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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作文

一篇作文

写作日期:加利亚历413年巨蟹之月...

说实话,对于像我这样土生土长在帝国乡下野孩子来说,也许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今天的晚饭吃什么、有没有肉这样的问题了。

额...请不要惊讶,我之所以会写字完全是托了马尔斯神父的福。

恩...我承认马尔斯神父他是个好人,他教会了我们很多事情。但是这位老先生有时也实在是太严厉了,每当我们当中有人翘课出去玩时,他准会告诉我们的父母...

至于接下来嘛...有过经验的朋友们大家都懂的...

还好我是个孤儿,所以即使翘课的话,马尔斯神父也没地方告状。所以关于这一点,我倒是觉得很庆幸。

不过,我至今都保持了一个令我自己都感到非常自豪的记录呢!在全村的男孩子当中,就只有我一个人没落下过一节马尔斯神父的课...怎么样,很厉害吧?我很好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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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众:“嘿,伙计!你要是敢翘课的话,估计这天晚饭就没的吃了!”

我:“闭嘴!”

酱油众:“就是,就是!你之所以全勤完全是因为马尔斯神父本身就是你的监护人!”

我:“我X...好吧,不管怎么说,老子就是全勤了!老子现在可以很自豪的告诉任何人,老子不是文盲!老子是有文化滴淫!比你们这帮家伙都有文化!”

众人鄙视中...

我:“我X,你们居然还敢鄙视我...信不信我让你们这帮家伙现在就领便当?”

酱油众顷刻间鸟兽状...

———————————————好吧,让我们回复正常——————————————

......那么,废话不多说了,让我来数数字数,有没有满三千个字!要是满了的话,我就能完成这篇作文然后出去找我的小伙伴们玩了。

1、2、3.......我X,真狗屎,居然连500字都还没满!!

好吧,那我们继续扯...哦,不是,那啥,请允许我继续介绍一下我这边的情况!

我叫约翰,今年14岁!没有姓氏,你知道,在公国的法律中像我们这样的平民是没有资格获得姓氏的,有权利拥有姓氏的都是些贵族。

恩,让我们继续,就像先前的那帮酱油党所说的那样,我是个孤儿!

在我4岁的时候,我的父母死于一伙山贼的掠夺,好在当时的我,被父母藏在一口枯井下面,这才使我得于幸免。后来那帮恶棍也终于迎来了末日,他们被大公陛下派出的骑士团所剿灭,没死的也全都上了绞刑架。但是,我更愿意亲手将他们的脑袋砍下来为我的父母报仇。

因为村子被洗劫了,而当时的我过于年幼。于是,当时一位名叫马尔斯的外乡神父,在得知了这一切之后就自告奋勇的担当起了我的监护人并将我抚养至今。

说实话,起先的我和村中的大人一样都不怎么信任这个外乡人。但随后却发现,无论村中的人向他询问什么样古怪问题,他都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于是,村子中的大人们也逐渐地开始打心底的非常尊重他,并开始自愿地将自己的孩子们交付给他教导,而他也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为博学和敬业的人。

我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学的孩子,但是在他孜孜不倦的教导下,我还是学会了很多事情。这其中不仅包括识字、算数,如何辨认一些常用的草药,甚至就连如何跟人打架,以及怎么向天上的神灵祈祷都是他亲手教导的...

不过,我并不信任天上的那位名叫“奥丁”的神仙就是了。但是,对于如何打架倒是我最感兴趣的一门了,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把村子里的同龄人一个个放倒的感觉简直忒爽了。

因此,就冲马尔斯神父抚养和教育了我这么多年的这份恩惠,我就在心中暗暗发誓,我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报答他,有人要是敢欺负到他头上,我一定是第一个冲上去将那个混蛋放倒在地上的人。没错,关于这点我完全可以向着天那头的主神“奥丁”发誓。

虽然,我没见过大人们口中的魔兽,但听村子里的大人们说那玩意可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东西呢。有一次我跟村子里的一帮大人去打猎,见到了一头熊。我当时都吓傻了,因为那家伙实在是太强悍了,能把一颗碗口粗细的大树撞断。就连村中最出色的猎人布莱德大叔为了抓它都不小心弄断了两根肋骨,最后还是马尔斯神父医治的呢!但大伙都说还好那头熊不是魔兽,不然的话,大家都回不来了。由此可见魔兽究竟有多厉害!以后我遇到的话,一定要离他们远一点!

