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费?还是一两纹银的改口费!
刘明珠嫁过来时没拿到一文钱的改口费,而且她就没听说过改口费这玩意儿,而且她长这么大也没试过银子摸上去啥感觉,泼辣如她正要转头痛快地讥讽一番,却看见了青丝凌乱,鲜血披面的南清漓。
刘明珠顿时瞠目结舌!一牛车的讥讽话卡在喉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那个万分难受啊!
很快,归榆花和刘明珠像见了鬼似的,凄厉的尖叫起来。
这刻薄如归榆花,泼辣如刘明珠一时间都吓得几近屁滚尿流,双腿软得迈不开步!
她们怔怔愣愣,艰难地消化着摆在眼前的事实!雪后放晴的天空蓝盈盈的,南清漓活生生的……
没有死!而且,老吴家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此刻的南清漓已经换了芯儿!
现代社会的南清漓揣了一肚子渊博才学,结果却智商情商不在线,被闺蜜轻松地截胡撬走了男友,而且雪上加霜,最疼爱她的奶奶因病猝死,心灰意冷的她醉酒割脉自杀。
可是,命运的轨迹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她莫名其妙地魂穿过来,所以,被刘明珠掐死的南清漓死而重生。
刚才她睁眼醒来,看着陌生的周遭,听着老吴家的人将原主当成了案板上的猪肉……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脑袋痛,喉咙也痛,不过这也有一点好处,南清漓可以因此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着,那么她必须爱惜生命,好好活下去。
现在回头再看,南清漓心里依旧酸涩,如春天三月枝头上的酸毛杏那么酸涩。
她明明全力以赴地爱着男友,却最终没有修成正果……可是她以命殉情真是傻到家了,死了顶个卵用!
穿越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既然能发生在她身上,那就也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
想到这儿,南清漓咬牙发誓,如果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有机会撞见深爱的男友,有机会撞见她的“好”闺蜜,那么她一定不会让前世的遭遇重演。
原主的过往记忆模模糊糊的,南清漓懒得努力去搜索,她觉得那是原主的个人隐私,自己应该尊而敬之。
费劲儿坐起来后,南清漓试得袖子里揣了什么东西,拿出来一看,一块荷叶里包着个大肉包子。
这肯定是吴大顺偷偷塞的,饥肠辘辘的钱大双顾不得细想什么,咬着吃了起来。
可是等她吃完了包子,将荷叶塞进炕洞里,门外的那两位还不知疲倦地叽叽哔哔着,呵,真当她是个死人了。
这吴家是个弱肉强食的虎狼之地,她不想被吃掉就只能强,硬,起来,眼前之计就是赶紧想个办法脱离吴家。
不过事有轻重缓急,眼前最急的就是要让吴家人明白个事儿,她南清漓不是个任人搓,捏的软柿子。
之所以提出了改口费,是因为南清漓想起了现代社会家乡的婚礼习俗,而且她想借此从归榆花嘴里试探一下原主娘家的情况。
一般正常情况下,原主娘家人应该快来接女儿回门了,可是归榆花却让吴三顺去请王半仙,这样做可真够嚣张的,她一人对峙这家子极品,只能见招拆招。
已经回过神来的归榆花咀嚼着南清漓的这番话,她记得自己那个见多识广的丈夫吴旺财说过,在县城,省府等等大地方,大户人家娶妻嫁女都是给改口费的。
归榆花瞪着南清漓,最终她骨子里的刻薄奸猾压下去一肚子的惊悚不安,俨然戏精上身似的,抹着根本就不存在的老泪,
“清漓啊,娘知道你嫁给三十多岁的大顺很委屈,还以为你气死了呢,娘还想着你怎么这样没福气呢,怎么就死在了腊月天?”
南清漓表面上不为所动,心里却是一万匹草骆驼奔腾而过,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嫁给一个三十多……也不知多一岁,还是多九岁的老男人,这些吴家人却还想害死她,他们怎么忍心下毒手?
刘明珠看着南清漓咧着嘴笑得无声无息,白森森的门牙泛着雪色的森森冷光,怎么看都不像是只束手待毙的无害小白兔。
在她的印象当中,南清漓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懦女子,明明被她掐的没气了,怎么又活了?
一时间,刘明珠也想不明白哪儿不对劲儿,虽然难以置信,但是南清漓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啊,她现在必须是死人才能卖尸首钱。
眼见归榆花假惺惺的抹着眼泪,转身进了厨房,刘明珠心里咒骂着,这个老不死的有钱就往上蹭,没钱就往后退,但是她面上皮笑肉不笑的。
南清漓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她是个三十岁的壮妇,既然能掐死她第一次,那就能掐死她第二次。
想着掐死了南清漓,卖得的尸首钱十之八九都会花在自己宝贝儿子吴玉堂身上,刘明珠虽然没吃早饭,但也浑身是劲儿,她张开了双手,逼近。
呵,这是掐上瘾了!南清漓见过狠毒的,没见过这么狠毒的,不过自己又不是那个昏迷不醒的原主,怎么可能乖乖地等着让刘明珠掐死?
