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比斯大遗迹。
从尼特城穿越摩比斯大森林,再往西走上半天的路程,就会来到这个地方。
郁郁苍苍的森林里,支配许多支流的湖泊沙洲上,耸立着古代遗迹。
这座奠基于神代遗迹的都市,由于地缘出众,曾经是世界的中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逐渐衰败,反而被大量魔物所占领,到了现代,已经成为了冒险者的圣地。
冒险者公会百分十八十以上的委托内容,都和这座遗迹有关。
所以,当看到遗迹中有许多旅者或冒险者,或者有直达车之类的,就算感觉这个遗迹非常像旅游景点,也不要太在意!
高高升起的太阳,想必就快到正上方。
当下正值中午时分。
嗯,天气好到不能再好,这种天气当然要出去冒险啊!
透过马车的窗户可以看见,四周有整排做旅客生意的流动摊贩,散发出各种刺激食欲的味道。
有炙烤的肉滴出油脂的香气,有烤栗子飘散出来的甘甜香气。
从随处可见的食物,到未曾见过的各种充满异国风情的餐饮,可说是五花八门。
才看到有矮人在大声吆喝,宣扬自己做的剑多么锋利,也有炼金术师在贩卖生命药水。
有的神官在不远处传教,竟然还有退休的冒险者在摆地摊。
我们所乘坐的马车越过桥梁,来到湖的中央,穿过了残破的古遗迹大门。
门上所雕刻的徽章,是司掌律法之神的象征。
徽章由天平与剑所组成的,是正义和公理的象征。
石板上有着花上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刻上的车轨,我们所乘坐的马车就沿着这些车轨前进。
过了好一阵子,马车在人烟稀少的青石小径停下,大家接二连三地从车篷跳了下来。
“啊啊......屁股好痛......”
率先跳出的猎兵小姐大大的伸了个懒腰,以舒缓整个上午乘坐马车而僵硬的身体。
随后跳出的勇者脸上笑容依旧爽朗,似乎完全没有将昨天晚上的事放在心上。
我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不仅仅是个笨蛋,而且神经也超级大条。
我昨天晚上趁着他半夜去上厕所时,对他发出了死亡威胁,并用板砖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结果他立马就晕倒了。
果然在搞笑的时候不会死人啊......好神奇。
虽然之后被猎兵小姐拖回房间,捡了一条命,但我想,他至少也该对我有些敬畏之情吧?
然而,完全没有用。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事件后,他似乎陷入了短暂的失忆。
今天早上坐马车时,他依旧大大咧咧地与大小姐搭话,还时不时地摸我的脑袋。
明明自己脑袋后面有那么大的一个包,却还反过来摸人家的头!?
勇者小弟,你很勇嘛!
呵呵,今晚再做的更过分一点吧!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在他摸我头时阻止他?
很、简、单!
因为,我晕车了!
没错,虽然我说过很多遍,但我还是要再说一次那句经典台词......
但现实是残酷的。
虽然上天赐予的阳光对于骷髅来说是恩惠,但对现在的我而言,则是最可恨的敌人。
然后,有个小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
那就是我!
“爱莲小妹她还好吧?”
勇者小弟担心地问。
然而,我并没有力气回答。
“没事,爱莲平常就是这个样子,因为每天都起得很早,所以一整天都是睡眼朦胧的样子,现在也应该很困了吧?”
“不不不,我不是指她的眼神,爱莲她是不是晕车了啊?虽然她的脸本来就很白,但现在已经不是苍白,而是惨白了啊!”
听到大小姐这么说,猎兵小姐一边吐槽,一边用更加担心的眼神看了过来。
噢噢噢,猎兵小姐在担心我!
真是个好人!
假如以后有一天你我为敌的话,我会让你不带任何伤痛离开这个世界的!
说是这么说,我因为晕车变得浑身无力,现在正躺在车篷中,整个骨架都要散掉了。
话说我的脸色不是本来就那么白吗?
虽然我现在真的很难受。
我感觉自己瘫软无力的身体被人轻轻背起。
尽管我连睁开眼睛确认的力气都没有,但好像是勇者小弟将我背了起来。
哟,你也是个好人嘛!
但是,有机会的话,我还是会虐杀你喔,快给我做好觉悟啊混账东西!
至于那股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杀气,就当做没发现吧!
真是的,这也不能怪我吧?
我可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耶!
所以只能麻烦勇者小弟背着我前进喽!
毕竟除了勇者小弟以外,我们的队伍中都是女孩子。
更何况,这群女生之间明明有个男人,要是那家伙不负责做这种事,马车夫也会用看人渣一般的目光来看勇者小弟吧。
因此,就由勇者小弟来背着我这个累赘前进吧。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不要再对我散发杀气了,猎兵小姐!
你不是傲娇吗!?不要在这个时候突然转职成病娇啦!
人物属性会起冲突的!
要是我现在睁开眼睛,总觉得会和表情有些可怕的女孩子四目相对,看来闭上眼睛才是正确答案。
我可不是在装死喔!