哦,对了,这里正巧说到医术,马尔斯神父的神术很神奇哦!对此,我有幸见过几次,前面有说过布莱德大叔的肋骨是马尔斯神父医治的,但最令我感到难忘的却是另一次,在我11岁的时候,跟着几个村子里小伙伴上山摘果子吃。因为山路比较滑,我们村内一个名叫玛丽的女孩子不小心扭到了脚,当时的就疼的脸色都变了。因为我力气相对比较大,于是就将她从山上背到了我们家让马尔斯神父看看。没想到,马尔斯神父只是在稍稍祈祷了一番之后就伸手用一道白光治好了对方。而看到这一幕的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瞬间惊呆了,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但当我们嚷嚷着要求马尔斯神父教我们神术的时候,却被告知这种神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学的,只有极少数有天赋的孩子才能学习。而我们村中,貌似只有玛丽有这样的天赋。其他人就算告诉他怎么做,也是做不出来的!

我们起初都不信,但是后来的事实却证明了马尔斯神父并没有骗我们,我们之中除了玛丽以外,其他人没有一个能释放出那团该死的白色闪光。于是,从那以后,我们几个的身边也就多了一个妹子——玛丽。

另外,我记得马尔斯神父有一次在课上的说过,这个世界上除了神术以外,还有一种名叫魔法师的神奇职业,但据说他们所会的都是那些诸如释放一个火球、水球之类的把戏。至于具体的,我也没见过,所以不知道该怎么来描述。反正,别来我们村找麻烦,否则管你是魔法师还是魔导师,统统放倒。

对了最近,马尔斯神父打算教导我们一种新的打架招式,这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很兴奋。男孩子嘛,打打架正常的很...

至于是什么样的招式,我们目前还不知道。不过,我私底下听马尔斯神父自己的说,这种名叫“斗气”的招式,比寻常人的打架时所使用的招式厉害多了,一个不好就会弄出人命的!虽说,相比较那种神奇的神术,这个名叫斗气的打架招式基本上只要是个四肢健全的人都能学,但这也需要自己用非常非常长时间的努力和练习。至于,个人的天赋问题倒不是看的很重。

哈,我最喜欢这种简单易懂的课程了,因为,对于那些只需要努力练习就能学会的招式,我从来都是第一个学会的。

嘛,总之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非常努力的练习的。毕竟,让村子里同龄人把我放倒的话,那就真的会很没面子的说。

额...让我想想还有啥...

哦,对了,对了,同样还是据马尔斯神父说:在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智慧生物呢,比方说矮人,精灵之类的。怎么样,很神奇吧?不过,他们要么是住在大山里,要么住在茂密的森林当中,寻常人是根本见不到他们的踪影的。还有一种叫做“龙”的生物,据说很厉害,有的会喷火,有的还有毒。不过,这群长着翅膀的巨型蜥蜴平时都很懒,总在睡觉。但因为特别喜欢收集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因此很有钱。如果以后我要是有机会能见到它们的话,一定将他们的钱统统抢回来,然后给马尔斯神父盖一栋新的教堂。

......恩??一晃我居然写了这么多字??噢耶,这下字数是肯定满了,我也不用再继续写了,出去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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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在某人出去玩了一圈回来之后,却发现了一件令他感到更加头疼的事情。因为,在他的作文下方,批示着几个非常醒目的红字——字数不足,重写!!

于是,为了明天的早饭。苦逼的某人也只好熬夜老老实实地将本文重新写了一遍,而在文章的最后也补上看一些字数。虽然都是一些诸如,这个范围很大的大陆名称叫做“瓦尔哈拉”、他的祖国名称叫做“加利亚公国”,他居住的小山村的名称叫做“阿鲁姆村”、1个紫金币能换10个金币、1个金币又能换10个银币、1个银币能换10个铜板之类的众所周知的费话。但无论怎么说,这个家伙也总算是凑满了3000个字。

真不知道当他的老师马尔斯神父在第二天见到他重写的这篇文章后会不会气到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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