她一转身就朝院门跑去,边跑边嚷,略略沙哑的嗓音那叫一个凄楚万分,
“刘明珠疯啦,杀人啦,救命啊……”
南清漓跑了几步,眸角余光扫视到归榆花从厨房扑出来,手里拎着黑漆漆的烧火棍……
敢情这老干婆是进厨房拿家伙去了,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张桂兰早就闪身进了屋,从门缝里关注着外面,她诚心诚意祈祷着,煮熟的肥鸭子可不能飞走了,归榆花和刘明珠最好麻利的揍死了南清漓。
值得一提的是,吴家二房和三房的孩子们从窗户,或者从门缝探出脑袋眼巴巴地张望着,心里也和张桂兰的想法一模一样。
当南清漓跑出了吴家院门时,这才想起来,她根本不晓得原主娘家在哪儿啊,这人生地不熟的,她该往哪儿逃呢?
目光匆匆一扫,南清漓看见附近的邻居都是门扉紧闭,她真是呼救无门啊,此时此刻,恨不得自己肋生双翅,振翅高飞,一头扎进密林中。
要是……要是自己有轻功多好啊!身后的脚步声紧追不放……天无绝人之路!
南清漓没跑多远就撞见了一辆牛车,上面坐着几个男人,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看见她,就抬腿下来,四方脸上染了疑惑,
“清漓,刚才是你喊救命?这一大清早的,你还受了伤,这是要去哪儿?”
救命稻草来了,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浪费资源,浪费可耻!南清漓点点头,马上就躲到了这个男人身旁,
“伯伯,求你救救我,吴家人黑了心肝肺,想揍死我卖尸首,我还小,不想死啊!”
毕竟是人命关天,南清漓想着自己戳破了吴家人贪婪龌龊的嘴脸,后者就会有所忌惮,同时也会引起眼前这个男人的高度重视。
这个男人想伸手拍拍南清漓的肩头,以表示安慰,但是转念一想这孩子已经嫁人为人妇,因此他只是轻咳了一声。
“清漓,你别怕,瑞伯伯是文家屯子的里正,自然会主持公道。”
里正文瑞暗暗唏嘘,这孩子嫁为人妇一天而已,就变了不少,以前总是喊他瑞伯伯的,哦,这是被吓坏了。
至此,文瑞才发现南清漓浑身瑟瑟发抖着,眼里蓄着雾气,仿佛随时会呜呜哭出来似的……
文瑞眼神一凛,细细咀嚼着南清漓的那番话。
刘明珠张牙舞爪的,归榆花高举着烧火棍……
这婆媳两个以如此凶悍的姿态出现在文瑞等人的视野里,饶是他们这些壮实的男人,也惊骇不已,于是乎,他们对南清漓的话深信不疑。
把刚进门的新媳妇儿揍死卖尸首!
这何止是黑了心肝肺,简直是从头到脚坏到了底,这样的坏人应该送进县衙问罪!
财迷心窍的刘明珠和归榆花感受到大家不屑而凌厉的视线,这才后知后觉清醒过来,一个放下了两只爪子,一个将烧火棍藏在身后,望着里正文瑞,讨好地谄笑着。
归榆花往前蹭了一步,厚着脸皮颠倒黑白,“里正,你别听南清漓胡诌,她一大清早哭哭啼啼的,说嫁入吴家委屈她了,我气不过……”
里正文瑞接过来话头,语气透着愠怒,“你气不过就掐南清漓?你气不过就弄得南清漓一脸血?”
事实胜于雄辩!南清漓鲜血披面,脖颈上的紫红掐痕更是不容忽视……
刘明珠掐死了原主,那种力道怎么会温柔清浅呢?
归榆花被呛着了,一时间无话可说,总不能说罪魁祸首是刘明珠,她只是一个小帮凶而已。
于是,她干笑着,求助似的望着刘明珠,意思就是你不是一向泼辣无敌吗?还不快帮老娘帮腔!
刘明珠此刻依旧没有半分愧疚,她心里还在憋屈地琢磨着,当时自己都累得手腕子酸困了,怎么就没掐死了南清漓?是自己的力气太小了?
“归榆花,你的三个孙女与南清漓年纪相近,你主家不正,就不怕她们嫁不到好人家?刘明珠,你那儿子是个读书的料子,你就不怕自己的龌龊行为影响到他的前途?”
里正文瑞看得可清楚了,刚才刘明珠追钱大双时穷凶极恶,两只手爪子还比划出来掐脖子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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