的是一串陌生号码,而且就在H市。
他接起电话,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您好,哪位?”
电话那边响起一个老太太略显沙哑的声音:“你也好啊!请问你是万幸,万侦探吗?”
“嗯?”万幸一愣,旋即才反应过来,连忙端正身体,正色说道:“是我,我就是万幸,您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那太好了。”老太太的音调明显提高:“我家大黄今天早上和我出去散步的时候走丢了,能拜托你帮忙找找吗?”
大黄?听着像条狗的名字。
“没问题的,那您现在有时间吗?我们约一个地方细谈。”万幸想也没想,直接答应下来。
“那就定在街角咖啡厅,你有问题吗?”
万幸立刻用手机查了一下两地的距离,发现只是十公里路程,他自信地说道:“没有问题,我离街角咖啡厅很近,十几分钟就到。”
“好,我等你!”
约好地点,万幸挂断了电话,对格里尔斯笑道:“第一单来了。”
“嗯?”格里尔斯一边摸着薛埠汇的头,一边扭头看着万幸,就算是带着面具,也能看出他的疑惑。
格里尔斯压低声音,尽量与万幸的声音区别开,以免暴露,这也是他刚刚才想到的,不过好在之前说话不多。
“这么快,我以为会等很久。”
“可能这就是人品?”万笑了笑,继续说道:“不过,也要看我们能不能拿下了。走吧!”
薛埠汇听见了两人的对话,他眼睛滴溜溜一转转,双臂直接抱紧格里尔斯的右臂,随后双眼水汪汪地看着说道:“哥哥,我也要去!”
看见薛埠汇,万幸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接了一单:“不会啊,你这么小,你姐姐让你出去吗?”
“让啊!我姐姐可宠我了,他会让我出去的。”薛埠汇双手叉腰站在木椅上,骄傲地说道。
“行,那你去穿条裤子,我们马上就走。”万幸没有打薛佩蕊的电话确认薛埠汇说的是真是假,而是直接答应。因为他怕一打电话,薛埠汇就去不了了,而薛埠汇去不了,他这个算是男保姆的侦探,恐怕也去不。
等薛埠汇重新换了一套衣服,三人立刻就出了别墅打车,前往街角咖啡厅。
不过令万幸好奇的是,这中途都没有看见杜昭媚在哪,从厨房出去后,对方就不见了,真是奇怪。
一路畅通无阻,三人很快就到了街角咖啡厅,这是一家建在流水街繁华地段的咖啡厅,整个咖啡厅有三楼,面积很大,每天生意都非常好。
下车完付钱,万幸拨打了那位老太太的电话,电话很快被接通,万幸说道:“您好!让您久等了,我们已经到咖啡厅外面了,您具体在哪,我去找您。”
“我在二楼16号桌,你上来吧。”
“好的。”万幸点点头,熟练得带人上了二楼,找到了16号桌,仿佛是来过很多次一般。
此时16号桌旁,正坐着一位头发花白,但却并不显老的老太太。老太太的穿着非常花哨,保养的也很好,让她看起来只有四十多岁的样子。
为了让对方有所准备,万幸挥了挥手,示意是我,我来了!
看见有人对自己挥手,老太太立即起身,主动迎了上去,激动地握着万幸的手说道:“你就是万幸,万先生吧!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年轻。”
“您也比我想象中的有精神。”
一番寒暄后,双方坐在了16号桌。老太太想给三人点些东西吃,却被万幸笑着拒绝。
“事态紧急,还是先说案子吧!”