“话说回来,可莲和爱莲是姐妹吧?但是你们两个完全不像啊。”
我们走了好一阵子,闷闷不乐的猎兵小姐终于打开话匣子。
看样子她也感觉到,我根本就是个儿童啊,儿童!
今年才十二岁!
另一方面,因为爱莲大人的身体发育不良的缘故,看起来也就十岁左右。
没错!和儿童争风吃醋实在是太蠢了吧?
“会吗?我们两个长得不是完全一样吗?大家都这么说耶。”
“我说的不是容貌上啦,而是性格和内在......妹妹看上去要比姐姐沉稳很多喔。没想到长相几乎完全一样的两人,竟然会这么容易分辨啊。”
“唔,是这样吗?”
大小姐嘟囔了一句,随即转过头来看我的脸。
我也拼尽全力睁开双眼,看着大小姐的美丽面庞。
爱莲大人的脸和大小姐的脸完全一样,唯一的区别是,爱莲大人的右眼下方有一颗小小的泪痣,除此以外,并无其他不同。
话是这么说,我比大小姐矮一大截耶,如果分不清才是脑袋有病吧?
“嗯,可莲和爱莲都很可爱呢。”
嗯?
勇者小弟,你刚才在说什么?
为什么又若无其事地撩大小姐啊混账东西!
我用仅存的力气死死地勒住勇者小弟的脖子,完成了锁喉,嗯,干脆现在就杀掉吧!
隐约看见勇者小弟的灵魂正从嘴巴中冒出,但猎兵小姐自顾自地和大小姐聊了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正在拍着我手臂求饶的勇者小弟。
“昨天,小勇又失忆了,晕倒在了男厕所,我很担心这件事。”
是说,你为什么昨天晚上若无其事的跑去男厕所了啊!?我也很担心你耶!?
“勇者大人以前也失忆过吗?”
“是喔,你不知道吗?每个被选中为勇者的人,都会丧失成为勇者之前的记忆。”
“咿咿咿————那现在岂不是?”
“就像你想的那样,这个家伙现在正处于失忆中。”
“那,关于你们是青梅竹马的事......”
“这家伙全都忘光了......小时候明明都约定好了,要......要结婚的......然而,现在!”
猎兵小姐突然用充满怨念的眼神朝勇者小弟看来,我连忙收手,结果害他干呕了好一阵子。
“你在干嘛啊?吃坏肚子了吗?”
猎兵小姐看的莫名其妙,但是也没有多问。
“我知道了,猎兵。虽然我失去了从前的记忆,但这既然是我做出的约定,就没有不去实现的道理!等我们讨伐完魔王后,就回老家结婚吧!”
唔哟,这球太直了吧!话说回来,总觉得这是一句插满了死亡FLAG的对话啊!
这样子没问题吗?真的没问题吗?
“那,我们可约好了哟。”
不过听到这句话的猎兵小姐终于绽放出了笑容,不仅大小姐露出了欣喜的笑容,我也松了一口气。
算了,这不也挺好的吗?
赶紧给我滚回老家结婚啊混账东西!
那么,我也差不多缓过劲了,我拍了拍勇者小弟的肩膀,示意他放我下来。
虽然我的本体是骷髅,性别之类的对我来说不重要。
但在其他人眼中,我怎么看都是一个距离少女只有几步之遥的小女孩。
既然差不多已经可以走路的话,我当然没必要害猎兵小姐吃醋。
而且让她产生这个误会,也让我很不爽。
“还有多远?”
我张嘴问了一句,结果这两个人露出一副惊讶到不行的表情。
这是怎样,你们以为我是哑巴吗?
我只是单纯的觉得用声带讲话很麻烦,所以平时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则。
我才没有那种所谓‘三无’的属性嘞,如果可以用念话,我也是很健谈的喔!
“嗯......再走一会儿应该就到了,不过我们要小心,这一路上可能会遇到从地下遗迹外出觅食的魔物。”
“小勇,恢复药水你都带好了吧?虽然爱莲小妹是个牧师,但是也不能太过于依赖她。”
“我懂得!小爱莲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我还可以背着你走喔。”
我摇了摇头,示意不必。
这样啊,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我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保护好大小姐才行。
之前从血鸦那里听到了情报,说是这座地下遗迹的最深处有一把被封印的魔剑,不晓得那把魔剑能不能配得上大小姐。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不然我干嘛非得做这种麻烦的事啊?
等事件解决后,我一定要甩掉这两个活宝,让他们爱干嘛干嘛去,别来妨碍我。
勇者什么的,就别当了好吧?
赶快给我回老家结婚啊混账东西!
爱情这种东西可是稍纵即逝啊,快给我好好地把握住机会啊!
“那我们出发吧!”
“噢————”
什么啊,这对笨蛋夫妻,完全就没有紧张感嘛,这种像是小学生春游的感觉是怎样?
拜托来点紧张感好不好?
“噢————”
噢噢噢,大小姐真是充满了青春活力呢!今天的大小姐也非常可爱!
总而言之,就这样————
我们小队的第一次冒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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