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这个东西,我先前一直觉得挺神秘,以为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写的,那是一种身份,一种地位。有一次我家乡有个写报告文学的人自己搞了书号要出书,跑来让我给他写序,我受宠若惊却吓得没敢写。我觉得我还没到写序的份儿上,没资格。
我喜欢看名人写的序,特别是他们的自序。自序一般都不讲理论问题,不花里胡哨儿,也不自吹自擂,有什么就说什么。有的就干脆只说出书的过程,一版是怎么个事儿,二版是怎么个事儿,顶多说说写这本书时的背景,再加上感谢一番为出书出了力的人。你比方钱钟书为《围城》写的好几个序,就基本上是这样。他为1980年10月版第二次印刷只写了两行字:“这本书第二次印刷,我又改正了几个错字。两次印刷中,江秉祥同志给了技术上和艺术上的帮助,特此致谢。”就这么简单。孙犁为他的文集写的序也很实在。他说:“当我为别人的书写序时,我的感情是专一的,话也很快涌到笔端上来。这次为自己的书写序,却感到有些迷惘、惆怅。彷徨回顾,不知所云……”实在是有力量的表现,越实在就越有学问,越实在就越可怕。
我出过几本书,因不认识名人,就没找他们写序。也没敢自己写。前年我将我的六十来篇小小说集起来,想出本书。估计到这书出来不会有什么反响,就斗胆自己写了个序。全文如下:
这一本小书里,集了我从学习创作至今所写的大部分小小说,由此可以看出我学习创作笨拙而蹒跚的足迹。
先前我有一种误解:以为事物都是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发展的,创作应该也不例外。基于这种见解,我学习写小说就首先从学写小小说开始。我写《特别约会》、写《摩托在冰海上奔驰》,写一些很特别很离奇的小故事。写着写着不对了,殊不知有好多事情越小越难办,比方小轿车较之大卡车,手表较之大座钟,项链较之大铁索等等。小小说的那点意思与其他长度小说的意思是同样难寻的呀!你还须格外精耕细作,力求精练、精小、精致。所以我从不把小小说看成是小儿科,而看成是手表项链之类的很贵重的东西。
由小到大的写当然是一种锻炼,但不是规律。因为确实有许多人一出手就写长篇并且成功了的。有人说短篇写不好才写长篇,也有人短篇写得很好长篇写得也不错,完全是个人的修养和习惯。
我比较喜欢报纸的文艺副刊。我的第一篇小说以及这个集子里面一半以上的东西都是发在那上面的。报纸副刊上的小说与其他出版物上的小说有什么不同吗?我认为是有的。副刊上的东西好像直露一点不怎么要紧,也不一定非深刻得不得了。你不能让看报纸的人琢磨好几天还琢磨不出你写的是什么,因为第二天又有报纸要看。当然还要贴近生活。我搞了二十年的新闻工作,与报纸打交道多一些,有感情;加之我又是个不会深刻的人,也不能故作深刻,所以我很愿意向报纸的副刊投稿。
这个集子里的小东西都是以长度为标准选的。有千把字的,也有两三千字的。两三千字的小说也有叫精短小说的,为着取其相对短小,就把它们放一块了。当然也便于送人或自己收藏。于中长篇创作的间隙写上一点小东西,也是一种调剂。
我前面说过小小说的那点意思与其他长度小说的意思同样难寻,因此其中有几篇我后来又扩写成短篇甚至中篇了,有的则干脆就是由短篇浓缩而成的,特此说明。
我还愿意继续写一些小小说,届时当学得不再直露,力求深刻一点。
是为序。
这就是我第一次写的那个序了,处女序。你瞧!这是不是还有点像序?特别是后边那个“是为序”,让你觉得不承认不行是吧?如同小说的处女作一样,我当然就很珍惜它,很仔细地搁抽屉里放着,偶尔还翻出来看上那么一遍。可这玩意儿放了一年多了,却始终没有发表的机会。原因是这个小小说集压根儿就没出。这样一个处女序老放在抽屉里也不是个事儿是不是?借此机会就这么间接地发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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