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瑾之家的地一共有四亩左右,有些是以前村里分的,有些人陆老爷子年轻时候买的,因为这些地,陆家可没少遭人眼红。
这些地太多年没有种了,杂草丛生,还有一些长得比较深的树,他们又是挖树根,又是锄杂草的,每天都累得够呛。
陆瑾之带着小七也来帮忙,有了他们的帮忙速度明显提升了很多。
钱氏在家躲懒了一天,第二天她又是这不舒服,那不舒服的。
当时就把顾成武给惹怒了,直接给她来了一句:“你要真那么不舒服,就让小妹给你扎几针,扎完就给我上山干活去,今天你要是不去,饭都没你的份。”
钱氏没有办法,吃过早饭后也跟着上了山。
顾明珠这几天也跟着锄草挖地,每次她的小嫩手都起了水泡,把张春花夫妇心疼得不行。
顾明珠带着草帽正在翻地,因为天气热加上干活的缘故,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就像那苹果一样,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张春花说道:“珠珠,你别干了,坐着休息会吧。”
“好。”顾明珠点头,停下了手里的活。
她拿出自己的专用水杯,然后喝了一口灵泉水,身上的疲惫感瞬间就消失了。
钱氏在一旁看到顾明珠停了下来,她也放下手中的锄头,然后默默蹭蹭的去喝水。
张春花瞪了她一眼,冷着脸道:“老二媳妇,你今天已经喝了十五次水了,喝水都喝饱了吧?我觉得你晚上应该能少吃一碗饭。”
钱氏一惊,吓得手中的杯子都要掉在地上。
“呵呵,娘,天气热我渴得快,我现在就去继续干活。”
陆瑾之和小七没有带水,顾家除了顾明珠自己喝自己杯子里的水,其他人就只带了一大壶水,共饮一个杯子。
顾明珠已经跟他们说了很多次,最好要分开,一个人一个单独的杯子,这样会卫生很多,也可以防止疾病的感染,但是没有任何人听她的。
就连一向宠她的张春花和顾大强都觉得无所谓,毕竟他们喝了几十年了,也没有出什么毛病,一人带一个杯子多麻烦。
顾明珠洗了一张芭蕉叶,然后折成一个漏斗型,从顾家的大壶里给陆瑾之他们倒出了一杯水。
“歇会喝口水吧。”顾明珠把水先递给了陆瑾之。
本来还不渴的陆瑾之,看到顾明珠递过来的水瞬间就觉得渴了,接过水一饮而尽。
这可把一旁的小七羡慕嫉妒坏了。
为什么不先递给他?
难道他不配?
小七不满的说道:“我也渴了,怎么没人给我水。”
“你稍等一会。”顾明珠又洗了一张芭蕉叶给他倒水。
陆瑾之眼神不善的瞪了小七一眼,小七冲着他挑了挑眉。
看吧,你的心上人还得给我倒水。
对于小七的幼稚行为,陆瑾之直接选择无视。
小七喝下了顾明珠递过来的水,吧唧了一下说道:“你家的水怎么这么甜?果然好看的人倒水都是甜的。”
话音刚落,地里几个人看向他的眼神都不太友好。
小七扯了扯嘴角,赶紧解释道:“叔、婶,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
他怕他在不解释,等会挨揍的人就是他了。
张春花看了他一眼,又继续低头干活。
要是让她选,那她肯定选陆瑾之当女婿,别的不说就陆瑾之干活那样子比眼前的男人利索太多了。
而且这个男人是来投靠陆瑾之家的亲戚,估计是家里过得不咋样,不然不可能跑来陆家住这么久。
都一把年纪了还没娶到媳妇,说不定还有些什么难言之隐。
做她的女婿?
不行!万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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