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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战火的大草原(二)

燃烧战火的大草原(二)

迪哈走之后,赢天和那女性便打算去找当地人买点东西。赢天感觉她的穿着应该是不适合在大草原这种地方走动的,就算能走,也是很不舒服的。不过,那女性轻盈的步伐让赢天感觉他才是不适合大草原的。

“哎!您要去中央大沙漠?这么说来我们两个倒是可以结伴同行一段呢。”两人边找边聊了起来。

“这样啊。哦,还没问你……”

“哎呀!真是失礼了。您可以称呼小女子为‘燕子’。”

“燕子……这不太好吧……”

“呵呵呵,没事的。先生也是这么称呼我的。”

“算了,既然这样的话我就称呼你‘燕小姐’了。”

“随您高兴。”

他们两个转悠了一整个下午都没找到任何一家愿意卖东西给他们的人。这里的居民都是草原上的一些极小的部落的成员。他们现在看着外人就像是公爵军的人,没和他们正面冲突就算是克制自己了。

太阳快落山了。在没有得到充足物资的情况下没什么人敢跑到大草原上。就连世代在这里生存的牧民们都不敢这么做。

不过赢天可是第一次来这,之前也没做过相关的功课。他眼见买不到东西了,便打算立刻动身穿过大草原。要不是燕子提醒了他一下,他还真跑出海马港了。

大草原上过夜最要防范的就是草原上的狼了。它们和这里的游牧民们斗智斗勇了数千年,没吃过几次亏。如果碰上了外来的游客,那简直就是白送的一顿饭。

一只狼,有点水平的人都能应付;数十只狼,游牧民们也还有办法;但这里的狼几乎都是一百来只甚至两百多只地一起狩猎的。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的话,哪怕是军队也得变成他们的晚餐。

虽然这里的交易市场已经处于封闭的状态,但赢天和燕子还是找到了一家可以让他们住宿的旅店。草原上的人普遍热情好客,哪怕是在这种时候。当赢天证明了他和燕子不是公爵的人之后老板表现出了很大的热情。

老板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他属于一个很小很小的部落。传承到现在,也就他一个人是部落的人了。老板的年纪大约四十岁的样子,不过他的精神给人感觉他还只是个十几二十多的小伙子。

这种时候来海马港住宿的人必然不多,老板就很闲。他请住宿的所有人吃了一餐晚饭,算上赢天和燕子也就三个客人。饭后,大家也不打算那么早睡,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除了赢天和燕子之外的那个客人是从东方来的。不过他却有着东方人不应该有的偏红色头发。他身上的衣物虽然是旅行装,但用料和作工却明显让人感觉这种样式对旅行者来说华丽地过了。

他脸上戴着半截式的面具遮住了他的上半部分脸。从他的脸露出来的部分来判断的话,他可以算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

他随身还带着一根长长的棒子一样的东西。那东西用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从那东西和地面碰撞的声音来判断,赢天感觉那东西有点沉重。

“要不是那像个**时的猩猩一样的公爵,我现在生意可比现在好。”老板每三句中都会顺带骂一次公爵。

“我听说你们输得很快。为什么?”赢天问老板。

“啊……呃……这个确实比较丢脸。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吧?我们是没有军队的。”

“光凭各个部落独自为战还能拖住千骑公的四个骑兵团一个星期,确实也不算差了。”燕子像是安慰老板一样。

“那你们为什么不建立一支呢?哪怕是应急拉一支也行啊。”

“我们草原上的人可不屑于公爵的这种体制。”

“然而事实却是你们输了。而且在能赢的情况下也输了。”在一旁不太说话的那客人冷冷地来了一句。

“这个嘛……不谈这个不谈这个。全都怨那个头脑没有发育完全的公爵……”老板尴尬地走开了。

“嘿!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看你们的样子不像是来做生意的?”那人问赢天和燕子。

“路过而已。你呢?”

“有事。你会剑术?”那人注意赢天的剑很久了。

“呃……算是会挥舞那么几下。剑术谈不上。”

“那么要不要和我切磋切磋?”

“不太好吧……万一吧守军吸引过来了……”

“没事,大家点到为止。不会有什么大动静的。”

赢天不怎么想和他切磋。倒不是因为什么外界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他拔不出这把剑。一个拔不出自己剑的人让其他人知道了这面子肯定挂不住。

但赢天看对方兴致勃勃的。他本人又不是很想扫对方的兴。正当他左右为难的时候,一旁的燕子开口说道。

“小女子对这方面也算有点兴趣,二位不介意的话能让小女子在一旁观摩吗?”

“无所谓。只要你不会被伤着就行。”

赢天还没开口,这下就难办了。原本只是扫一个人的兴,现在是扫两个人的。而且其中一个还会和自己同行一段时间。他只好勉强答应了。

旅店门前很空旷。现在虽然没有实行宵禁,但这种时候整个港都没多少人。现在在旅店周围的几乎没有人。赢天和那人便打算在这里切磋。

那人将那块布一扯,一杆精致的长枪便显现在大家面前。那长枪约两米的长度,枪杆子上是像白银一样的颜色。枪头部分像是用镜子做成的一样。枪尖部分非常尖锐,让人感觉哪怕是铁嘎达也能被戳个孔。枪杆和枪头的连接处有一撮红毛格外显眼。

“那是朱红缨枪吗?”燕子问对方,但她似乎没什么吃惊的。

“嗯。”

“哎!那你岂不是……”赢天的脸上写满了吃惊。

“赢了我就告诉你。”

朱红缨枪这个东西是红家的传家宝。而红家则是仁爱公麾下“四大贵族”之一的掌管整个公国军队的家族。而且据传,红家和西方的某个公爵有说不清的联系。论宝贵的程度,朱红缨枪可比王诩手上的还要高一点点。

“那么请二位点到为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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