万幸本是想说“人命关天,先说案子吧。”但想到大黄这个名字的危险性,他话到临头,还是改了口。
老太太把挎在腰间的包包放在双腿上,正色地点点头,说起了今天早晨发生的事情。
“今天早晨,我带着我家大黄出门去公园散步,中途它想尿尿,力量又大,一下就把我手中的绳子挣脱了,我还差点摔了一跤。”
“嗯,是狗没错了!”万幸心中嘀咕,面上却是点了点头,表现出在认真倾听的模样。
说到这里,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一丝忧愁,话语也变得急切了许多:“等我稳住身子,再去看大黄的时候,就发现它不见了。大黄陪了我很多年,它这一不见,我当时心就乱了。就到处问旁边的路人,他们都说看见了一条黄色的狗跑到了前面,但我过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我找了很久很久,直到我儿子叫我回家吃午饭,我都没有找到。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儿子,他却说只是条狗而已,改天给我重新买一条。我拒绝了,我只想要大黄,就又出去找,但一点用也没有。直接在一个路人的帮忙下看见了你的广告……”
老太太说了很多,有些对万幸有帮助的。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倾诉,因为老太太的儿子不懂她,让她有些生气。
“嗯!”万幸凝重地点点头,表现出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重视。
“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了,我们会竭尽全力帮助您的。能告诉我们大黄的特点,或是让我们看看大黄的照片吗?”
“可以可以。”老太太兴致勃勃地拿出手机,点开了照片给三人看。
照片中,老太太牵着一只大黄狗,笑得很开心。而狗的脖子处则有一道没有毛的伤口,很好辨认。至于狗是什么品种,万幸就看不懂了,不过看着倒像是田园犬。
“大黄脖子处的伤口啊,是它在我遇见劫匪时为了帮我而留下的,当时它差点就……”老太太抚摸着照片,不停说着当年的往事,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
……
等老太太说得差不多了,万幸三人才开始动身。
在听老太太说完前因后果后,万幸的心中就有了一个寻找的方向,那就是前往老太太弄丢大黄的公园内,看能不能找到相关的线索。
去往公园的路上,薛埠汇双手插兜,一副不开心的样,他用力踢起一块碎石,撅着嘴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结果听了半天就是找狗啊!没意思。”
“哦?”万幸歪头看了薛埠汇一眼,笑着道:“这么说,你很聪明咯?”
“当然!我在我们班可是第一名!”薛埠汇仰天骄傲地说道。
“第一?什么第一啊?”万幸继续笑问。
“全部都是第一!”薛埠汇拍了拍小胸脯,十分豪气。
“豁!”万幸也是吓了一跳,全部都是第一,什么概念啊,那薛小姐还说什么有空教下作业,我看就是想找个人陪他一起玩吧!
不愧是有钱人啊!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万幸还是摇头晃脑,摆着手指:“那也不过如此嘛,我考你一题,敢不敢接啊!”
“你说!”
万幸想了想,回忆起以前看的侦探题:“一天晚上,F市遭遇了台风和暴雨的袭击。次日早晨,有人在公园发现一具女尸,浑身湿淋淋地趴在地上,旁边是死者的棒球帽。除此之外,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也找不到目击证人。经法医验尸,死者至少是在20个小时以前死亡的。警官推断,这里并不是凶杀现场,死者是被人杀害后从别处移到这里的。请问,警官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呢?”
薛埠汇认真听完,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开始背起万幸说的题目。
一旁万幸和格里尔斯看的非常惊讶,只是听了一遍,薛埠汇就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
天才啊!
不知道两人心中的波澜,薛埠汇继续背着:“台风和暴雨……女尸……湿淋淋……棒球帽……哦,我知道了!”
薛埠汇自信地说道:“是棒球帽,如果台风来了的话,棒球帽是不会在的,我说的对吗?”
“嗯。”万幸点点头,不过他对于薛埠汇能答上来没有太过惊讶,毕竟这是一道很简单的侦探题。
“再来再来!”薛埠汇跑到万幸的前面,随即倒着向前走。
“行!我出题了。”万幸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说出了下一道题:“某人死在自己轿车的驾驶座上。法医向警长介绍重要情节时说:‘当时车子停在停车场,一颗子弹穿入了死者的右太阳穴。在汽车加速器旁有一支手枪,手枪上只有死者的指纹,尸检证实枪伤周围有火药烧伤。’警长说:‘我认为他不是自杀,而是在某地被害后,罪犯移尸到停车场的。’警长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呢?”
格里尔斯听完这个题,白色面具下的脸也笑了起来。想要解答这道题,是重要的关键就是知道汽车加速器在左边。右手开枪,手枪又怎么会掉到左边?而一个小孩又怎么会知道汽车加速器在哪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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